施恩就这么安静的看着玻璃那边的方孝孺,全程没有开口说那么一句话。
    他知道,现在的方孝孺需要的是一个倾听者。
    而方孝孺也没有理会施恩到底回应没有回应,还在继续的述说着心里头的话儿。
    有些话,他是不吐不快。
    “我老了,人越老就越是怕死。”
    “你就尽管笑吧,为了自己苟且偷生,我这等于是把自己的前妻和孩子给卖了。”
    “我...”
    这时,施恩才开口说到:“我们昨天见到你前妻了。”
    玻璃里面的方孝孺一愣,施恩继续说道:“也算是机缘巧合,前些年尚谦他在路上对遭遇强盗的你前妻出手相救,然后知道我们是从应天府来的,便跟我们打听一个人。”
    “就是你方孝孺,你前妻听说你被朝廷给停薪留职了,好像还挺紧张的,哦对了,她给了我一件新衣服,说是等下次有机会看到你的时候,把这个转交给你。”
    方孝孺看着面前的这个包袱,他真的有点晃神了,问:“这,这个..”
    “难道她还不知道我现在..被逮捕的事情么?”
    施恩耸耸肩,说:“谁知道,我是什么也没有跟她说,就这些了,拜了个拜。”
    说完,起身就准备往外走了,却是忽的停住,开口说:“哦对了,你不是一直要我给你买绳子么,下次我会给你带过来的,不过你要是拿来上吊的话就免了,不过,如果是要把你从万丈深渊里头给拉上来的话,那种绳子我倒是有的。”
    “就算我没有,我也会给你找来的,你给我好好记着。”
    说完,施恩就离开了探监室。
    方孝孺一人坐在椅子上,看着自己前妻给自己置办的新衣服,他似乎有了抉择。
    以下是方孝孺的幻想世界:
    瘟神:“方孝孺,你以为这是希望么?告诉你,你只会将不幸带给身边更多的人而已,只不过是一件新衣服而已,你以为你的前妻还对你余情未了么?”
    “我想,你还不想死吧,不想的话还是老老实实的离你身边的亲人远一些吧。”
    “有狗不做,你当什么人啊你,还是老老实实的当一只丧家之犬,好好地活下去不好?”
    方孝孺看着浑身散发着黑色气息的瘟神,“不,我不要,我绝对不要!!”
    “却是,我是一只丧家之犬,但是,就算是一只狗,但是临死前也会爆发出它的兽性来的!”
    紧接着,方孝孺就一拳头将瘟神给揍飞了出去。
    眼看着瘟神一步步的掉入万丈深渊里面。
    可是,瘟神的脸上却是露出了得意之色来,说:“给我记着了啊,不管多少次我都会复活的。”
    站在万丈悬崖前面,方孝孺抽着香烟:“必须战斗下去,男人一旦失去了獠牙就完蛋了,哪怕我变成了丧家之犬,只要还有獠牙在,就必须战斗到最后!”
    “那才是无所畏惧的真正男人!”
    就这样过来两天,衙门那边终于准备开堂审理方孝孺的案件了。
    不一会儿,就开堂了。
    方孝孺被带上了公堂,因为还是有功名在身,所以他可以这么站着等候堂审。
    “接下来,就要对方孝孺非礼良家妇女事件进行审理。”
    “方孝孺,你可知罪!”北平这边的县令做派十足啊,拍了一下惊堂木,大声喝道。
    方孝孺却是摇摇头,说:“草民不知。”
    他看向了早就站在一旁的讼师宋仁杰,心道:想让我死就尽情的来吧。,但我告诉你,我是绝对不会把阿初交给你这种使用肮脏手段的男人的!
    就算我下辈子真的要在监狱里面度过,我也要在临进监狱前狠狠地咬上你一口。
    阿初,我的阿初和我的儿子就由我来守护!
    “嗯,等会儿,怎么没有看到被告人的讼师呢?”县令两个眼睛直直地看着下方的方孝孺,问道。
    “那个...”
    方孝孺才刚想回话说自己没有银两去找讼师。
    就在这时,一个熟悉的声响从衙门外面出来。
    “不好意思啊,我迟到了。”
    “我来了我来了,我就是方孝孺的讼师,施恩,请多多指教啊!”
    施恩穿得人模狗样儿的,手里头还拿着一把超大折扇。
    这下所有人都愣住,方孝孺也整个当机了。
    “那个,我虽然不是秀才也不是举人,不过我有这个身份,不知道是要站着还是坐着,还是跪着?”
    施恩将自己的锦衣卫秘密身份证明拿给了县太爷看。
    “那就...站着吧。”
    县太爷也不好得罪人锦衣卫,但也不能让对方觉得可以左右这个公堂。
    所以,就把对方当成一讼师吧。
    “哦,那我知道了。”
    然后,施恩就站在了和宋仁杰同一位置,互相还对视了一眼。
    没错,今天他来这里,就是来和方孝孺一起共同作战。
    方孝孺看着施恩,心里面很是感动。
    可是,让一个外行人来当讼师为自己辩解,他这心里面为什么就这么没有底呢。
    “那么,我们开始吧,不如宋仁杰讼师你先开始吧,我倒要看看你是怎么诬陷我被告人的。”
    施恩一脸挑剔的看着站在自己身旁的宋仁杰。
    它才不在乎自己的对手是谁,就算是大明朝第一讼师又怎么样。
    宋仁杰便是也开始接招了。
    “方孝孺,与今年的五月份二十一号辰时,在北平车站的月台上,强行拉住被害人某某子的手,将其强行拉入轨道,还不知廉耻的在公众场合毅然而然的使出了‘霸王硬上弓顺便扛个鼎’的绝活。”
    “这毫无疑问是属于非礼行为,已经触犯了大明朝律法,或者还可以根据性质判定为杀人未遂。”
    “这些事情,在车站的民众们可以作证,他们都亲眼目睹了被告人方孝孺的犯罪行为。”
    “我都觉得根本就不需要审理,就可以认定被告人有罪。”
    瞧瞧,这就是大明朝第一讼师宋仁杰从事讼师十多年的丰富经验和诉讼才能。
    一出手就直接戳中了方孝孺这案件的最关键点。
    只要这一关键点不被翻的话,那这一次他方孝孺就绝对是要被认定为非礼犯入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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