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认一认新的规矩?这个我同意!”
红丝锦云边说边抬脚踹翻另一个面露惊讶的同胞,等再要向下一个家伙出脚的时候却踹了个空。毕竟就算是再傻再呆的家伙也知道该趋利避害来的,谁要是依旧蹲坐在原地等踹才是脑子有坑。
于是凑在一起忙着加热食物的奴隶们都被吓得骇然而视,就是附近的一些神教信众也被惊动了,其中更有三五个凶厉之人拔出利剑就走了过来。可是在看清不过是奴隶内讧后就放缓了脚步,并且还带着不屑的表情嘲笑道:
“哟呵呵,这是大狗二狗争狗王啊!”
“没想到跑到这破林子里还有这乐子看,唉你们说谁能取胜?是这个浑身脏兮兮主动出手的?还是那群被他打得冒出真火的?”
“嘿嘿,随便谁都行,我就想看他们打起来。今天必须得见血,最好一次就能治了他们的病!”
这几个信众不仅是嘴上幸灾乐祸,在行动上也都是将武器垂下站在外围露出冷笑,就仿佛是在观看一场可笑的牲畜撕咬似的。以其身份还有手上能杀人的利器便让许多奴隶避之唯恐不及,于是就算无人吭声也顿时空出了一大片场地,仿佛是专为这几人准备的特等席一般。
手上脚上一直在不停追打的红丝锦云其实一直悄悄在观察河青人,在确认了那几个家伙的反应后才终于松了口气。等一转头就将挥向同胞的拳头就砸得更快更猛烈了,他准备在事情有变之前先立一下自己的规矩。
尽管是才走上地面没多久,但他经从当初接触自己的老画师那里打探到了很多,所以对于河青人的性格已经有了个初步的猜测。那就是这些家伙的本性同吉丽奇城中的市民很相似,同样是好逸恶劳且爱斤斤计较,同样是爱看热闹又心性冷漠。
只不过前者由于到处征战和杀戮的缘故便更野蛮些,也更嗜血一些,所以在见到打斗的时候未必会立刻阻止,而是会以高高在上的心态旁观一阵子后才介入。这样的猜测倒是来源于自己在缉贼署中的亲身经历,在处理大街小巷中的混子时未必需要立刻制止,他也曾多次以居高临下的姿态去看着那些下层的撕斗。
眼下带着狠厉奋力撕斗的人换成了自己,而带着残忍兴奋观战的家伙则换成了可恶的异族。清晰认识到这一点的红丝锦云虽然觉得非常无奈,但是在别人的地头上也实在是硬气不起来,那就只能向着自己能动手也敢于动手的方向挥拳了。
比如那个最先表现出排斥情绪的家伙,通常在一个团体中优先说话的都会比较有威望,即便不是一片区域的领头人也多少能管得住几个人。先找这样的家伙下手就算是热热身,甚至还要摆出一副谁敢帮他就针对谁的气势。
但主要收拾的依旧是那个最跳最激烈的家伙,只要把这个刺头摁下去就自然能压服其他毫无主见的人了。而这点小场面一点都比不上城市复杂地形中的突发事件,以从缉贼署那里练就的近身缠斗战法而言自然能做到轻松应付。
于是不出几个呼吸就让争斗快速出现了结果,但这令站在边上看猴戏的河青人却有些不满。他们原以为会出现一场蹩脚但持续时间不短的热闹可看呢,结果三两下就结束了交手还有什么意思?
其中一人就重新抬剑指向红丝锦云,并且带着恶意命令道:“好了小子,双手抱头蹲下,若有反抗就格杀勿论!这话我就重复一次,你能听懂听不懂就这么地吧。”
其实类似的把戏以前就用过很多次,无非是某些嗜杀的家伙在神使下令禁止滥杀之后的小小对策。但是这样的做法其实也瞒不过全程在旁的幸存金格腾人,或许一个两个会做出错误的选择,但试的多了就总有人能找到正确的做法。
被利刃所指之人便非常老实地收手蹲下,曾经在官方治安机构中谋职的他在此时产生了荒谬的感觉。仿佛喝令出声的异族是威严的缉贼官,而带着不服气照做的自己则是个最大恶极的可恶罪犯,而接下来还会有一场权威审判在等待着自己似的。
其实这样的感觉也算是部分正确,因为河青人的确是在维护现场秩序。当然这种事情也只存在于他们控制的范围内,在河青人剑下的秩序中该做什么不该做什么都已经分好了位置,一个外来的丑奴要破坏了规矩就自然得受到惩罚。
或者说河青人只在自己的家乡才较为遵纪守法,一旦离了自己熟悉的地方去往异族之地后就会变得暴虐无度。不但是从小到大所遵从的规矩都会根据具体需求而有所取舍,这是会将内心中的凶残模样完完全全地暴露出来,而且就连丁点的掩饰都不去做。
至于这种并非城内、也并非异界的地方确实稍有些模糊,因为大部分人都对所处的领地不熟悉,但是只要一抬头又的确能望见远方的城池轮廓。所以人性和兽性便掺杂在一起展现了出来,随时都可能因为一点不大的缘故而有所转向。
只可惜闹事的丑奴老老实实地跪下去了,虽然就动作上而言并不算是特别标准,但是这种顺服的姿态也使其失去了借题发挥的理由。或者说硬要将剑刃刺下去的话也不是不行,但这必然会造成某个人的财产损失,自己又何必为了这个家伙而破费呢?
一个异族的性命就在一个河青人的心中与财产做了衡量,得出的结果就是依旧有抠门习惯的家伙决定还是忍一忍好了。不过心中气不过就还是踹过去一脚,然后边揍边骂骂咧咧发泄心中的不满:“叫你穿的这么脏,弄脏大爷的鞋了!叫你瞎瞅西瞅,知不知道让人很生气啊!?叫你胡乱挑事打架,很能打是吗?很能耐是吗?那你尝一尝我的脚丫怎么样?混蛋!泼才!河漂子……”
红丝锦云边说边抬脚踹翻另一个面露惊讶的同胞,等再要向下一个家伙出脚的时候却踹了个空。毕竟就算是再傻再呆的家伙也知道该趋利避害来的,谁要是依旧蹲坐在原地等踹才是脑子有坑。
于是凑在一起忙着加热食物的奴隶们都被吓得骇然而视,就是附近的一些神教信众也被惊动了,其中更有三五个凶厉之人拔出利剑就走了过来。可是在看清不过是奴隶内讧后就放缓了脚步,并且还带着不屑的表情嘲笑道:
“哟呵呵,这是大狗二狗争狗王啊!”
“没想到跑到这破林子里还有这乐子看,唉你们说谁能取胜?是这个浑身脏兮兮主动出手的?还是那群被他打得冒出真火的?”
“嘿嘿,随便谁都行,我就想看他们打起来。今天必须得见血,最好一次就能治了他们的病!”
这几个信众不仅是嘴上幸灾乐祸,在行动上也都是将武器垂下站在外围露出冷笑,就仿佛是在观看一场可笑的牲畜撕咬似的。以其身份还有手上能杀人的利器便让许多奴隶避之唯恐不及,于是就算无人吭声也顿时空出了一大片场地,仿佛是专为这几人准备的特等席一般。
手上脚上一直在不停追打的红丝锦云其实一直悄悄在观察河青人,在确认了那几个家伙的反应后才终于松了口气。等一转头就将挥向同胞的拳头就砸得更快更猛烈了,他准备在事情有变之前先立一下自己的规矩。
尽管是才走上地面没多久,但他经从当初接触自己的老画师那里打探到了很多,所以对于河青人的性格已经有了个初步的猜测。那就是这些家伙的本性同吉丽奇城中的市民很相似,同样是好逸恶劳且爱斤斤计较,同样是爱看热闹又心性冷漠。
只不过前者由于到处征战和杀戮的缘故便更野蛮些,也更嗜血一些,所以在见到打斗的时候未必会立刻阻止,而是会以高高在上的心态旁观一阵子后才介入。这样的猜测倒是来源于自己在缉贼署中的亲身经历,在处理大街小巷中的混子时未必需要立刻制止,他也曾多次以居高临下的姿态去看着那些下层的撕斗。
眼下带着狠厉奋力撕斗的人换成了自己,而带着残忍兴奋观战的家伙则换成了可恶的异族。清晰认识到这一点的红丝锦云虽然觉得非常无奈,但是在别人的地头上也实在是硬气不起来,那就只能向着自己能动手也敢于动手的方向挥拳了。
比如那个最先表现出排斥情绪的家伙,通常在一个团体中优先说话的都会比较有威望,即便不是一片区域的领头人也多少能管得住几个人。先找这样的家伙下手就算是热热身,甚至还要摆出一副谁敢帮他就针对谁的气势。
但主要收拾的依旧是那个最跳最激烈的家伙,只要把这个刺头摁下去就自然能压服其他毫无主见的人了。而这点小场面一点都比不上城市复杂地形中的突发事件,以从缉贼署那里练就的近身缠斗战法而言自然能做到轻松应付。
于是不出几个呼吸就让争斗快速出现了结果,但这令站在边上看猴戏的河青人却有些不满。他们原以为会出现一场蹩脚但持续时间不短的热闹可看呢,结果三两下就结束了交手还有什么意思?
其中一人就重新抬剑指向红丝锦云,并且带着恶意命令道:“好了小子,双手抱头蹲下,若有反抗就格杀勿论!这话我就重复一次,你能听懂听不懂就这么地吧。”
其实类似的把戏以前就用过很多次,无非是某些嗜杀的家伙在神使下令禁止滥杀之后的小小对策。但是这样的做法其实也瞒不过全程在旁的幸存金格腾人,或许一个两个会做出错误的选择,但试的多了就总有人能找到正确的做法。
被利刃所指之人便非常老实地收手蹲下,曾经在官方治安机构中谋职的他在此时产生了荒谬的感觉。仿佛喝令出声的异族是威严的缉贼官,而带着不服气照做的自己则是个最大恶极的可恶罪犯,而接下来还会有一场权威审判在等待着自己似的。
其实这样的感觉也算是部分正确,因为河青人的确是在维护现场秩序。当然这种事情也只存在于他们控制的范围内,在河青人剑下的秩序中该做什么不该做什么都已经分好了位置,一个外来的丑奴要破坏了规矩就自然得受到惩罚。
或者说河青人只在自己的家乡才较为遵纪守法,一旦离了自己熟悉的地方去往异族之地后就会变得暴虐无度。不但是从小到大所遵从的规矩都会根据具体需求而有所取舍,这是会将内心中的凶残模样完完全全地暴露出来,而且就连丁点的掩饰都不去做。
至于这种并非城内、也并非异界的地方确实稍有些模糊,因为大部分人都对所处的领地不熟悉,但是只要一抬头又的确能望见远方的城池轮廓。所以人性和兽性便掺杂在一起展现了出来,随时都可能因为一点不大的缘故而有所转向。
只可惜闹事的丑奴老老实实地跪下去了,虽然就动作上而言并不算是特别标准,但是这种顺服的姿态也使其失去了借题发挥的理由。或者说硬要将剑刃刺下去的话也不是不行,但这必然会造成某个人的财产损失,自己又何必为了这个家伙而破费呢?
一个异族的性命就在一个河青人的心中与财产做了衡量,得出的结果就是依旧有抠门习惯的家伙决定还是忍一忍好了。不过心中气不过就还是踹过去一脚,然后边揍边骂骂咧咧发泄心中的不满:“叫你穿的这么脏,弄脏大爷的鞋了!叫你瞎瞅西瞅,知不知道让人很生气啊!?叫你胡乱挑事打架,很能打是吗?很能耐是吗?那你尝一尝我的脚丫怎么样?混蛋!泼才!河漂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