古都朝歌,位于豫省西北,很多年前是商朝国都,商纣王曾在此火烧寝宫。
    灵山寺,位于朝歌西北十五公里处。三面环山,是人类始祖女娲文化的起源地和发祥地。
    相传,当年女娲娘娘便是在灵山寺所在地捏土造人和炼石补天。不管时代怎么变迁,女娲文化在此依然兴旺不衰。
    寺庙外有一茅屋,不管春夏秋冬,都会有一中年人坐在门口。手里拿着一杆烟枪,对谁都是一副爱答不理的表情。很多游客看都不看他一眼,却又有寺里的僧人专门给中年人送饭。不是灵山寺人,却可以备受尊敬。
    林朗眯着眼,翘着二郎腿看着山路。一阵尘土飞扬,从一辆辆大越野上钻出不少俊男靓女。为首两人率先想寺院大门走去。一男一女,男人长大五大三粗,脖子里一条比狗链子还要粗的金链子晃的林朗心生怒气。
    站在大块头身边的,是一位身材曼妙的少女。看上去比大块头小很多,不仅是体重,更重要的还是年龄。
    大块头途径林朗身边,眼角余光瞥了一眼眯眼抽烟的林朗。依偎在他身上的少女眉头微皱,大块头一脸不悦的冷哼一声。刚才下车问路,坐在茅屋门口的老头已经让他很不爽了。连句话都不知道回一句,他可没那么好的耐心等老头求饶。
    身体略微抖动,依附在大块头身上的少女马上站起身体。只感觉一阵冷风拂面,大块头已经出拳朝茅屋门口的林朗脸上砸去。刚才在众人面前丢了面子,现在如果不在自己女人面前找回场子,他薛发可丢不起这人。
    少女捂住双眼,她本就不是什么大户人家的孩子,那里见过这么血腥的场面。刚才她也只是本能反应而已,并不是有意要找坐在茅屋门口的林朗的麻烦。等到她想要出声阻止已经晚了,更何况大块头薛发可是不会听她的话。
    紧跟在薛发身后的白衣年轻人嘴角勾起一个弧度,却不是凑过去看热闹,而是靠在车边远远观望。他不动,身后那帮人没一个前进一步。不言而喻,他便是这帮人里的主心骨。看年龄比许风大不了几岁,只是身上穿的全是名牌而已。
    薛发出拳,林朗不躲不闪。这本是丝毫没有悬念的结果,一个实际上只是个中年人,却被风吹日晒成老头模样的男人,怎么也扛不住薛发那沙包大的拳头。更何况此时的薛发还在气头上,出拳的力道更是重了几分。
    距离车队三百米的山包上,许风和方兵立于树后。两人手里拿着高倍望远镜,正在观察着林朗和薛发的一举一动。如果不是车队的突然出现,兴许他俩此时已经跟林朗相谈甚欢了。许风一直很好奇,究竟是什么人能让方兵一直称赞。
    方兵也一直在卖关子,死活就是不肯告诉许风,偏要许风见到以后自己琢磨。许风也就这么个性格,不知道的事儿还好,一旦知道了却又只知道一点儿,那才真是让人放不下心了。如果不能弄清楚全部,就连吃饭和睡觉都不能好好继续了。
    “啊~”
    一声惨叫,许风嘴角连续抽出两下。他这是在为替薛发感到很疼,透过高倍望远镜的镜头,许风刚才清楚的看到了冒起的白烟。那不是烟丝燃烧后的白烟,而是肌肤被烧焦后所产生的白烟。
    薛发也真够恨得,竟然对林朗动了刀子。不愧连方兵都交口称赞之人,对付薛发这样的大块头足足八分钟了,愣是没有离开凳子一步。屁股纹丝不动的坐在凳子上,只是手里的烟枪在跟薛发较劲。
    白衣青年眉头轻挑,眼神示意另外两个人过去帮忙。他可以不去跟一个看大门的计较,但是不能当着这么多人的面丢了面子。面子这东西对于没饭吃的人可有可无,但是对于有钱人家的人来说就太重要了。
    就像此时这位白衣青年,虽然看不出他背景有多雄厚。但是仅凭身上的行头和开的车来判断,至少也是个家里老一辈有个九位数或者十位数身价之人。像他们这样的二代或者三代们,除了找点儿跟别人不一样的刺激就没别的事儿干了。
    一对一他们不行,三对一照样不行。不过这次许风也多观察了一下,白衣青年有派过去四个。七对一,这次就算是旁观者许风也有点气不过了。茅屋门口的林朗把屁股挪开了凳子,站起来跟他们缠斗。
    七个伸手不俗的青年跟一个中年人对打,只是不管他们的攻势如何迅猛,配合的如何天衣无缝,只是他们都伤不到中年人分毫。在许风这个半吊子人看来,其实林朗对他们还是手下留情了。
    这些师傅以前跟许风说过,功夫练到极致是一回事,但是练功和拼命是两回事。很多习武之人是为了强身健体,但是也有一些人是为了讨生活以求温饱。如果是前者那么就算学有所成,顶多也就是一代宗师。
    但是如果换做后者,即使到不了宗师境界,凭借在实战中一次次生死游走,也足以在生死对决中战胜一名武学宗师。学无止境达者为先,武无止境实用为大。
    许风看不清林朗是怎么出拳的,却可以让近身之人片刻间倒飞出去。但是绝对不会像武侠电视剧里演的那样飞出去十几米甚至飞到书上或者屋顶。按照正常情况下,一拳的力道最多会让人倒飞出去两三米已是极限。
    林朗只出了七拳,七拳之后打完收工。坐在凳子上点燃烟枪,抽了一口一脸陶醉的看向白衣青年。再怎么说林朗也是身经百战的特种教官,教出来的学员没有一千也有八百,万不至于被这几个毛头小子给吓住。
    此时的白衣青年脸色如常,却没有再往前一步的打算。而是对林朗微微一笑,摇头钻进车子。一脚油门倒车给油,然后扬起一阵尘土。其余几人纷纷上车,大块头被人拖进一辆大越野。起先依偎在大块头身上的少女坐上驾驶座。
    还没等许风看过瘾,这场不经意间的打斗就已经结束了。在方兵悠悠然的解释中,许风才知道刚才林朗为什么要那样做。
    有些人没有信仰,却也不喜欢别人有什么信仰。总喜欢干一些出格的事儿,要么是想引人注意,要么是想寻找刺激。但是不管于情于理,他们都不应该去破坏别人的信仰。刚才那些人,就是看上了灵山寺所在的群山。
    出寺院那天,三位师傅一起送许风到寺院门口时,每人叮嘱许风一次。一共三年事,好好孝顺父母,有机会多帮助别人,做一些需要做却很少有人去做的事儿。
    这三件许风一直没忘,不管是鹤山的养父母也好,明珠的生母和姐姐也罢,许风一直对他们一直都很好。每隔一段时间就陪他们几天,要么就是专程回去看看他们。他也的确帮了不少人,成立龙门护卫和同乡会,都是为了实现这个目标。
    但是说到最后一项,许风心里也的确绝对有些对不起师傅。辜负了他们的嘱托,没有好好兑现承诺。现实生活中有很多事需要他去做,也有很多事需要做却很少有人去做,只是他现在有些力不从心。
    一句假话,一人说假话是假,百人说假话也是假,千人说假话还是假,万人说假话却成了真话。十万人说假话,假话已经变成了真话。这不是许风很早就懂得道理,是他在进入社会以后才学会的道理。
    很多人不愿意去做很多事,不是他不知道去做,而是因为别人都没有那么去做。比如说爱护环境,一个人乱丢垃圾,你会觉得他很另类。但是一个人不乱丢垃圾,其他人都乱丢。你就会感觉那个不乱丢垃圾的是个另类,甚是是个傻子。
    走到林朗身前,许风已经清楚的感受到来自中年人身上散发出的强大气势。虽然只是无形之中的东西,却足以让许风铭记于心。不言而喻的强大气势,才是真正强者所应具备的东西。如果不是因为这个,许风也不会跑这么远来找他。
    林朗,四十八岁,原某军特战教官。十八岁从军,五年前转业。入伍二十五年,接受训练十年,训练学员十五年。一共培养出十五期特种学员,只可惜每期人数不等,总计大约在八百五左右。
    走进林朗的茅屋,许风被眼前一幕惊得无以复加。如果不是方兵提醒过他,他还真不会认为林朗是个离开部队五年的老兵。一桌一椅一张床,两条叠成豆腐块的被子,整齐的三双鞋子,铁脸盆白毛巾。
    走进茅屋的那一刻给许风带来一个错觉,似乎不是进了远离大都市的寺院大门茅屋,而是走进了军营的营房。
    方兵和林朗叙旧,知趣的许风在灵山寺门口溜达。索性灵山寺门口的景色不错,足够许风在门口看上老半天的。一直到方兵和林朗走出茅屋,许风略显阴霾的心情才好转起来。对许风而言,一个林朗足以顶的上半个公司了。
    世间先有伯乐,而后有千里马。故而千里马常有,而伯乐不常有。这句话许风记不得在哪儿看来的了,只是此时他便有这样的感觉。以后龙京这边的公司,就要靠林朗主外夏雨荷主内了。
    说来也很奇怪,许风对成立新的分公司很感兴趣,对跟人打交道也有个兴趣。只是一直对守在一个地方提不起半点兴趣,倘若谁跟他说让他待在一个地方,那简直比杀了他还来的痛苦不堪。
    晚上在朝歌古城,许风和方兵林朗在路边吃饭。两瓶酒下肚的两个老兵相谈甚欢,嗓门大酒量大,说起话来也从不遮掩。一是一二是二,林朗先跟许风来了个约法三章。如果许风违背了,他二话不说滚回灵山寺,倒时候谁说啥都不好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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