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呵……”陌允见尚芷雪承认得如此大方,心中莫名涌起了一股又酸又涩的情绪:“那倒有你好受的。”
    说罢,又添了几句:“你那两个男人,可都不是省油的灯。”
    “自己喜欢的男子,再如何任性,也得娶进门去,好生相待。”
    尚芷雪挑了挑眉,上下朝陌允打量了几眼,又道:“不过比起你来,他们还是比较省油的。”
    言毕,又朝一旁的墨斯看了一眼,点了个头算打了招呼。
    墨斯虽从尚芷雪出现起,便再没有插话的机会儿。可他却一直静静站着,不曾离开,也不曾试图吸引人注意。
    只是仔仔细细的打量着尚芷雪的那双眼,脸上充满了玩味儿。
    陌允平时嘴巴刻薄,尚芷雪又不是个能忍的主儿。所以二人见面时,难免互怼。
    不过,对于陌允的话,尚芷雪从未放在心上。而陌允,自然也不会与尚芷雪较真。
    只是现下,瞧着尚芷雪竟跟一旁的墨斯打了招呼。
    于是,心中多少有些不大爽快:“我知道,你是气我在你酒楼里惹事儿。所以这张口闭口的,恨不得能将我碾到尘埃里。但是阿紫,我可是为了你好。
    你别瞧着墨斯是个质子,就以为他是个有钱的主儿,能时常来帮衬你的生意。他这人,在皇城里可是出了名的穷酸,连我都不如呢。
    来你这不过就点了两菜一汤,临走时竟还告诉伙计,自己的钱袋丢了。我不过是见你们酒楼的伙计可怜,不知该如何处理此事儿,这才站出来说了几句。”
    尚芷雪听言,顺着陌允的目光往一旁的桌子望去。
    只凭着菜盘里剩下的残羹,依稀辨别出了墨斯点过的菜式。
    西红柿鸡蛋汤、黄金炸鸡条、糖醋里脊肉。
    三个菜加起来,也不过是一百多两的银子,实在不值得斤斤计较。
    更何况,她方才上来时,可没听到陌允提及半句钱袋子的事儿啊。所听到的,无非就是私人恩怨。
    于是,竟有些同情起墨斯来。
    一个人被自己的国家、亲人抛弃,成为了别国的质子。
    在这里,不受人尊敬,也没有任何收入。好不容易来吃个饭吧,还要碰上陌允这毒舌男。
    虽说墨斯也不是个好惹的主儿,而陌允除了毒舌一些,也并没有多么可恶。
    但不知为何,许是同样背井离乡,品尽了孤独与陌生的苦。所以,不管墨斯有没有银子,她倒是不怎么在意的。
    “不过是一顿饭罢了,又有什么打紧的?”尚芷雪收回目光,用轻松且略带玩笑的语气儿,对陌允道:“你天天到我这里混吃混喝,我还没说你呢。
    臭小子,以后对我的客人客气儿点!否则,休想来我这里当琴师!”
    “我今天就吃了你两盘馒头片!”陌允听着尚芷雪的威胁,也再懒得跟墨斯争执。
    只满脸无辜的朝尚芷雪道:“自从你说了不可以浪费后,我就很少点大鱼大肉了!每天不是喝肉末粥就是啃馒头片!
    你瞧瞧,我都瘦了吧?这么简单的食物,你也不好意思收我银子吧?”
    “你将钱袋子拿出来,放到我面前。”尚芷雪白了陌允一眼,道。
    “你想干吗?”陌允警惕的往后退了一步,问。
    “没干嘛……”尚芷雪无奈笑笑:“就想让你看看,我好不好意思收你银子!”
    “是你说过要对我负责的!”
    “我可没说过你能对我的客人如此无礼。”
    “你……”陌允见尚芷雪为墨斯说话,真恨不得朝墨斯那张脸上抡一拳头!
    可想着这里毕竟是尚芷雪的地盘,只好咽了这一口气儿:“罢了,君子不与小人斗!说不过你,我回去了。”
    说罢,便看也不看尚芷雪和墨斯一眼,便扬长而去。
    尚芷雪见此,满头黑线!
    小人?你才小人呢,你全家都小人!
    墨斯是个极其懂得察言观色的人。
    所以,尚芷雪眸子里的情绪,全都被他看在了眼里。
    若换作往常,他绝对不屑于跟北国的女人打交道。
    在他看来,北国的女人皆风/流/好/色,每个人看到了他,都仿佛看到了猎物一般。
    但今日,也不知是因为尚芷雪为他说了话,还是因为从始至今,尚芷雪看他的眼神都格外客气儿。
    又亦或,是因为她对待府中夫郞的态度,让他觉得格外有担当。所以,对于尚芷雪,墨斯倒有些感兴趣。
    于是,礼貌性往后退了一步,道:“抱歉。连累你一起,瞧了陌允公子的脸色。”
    尚芷雪听言,稍稍垂下睫毛:“墨质子,该说抱歉的人是我。您能来光顾‘恭喜发财’的生意,是我的福分。
    让您在这里受了气儿,着实是我的不对。您看这样如何,今日的这顿,就当我给您赔罪了。
    陌允是我这里的熟客,也是酒楼内定的琴师。所以有时候儿,总爱瞎操心。说起话来,也格外难听。还望墨质子能大人不计小人过,莫将这件事儿放在心上。”
    墨斯看着尚芷雪对自己既客气儿又疏离,还懂得绕开自己掉了钱袋子的难堪,让自己避免了尴尬。
    于是,不禁有些吃惊。
    他被送到北国当质子,已不是一年两年。
    这皇城里的女人,他见得多了。却从来没有一个,能对他的美貌保持着如此客套的距离。
    更没有人,能在得知了自己的身份后,还能瞧得起自己。
    别说是像尚芷雪这样的商人,就连大街上摆地摊卖菜的妇人,在瞧见了他以后,也难免会对他指指点点。
    在北国,他得不到任何尊敬,也得不到任何友好。
    虽然,他一直认为自己不需要别人的尊敬和示好。这么多年来,他做事儿,也从来都是我行我素的。
    永远,都秉持着一种‘你若有本事儿,便直接来质子府干掉我。若没有本事儿,也就只能忍着’的态度,在北国里苟延残喘。
    但如今,突然瞧见一个女人待他如此客气儿。一时之间,倒有些不习惯了起来。
    就仿佛他活在狼窝里多年,突然遇到了一个正人君子。
    那种感觉,不可置信,却又奇妙连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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