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很多事情上,清风都比胡不归看得开,甚至很多时候,比胡不归还看得透,当然,胡不归是不承认的。
第二日一早,三人早早收拾行李准备离开客栈,那掌柜的却笑道:“客官不如用完饭再走?”
胡不归知道不对劲了,他向清风使眼色,而后对着掌柜说道:“也好,即便如此,你送些酒菜上来。”
“好好好,我马上让厨房去给你做。”
退回到房间,清风轻轻推开窗户,从窗户缝中看到店小二望着这边,他哭丧着一张脸:“师叔,怎么办?”
胡不归瞧了一眼于清秋:“还能怎么办,逃呗。”
又是一口窝囊气,胡不归恨不得把自己的武功分一半给这两个大累赘,他没好气的用食指挑开窗户:就凭一个店小二?“我们先上屋顶。”
期间于清秋一言不发,此事因自己而起,他们也是受自己连累,可她又不想逞英雄被抓,只得站在原地不知如何是好。
胡不归朝着清风伸出手,清风一个跨身上了胡不归的背,一气呵成,胡不归打开窗户盯着那店小二,目光凶狠,面目可憎,店小二被吓得冲回了客栈内,胡不归背着清风,运着一口气,带着清风上了房顶,他四处张望,瞧见不远处有个马厩,对着清风吩咐道:“我们去哪里抢两匹马,立即出城!”
“师叔,清风姐姐……”
自己都保不住了,还有闲心去管别人。胡不归瞪了他一眼,清风可怜巴巴的看着他,大有你不不管就不是人的意思,胡不归反手摸着剑柄,无奈的叹气。
“你先去,我随后就来。”胡不归推搡了他一把,客栈底下已经聚满了衙门的人,胡不归看着不远处红色的人影,不屑冷笑一声又回到房内,于清秋感激的看了他一眼,胡不归不耐烦的伸出手,示意她上背。
于清秋呆在原地,似乎还没有缓过来,门外已经好几个人影,胡不归皱着眉头:“你再耽误一刻就自己死在这儿!”
胡不归的忍耐已经到了临界点,他是武林豪杰,又不是老母鸡!
于清秋的手抓住他的肩膀,胡不归身后的剑硌的她痛的皱起了眉头,又不敢多声,胡不归一只手揽住她腿,一只手抓住于清秋挂在他脖子上的手避免被她紧张之余勒死。
由于城内房屋大抵接连而造,清风爬到马厩并没有费了大多时间,但是马厩有人看守,他没敢下去,胡不归带着于清秋用轻功到了清风面前时,捕快了发现了他们的意图,也紧跟了上来。
胡不归拔出背后的剑,往守着马厩的人脚下扔了过去,那马厩小厮吓得一脸大汗,因为那剑虽是断剑,可也划烂了他的裤脚硬生生的嵌进脚下的石板中,这大爷他惹不起,惹不起!
下去。胡不归吩咐于清秋和清风,于清秋这个关键时候出来添堵了:“我不会骑马……”
清风小小年纪会骑马是因为跟着苏连波长期漂泊在外,渐渐学会的,可这于清秋没被抓进满春阁之前是个小姐,平日里就读读书绣花,后来被迫在满春阁里,也就是陪客弹琴唱曲,压根没出过门,吃苦归吃苦,骑马是真不会,而且马那么大,她又细胳膊细腿,只怕一不小心就会被马儿踩在地上骨头都得给踩断!
雍州的捕快也已经上了房顶,胡不归不屑了看了他们一眼,跳下去把剑拔了出来,又登上房顶,整个动作不过片刻,清风拉着于清秋往后退,刀剑无眼。
于清秋看着清风面无惧意,她不明白这个时候了,一个这么小的人却能淡定自若的面对这一切,于清秋的经历也算不平凡了,尽管她杀过一个人,可那时候也是从脚底凉到心,浑身都在发抖。
她看着那个不羁的男人,看着这个过分沉稳的小孩,自己究竟为什么会这么相信他们?
于清秋没见过胡不归的剑法,她自然不知道胡不归的剑有多锋利,又有多快,清风倒是担心起这些接到通知来追捕他们的捕快们,就连峨眉和武当都拿胡不归没办法,就他们几个,胡不归都不够玩的!
“我劝你最好束手就擒,交出那个女人,否则刀剑不长眼,砍死犯人那是常有的事儿!”带头的捕快恶狠狠的威胁着。
捕快抓人靠的是威严,实际上本身不会什么功夫,只要你长得结实,会些拳脚,再打通一下关系,你就可以做捕快,胡不归不一样,他从小跟着胡夜阑学武,后来又跟着鬼谷子练轻功和内敛法,再加上胡夜阑留下的燕轻十三式,说胡不归是一绝的高手也不为过。
胡不归其人天性聪慧,静脉通畅,内功也是非常的扎实,后来与峨眉武当的缠斗中,积累了很多实战经验,慢慢的自己悟出了一套非常厉害的剑法,胡不归将那剑法为‘求生绝’。
意味,哀求欲死,绝地逢生。
胡不归没用燕轻十三式,更没用求生绝,他只是使出了平时练习了无数次的真武荡魔剑法,这剑法他使的也并不熟练,但片刻后,雍州城内数十名衙内,手脚负伤,血流不止。
胡不归站在屋顶,看着倒在地上的喽罗们,将原本包裹剑鞘的长碎布扯开,擦拭剑身,清风已经上马,众人纷纷让路,胡不归提着于清秋的腰带将她举上马,而后自己坐在于清秋身后拉着马缰,他转头看着清风说道:“想必此刻知府得到了消息,定会封锁城门,得赶紧走。”
清风点头表示赞同,随即往城门方向狂奔,其余众人见状,也不敢拦着,胡不归一拉马缰紧紧跟在清风后面,于清秋被胡不归揽在怀里,这是她头一次感受到被人保护的感觉,有着说不出来的复杂心情。
人太亲近了,总归不是什么好事,尤其在这种危急的时候,会给人一种生死与共的错乱感,那么一刻,于清秋心里产生了空前的依赖感,以至于她坐在马背上身子微微靠在胡不归身上都不自知。
胡不归身子一僵,看着于清秋黑色的长发,此时不是风花雪月的时候,他倒也没有推开于清秋,清风勒住马,前方有围栏过不去,他掉头看着胡不归:“师叔,怎么办?”
“闯过去!”
胡不归十分有底气的喊道,守城的士兵将士眼看着情势不好,也顾不得等令关城了,立马大喝:“有人意图闯城门,关城门,快!快!”
众人纷纷躲到一边,生怕自己被马踩死,清风得到胡不归的回应有了底气,拉住缰绳将马调转方向往后走了几步,接着胡不归拿着剑鞘往他的马屁股后面狠狠一拍,随着马的的一声嘶鸣,往城门口冲了出去。
此时于清秋终于清醒过来,生生的咽了一下口水,双手紧紧的抓住胡不归的手,就那么一下,马儿越过栅栏,冲散城门口把手的官兵,出了城。
于清秋心提到了嗓子眼上,还惊呼了一声,缩到胡不归怀里。
清风半刻不敢停歇,虽然手也磨破了皮,屁股被颠的非常痛,没有胡不归的允许还是不敢停,三人足足奔出去上百里,夜色将至,胡不归勒住马,清风累到从马上摔了下去,胡不归瞥了一眼,见其并无大碍,也不管他,自顾下了马,于清秋也是腰酸背痛的,见胡不归没理她吗,正打算艰难下马,后背一双手将她一提,放在地上。
于清秋看着邋里邋遢的胡不归,连忙道谢。
胡不归没看她,也不管躺在地上的清风,拉起他的那匹马和他自己骑的那匹往另外一个方向赶。
师叔,你把马儿放走了,我们怎么赶路啊?清风被于清秋扶起来,一脸的灰尘和草屑,于清秋心疼的帮他擦去脸上的秽物,也不去看胡不归。
胡不归白他一眼:“马蹄印会促使他们找上来,找个地方休息一下,明日步行去江南。”
这种氛围,清风的肚子响的很是时候,接连着,于清秋的肚子也响了,胡不归挑眉,于清秋脸红的别过头,清风抓着头傻笑:“师叔!”
胡不归活了大半辈子,下河捞鱼这种事自然难不倒他,那柄断流鸾剑上午还在伤人,现在成了刮鱼鳞的菜刀,胡不归赤脚站在溪水里,动作熟练的刮着鱼,于清秋给清风包扎好之后,默默的看着胡不归。
胡不归其实是长得很俊俏的,只不过常年不打理自己,胡子拉渣的,衣服也就是那么一套,又不洗,烂了也不缝补,看起来总是过份寒酸,但他身形高大,双目有神,浓眉高鼻,仔细看起来,还是非常英气的。
胡不归感觉到于清秋盯着自己,目光扫过去,于清秋低着头拾火,小心思被看穿,窘迫到耳根发烫,胡不归不蠢,自然知道她是什么意思,他低下头继续清理鱼的内脏,只有清风,不合时宜,暧昧的笑了。
三人将鱼放在火上烤,等熟的过程中,胡不归拿出酒喝了一口,递给清风,清风半信半疑的掂了一下,在胡不归的默许下喝了一口,立马酒的味道涌上鼻头,他呛了好几口,将酒袋扔给于清秋。
于清秋又是咽了一下口水,然后闭上眼猛的喝了一口,也是呛的不行,胡不归笑了。
这是胡不归第一次笑,胡不归笑的时候眼睛眯起,嘴巴长的夸张,配上凌乱的头发,活像个疯子,情人眼里出西施,这句话总归是没错的,因为于清秋觉得那是胡不归一生最好看的时候。
第二日一早,三人早早收拾行李准备离开客栈,那掌柜的却笑道:“客官不如用完饭再走?”
胡不归知道不对劲了,他向清风使眼色,而后对着掌柜说道:“也好,即便如此,你送些酒菜上来。”
“好好好,我马上让厨房去给你做。”
退回到房间,清风轻轻推开窗户,从窗户缝中看到店小二望着这边,他哭丧着一张脸:“师叔,怎么办?”
胡不归瞧了一眼于清秋:“还能怎么办,逃呗。”
又是一口窝囊气,胡不归恨不得把自己的武功分一半给这两个大累赘,他没好气的用食指挑开窗户:就凭一个店小二?“我们先上屋顶。”
期间于清秋一言不发,此事因自己而起,他们也是受自己连累,可她又不想逞英雄被抓,只得站在原地不知如何是好。
胡不归朝着清风伸出手,清风一个跨身上了胡不归的背,一气呵成,胡不归打开窗户盯着那店小二,目光凶狠,面目可憎,店小二被吓得冲回了客栈内,胡不归背着清风,运着一口气,带着清风上了房顶,他四处张望,瞧见不远处有个马厩,对着清风吩咐道:“我们去哪里抢两匹马,立即出城!”
“师叔,清风姐姐……”
自己都保不住了,还有闲心去管别人。胡不归瞪了他一眼,清风可怜巴巴的看着他,大有你不不管就不是人的意思,胡不归反手摸着剑柄,无奈的叹气。
“你先去,我随后就来。”胡不归推搡了他一把,客栈底下已经聚满了衙门的人,胡不归看着不远处红色的人影,不屑冷笑一声又回到房内,于清秋感激的看了他一眼,胡不归不耐烦的伸出手,示意她上背。
于清秋呆在原地,似乎还没有缓过来,门外已经好几个人影,胡不归皱着眉头:“你再耽误一刻就自己死在这儿!”
胡不归的忍耐已经到了临界点,他是武林豪杰,又不是老母鸡!
于清秋的手抓住他的肩膀,胡不归身后的剑硌的她痛的皱起了眉头,又不敢多声,胡不归一只手揽住她腿,一只手抓住于清秋挂在他脖子上的手避免被她紧张之余勒死。
由于城内房屋大抵接连而造,清风爬到马厩并没有费了大多时间,但是马厩有人看守,他没敢下去,胡不归带着于清秋用轻功到了清风面前时,捕快了发现了他们的意图,也紧跟了上来。
胡不归拔出背后的剑,往守着马厩的人脚下扔了过去,那马厩小厮吓得一脸大汗,因为那剑虽是断剑,可也划烂了他的裤脚硬生生的嵌进脚下的石板中,这大爷他惹不起,惹不起!
下去。胡不归吩咐于清秋和清风,于清秋这个关键时候出来添堵了:“我不会骑马……”
清风小小年纪会骑马是因为跟着苏连波长期漂泊在外,渐渐学会的,可这于清秋没被抓进满春阁之前是个小姐,平日里就读读书绣花,后来被迫在满春阁里,也就是陪客弹琴唱曲,压根没出过门,吃苦归吃苦,骑马是真不会,而且马那么大,她又细胳膊细腿,只怕一不小心就会被马儿踩在地上骨头都得给踩断!
雍州的捕快也已经上了房顶,胡不归不屑了看了他们一眼,跳下去把剑拔了出来,又登上房顶,整个动作不过片刻,清风拉着于清秋往后退,刀剑无眼。
于清秋看着清风面无惧意,她不明白这个时候了,一个这么小的人却能淡定自若的面对这一切,于清秋的经历也算不平凡了,尽管她杀过一个人,可那时候也是从脚底凉到心,浑身都在发抖。
她看着那个不羁的男人,看着这个过分沉稳的小孩,自己究竟为什么会这么相信他们?
于清秋没见过胡不归的剑法,她自然不知道胡不归的剑有多锋利,又有多快,清风倒是担心起这些接到通知来追捕他们的捕快们,就连峨眉和武当都拿胡不归没办法,就他们几个,胡不归都不够玩的!
“我劝你最好束手就擒,交出那个女人,否则刀剑不长眼,砍死犯人那是常有的事儿!”带头的捕快恶狠狠的威胁着。
捕快抓人靠的是威严,实际上本身不会什么功夫,只要你长得结实,会些拳脚,再打通一下关系,你就可以做捕快,胡不归不一样,他从小跟着胡夜阑学武,后来又跟着鬼谷子练轻功和内敛法,再加上胡夜阑留下的燕轻十三式,说胡不归是一绝的高手也不为过。
胡不归其人天性聪慧,静脉通畅,内功也是非常的扎实,后来与峨眉武当的缠斗中,积累了很多实战经验,慢慢的自己悟出了一套非常厉害的剑法,胡不归将那剑法为‘求生绝’。
意味,哀求欲死,绝地逢生。
胡不归没用燕轻十三式,更没用求生绝,他只是使出了平时练习了无数次的真武荡魔剑法,这剑法他使的也并不熟练,但片刻后,雍州城内数十名衙内,手脚负伤,血流不止。
胡不归站在屋顶,看着倒在地上的喽罗们,将原本包裹剑鞘的长碎布扯开,擦拭剑身,清风已经上马,众人纷纷让路,胡不归提着于清秋的腰带将她举上马,而后自己坐在于清秋身后拉着马缰,他转头看着清风说道:“想必此刻知府得到了消息,定会封锁城门,得赶紧走。”
清风点头表示赞同,随即往城门方向狂奔,其余众人见状,也不敢拦着,胡不归一拉马缰紧紧跟在清风后面,于清秋被胡不归揽在怀里,这是她头一次感受到被人保护的感觉,有着说不出来的复杂心情。
人太亲近了,总归不是什么好事,尤其在这种危急的时候,会给人一种生死与共的错乱感,那么一刻,于清秋心里产生了空前的依赖感,以至于她坐在马背上身子微微靠在胡不归身上都不自知。
胡不归身子一僵,看着于清秋黑色的长发,此时不是风花雪月的时候,他倒也没有推开于清秋,清风勒住马,前方有围栏过不去,他掉头看着胡不归:“师叔,怎么办?”
“闯过去!”
胡不归十分有底气的喊道,守城的士兵将士眼看着情势不好,也顾不得等令关城了,立马大喝:“有人意图闯城门,关城门,快!快!”
众人纷纷躲到一边,生怕自己被马踩死,清风得到胡不归的回应有了底气,拉住缰绳将马调转方向往后走了几步,接着胡不归拿着剑鞘往他的马屁股后面狠狠一拍,随着马的的一声嘶鸣,往城门口冲了出去。
此时于清秋终于清醒过来,生生的咽了一下口水,双手紧紧的抓住胡不归的手,就那么一下,马儿越过栅栏,冲散城门口把手的官兵,出了城。
于清秋心提到了嗓子眼上,还惊呼了一声,缩到胡不归怀里。
清风半刻不敢停歇,虽然手也磨破了皮,屁股被颠的非常痛,没有胡不归的允许还是不敢停,三人足足奔出去上百里,夜色将至,胡不归勒住马,清风累到从马上摔了下去,胡不归瞥了一眼,见其并无大碍,也不管他,自顾下了马,于清秋也是腰酸背痛的,见胡不归没理她吗,正打算艰难下马,后背一双手将她一提,放在地上。
于清秋看着邋里邋遢的胡不归,连忙道谢。
胡不归没看她,也不管躺在地上的清风,拉起他的那匹马和他自己骑的那匹往另外一个方向赶。
师叔,你把马儿放走了,我们怎么赶路啊?清风被于清秋扶起来,一脸的灰尘和草屑,于清秋心疼的帮他擦去脸上的秽物,也不去看胡不归。
胡不归白他一眼:“马蹄印会促使他们找上来,找个地方休息一下,明日步行去江南。”
这种氛围,清风的肚子响的很是时候,接连着,于清秋的肚子也响了,胡不归挑眉,于清秋脸红的别过头,清风抓着头傻笑:“师叔!”
胡不归活了大半辈子,下河捞鱼这种事自然难不倒他,那柄断流鸾剑上午还在伤人,现在成了刮鱼鳞的菜刀,胡不归赤脚站在溪水里,动作熟练的刮着鱼,于清秋给清风包扎好之后,默默的看着胡不归。
胡不归其实是长得很俊俏的,只不过常年不打理自己,胡子拉渣的,衣服也就是那么一套,又不洗,烂了也不缝补,看起来总是过份寒酸,但他身形高大,双目有神,浓眉高鼻,仔细看起来,还是非常英气的。
胡不归感觉到于清秋盯着自己,目光扫过去,于清秋低着头拾火,小心思被看穿,窘迫到耳根发烫,胡不归不蠢,自然知道她是什么意思,他低下头继续清理鱼的内脏,只有清风,不合时宜,暧昧的笑了。
三人将鱼放在火上烤,等熟的过程中,胡不归拿出酒喝了一口,递给清风,清风半信半疑的掂了一下,在胡不归的默许下喝了一口,立马酒的味道涌上鼻头,他呛了好几口,将酒袋扔给于清秋。
于清秋又是咽了一下口水,然后闭上眼猛的喝了一口,也是呛的不行,胡不归笑了。
这是胡不归第一次笑,胡不归笑的时候眼睛眯起,嘴巴长的夸张,配上凌乱的头发,活像个疯子,情人眼里出西施,这句话总归是没错的,因为于清秋觉得那是胡不归一生最好看的时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