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五十七章哥萨克
大雪终于停了,久违的太阳懒懒的爬上了天空,散发出暖人的光芒。茫茫雪原反射着阳光,刺目的反光让人看不清远处的地标,很容易失去方向。
积雪已经超过了两尺深,马匹行走已经非常的困难,更重要的是,你不知道哪里是雪窟窿,一不小心陷下去,就能直接没到马头的位置。
大员军所有人都摸出了一块黑色的绢纱,按队正的指示围在了脸上,遮住了双眼。这块黑纱是大员军的标配,当时所有人都不知道有何用途,不大不小、不厚不薄,做成手帕都不吸水,更不吸鼻涕。现在都明白过来了,上面的大人物就是大人物,见多识广、思虑周全。
至于秦沫,自然有更高级的装备---墨镜。天然水晶有很多种颜色,透明水晶最普遍,也最便宜。黑色水晶是茶水晶的一种,价格昂贵,连秦沫这样的暴发户也没买多少。
但是墨镜是平光镜,做成简单的圆片眼镜的话成品率非常高。不像望远镜,凸透镜的弧度加工让秦沫伤透了脑子。
这次吴胜泽和甲斐姬都分到了一副小墨镜,大雪过后太阳反光太烈,一个个的都拿出来架在鼻子上开始装逼。连一向淡定的艾伦都不能免俗。
“吴叔,前面探路的兄弟可曾轮换?”
“少主放心,都是老兵了,只要轮换及时,一点事没有。”吴胜泽知道秦沫是担心大军最前方的先锋部队,他们需要探明前进的方向、道路积雪的深浅,比其他人累的不是一星半点。
“慢一点不要紧,大不了迟的几日到买卖城,千万莫要损了将士的身子骨。给他们把功劳记上,分数您老看着定。”
秦沫在大员军中搞的改革并不多,功勋积分制就是之一,大到斩将夺旗,小到警戒巡夜,都有积分,攒够了积分就可以升迁、或者换银钱。
“那是自然,这种天气最伤人的根基,若不是有少主的烈酒,一般的军士还真扛不了多久。”秦沫终于知道北方人、特别是战斗民族为什么酗酒如命了,漫长的冬季,不喝点酒暖身子,在屋外根本无法抵挡凛冽的寒风。
这时候若是从天空向下俯视,雪白的大地上,大员军就如一只巨大巨长的毛毛虫,慢慢的蠕动着往前,虽然缓慢但却一刻也不停,弯弯曲曲的绕过冰湖、树林,爬向远方。
青凝终于脱去了那件沉重的铁甲,一直以来她都是用那件铁甲来否认女子的身份,即使铁甲被寒风一吹会让她异常寒冷,她也没有脱掉。她时刻在提醒自己,自己是一名坚强的战士,是一位凶狠的修士。
可惜,再强悍的修士也有三急。今天早上她身体不适,就离开了大员军留下的车辙走去一边方便一下。刚开始还没事,后来自己越陷越深,沉重的身体缓慢而坚定的没入雪中。
而她只能保持着那个可笑的姿势一动不动,直到脚下的积雪变得坚实。谁知道前面那个家伙有没有往这边窥探,若是自己衣衫不整的腾空跳起........那画面不要太美。
回到马车上青凝就换上了暖和的狐裘,这是丹凤眼送给自己的,她一直坚持着没穿。柔和的狐裘裹在身上,深深的寒意立刻被挡在了身体之外。青凝却感觉到一丝莫名的东西在离自己而去。
“怎么,舍得脱掉你的宝甲了?”丹凤眼的声音不合时宜的在她身后响起,竟然含有一丝调侃的味道。
“嗯...”青凝的脸红了,使劲往狐裘领子里藏了藏。
“你曾说过,不得军功,不卸战甲,发生了什么让你改了主意?”
“嗯.......”青凝的脸红透了,低头赶车,不作回答。
“呵呵......”丹凤眼轻笑两声就不再言语,也让青凝长长的吁了口气。
青凝终于体会到了顺着车辙驾车的好处,万人的队伍硬生生在雪原上压出了一条坚实的道路,不用考虑会不会陷进雪窟窿,会不会陷车。青凝甚至不用用心驾车,马儿自然会顺着爬犁留下的痕迹道路得儿得儿的往前奔行。
雪地行军,路难行,寒气重,连续行军十天后,秦沫不得不让战士们休息一天,修士们还好些,普通战兵和扶桑佣兵已经有些萎靡,甚至出现了冻伤的情况。
秦沫拿出了互联网上流传的冻伤处理办法,细致的给军医讲解。不许用冰雪搓洗患处,要尽快的用温水沐浴给伤者升温,用动物的膀胱灌热水做成简易温水袋,给手脚冻伤的部下热敷。一通小手段又换到了一帮老军医虔诚的膜拜。
次日上午,大员军推迟了一个时辰才拔营,距离买卖城已经不太远,秦沫打算降低行军速度,调整手下战兵的身体状态,到了买卖城还不知道面对什么样的复杂局面,手中有一支过硬的能战之兵,自己说话也能硬气几分。
“铛铛铛”一阵锣响,让正吃早餐的秦沫扔下饭碗,迅速跑了出去,看了一眼吊斗上指示的方位,就提气急纵,身形飘忽,三闪两闪到了大营边缘。
大营西方,大约五里之外,停留着数十个黑点,秦沫仔细看了看,断定是骑兵。在这个位置出现骑兵,还对自己的大营窥伺,应该是敌人,毕竟马匪和走私贩子是不会在这个季节出来活动的。
“少主,应该是敌人的侦骑,附近一定有敌军的大队。”吴胜泽也赶到了秦沫这里,手搭凉棚,只看了一眼就肯定的说道。
甲斐姬随后而来,端起望远镜看了半天才发觉不妥,赶忙将望远镜交给秦沫。秦沫咳嗽一声,隐蔽的朝吴胜泽指了指,甲斐姬红着脸把望远镜举到吴胜泽面前。
吴胜泽用望远镜看了一会儿,说道:“少主,这些是罗刹国的哥萨克骑兵,速度很快,在罗刹国也算是精锐。”
“哥萨克”,源自突厥语,“自由人”的意思。很多年以前,一些不愿意成为农奴的西州人人流落、集结到西洲东部地区,建立了自己的地方性政权。后来被罗刹皇帝招拢,成为罗刹国皇帝的爪牙。在罗刹国的支持下,来到了西伯利亚。
哥萨克骑兵以快速的进攻著称,他们英勇善战,他们衣着鲜艳,他们…………臭名昭著。不但跟随着兽人族、罗刹人入侵大夏,罗刹国的普通子民也深受其害。
“不要惊动他们,让他们靠近一些,然后让我们的轻骑兵做战斗准备。”秦沫沉着的完成了自己生命中的第一次战斗指挥。
大员军开始有条不紊的拔营,长长的毛毛虫又开始蠕动起来。稀稀拉拉的拖出近十里远。大员军臃肿的队形在哥萨克骑兵的眼里化作最美的餐点。他们不断从队列两边呼啸而过,毫不吝啬马力。让秦沫看的摇头不已,这是要把马儿累倒的节奏吗?
看到这群特别的运输队毫不搭理自己,哥萨克骑兵越来越大胆,甚至敢于靠近到距离行军队列一里远的地方探查,当他们发现爬犁上堆满的物资的时候,全都发出狼一般的嚎叫。
大雪终于停了,久违的太阳懒懒的爬上了天空,散发出暖人的光芒。茫茫雪原反射着阳光,刺目的反光让人看不清远处的地标,很容易失去方向。
积雪已经超过了两尺深,马匹行走已经非常的困难,更重要的是,你不知道哪里是雪窟窿,一不小心陷下去,就能直接没到马头的位置。
大员军所有人都摸出了一块黑色的绢纱,按队正的指示围在了脸上,遮住了双眼。这块黑纱是大员军的标配,当时所有人都不知道有何用途,不大不小、不厚不薄,做成手帕都不吸水,更不吸鼻涕。现在都明白过来了,上面的大人物就是大人物,见多识广、思虑周全。
至于秦沫,自然有更高级的装备---墨镜。天然水晶有很多种颜色,透明水晶最普遍,也最便宜。黑色水晶是茶水晶的一种,价格昂贵,连秦沫这样的暴发户也没买多少。
但是墨镜是平光镜,做成简单的圆片眼镜的话成品率非常高。不像望远镜,凸透镜的弧度加工让秦沫伤透了脑子。
这次吴胜泽和甲斐姬都分到了一副小墨镜,大雪过后太阳反光太烈,一个个的都拿出来架在鼻子上开始装逼。连一向淡定的艾伦都不能免俗。
“吴叔,前面探路的兄弟可曾轮换?”
“少主放心,都是老兵了,只要轮换及时,一点事没有。”吴胜泽知道秦沫是担心大军最前方的先锋部队,他们需要探明前进的方向、道路积雪的深浅,比其他人累的不是一星半点。
“慢一点不要紧,大不了迟的几日到买卖城,千万莫要损了将士的身子骨。给他们把功劳记上,分数您老看着定。”
秦沫在大员军中搞的改革并不多,功勋积分制就是之一,大到斩将夺旗,小到警戒巡夜,都有积分,攒够了积分就可以升迁、或者换银钱。
“那是自然,这种天气最伤人的根基,若不是有少主的烈酒,一般的军士还真扛不了多久。”秦沫终于知道北方人、特别是战斗民族为什么酗酒如命了,漫长的冬季,不喝点酒暖身子,在屋外根本无法抵挡凛冽的寒风。
这时候若是从天空向下俯视,雪白的大地上,大员军就如一只巨大巨长的毛毛虫,慢慢的蠕动着往前,虽然缓慢但却一刻也不停,弯弯曲曲的绕过冰湖、树林,爬向远方。
青凝终于脱去了那件沉重的铁甲,一直以来她都是用那件铁甲来否认女子的身份,即使铁甲被寒风一吹会让她异常寒冷,她也没有脱掉。她时刻在提醒自己,自己是一名坚强的战士,是一位凶狠的修士。
可惜,再强悍的修士也有三急。今天早上她身体不适,就离开了大员军留下的车辙走去一边方便一下。刚开始还没事,后来自己越陷越深,沉重的身体缓慢而坚定的没入雪中。
而她只能保持着那个可笑的姿势一动不动,直到脚下的积雪变得坚实。谁知道前面那个家伙有没有往这边窥探,若是自己衣衫不整的腾空跳起........那画面不要太美。
回到马车上青凝就换上了暖和的狐裘,这是丹凤眼送给自己的,她一直坚持着没穿。柔和的狐裘裹在身上,深深的寒意立刻被挡在了身体之外。青凝却感觉到一丝莫名的东西在离自己而去。
“怎么,舍得脱掉你的宝甲了?”丹凤眼的声音不合时宜的在她身后响起,竟然含有一丝调侃的味道。
“嗯...”青凝的脸红了,使劲往狐裘领子里藏了藏。
“你曾说过,不得军功,不卸战甲,发生了什么让你改了主意?”
“嗯.......”青凝的脸红透了,低头赶车,不作回答。
“呵呵......”丹凤眼轻笑两声就不再言语,也让青凝长长的吁了口气。
青凝终于体会到了顺着车辙驾车的好处,万人的队伍硬生生在雪原上压出了一条坚实的道路,不用考虑会不会陷进雪窟窿,会不会陷车。青凝甚至不用用心驾车,马儿自然会顺着爬犁留下的痕迹道路得儿得儿的往前奔行。
雪地行军,路难行,寒气重,连续行军十天后,秦沫不得不让战士们休息一天,修士们还好些,普通战兵和扶桑佣兵已经有些萎靡,甚至出现了冻伤的情况。
秦沫拿出了互联网上流传的冻伤处理办法,细致的给军医讲解。不许用冰雪搓洗患处,要尽快的用温水沐浴给伤者升温,用动物的膀胱灌热水做成简易温水袋,给手脚冻伤的部下热敷。一通小手段又换到了一帮老军医虔诚的膜拜。
次日上午,大员军推迟了一个时辰才拔营,距离买卖城已经不太远,秦沫打算降低行军速度,调整手下战兵的身体状态,到了买卖城还不知道面对什么样的复杂局面,手中有一支过硬的能战之兵,自己说话也能硬气几分。
“铛铛铛”一阵锣响,让正吃早餐的秦沫扔下饭碗,迅速跑了出去,看了一眼吊斗上指示的方位,就提气急纵,身形飘忽,三闪两闪到了大营边缘。
大营西方,大约五里之外,停留着数十个黑点,秦沫仔细看了看,断定是骑兵。在这个位置出现骑兵,还对自己的大营窥伺,应该是敌人,毕竟马匪和走私贩子是不会在这个季节出来活动的。
“少主,应该是敌人的侦骑,附近一定有敌军的大队。”吴胜泽也赶到了秦沫这里,手搭凉棚,只看了一眼就肯定的说道。
甲斐姬随后而来,端起望远镜看了半天才发觉不妥,赶忙将望远镜交给秦沫。秦沫咳嗽一声,隐蔽的朝吴胜泽指了指,甲斐姬红着脸把望远镜举到吴胜泽面前。
吴胜泽用望远镜看了一会儿,说道:“少主,这些是罗刹国的哥萨克骑兵,速度很快,在罗刹国也算是精锐。”
“哥萨克”,源自突厥语,“自由人”的意思。很多年以前,一些不愿意成为农奴的西州人人流落、集结到西洲东部地区,建立了自己的地方性政权。后来被罗刹皇帝招拢,成为罗刹国皇帝的爪牙。在罗刹国的支持下,来到了西伯利亚。
哥萨克骑兵以快速的进攻著称,他们英勇善战,他们衣着鲜艳,他们…………臭名昭著。不但跟随着兽人族、罗刹人入侵大夏,罗刹国的普通子民也深受其害。
“不要惊动他们,让他们靠近一些,然后让我们的轻骑兵做战斗准备。”秦沫沉着的完成了自己生命中的第一次战斗指挥。
大员军开始有条不紊的拔营,长长的毛毛虫又开始蠕动起来。稀稀拉拉的拖出近十里远。大员军臃肿的队形在哥萨克骑兵的眼里化作最美的餐点。他们不断从队列两边呼啸而过,毫不吝啬马力。让秦沫看的摇头不已,这是要把马儿累倒的节奏吗?
看到这群特别的运输队毫不搭理自己,哥萨克骑兵越来越大胆,甚至敢于靠近到距离行军队列一里远的地方探查,当他们发现爬犁上堆满的物资的时候,全都发出狼一般的嚎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