十六、鹖冠子
此书历代著录,篇数颇有异同。《汉志》:道家,“《鹖冠子》一篇。楚人,居深山,以鹖为冠。”《隋/唐志》皆三卷。《四库》所著录,为宋《陆佃注本》,卷数同。《提要》云:“此本凡十九篇。《佃序》谓韩愈读此称十六篇,未睹其全。佃北宋人,其时《韩文》初出,当得其真。今本《韩文》乃亦作十九篇,殆后来反据此书,以改《韩集》。此注则当日已不甚显,唯陈振孙《书录解题》载其名。晁公武《读书志》则但称有八卷一本,前三卷全同《墨子》,后两卷多引汉以后事;公武削去前后五卷,得十九篇。殆由未见《佃注》,故不知所注之本,先为十九篇欤。”按《汉志》只一篇,韩愈时增至十六,陆佃注时,又增至十九;则后人时有增加,已绝非《汉志》之旧。然今所传十九篇,皆词古义茂,绝非汉以后人所能为;盖虽非《汉志》之旧,又确为古书也。第七、第八、第九、第十四、第十五诸篇,皆称庞子问于鹖冠子,第十六篇称赵卓(悼之借字)襄王问于庞暖,第十九篇称赵武灵王问于庞暖;则庞子即庞暖,鹖冠子者,庞暖之师也。全书宗旨,原本道德,以为一切治法,皆当随顺自然。所言多明堂阴阳之遗。儒道名法之书,皆资参证,实为子部瑰宝。
《博选》第一 此篇言君道以得人为本,得人以博选为本。
《著希》第二 此篇言贤者处乱世必自隐,戒人君不可不察。
《夜行》第三 此篇言天文地理等,皆有可验。“有所以然者:然,成也。随而不见其后,迎而不见其首;成功遂事,莫知其状。故圣人贵夜行。”夜者,暗昧之意。第十九篇“《阴经》之法,夜行之道”,同义。《管子·幼官篇》,“若因夜虚守静”之夜,亦当如此解。
《天则》第四 此篇言“天之不违,以不离一;天若离一,反还为物”。“人有分于处,处有分于地,地有分于天,天有分于时,时有分于数,数有分于度,度有分于一。”“列地而守之,分民而部之;寒者得衣,饥者得食,冤者得理,劳者得息;圣人之所期也。”“同而后可以见天,异而后可以见人,变而后可以见时,化而后可以见道。”盖言天地万物,同出一源;然既为万物,则各有其所当处之分;各当其分,斯为至治。物所当处之分,出于自然;能知其所当处之分,而使之各当其分,斯为圣人。合天然与人治为一贯,乃哲学中最古之义也。
《环流》第五 此篇言“有一而有气,有气而有意,有意而有图,有图而有名,有名而有形。”“物无非类,动静无非气。”“物极则反,命曰环流。”盖古哲学中宇宙沦。又云:“一之法立,而万物皆来属”,“言者,万物之宗也;是者,法之所与亲也;非者,法之所与离也。是与法亲,故强;非与法离,故亡。”亦人事当遵循自然之意。又云:“命者自然者也;命无所不在,无所不施,无所不及”,“命之所立,贤不必得,不肖不必失”,则定命机械之论也。
《道端》第六 此篇原本自然,述治世之法,与第八篇皆多明堂阴阳之言。
《近迭》第七 此篇言当恃人事,不当恃天然之福,而人道则以兵为先。颇合生存竞争之义。然云:“兵者,礼义忠信也。行枉则禁,反正则舍。是故不杀降人,王道所高;得地失信,圣王弗贵。”则仍仁义之师,异夫专以杀戮为威者矣。
《度量》第八 此篇言度量法令,皆源于道。
《王》第九“王”二字,义见首篇;此篇中亦自释之。此篇先述治道,亦法自然之意。后述治法,与《管子》大同。
《泰鸿》第十 此篇言“天地人事,三者复一”。多明堂阴阳家言。
《泰录》第十一 此篇亦言宇宙自然之道。又曰:“神圣之人,后天地生,然知天地之始;先天地亡,然知天地之终。”“知先灵、王百神者,上德,执大道;凡此者,物之长也。及至乎祖籍之世,代继之君,身虽不贤,然南面称寡,犹不果亡者,其能受教乎有道之士者也。不然,而能守宗庙、存国家者,未之有也。”按《学记》一篇,多言人君之学。《汉志》以道家为君人南面之术,观乎此篇,则可以知古代为人君者之学矣。
《世兵》第十二 此篇大致论用兵之事。
《备知》第十三 此篇先言浑朴之可尚,有意为之则已薄,与《老子》颇相近。继言功名之成,出于时命,非人力所可强为。因言“费仲、恶来,知心而不知事;比干、子胥,知事而不知心。圣人者,必两备而后能究一世。”盖其所谓备知者也。
《兵政》第十四 此篇言兵必合于道,而后能胜。
《学问》第十五 此篇载庞子问“圣人学问服师也,亦有终始乎?抑其拾诵记辞,阖棺而止乎?”鹖冠子答以“始于初问,终于九道”。盖学问必全体通贯,而后可谓之有成。此即《大学》“物有本末,事有终始”,《论语》“一以贯之”,“有始有卒,其唯圣人”之义也。
《世贤》第十六 此篇借医为喻,言治于未乱之旨。
《天权》第十七 此篇先论自然之道,而推之于用兵。亦多阴阳家言。
《能天》第十八 此篇言安危存亡,皆有自然之理。又曰:“道者通物者也,圣者序物者也。”又曰:“圣人取之于势,而弗索于察。势者,其专而在己;察者,其散而之物者也。”与第四篇义同。
《武灵王》第十九 此篇亦论兵事。
此书历代著录,篇数颇有异同。《汉志》:道家,“《鹖冠子》一篇。楚人,居深山,以鹖为冠。”《隋/唐志》皆三卷。《四库》所著录,为宋《陆佃注本》,卷数同。《提要》云:“此本凡十九篇。《佃序》谓韩愈读此称十六篇,未睹其全。佃北宋人,其时《韩文》初出,当得其真。今本《韩文》乃亦作十九篇,殆后来反据此书,以改《韩集》。此注则当日已不甚显,唯陈振孙《书录解题》载其名。晁公武《读书志》则但称有八卷一本,前三卷全同《墨子》,后两卷多引汉以后事;公武削去前后五卷,得十九篇。殆由未见《佃注》,故不知所注之本,先为十九篇欤。”按《汉志》只一篇,韩愈时增至十六,陆佃注时,又增至十九;则后人时有增加,已绝非《汉志》之旧。然今所传十九篇,皆词古义茂,绝非汉以后人所能为;盖虽非《汉志》之旧,又确为古书也。第七、第八、第九、第十四、第十五诸篇,皆称庞子问于鹖冠子,第十六篇称赵卓(悼之借字)襄王问于庞暖,第十九篇称赵武灵王问于庞暖;则庞子即庞暖,鹖冠子者,庞暖之师也。全书宗旨,原本道德,以为一切治法,皆当随顺自然。所言多明堂阴阳之遗。儒道名法之书,皆资参证,实为子部瑰宝。
《博选》第一 此篇言君道以得人为本,得人以博选为本。
《著希》第二 此篇言贤者处乱世必自隐,戒人君不可不察。
《夜行》第三 此篇言天文地理等,皆有可验。“有所以然者:然,成也。随而不见其后,迎而不见其首;成功遂事,莫知其状。故圣人贵夜行。”夜者,暗昧之意。第十九篇“《阴经》之法,夜行之道”,同义。《管子·幼官篇》,“若因夜虚守静”之夜,亦当如此解。
《天则》第四 此篇言“天之不违,以不离一;天若离一,反还为物”。“人有分于处,处有分于地,地有分于天,天有分于时,时有分于数,数有分于度,度有分于一。”“列地而守之,分民而部之;寒者得衣,饥者得食,冤者得理,劳者得息;圣人之所期也。”“同而后可以见天,异而后可以见人,变而后可以见时,化而后可以见道。”盖言天地万物,同出一源;然既为万物,则各有其所当处之分;各当其分,斯为至治。物所当处之分,出于自然;能知其所当处之分,而使之各当其分,斯为圣人。合天然与人治为一贯,乃哲学中最古之义也。
《环流》第五 此篇言“有一而有气,有气而有意,有意而有图,有图而有名,有名而有形。”“物无非类,动静无非气。”“物极则反,命曰环流。”盖古哲学中宇宙沦。又云:“一之法立,而万物皆来属”,“言者,万物之宗也;是者,法之所与亲也;非者,法之所与离也。是与法亲,故强;非与法离,故亡。”亦人事当遵循自然之意。又云:“命者自然者也;命无所不在,无所不施,无所不及”,“命之所立,贤不必得,不肖不必失”,则定命机械之论也。
《道端》第六 此篇原本自然,述治世之法,与第八篇皆多明堂阴阳之言。
《近迭》第七 此篇言当恃人事,不当恃天然之福,而人道则以兵为先。颇合生存竞争之义。然云:“兵者,礼义忠信也。行枉则禁,反正则舍。是故不杀降人,王道所高;得地失信,圣王弗贵。”则仍仁义之师,异夫专以杀戮为威者矣。
《度量》第八 此篇言度量法令,皆源于道。
《王》第九“王”二字,义见首篇;此篇中亦自释之。此篇先述治道,亦法自然之意。后述治法,与《管子》大同。
《泰鸿》第十 此篇言“天地人事,三者复一”。多明堂阴阳家言。
《泰录》第十一 此篇亦言宇宙自然之道。又曰:“神圣之人,后天地生,然知天地之始;先天地亡,然知天地之终。”“知先灵、王百神者,上德,执大道;凡此者,物之长也。及至乎祖籍之世,代继之君,身虽不贤,然南面称寡,犹不果亡者,其能受教乎有道之士者也。不然,而能守宗庙、存国家者,未之有也。”按《学记》一篇,多言人君之学。《汉志》以道家为君人南面之术,观乎此篇,则可以知古代为人君者之学矣。
《世兵》第十二 此篇大致论用兵之事。
《备知》第十三 此篇先言浑朴之可尚,有意为之则已薄,与《老子》颇相近。继言功名之成,出于时命,非人力所可强为。因言“费仲、恶来,知心而不知事;比干、子胥,知事而不知心。圣人者,必两备而后能究一世。”盖其所谓备知者也。
《兵政》第十四 此篇言兵必合于道,而后能胜。
《学问》第十五 此篇载庞子问“圣人学问服师也,亦有终始乎?抑其拾诵记辞,阖棺而止乎?”鹖冠子答以“始于初问,终于九道”。盖学问必全体通贯,而后可谓之有成。此即《大学》“物有本末,事有终始”,《论语》“一以贯之”,“有始有卒,其唯圣人”之义也。
《世贤》第十六 此篇借医为喻,言治于未乱之旨。
《天权》第十七 此篇先论自然之道,而推之于用兵。亦多阴阳家言。
《能天》第十八 此篇言安危存亡,皆有自然之理。又曰:“道者通物者也,圣者序物者也。”又曰:“圣人取之于势,而弗索于察。势者,其专而在己;察者,其散而之物者也。”与第四篇义同。
《武灵王》第十九 此篇亦论兵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