而且这份档案很是奇怪,父母亲属,所谋何职,家住何方,一概未提,从这点上看都快赶上阴新前了。
排除管理记录档案的衙役偷懒,那就只有一种可能了,有人故意抹除了这份档案的信息。
“郝一平,郝一平...”岳亭山坐在桌前想不出,干脆拿着档案像考试前临时抱佛脚的酸儒一样,在厅中踱步。
“刺史大人,可以进来吗。”门外传来的衙役的声音,还伴随着轻微的喘粗气。
“进来吧。”岳亭山一边说着,一边将档案放下,正见一名衙役端着一大叠公文。
“刺史大人,这些公文小的就拿走了。”
岳亭山认得出,这是自己前几天早上批示完的公文,由于案子的突然插入,几乎都快忘了:“你去吧,需不需要我遣人帮你一把。”
“多谢刺史大人,不必了,小人告退。”他抱着公文也没法行礼,便直接转身离开了。
“郝一平,公文......”岳亭山思索了几时,立即发现了症结所在,幸亏衙役走得颇慢,还在厅前未曾出去,“且慢!”
“将公文放在此处。”岳亭山指了指自己面前的桌子,“你可以离开了,公文我会另派人送去。”
“是,是。”衙役也很开心,虽然他根本不知道岳亭山留下这些公文干嘛,但他至少不用抱着那么重的一叠东西一路送到离此地颇远的府衙了。
衙役迅速放下公文,朝岳亭山行礼便匆匆离开了,临走时将门也关了上去。
“早该想到的,郝一平。”岳亭山看着那叠公文,完整记起了几天前他批示公文的时候这个名字的所在。
他迅速将那纸公文翻了出来,放在眼前。
公文记载的是两年前的一桩性质恶劣的强奸碎尸案,主犯是郝一平,曹瑞山,这两人是凤凰城有名的浪荡公子,行为极其不检点,仗着祖上积攒下来的几两臭钱肆意挥霍。
两年前的那个晚上,凤凰人士王大年所生女儿王和玉夜出观赏灯市,被郝一平与曹瑞山联手拖入深巷之中实施了强奸,事毕,此二人将已经不醒人世的王和玉分尸为十六块,藏在了凤凰城的各个角落。
当时破案的情况公文里也记得清清楚楚,尸块全数被找到,拼出来的王和玉已是面目全非,惨不忍睹,由于郝一平和曹瑞山留下了太多的破绽导致他们很快就落入了法网。
据他们当时的交代,他们是因为在青楼宿醉又没带够留夜的银钱被人赶了出来,酒劲冲脑之下干了这件丧尽天良的事。
王和玉之父王大年得知此事精神恍惚,已经没法正常交流了,事情到此,本应已经结束,可接下来的变故说是拐了一个一百八十度的弯都不为过。
只过了一夜的时间,除了王和玉的尸骨,所有的证据都被抹除,两人的档案都被改写,仅仅三天,两人就被放出了大牢,这件事不了了之,如果没有这一则公文恐怕永远都不会再有人知道真相。
这是再清楚不过的事了,无非二人动用了关系以及钱财收买了官府,而王大年,只是一个贫穷的疯子,以至于官府通知他去收回女儿尸体时他都没有去。
最后,王和玉的尸体只能由官府草草掩埋。
岳亭山对其的批注是,一有郝一平和曹瑞山的消息直接派遣专人监视。
他是个嫉恶如仇的人,这么做,摆明了就是想让当年逃过一劫的郝一平和曹瑞山付出应有的代价,没想到,自己接手的这个案子的死者,就是郝一平。
而且他和王和玉一样,被分尸成了十六块,分别置于凤凰城的角落。
“来人啊。”岳亭山喊了一声,立即有两名衙役冲了进来,抱拳行礼。
“你,去通知李大人和狄大人加强巡查力度,你,将案件完整告知林统领,叫他加强戒备。”
“是!”
岳亭山的安排无非是结合了所有的线索所作出的。
得知了这件事的前因后果,凶手已经基本锁定在了三类人群之中,一,当年已经疯掉的王大年,二,嫉恶如仇先一步下手的江湖侠客,三,新的碎尸变态。
看上去范围很广,但第二,第三种可能性远没有第一种来得大,没人能证明王大年是否真的疯了,如果他没有疯,那么有着充分杀人动机为女报仇的他将是本案最大的嫌疑人。
为了以防万一,岳亭山还是选择告知了林顺元,以此预防第二,第三种可能所带来的危害。
至于王大年,岳亭山已经有眉目了。
而这些计划之中,唯一没有提到的就是下落不明的曹瑞山,或许岳亭山自己也没意识到,他很希望曹瑞山去死。
......
“草民,拜见刺史大人。”来者正是那个肉铺打杂的伙计,也是郝一平第一个尸块的发现者。
“上次匆忙之间,本官还未问你姓名。”
“草民李子青,不知刺史大人有何事相问,草民一定知无不言,言无不尽。”李子青很会说话,他心中也坦荡,并不如何惧怕这位父母官。
“嗯,李子青,你所在的肉铺,老板,是姓王吧。”
“对,他叫王大年。”李子青的回答证实了岳亭山的判断,更将所有的线索全都串在了一起。
“没事了。”岳亭山将他扶起,“家中可还有人?”
“内人在家中,尚无子嗣。”
“嗯,以后在肉铺好好干吧。”岳亭山拍了拍李子青的肩膀,示意他可以回去了。
“刺史大人之恩,草民,永世难忘。”李子青郑重地跪了下来,朝岳亭山磕了个响头,旋即出门而去。
“看来,此案已经破了。”岳亭山也没闲着,李子青走后不久,他也出门了,目标,当然是王大年所在的肉铺。
这个地方处于闹市区,鱼龙混杂,这几天发生了命案,人流相对冷清了一些。
一个肉铺开在此地当然是有很可观的收益的,但关键是,肉铺的主人王大年按照公文记载,他两年前就已经疯了。
(未完待续)
排除管理记录档案的衙役偷懒,那就只有一种可能了,有人故意抹除了这份档案的信息。
“郝一平,郝一平...”岳亭山坐在桌前想不出,干脆拿着档案像考试前临时抱佛脚的酸儒一样,在厅中踱步。
“刺史大人,可以进来吗。”门外传来的衙役的声音,还伴随着轻微的喘粗气。
“进来吧。”岳亭山一边说着,一边将档案放下,正见一名衙役端着一大叠公文。
“刺史大人,这些公文小的就拿走了。”
岳亭山认得出,这是自己前几天早上批示完的公文,由于案子的突然插入,几乎都快忘了:“你去吧,需不需要我遣人帮你一把。”
“多谢刺史大人,不必了,小人告退。”他抱着公文也没法行礼,便直接转身离开了。
“郝一平,公文......”岳亭山思索了几时,立即发现了症结所在,幸亏衙役走得颇慢,还在厅前未曾出去,“且慢!”
“将公文放在此处。”岳亭山指了指自己面前的桌子,“你可以离开了,公文我会另派人送去。”
“是,是。”衙役也很开心,虽然他根本不知道岳亭山留下这些公文干嘛,但他至少不用抱着那么重的一叠东西一路送到离此地颇远的府衙了。
衙役迅速放下公文,朝岳亭山行礼便匆匆离开了,临走时将门也关了上去。
“早该想到的,郝一平。”岳亭山看着那叠公文,完整记起了几天前他批示公文的时候这个名字的所在。
他迅速将那纸公文翻了出来,放在眼前。
公文记载的是两年前的一桩性质恶劣的强奸碎尸案,主犯是郝一平,曹瑞山,这两人是凤凰城有名的浪荡公子,行为极其不检点,仗着祖上积攒下来的几两臭钱肆意挥霍。
两年前的那个晚上,凤凰人士王大年所生女儿王和玉夜出观赏灯市,被郝一平与曹瑞山联手拖入深巷之中实施了强奸,事毕,此二人将已经不醒人世的王和玉分尸为十六块,藏在了凤凰城的各个角落。
当时破案的情况公文里也记得清清楚楚,尸块全数被找到,拼出来的王和玉已是面目全非,惨不忍睹,由于郝一平和曹瑞山留下了太多的破绽导致他们很快就落入了法网。
据他们当时的交代,他们是因为在青楼宿醉又没带够留夜的银钱被人赶了出来,酒劲冲脑之下干了这件丧尽天良的事。
王和玉之父王大年得知此事精神恍惚,已经没法正常交流了,事情到此,本应已经结束,可接下来的变故说是拐了一个一百八十度的弯都不为过。
只过了一夜的时间,除了王和玉的尸骨,所有的证据都被抹除,两人的档案都被改写,仅仅三天,两人就被放出了大牢,这件事不了了之,如果没有这一则公文恐怕永远都不会再有人知道真相。
这是再清楚不过的事了,无非二人动用了关系以及钱财收买了官府,而王大年,只是一个贫穷的疯子,以至于官府通知他去收回女儿尸体时他都没有去。
最后,王和玉的尸体只能由官府草草掩埋。
岳亭山对其的批注是,一有郝一平和曹瑞山的消息直接派遣专人监视。
他是个嫉恶如仇的人,这么做,摆明了就是想让当年逃过一劫的郝一平和曹瑞山付出应有的代价,没想到,自己接手的这个案子的死者,就是郝一平。
而且他和王和玉一样,被分尸成了十六块,分别置于凤凰城的角落。
“来人啊。”岳亭山喊了一声,立即有两名衙役冲了进来,抱拳行礼。
“你,去通知李大人和狄大人加强巡查力度,你,将案件完整告知林统领,叫他加强戒备。”
“是!”
岳亭山的安排无非是结合了所有的线索所作出的。
得知了这件事的前因后果,凶手已经基本锁定在了三类人群之中,一,当年已经疯掉的王大年,二,嫉恶如仇先一步下手的江湖侠客,三,新的碎尸变态。
看上去范围很广,但第二,第三种可能性远没有第一种来得大,没人能证明王大年是否真的疯了,如果他没有疯,那么有着充分杀人动机为女报仇的他将是本案最大的嫌疑人。
为了以防万一,岳亭山还是选择告知了林顺元,以此预防第二,第三种可能所带来的危害。
至于王大年,岳亭山已经有眉目了。
而这些计划之中,唯一没有提到的就是下落不明的曹瑞山,或许岳亭山自己也没意识到,他很希望曹瑞山去死。
......
“草民,拜见刺史大人。”来者正是那个肉铺打杂的伙计,也是郝一平第一个尸块的发现者。
“上次匆忙之间,本官还未问你姓名。”
“草民李子青,不知刺史大人有何事相问,草民一定知无不言,言无不尽。”李子青很会说话,他心中也坦荡,并不如何惧怕这位父母官。
“嗯,李子青,你所在的肉铺,老板,是姓王吧。”
“对,他叫王大年。”李子青的回答证实了岳亭山的判断,更将所有的线索全都串在了一起。
“没事了。”岳亭山将他扶起,“家中可还有人?”
“内人在家中,尚无子嗣。”
“嗯,以后在肉铺好好干吧。”岳亭山拍了拍李子青的肩膀,示意他可以回去了。
“刺史大人之恩,草民,永世难忘。”李子青郑重地跪了下来,朝岳亭山磕了个响头,旋即出门而去。
“看来,此案已经破了。”岳亭山也没闲着,李子青走后不久,他也出门了,目标,当然是王大年所在的肉铺。
这个地方处于闹市区,鱼龙混杂,这几天发生了命案,人流相对冷清了一些。
一个肉铺开在此地当然是有很可观的收益的,但关键是,肉铺的主人王大年按照公文记载,他两年前就已经疯了。
(未完待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