那一场战役,在大雍的史书上记载的只有寥寥几句话,祈正二十四年元日,边关大战告捷,岭南降,归于大雍,赐名南岭五洲。
    古书上的每个字,细细品来,里面都包含了无数人悲惨的一生。
    于是没人知道,那天陆瑾璋是如何跪下来求陆瑾怀去见来使的。在那之前,陆瑾怀也以为,像他五弟这样骄傲又粗鲁的人,这一生都不会给人跪下。
    而陆瑾璋的一求,也是求出了一夜春风来。
    没有谈判,没有虚与委蛇,岭南给出的投降条件比他们曾经任何一次的投降都有诚意,对大雍有百利而无一害,让陆瑾怀没有理由不去接受。
    一个国家,想要扩大自己的国土,也想保护自己的子民。
    直到天都亮了,岭南的使者上官有乔才向陆瑾怀施礼,结束了这一场不甘却又不得不做的请求。
    上官有乔那身红色的衣服,在寒冷的冬天里显得有些单薄,起初陆瑾怀也没想到岭南会派出名望最高的三公主来当使者,这个三公主他在大雍也有所耳闻,是成宣帝最疼爱的女儿,陆瑾怀在她走之前,拿出那根红玉翡翠簪子放在上官有乔面前。
    上官有乔轻轻的垂下眼,一整个晚上她都像是一个训练有素的使者,宠辱不惊,唯独在看见那根簪子的时候,眼底闪过了一道悲悯的光,“我是罪人。”
    陆瑾璋已经冻僵的身躯在营帐外控制不住的抖了起来,连他自己都不知道,原来他连再看她的勇气都没有了,他自欺欺人的想,一定是因为冻僵了,掀不开营长的帘子了才没有进去。
    帘子开了,一袭盔甲的陆瑾怀从营帐里走出来,侧眸淡淡的看了一眼陆瑾璋,他的睫毛上已经冻出一层浅浅的白霜,鼻子和脸颊红通通的,陆瑾怀记得他身上有一处重伤是在小腿上,不知道他是怎么样才能撑住站这么久的。
    陆瑾璋第一次觉得陆瑾怀的薄唇在不说话的时候锋利的像一把刀子,一言不发也能把他的心划得稀巴烂,他不知道哪来的勇气,疯子一样一瘸一拐的冲进营帐,送客的帐帘没有关,桌子上那跟簪子反射出雪地里的白花花的光,照的陆瑾璋的眼睛酸酸的,再抬头,那抹小小的红色身影已经成了一个遥不可及的红点。
    “不是你,是我。”陆瑾璋喃喃道。
    其实早在上官有乔看见陆瑾璋的半年前,陆瑾璋就已经见过她了。他常驻岭南边防,在两国交好的时候去宫里走动,也是常有的事情。
    这位三公主是出了名的活菩萨,陆瑾璋自然也听说过,但是和成宣帝的几次鸿门宴中,岭南的各个皇子公主他都见过了,却唯独没见过那个名声赫赫的三公主。
    终于半年前的一次,他忍不住像成宣帝询问,这才知道每次他去的时候,三公主都正好是在民间施粥。
    于是半年前,他特意绕了个远路,隔了老远遥遥的看见过那抹活在幻想中的身影,大红的衣服比他想象中的要鲜艳,得到百姓爱戴时的笑容比他想象中的要腼腆。
    在她心中,陆瑾璋不过是个穷的要去用命换钱的贫苦百姓,可是她却愿意慷慨相助,这样的人,她是全天下最善良的人。
    她应该很后悔认识自己吧,陆瑾璋想。
    陆瑾璋这样胡思乱想了不知道有多少天,装满红血丝的眼睛下面有一层憔悴的乌青,下半张脸满满的胡茬看起来又脏又萎靡。
    军队修正了几天,该赶路回京城了,陆瑾怀穿回他那一身惯有的墨色长袍,淡淡的问陆瑾璋,“你要不要回京城?”
    “我?”
    “岭南归降,你可以不用驻守封地。”
    “此番回大雍,南岭王带三公主了吗?”陆瑾璋没有直接回答,反而先是问了上官有乔。俗话说挟天子以令诸侯,岭南既然已经投降,那从前的皇帝也就该归顺大雍,自然要带到天子眼前才好把控。
    陆瑾怀知道陆瑾璋在问什么, “没有。”
    “那我也不回了。”
    “好。”
    陆瑾怀也没有多劝,他早就和陆瑾璋说过了,此番回京,他会禀明此次岭南一役中陆瑾璋功不可没,朝廷和父皇都不会亏待他的。
    陆瑾璋想的却是原来三公主还留在岭南,这样一来他就有机会当面道歉了,他从前一直觉得道歉这东西娘们唧唧的不屑一顾,他也知道,有关家国大恨,三公主那样善良爱民的人大概是不会原谅他,他已经做好以死谢罪的准备了。
    可是上官有乔连道歉的机会都没给他。
    一大早,同臣民们一起送父亲上了去了大雍帝都的马车,上官有乔回到寝室里,换上了自己最不喜欢的白色素衣,向岭南将士们的火葬地重重的磕了三个响头,写了了一封遗书放在妆奁上,又打了一盆水放在地上。
    最后看了一眼这个世界,上官有乔光着脚丫,面带着愧疚的笑容躺在了地上,她觉得自己是岭南的千古罪人,是没有资格躺在床上的。短短的刀尖上泛着冰冷的银光,像那天在城楼上她看见他的铠甲一样。
    刀刃抵在手腕上,原本平静的青色血管像是察觉到了什么,开始突突的不停跳动。上官有乔轻轻滑动了一下短刀,刀子就像打翻了一盆彩墨,手腕上开始有汨汨的热血止不住的流。
    上官有乔忍着疼,把手腕放进了水盆里。
    其实她本来不知道割腕是要手放在水里的,是陆瑾璋告诉她的,他说他自己小时候淘气和他四哥打架,后来没打过,气的要割腕,割完以为自己要死了,一睁眼却发现自己在床上睡着了,割腕的疤也被宫里的御医包裹好了,从那以后他身边的人都叫他“小气鬼”,后来他就离家出走了,离开了那个屈辱的地方。他说很久以后他才知道,原来要把手腕放进水里,才能不让伤口愈合,血才能不断的流出去,人才会死。
    她那时候不知道他的名字,咯咯的笑他傻。
    后来她知道了她的身份,也就知道了他的名字,却只能有气无力的恨自己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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