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小明大哥,你怎么了?”娅妮的声音好像从另一个世界传来。
他如梦初醒,将手从红五星上拿开,有点明白了,只要接触到跟自己有关的东西,他就能触发相关的意义,点点滴滴汇聚起来,自己的记忆就可能恢复。
他顾不得对娅妮解释,钻进变形的驾驶舱,坐在血迹斑斑的座位上,双手下意识地想握住操纵杆,却发现面前是一团麻花。
他只有坐在座位上,去追寻失去的记忆。
眼前闪回过几个画面:他腾空而起,下面是跪倒一片的核尸……他飞过一座城市的上空,一枚弹头从地面向他袭来……
没有更多的画面,但他明白了一件事,自己和直升机是被人打下来的!
他需要更多的线索触发自己的记忆,转身爬进支离破碎的座舱,翻找起来,却一无所获。
他灰头土脸地钻出来,看着呆立一边的娅妮:“直升机里,没有别的东西吗?”
她略微迟疑了一下,才回答:“就是几桶汽油,被大家分了……”
他眼露失望:“我有点累了,我们回去吧。”
她吐了吐舌头:“你看我都忘了,你好多天没吃东西呢。”
她说着,从花布包里掏出一瓶水,和一块吃了一半的压缩饼干,递给他。
他也不客气,又吃又喝起来。
老实说,他并没有特别饥渴的感觉,似乎他的身体很抗饿。
“小明大哥,你跟紧我,这里到处都是陷阱。”娅妮在前面带路。
她挎着一把弓箭,背着一个箭囊,一簇簇锋利的箭头闪着寒光。
他相信她的话,因为刚刚经过一个竹签陷阱,里面躺着一具人形尸体,都已腐烂了。
娅妮说,那不是核尸,是核变异猕猴,是他们最大的威胁。
来去的路上,娅妮跟他讲了很多村子的事。
她说,他们这个水村,是幸存者建立起来的。
村子一面临河,面向陆地上的外围,布满了陷阱和机关,以前,核变异猕猴经常成群结队攻击村子,后来吃了几次亏,就不大敢来了。
他们把房子建在河流之上,也是为了躲避其他核变异动物,晚上睡觉时,把小桥抽回来,就什么东西也进不来了。
河中有吃人鱼,是最好的守卫。
丛林中的空气也比城市中好,他们又打了一眼深井,抽取无污染的地下水,解决了吃水问题,又可以搭棚种植,做到衣食无忧。
本来有几十户人家,上百人,不过,现在只剩三十多人了。
村里有不少华人,在泰国,华人的地位很高,娅妮的父亲也是华人,所以她才会华语。
娅妮说:“自从爸爸死后,全靠村里人相互帮衬,我和妈妈才能活下来。有时,我们去曼谷的集市交换生活用品,那里虽然繁华,但我还是喜欢自己的村子……在我眼里,这里就是世外桃源。”
“世外桃源?”他听到这个词,仿佛又触发了某个记忆,似乎他的内心,一直向往这个地方,难道,这里就是他的世外桃源?
“妈妈,这是小明!”娅妮把他介绍给她的母亲,同样也是他的救命恩人。
娅妮的母亲双手合十,举到鼻子尖下,以生硬的中文致意:“小明你好,我叫华语名子叫乐英,认识你很高兴。”
乐英就是大一号的娅妮,很是漂亮,三十多岁,岁月的沧桑和生存的残酷,并没有在她脸上留下过多的痕迹,拢着头发,目光怜悯,神情安详,透着安于现状的知足。
这样的气质,只能在信佛的人身上看到。
小明肃然起敬,也合十回礼:“乐英你好!”
天黑了,河上的一幢幢木房子里闪起了灯光,影影绰绰,像萤火虫似的。
油灯下,小明和乐英母女围着一张低矮的木质餐桌,盘腿而坐。
乐英一面放置碟碗叉勺,一面微笑:“小明,家里很久没来客人了,也没准备,有什么就吃什么了。”
“有得吃就很好了。”小明嗅着浓浓的香气,食指大动。
他失去的只是个人的记忆,对外界有着清醒的认识,食物是这个世界最宝贵的资源,乐英母女与他分享食物,已是对他的最大恩赐,不亚于救命之恩。
三个人的面前,各摆着一盘菜和一碗汤,菜是煮蘑菇,上面淋了一层油,看起来很有食欲。小明的盘子里还多了一层面条,显示对他的额外照顾。
娅妮和乐英拿起了木叉,斯文地叉起蘑菇往嘴里送,抿着嘴嚼着。
小明直接端起盘子,往嘴里扒拉着,这才感到饿了。
娅妮看到他狼吞虎咽的样子,忍不住取笑他:“小明大哥,慢点吃,没人跟你抢!”
乐英委婉道:“小明,按我们的风俗,端着碗或盘子吃饭,不太文明。”
“啊?哦……”小明只有入乡随俗,放下盘子,用叉子卷着面条吃。
吃完蘑菇,接着喝汤,他拿起木勺舀着喝,汤里竟然有货,舀起了几条圆滚滚的白色肉虫,他吃惊地看着乐英母女。
娅妮扑哧一笑:“放心,这是树虫,还有蘑菇,都是我们的无污染棚子里出产的,在集市中很抢手呢。”
小明从娅妮的嘴里了解到,集市就是曼谷的幸存者聚居区,里面住了接近二十万人。
本来,集市的人口更多,但是去年发生了一次核尸暴乱,虽然幸存者最终战胜了核尸,但是也损失了一大半人口。
当时,村里刚好派人去赶集,其中包括娅妮的父亲,结果,这些人就再也没有回来。
吃完晚饭,乐英收拾干净桌子,坐下来和小明说话:“我听娅妮说,你失忆了,也不知道家在哪里。这样吧,在你恢复记忆之前,可以留下来。明天,我和长老说一下,反正,村里缺男人……”
正如乐英所言,水村真的缺男人,不是一般的缺,而是没有一个青壮年男人,因为他们都死在去年的核尸暴乱中了。
村里剩下的,大多是乐英这样的中青年女性,像是寡妇村,还有七八个和娅妮年纪相若的男孩女孩。
唯一的成年男子就是长老,他是一个上了年纪的僧人,慈眉善目,带着不食人间烟火的气息,担负了领导者的角色。
经过长老的同意,小明成为了村里的一分子,那些种植养虫的细致活干不了,就把挑水担肥的体力活包了。
他的力气远远超出他给人的印象,饭量却不大,因而大受欢迎。
妇女们都说,乐英母女拣到宝了,语气中夹着一丝善意的戏谑。
对于一个男人稀缺的寡妇村来说,一个健壮的男子确实是个宝。
彼此熟了之后,有一些年轻的女性不时邀请小明去她家吃晚饭。
谁都知道,这意味着什么。
乐英没有任何意见,还有乐见其成的意思。
但是小明都婉拒了,他并不认为这种事有什么不好,只是自己的记忆还没恢复,不想这么不明不白地跟别的女人产生纠葛。
妇女们就笑话乐英,说她吃独食。
天地良心,这是冤枉了乐英,她和小明,并没有她们所说的那种关系,但她不承认也不否认,只说:“你们有本事,就抢去吧。”
倒说得小明不好意思,但他也知道,这种事,是越描越黑的,索性也不解释。
唯一清楚的人,是娅妮,她反而跟小伙伴说,妈妈每晚都和小明睡,仿佛,这是一种荣耀。
娅妮是孩子王,大人们劳作的时候,她就领着孩子在附近打猎,打回来的猎物都不能吃,全扔到河里喂鱼。
不过,打猎是训练孩子们掌握生存技能的最好方法。
每天劳作完毕,长老就带领着妇女和孩童念经祈福,安抚他们的心灵,所谓的世外桃源,更多的是心灵的宁静。
小明也跟着念经,他虽然不懂那些话的意思,但在周围肃穆的气氛中,也隐隐感知了某种神秘未知的力量。
这种力量可以去除心中的浮躁和苦闷,甚至能减轻肉体的痛苦。
他的大脑仍然时不时会痛,但只要一念经,居然就缓解了。
他有点悟到了,原来,信仰就是力量!
不知不觉,半个月过去了,小明逐渐习惯了水村的生活,对自己失去记忆的苦恼,也没有那么严重了。
他过得很安逸,那些体力活,只是举手之劳,他每天可以睡到自然醒。
这天,他还没起床,娅妮就溜进了他的房间,悄悄地喊他:“明哥、明哥……”
现在,她对他的称呼更亲昵了,似乎把他当作了一家人。
他也把她和乐英当作了一家人,有心逗她,故意装睡。
娅妮见他没醒,就坐在他的身边,一面用小手轻轻摸上他的面皮,一面自言自语:“你的五官好标准,这么纯粹的华人血统,都很少见了……”
是的,他也知道,自己不属于这个地方,他应该来自纯粹华人的地方,一个历史悠久的泱泱大国。
她又捏捏他的鼻子:“听阿姨们说,长着鹰钩鼻子的男人都很坏,喜欢欺负女人,可是她们叫你陪她们,你为什么不去呢……”
他再也忍不住,一个喷嚏打了出来,坐起来哈哈大笑:“我就是个坏人,专门欺负女孩子……”
“哎呀,你好坏,偷听人家讲话……”娅妮羞得捂住脸,却从指逢里偷看他,“那你会……欺负我吗?”
她的声音带着担心,又带着期翼,正是情窦初开的年龄。
他当然不会对她有什么旖旎的想法,赶紧板起脸:“不会,等你长大后再说!”
娅妮有些失望地把脸露了出来,不服气地挺起刚刚发育的胸脯:“哼,我都来月经了,妈妈说,我已经是大人了……”
他如梦初醒,将手从红五星上拿开,有点明白了,只要接触到跟自己有关的东西,他就能触发相关的意义,点点滴滴汇聚起来,自己的记忆就可能恢复。
他顾不得对娅妮解释,钻进变形的驾驶舱,坐在血迹斑斑的座位上,双手下意识地想握住操纵杆,却发现面前是一团麻花。
他只有坐在座位上,去追寻失去的记忆。
眼前闪回过几个画面:他腾空而起,下面是跪倒一片的核尸……他飞过一座城市的上空,一枚弹头从地面向他袭来……
没有更多的画面,但他明白了一件事,自己和直升机是被人打下来的!
他需要更多的线索触发自己的记忆,转身爬进支离破碎的座舱,翻找起来,却一无所获。
他灰头土脸地钻出来,看着呆立一边的娅妮:“直升机里,没有别的东西吗?”
她略微迟疑了一下,才回答:“就是几桶汽油,被大家分了……”
他眼露失望:“我有点累了,我们回去吧。”
她吐了吐舌头:“你看我都忘了,你好多天没吃东西呢。”
她说着,从花布包里掏出一瓶水,和一块吃了一半的压缩饼干,递给他。
他也不客气,又吃又喝起来。
老实说,他并没有特别饥渴的感觉,似乎他的身体很抗饿。
“小明大哥,你跟紧我,这里到处都是陷阱。”娅妮在前面带路。
她挎着一把弓箭,背着一个箭囊,一簇簇锋利的箭头闪着寒光。
他相信她的话,因为刚刚经过一个竹签陷阱,里面躺着一具人形尸体,都已腐烂了。
娅妮说,那不是核尸,是核变异猕猴,是他们最大的威胁。
来去的路上,娅妮跟他讲了很多村子的事。
她说,他们这个水村,是幸存者建立起来的。
村子一面临河,面向陆地上的外围,布满了陷阱和机关,以前,核变异猕猴经常成群结队攻击村子,后来吃了几次亏,就不大敢来了。
他们把房子建在河流之上,也是为了躲避其他核变异动物,晚上睡觉时,把小桥抽回来,就什么东西也进不来了。
河中有吃人鱼,是最好的守卫。
丛林中的空气也比城市中好,他们又打了一眼深井,抽取无污染的地下水,解决了吃水问题,又可以搭棚种植,做到衣食无忧。
本来有几十户人家,上百人,不过,现在只剩三十多人了。
村里有不少华人,在泰国,华人的地位很高,娅妮的父亲也是华人,所以她才会华语。
娅妮说:“自从爸爸死后,全靠村里人相互帮衬,我和妈妈才能活下来。有时,我们去曼谷的集市交换生活用品,那里虽然繁华,但我还是喜欢自己的村子……在我眼里,这里就是世外桃源。”
“世外桃源?”他听到这个词,仿佛又触发了某个记忆,似乎他的内心,一直向往这个地方,难道,这里就是他的世外桃源?
“妈妈,这是小明!”娅妮把他介绍给她的母亲,同样也是他的救命恩人。
娅妮的母亲双手合十,举到鼻子尖下,以生硬的中文致意:“小明你好,我叫华语名子叫乐英,认识你很高兴。”
乐英就是大一号的娅妮,很是漂亮,三十多岁,岁月的沧桑和生存的残酷,并没有在她脸上留下过多的痕迹,拢着头发,目光怜悯,神情安详,透着安于现状的知足。
这样的气质,只能在信佛的人身上看到。
小明肃然起敬,也合十回礼:“乐英你好!”
天黑了,河上的一幢幢木房子里闪起了灯光,影影绰绰,像萤火虫似的。
油灯下,小明和乐英母女围着一张低矮的木质餐桌,盘腿而坐。
乐英一面放置碟碗叉勺,一面微笑:“小明,家里很久没来客人了,也没准备,有什么就吃什么了。”
“有得吃就很好了。”小明嗅着浓浓的香气,食指大动。
他失去的只是个人的记忆,对外界有着清醒的认识,食物是这个世界最宝贵的资源,乐英母女与他分享食物,已是对他的最大恩赐,不亚于救命之恩。
三个人的面前,各摆着一盘菜和一碗汤,菜是煮蘑菇,上面淋了一层油,看起来很有食欲。小明的盘子里还多了一层面条,显示对他的额外照顾。
娅妮和乐英拿起了木叉,斯文地叉起蘑菇往嘴里送,抿着嘴嚼着。
小明直接端起盘子,往嘴里扒拉着,这才感到饿了。
娅妮看到他狼吞虎咽的样子,忍不住取笑他:“小明大哥,慢点吃,没人跟你抢!”
乐英委婉道:“小明,按我们的风俗,端着碗或盘子吃饭,不太文明。”
“啊?哦……”小明只有入乡随俗,放下盘子,用叉子卷着面条吃。
吃完蘑菇,接着喝汤,他拿起木勺舀着喝,汤里竟然有货,舀起了几条圆滚滚的白色肉虫,他吃惊地看着乐英母女。
娅妮扑哧一笑:“放心,这是树虫,还有蘑菇,都是我们的无污染棚子里出产的,在集市中很抢手呢。”
小明从娅妮的嘴里了解到,集市就是曼谷的幸存者聚居区,里面住了接近二十万人。
本来,集市的人口更多,但是去年发生了一次核尸暴乱,虽然幸存者最终战胜了核尸,但是也损失了一大半人口。
当时,村里刚好派人去赶集,其中包括娅妮的父亲,结果,这些人就再也没有回来。
吃完晚饭,乐英收拾干净桌子,坐下来和小明说话:“我听娅妮说,你失忆了,也不知道家在哪里。这样吧,在你恢复记忆之前,可以留下来。明天,我和长老说一下,反正,村里缺男人……”
正如乐英所言,水村真的缺男人,不是一般的缺,而是没有一个青壮年男人,因为他们都死在去年的核尸暴乱中了。
村里剩下的,大多是乐英这样的中青年女性,像是寡妇村,还有七八个和娅妮年纪相若的男孩女孩。
唯一的成年男子就是长老,他是一个上了年纪的僧人,慈眉善目,带着不食人间烟火的气息,担负了领导者的角色。
经过长老的同意,小明成为了村里的一分子,那些种植养虫的细致活干不了,就把挑水担肥的体力活包了。
他的力气远远超出他给人的印象,饭量却不大,因而大受欢迎。
妇女们都说,乐英母女拣到宝了,语气中夹着一丝善意的戏谑。
对于一个男人稀缺的寡妇村来说,一个健壮的男子确实是个宝。
彼此熟了之后,有一些年轻的女性不时邀请小明去她家吃晚饭。
谁都知道,这意味着什么。
乐英没有任何意见,还有乐见其成的意思。
但是小明都婉拒了,他并不认为这种事有什么不好,只是自己的记忆还没恢复,不想这么不明不白地跟别的女人产生纠葛。
妇女们就笑话乐英,说她吃独食。
天地良心,这是冤枉了乐英,她和小明,并没有她们所说的那种关系,但她不承认也不否认,只说:“你们有本事,就抢去吧。”
倒说得小明不好意思,但他也知道,这种事,是越描越黑的,索性也不解释。
唯一清楚的人,是娅妮,她反而跟小伙伴说,妈妈每晚都和小明睡,仿佛,这是一种荣耀。
娅妮是孩子王,大人们劳作的时候,她就领着孩子在附近打猎,打回来的猎物都不能吃,全扔到河里喂鱼。
不过,打猎是训练孩子们掌握生存技能的最好方法。
每天劳作完毕,长老就带领着妇女和孩童念经祈福,安抚他们的心灵,所谓的世外桃源,更多的是心灵的宁静。
小明也跟着念经,他虽然不懂那些话的意思,但在周围肃穆的气氛中,也隐隐感知了某种神秘未知的力量。
这种力量可以去除心中的浮躁和苦闷,甚至能减轻肉体的痛苦。
他的大脑仍然时不时会痛,但只要一念经,居然就缓解了。
他有点悟到了,原来,信仰就是力量!
不知不觉,半个月过去了,小明逐渐习惯了水村的生活,对自己失去记忆的苦恼,也没有那么严重了。
他过得很安逸,那些体力活,只是举手之劳,他每天可以睡到自然醒。
这天,他还没起床,娅妮就溜进了他的房间,悄悄地喊他:“明哥、明哥……”
现在,她对他的称呼更亲昵了,似乎把他当作了一家人。
他也把她和乐英当作了一家人,有心逗她,故意装睡。
娅妮见他没醒,就坐在他的身边,一面用小手轻轻摸上他的面皮,一面自言自语:“你的五官好标准,这么纯粹的华人血统,都很少见了……”
是的,他也知道,自己不属于这个地方,他应该来自纯粹华人的地方,一个历史悠久的泱泱大国。
她又捏捏他的鼻子:“听阿姨们说,长着鹰钩鼻子的男人都很坏,喜欢欺负女人,可是她们叫你陪她们,你为什么不去呢……”
他再也忍不住,一个喷嚏打了出来,坐起来哈哈大笑:“我就是个坏人,专门欺负女孩子……”
“哎呀,你好坏,偷听人家讲话……”娅妮羞得捂住脸,却从指逢里偷看他,“那你会……欺负我吗?”
她的声音带着担心,又带着期翼,正是情窦初开的年龄。
他当然不会对她有什么旖旎的想法,赶紧板起脸:“不会,等你长大后再说!”
娅妮有些失望地把脸露了出来,不服气地挺起刚刚发育的胸脯:“哼,我都来月经了,妈妈说,我已经是大人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