chapter235,四十四王子
女王登基之后,最害怕的是阿丹,他被关在一个诺大的宫殿里。好吃好喝的好住好玩地侍候着,每天吃的都是小时候吃过的最精致最喜欢的食物,住的也是小时候拥有的最豪华的房间,床上用品柔软得像躺在云端。以至于有时候,他有生活在童话世界的感觉,是不是被女王囚禁在一个独立的宫殿,从此以后不与外界打交道?
房间里有个电视,每天他都在看电视中打发生活,躺在床上吃,躺在床上喝,躺在床上欣赏节目。
女王来自子虚国,他让人帮他查了子虚国对罪大恶极的人的对待方式。那就是处死,但处死之前,会给他们最大的满足,给你吃最好的,给你穿你想要的,给你住最好的房间。最后,给你一杯毒酒,送你上路,让你做个饱死鬼。
每次吃饭的时候,阿丹想的是,这是最后一顿,女王让我吃饱了上路,吃吧,吃吧,吃饱了就走了,天堂是去不了了,只有接受火狱的锻炼。做个饱死鬼,在火狱去接受炙烤也有力气。
但饱饭吃了一顿又一顿,每当他以为毒药来了的时候,那一天就那么过了。
每当他躺在干净整洁,舒服得宛如婴儿床的床上,他都有恍若云里雾里的感觉。这是让我死在温柔乡么?死在这儿也不错啊,舒服死了,这感觉很好啊。总比流落异乡,吃不饱穿不暖,被人歧视,被人驱赶要强。好歹死在自己的家乡,叶落归根,作了不少孽了,死就死呗,也够了。
每天迎着朝霞升起,心中充满欲望,不想死不甘心就这么死去,还没有享受够这世界的荣华富贵,令他心有不甘;到了晚上看着日落西山,他又想,人来到这个世界上,总是要死的,看不到明天的太阳又怎么样?没什么关系,两眼一闭,两腿一蹬,什么都不知道了。
这么过了一天又一天,总是没人来理会他,连他的十个儿子二十个女儿都没一个来看他一眼,送他上路。
一晃眼间,一个月过去了。每天过着锦衣玉食的生活,阿丹居然习惯了这种与世隔绝的日子。就这样混吃等死也挺好的,总比逃亡在外深夜做噩梦,睡不好一个囫囵觉强。总比饥寒交迫,流落在异乡,衣不蔽体,食不果腹强。当够了异乡狗,实在眷念家乡的温暖,那是一种叶落归根的归属感。
有一天,阿丹突然想起来看看十几年没认真看过的家乡,他信步走了出去,门口居然没人拦。身边有两男两女跟着,不说话,就是跟着,他突然感觉到自由的好处,是的,只要能自由自在地在自己的国度走走,他的那颗心就满足了,什么权利什么富贵,都是过眼烟云,他突然发觉曾经的那些宏图大志全是头脑发热,他不需要努力,生来就能过得比别人好,但偏偏要攫取不属于自己的东西,从此过上了最底层人民的生活,体味到了民间的酸甜苦辣。
尝过千般苦,被人利用被人当狗,被人耸在断头台前走,在异乡漂泊十几年后,再次回到家乡,他发觉自己居然忘记了,当初不切实际的梦想,他最大的愿望,就是回到故土,过上不愁吃不愁穿的平静生活。
如果再有人怂恿他夺取王位,他恐怕只想哈哈一笑,然后,转头,顾自竞走。不再听任何人的挑唆,他知道他要的是什么。
……
卞曲和乌黛太后一直在观察着阿丹的一举一动,这家伙睡觉的时候,本能地曲卷在五米大床的一角,晚上睡觉有一点动静就会惊醒。连灯都不敢开,一双眼睛四处滴溜溜转,像一只在弱肉强食的丛林中生活的动物,随时都在担心着失去性命的危险。
乌黛抹着眼泪道:“四十四弟这十几年的日子过得辛酸啊。”
卞曲道:“那是他应得的教训,希望经过磨难之后,他能改了攥权的妄想。”
刚开始看着阿丹吃饭的时候,那家伙就像一只抢饭的狼,摆一桌子的菜,他会选最喜欢的肉,放在嘴里猛啃,边啃边四处张望,貌似有人要来争抢。
慢慢地,发觉没人和他争抢之后,他开始慢条斯理地吃,最开始除了肉,什么都不吃,后来开始吃蔬菜。慢慢地,饭量也变得越来越小,每天还绕着宫墙小跑。
一个月之后,阿丹吃饭睡觉锻炼变得很有规律,一双狼一样的眼睛也开始变得温顺。确定自己可以出门之后,他居然感动得热泪盈眶。刚开始绕着拜天城画大圈圈,然后慢慢地往内城去,然后慢慢地融入这儿的生活。
卞曲发现,阿丹不和外国人接触,一看见外国人,他溜得比兔子还快。他很喜欢看拜天城的老人们聊天,虽然不参与,但很喜欢听他们说话的口音,是的,那是老拜天城人的口音,他怀旧。
渐渐地,他开始和老人们聊过去,一聊就是一天,聊着聊着,目光变得澄澈了,似乎看到了小时候的自己。也懂得了人生的真谛,活着,就要保持内心平静,活出真我。
“太后,我觉得,四十四叔已经醍醐灌顶了。他彻底想通了,不会再想到造反了。”
“造反?他拿什么造反?黑金人民只认正统,谁管他曾经是谁?”
“那就让他这样活着,只要他没异心,咱也不去打扰他的清净。”
可卞曲决定不去打扰他的时候,阿丹来求见女王了。哈哈,天天这样由着你玩,你反而怕了?要的就是你的觉醒,让我看看,你现在顿悟了吗?
阿丹一上来就往卞曲面前一跪,后者跳到一边,道:“请起来说话。”
后面死果瓶把人家拉起来,按上了椅子。
一个多月不见,阿丹的形象比逼宫时进步了不少,穿的衣服是量身定制的,非常合身,将很是突出的肚子掩藏得没那么难看,风刀霜剑在脸上留下的粗糙痕迹也消失了,给人一张保养得极其好的圆润的脸,脑袋虽然依然是面窝头,但仅有的头发很是服帖,不复当初稻草般的凌乱和枯黄。手上的污渍不见了,指甲修得整整齐齐,十个指头干干净净,脚上的皮鞋擦得一尘不染。王子的形象回来了,和当初的暴徒决然两样。
卞曲将阿丹上下打量了一番,道:“四十四叔,您年轻的时候一定非常英俊,暗恋您的姑娘一定不少。”
阿丹又想站起来,卞曲道:“四十四叔,咱黑金石油国改革了,人与人之间没那么多规矩,咱黑金人人平等,没有高低贵贱之分。所以曾经的礼节现在都消失了。您就当跟晚辈说话一样,和我聊聊吧。”
“我,我,我真的可以吗?”
死果瓶和身后的六大侍卫直点头道:“可以。”
阿丹憋了好久,血都涌到脸上了,才把内心的疑问说出来,“女王,打算杀我吗?”
卞曲摇摇头道:“我好像从没说过要杀您。”
“我是不是可以理解为,您不杀我?”
“当然不杀,您是黑金石油国的四十四王子,虽然您被人利用,干了一些糊涂事,但好在没造成大的流血牺牲。所以,我没有杀您的理由。”卞曲道。
“而且,我看得出来,您早就后悔了,年轻的时候不该那么冲动,问鼎王权,你不仅什么都没得到,还将应有的荣华富贵丢掉了,在异国他乡过着衣不蔽体食不果腹无家可归的日子。其实,损失最大的是您,上天已经替黑金惩罚您了。”
卞曲的话说到阿丹心里去了,是啊,本来王子的身份,就让他子子孙孙都吃不完穿不完,挥霍不尽,可是为什么要头脑发热步入歧途呢?闹得个妻离子散,有家不能归,不尽荣华富贵丢掉了,离开了黑金,他什么都不是,就是一只人人唾弃的丧家犬。谁都可以随时拿走他的狗命。
男儿有泪不轻弹,只是不到伤心处,只要一到伤心处,稀里哗啦藏不住。
痛苦在正在遭受的时候,不会有很深的感触,但当痛苦过去,人在享受幸福的时候,才会体会到当初的不幸。痛定思痛,痛何如哉?
阿丹此刻泪流满面,就像一个在外受了委屈的孩子,回到妈妈的怀抱,那个委屈的眼泪呀,流得一塌糊涂。
是的,他造反的雄心壮志早就被颠沛流离的生活,磨砺得一丝不剩。估计此刻,你拿着枪,塞进他手里,他都会像扔烫手的魔芋一样,丢出去。
女王登基之后,最害怕的是阿丹,他被关在一个诺大的宫殿里。好吃好喝的好住好玩地侍候着,每天吃的都是小时候吃过的最精致最喜欢的食物,住的也是小时候拥有的最豪华的房间,床上用品柔软得像躺在云端。以至于有时候,他有生活在童话世界的感觉,是不是被女王囚禁在一个独立的宫殿,从此以后不与外界打交道?
房间里有个电视,每天他都在看电视中打发生活,躺在床上吃,躺在床上喝,躺在床上欣赏节目。
女王来自子虚国,他让人帮他查了子虚国对罪大恶极的人的对待方式。那就是处死,但处死之前,会给他们最大的满足,给你吃最好的,给你穿你想要的,给你住最好的房间。最后,给你一杯毒酒,送你上路,让你做个饱死鬼。
每次吃饭的时候,阿丹想的是,这是最后一顿,女王让我吃饱了上路,吃吧,吃吧,吃饱了就走了,天堂是去不了了,只有接受火狱的锻炼。做个饱死鬼,在火狱去接受炙烤也有力气。
但饱饭吃了一顿又一顿,每当他以为毒药来了的时候,那一天就那么过了。
每当他躺在干净整洁,舒服得宛如婴儿床的床上,他都有恍若云里雾里的感觉。这是让我死在温柔乡么?死在这儿也不错啊,舒服死了,这感觉很好啊。总比流落异乡,吃不饱穿不暖,被人歧视,被人驱赶要强。好歹死在自己的家乡,叶落归根,作了不少孽了,死就死呗,也够了。
每天迎着朝霞升起,心中充满欲望,不想死不甘心就这么死去,还没有享受够这世界的荣华富贵,令他心有不甘;到了晚上看着日落西山,他又想,人来到这个世界上,总是要死的,看不到明天的太阳又怎么样?没什么关系,两眼一闭,两腿一蹬,什么都不知道了。
这么过了一天又一天,总是没人来理会他,连他的十个儿子二十个女儿都没一个来看他一眼,送他上路。
一晃眼间,一个月过去了。每天过着锦衣玉食的生活,阿丹居然习惯了这种与世隔绝的日子。就这样混吃等死也挺好的,总比逃亡在外深夜做噩梦,睡不好一个囫囵觉强。总比饥寒交迫,流落在异乡,衣不蔽体,食不果腹强。当够了异乡狗,实在眷念家乡的温暖,那是一种叶落归根的归属感。
有一天,阿丹突然想起来看看十几年没认真看过的家乡,他信步走了出去,门口居然没人拦。身边有两男两女跟着,不说话,就是跟着,他突然感觉到自由的好处,是的,只要能自由自在地在自己的国度走走,他的那颗心就满足了,什么权利什么富贵,都是过眼烟云,他突然发觉曾经的那些宏图大志全是头脑发热,他不需要努力,生来就能过得比别人好,但偏偏要攫取不属于自己的东西,从此过上了最底层人民的生活,体味到了民间的酸甜苦辣。
尝过千般苦,被人利用被人当狗,被人耸在断头台前走,在异乡漂泊十几年后,再次回到家乡,他发觉自己居然忘记了,当初不切实际的梦想,他最大的愿望,就是回到故土,过上不愁吃不愁穿的平静生活。
如果再有人怂恿他夺取王位,他恐怕只想哈哈一笑,然后,转头,顾自竞走。不再听任何人的挑唆,他知道他要的是什么。
……
卞曲和乌黛太后一直在观察着阿丹的一举一动,这家伙睡觉的时候,本能地曲卷在五米大床的一角,晚上睡觉有一点动静就会惊醒。连灯都不敢开,一双眼睛四处滴溜溜转,像一只在弱肉强食的丛林中生活的动物,随时都在担心着失去性命的危险。
乌黛抹着眼泪道:“四十四弟这十几年的日子过得辛酸啊。”
卞曲道:“那是他应得的教训,希望经过磨难之后,他能改了攥权的妄想。”
刚开始看着阿丹吃饭的时候,那家伙就像一只抢饭的狼,摆一桌子的菜,他会选最喜欢的肉,放在嘴里猛啃,边啃边四处张望,貌似有人要来争抢。
慢慢地,发觉没人和他争抢之后,他开始慢条斯理地吃,最开始除了肉,什么都不吃,后来开始吃蔬菜。慢慢地,饭量也变得越来越小,每天还绕着宫墙小跑。
一个月之后,阿丹吃饭睡觉锻炼变得很有规律,一双狼一样的眼睛也开始变得温顺。确定自己可以出门之后,他居然感动得热泪盈眶。刚开始绕着拜天城画大圈圈,然后慢慢地往内城去,然后慢慢地融入这儿的生活。
卞曲发现,阿丹不和外国人接触,一看见外国人,他溜得比兔子还快。他很喜欢看拜天城的老人们聊天,虽然不参与,但很喜欢听他们说话的口音,是的,那是老拜天城人的口音,他怀旧。
渐渐地,他开始和老人们聊过去,一聊就是一天,聊着聊着,目光变得澄澈了,似乎看到了小时候的自己。也懂得了人生的真谛,活着,就要保持内心平静,活出真我。
“太后,我觉得,四十四叔已经醍醐灌顶了。他彻底想通了,不会再想到造反了。”
“造反?他拿什么造反?黑金人民只认正统,谁管他曾经是谁?”
“那就让他这样活着,只要他没异心,咱也不去打扰他的清净。”
可卞曲决定不去打扰他的时候,阿丹来求见女王了。哈哈,天天这样由着你玩,你反而怕了?要的就是你的觉醒,让我看看,你现在顿悟了吗?
阿丹一上来就往卞曲面前一跪,后者跳到一边,道:“请起来说话。”
后面死果瓶把人家拉起来,按上了椅子。
一个多月不见,阿丹的形象比逼宫时进步了不少,穿的衣服是量身定制的,非常合身,将很是突出的肚子掩藏得没那么难看,风刀霜剑在脸上留下的粗糙痕迹也消失了,给人一张保养得极其好的圆润的脸,脑袋虽然依然是面窝头,但仅有的头发很是服帖,不复当初稻草般的凌乱和枯黄。手上的污渍不见了,指甲修得整整齐齐,十个指头干干净净,脚上的皮鞋擦得一尘不染。王子的形象回来了,和当初的暴徒决然两样。
卞曲将阿丹上下打量了一番,道:“四十四叔,您年轻的时候一定非常英俊,暗恋您的姑娘一定不少。”
阿丹又想站起来,卞曲道:“四十四叔,咱黑金石油国改革了,人与人之间没那么多规矩,咱黑金人人平等,没有高低贵贱之分。所以曾经的礼节现在都消失了。您就当跟晚辈说话一样,和我聊聊吧。”
“我,我,我真的可以吗?”
死果瓶和身后的六大侍卫直点头道:“可以。”
阿丹憋了好久,血都涌到脸上了,才把内心的疑问说出来,“女王,打算杀我吗?”
卞曲摇摇头道:“我好像从没说过要杀您。”
“我是不是可以理解为,您不杀我?”
“当然不杀,您是黑金石油国的四十四王子,虽然您被人利用,干了一些糊涂事,但好在没造成大的流血牺牲。所以,我没有杀您的理由。”卞曲道。
“而且,我看得出来,您早就后悔了,年轻的时候不该那么冲动,问鼎王权,你不仅什么都没得到,还将应有的荣华富贵丢掉了,在异国他乡过着衣不蔽体食不果腹无家可归的日子。其实,损失最大的是您,上天已经替黑金惩罚您了。”
卞曲的话说到阿丹心里去了,是啊,本来王子的身份,就让他子子孙孙都吃不完穿不完,挥霍不尽,可是为什么要头脑发热步入歧途呢?闹得个妻离子散,有家不能归,不尽荣华富贵丢掉了,离开了黑金,他什么都不是,就是一只人人唾弃的丧家犬。谁都可以随时拿走他的狗命。
男儿有泪不轻弹,只是不到伤心处,只要一到伤心处,稀里哗啦藏不住。
痛苦在正在遭受的时候,不会有很深的感触,但当痛苦过去,人在享受幸福的时候,才会体会到当初的不幸。痛定思痛,痛何如哉?
阿丹此刻泪流满面,就像一个在外受了委屈的孩子,回到妈妈的怀抱,那个委屈的眼泪呀,流得一塌糊涂。
是的,他造反的雄心壮志早就被颠沛流离的生活,磨砺得一丝不剩。估计此刻,你拿着枪,塞进他手里,他都会像扔烫手的魔芋一样,丢出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