陈薇和谢玲见了煎饼都有些嘴馋,虽然腹痛没什么胃口,还是吃了一些,谢玲边吃还边挑剔:“怎么没有辣酱?葱花焦了。怎么没油条,没油条还能叫煎饼果子吗?”末了一擦嘴,“中午我还要吃煎饼,两个鸡蛋。”
王路有些为难,这鸡蛋是鸣凤山庄送来的,就是上次陈老头从后隆村家里找来的鸡生的,那鸡也就10来只,下的蛋并不多,崖山、卫生院、鸣凤山庄一分,那量就更少了。
陈薇看到王路迟疑,稍一转念,她是掌管家里后勤的,立刻明白关节所在,笑道:“是不是鸡蛋不够了?没关系,我的就用鸭蛋好了。”
谢玲脸一红:“姐,这可不成,我又不是小孩子,怎么能抢你的鸡蛋吃。”
这时,王比安吃完早餐洗了手回到了卧室,准备呼叫电台,听到谢玲的话忙道:“妈,我把我的鸡蛋让给你好了,反正煎饼果子不加鸡蛋也蛮好吃的。”
看着这妻贤子孝妾守礼的一幕,王路这猪头欣慰地笑了,真是满含着爱的一家子啊。
王路偷偷闪出卧室外,想用对讲机呼叫一下周春雨,让他贡献几只鸡蛋出来,嘿嘿,这就是身为老大的好处了。
就在这时,对讲机突然响了:“王哥在不在,我是周春雨。”
这来得可真巧,王路接通了对讲机:“小周,啥事?”
周春雨的声音有些急促:“王哥,麻烦你下山来一趟,有点事儿,得让你来看一看。”
王路一愣,这段时间,周春雨一直忙碌着杀丧尸收集物资,还不让自己插手,说这点小事有沈慕古和钱正昂陪着就行了,这还是第一次,听到他主动联系自己,“看一看”――嘿,恐怕并不是看一看这样简单的事。
王路淡然回到卧室,翻找出了双斧和铝片盔甲,装了一袋子,陈薇在床上撑起身,不无担忧的道:“出什么事了?”――王路可是有一段时间没摆弄这些杀丧尸的装备了。
王路笑笑:“安心啦,不是吹牛,现在在崖山一带,还没有你老公摆不平的事,好好休息吧。”
谢玲翻身下床:“我也去。”
王路忙道:“你也好好休息着吧,也不想想,以你现在这样子,丧尸几条街外就能闻到你的气息,去了也只是添乱。”
谢玲明白王路话中之意,自己的身体正在流血,非要强撑着去,还真是平白惹来丧尸袭击,自己身体又是最虚弱的时候,的确是给王路拖后腿。
谢玲哼哼了几声,只得无奈地躺下了,终归是嫌王路说话不够委婉,好歹拿眼白了他一下,准备秋后算账。
王路背着个丁当作响的大包来到山脚下时,周春雨、沈慕古和钱正昂正站在机动三轮车旁等着,看到王路的身影,连忙迎上来。
王路把包递给沈慕古,问周春雨道:“出啥事儿了?碰到智尸啦?还是有外来者?”
周春雨挠了挠头,脸上并没有惊慌之色,反而有些疑惑,他吞吞吐吐地道:“王哥,我也说不上来到底出的是啥事儿,你还是去镇子里看一看吧。总之,有古怪。”
“呵,还卖关子?”王路见不是火烧屁股要人命的大事,心里就放松下来,“走,那就到镇子里看看。”
三轮车在镇子里突突地开着,王路站在后厢里,不一会儿,就知道周春雨所说的“有事儿”是啥事儿了。
镇子上一只丧尸都没有了。
确切地说,应该是“一只丧尸”也看不到了。
自从洪水过后,鄞江镇上的丧尸数量就少了许多,再加上周春雨等人搜集物资时,天天要杀上好几只不开眼的丧尸,但是,这杀戮的强度,还远不足以出现“路无遗尸”的地步。
现在当真是连只打酱油的丧尸都没有了。
看着空荡荡的街面,王路似乎置身于一座死亡之城,当然,从理论上来说,鄞江镇很早以前就是死城了,但有丧尸晃来晃去的,好歹有点生气,可现在,看着风儿在地面打着旋,扬起一片灰尘和纸片,王路不知为何,总觉得心里空落落的。
鄞江镇并不大,从四明西路到四明东路横穿而过,开着三轮车也就是10来分钟的事儿,王路等人走走停停,来回两趟,愣是连个丧尸毛都没看到。
站在鄞江镇的中心,银河供销大厦门口,王路拍了拍驾驶着三轮车的周春雨的肩膀:“停车。”
周春雨停下了车,并没有熄火,车子还在突突响着,王路跳下车时,对周春雨道:“把发动机关了吧。”
发动机关了。
王路站在街头,如果有埋伏的话,现在丧尸就该从四面八方涌出来了吧,然而,四周一片寂静。
王路问周春雨:“什么时候出现这样子的?”
周春雨道:“就今天,昨天我们还杀死了好几只丧尸,都扔江里去了。”
王路蹲下了身,街面上的淤泥一直没有清理过,但前段时间下过几场雨,算是多少把淤泥冲走了一些,特别是昨天的一场雨,让地面至今还保持着半干半湿的状态,街面上能看到脚印,很多脚印。
丧尸并没有进入异次元,更没有穿越,它们还在这个镇里,只是,它们都躲起来了。
在一夜间,所有的丧尸都躲进了房屋内。
真是小儿科的把戏,王路冷笑了一声,丧尸们又进化了,他们懂得了畏惧,知道了什么是强敌,所以它们躲了起来。
想和老子玩室内战吗?
王路望着街道两边的一幢幢房屋,who怕who啊,真是群愚蠢的家伙,丧尸的威力就来自于它们的无穷无尽以及不惧生死,如今,自己的武力以及盔甲,已经削弱了丧尸不惧生死这个特点,唯一担忧的就是丧尸围城和你玩***现在倒好,丧尸居然玩起了室内战,一幢房屋里又能塞下几只丧尸啊,这不是挥刀自宫自废武功吗?
王路向沈慕古歪了下头:“小沈,感应一下。”
沈慕古连忙闭起眼,不一会儿就睁开了:“王哥,这周边的房子里,都有丧尸。”
不出所料啊,都是这种上不得台面的小花招。
王路轻松地嘿嘿笑了两声,转身对周春雨道:“没啥了不起的,我看啊,这些傻头傻脑的丧尸终于发现做个宅男比在外面风吹雨打的更舒服点了。”
然而,周春雨脸上依然心事重重的,他迟疑着道:“王哥,我也让沈慕古感应过了,知道丧尸是躲在房子里。我担心的是,这丧尸正在变得越来越聪明啊。”
钱正昂也在旁边道:“是啊,王哥,虽然我们都知道丧尸在慢慢觉醒,但这速度也太快了吧?昨天还呆头呆脑只会张着嘴向我们猛扑,一眨眼,居然知道在房间里玩躲猫猫了。”
王路皱起眉:“你们的意思是说,这丧尸是听从命令才这样做的?”他想了想,点了点头:“有道理,这次丧尸的行动太整齐划一了。”
丧尸的觉醒肯定是差错不齐的,人的智商还分个三六九等呢,丧尸不可能一夜之间都变得一样聪明,就算知道要避周春雨等杀星的锋芒,也应该是陆陆续续退入房屋内,像今天这样,昨天还在散步,次日就统统变成了缩头乌龟,太不正常了。
王路很快就得出了答案,他相信周春雨等人也隐隐猜到了:“小周,你是说有智尸在指挥丧尸?就像我们在卫生院碰上的情况那样?”
但他很快摇了摇头:“不,这不太可能,就算有那样聪明的智尸,它也不可能控制整整一个镇子的丧尸!”奚加朝的控制范围才百米,要控制整个鄞江镇的丧尸,达到如臂使指的程度,这只丧尸得有多可怕。不,这绝不可能!
王路心头突然一跳,他想到了一种可能性,可这也太耸人听闻了,他一时难以置信。
王路扭头看看周春雨,又看看沈慕古和钱正昂,在三人脸上,他看到了同样恐惧之色。想来,大家脑海里都在转着同一个念头。
如果一只智尸无法指挥那样多的丧尸,那么如果是2只、3只、4只,甚至更多的智尸呢?
丧尸已经觉醒了围猎,懂得了互相合作,没道理智尸不懂啊。原本就比丧尸聪明的智尸如果联合起来,完全可以控制一个城镇的丧尸!
王路的脑海里突然蹦出一个词――兵团。
丧尸以前虽多,却是一盘散沙,所以,王路在刚到崖山时,孤身一人,经验等同菜鸟,抖着一身肥膘,就敢对抗一个镇子的丧尸,甚至还多有斩获,欺负的就是丧尸数量虽众,实际却是单兵作战。
到了后期,虽然丧尸懂得了一定的合作围猎的本领,但是还远没有到亲密合作的地步,连呼朋唤友式的打群架都不如。
再接着,智尸出现了,每只智尸身边都或多或少跟着几只丧尸小弟,而且这些小弟也表现出非常明显的听从智尸指挥的迹象,但是正是因为智尸比丧尸聪明,所以它们不再是无知无畏,它们懂得害怕,它们懂得逃避,它们畏惧死亡。智尸在面对比它们武力更强横的崖山众时,经常是扔下丧尸小弟顶雷,自己却溜之大吉。
说到底,还是一群乌合之众。
然而,今天,在鄞江镇,在一夜之间,智尸们指挥丧尸们完成了一次整齐划一的行动,虽然行动并不复杂,只不过是躲避进室内,但其组织性,协调性,已不可同日而语――不,这绝对是一次重大的突破。
丧尸群,已经隐隐有了丧尸兵团的雏形。
王路打了个寒战,说不害怕,那是假的。
崖山众人之所以能活到现在,除了比丧尸更聪明外,就是组织性远远超过丧尸,能将个体充分结合起来,对丧尸形成局部优势。如果丧尸也同样组织起来,只要它们源源不断向王路等人扑过来,累都能把大家给累死了。
王路想到这里,突然抬头大笑三声,旁边沈慕古很凑趣地问道:“王哥,你笑啥呢?我们可都快担心死了。”
王路大声道:“我是笑智尸虽然比丧尸聪明点,其实还是白痴,没错,白痴再聪明也是白疾。这些智尸如果把所有的丧尸都组织起来,现在就向我们冲过来,踩都能把我们踩扁了。可偏偏这些智尸害怕我们的武力,躲到房子里和我们玩躲猫猫,根本就是一招臭棋,正好让我们个个击破。”
说着,王路一挥手:“来,让我们好好教训一下那些散发着腐烂的臭味的家伙,让它们知道,无论它们的智商觉醒到何种程度,丧尸永远是丧尸,埋在泥土里发烂,才是它们惟一的下场。”
王路所说的教训,就是选一幢楼,把躲在里面的丧尸、智尸都干掉,让智尸明白,无论在露天旷野,还是在室内巷道,丧尸永远不是人类的对手。
王路这样做并不是出于无聊,一方面是希望通过这次小型行动,震慑那些自以为聪明的智尸,另一方面,则是希望借此提振整个崖山团体的士气。
虽然说是次小型室内清洗行动,但为了展现“崖山军团”的威力,王路并没有丝毫马虎,他指挥全体人员都穿上了载在三轮车后厢上的盔甲,连摩托车头盔、手套、雨靴都一件不拉。
王路在摩托车头盔里瓮声瓮气地道:“小沈,感应一下银河供销大厦里的丧尸分布。”
沈慕古应了声,立刻闭上眼感应起来,睁开眼后,在地上比划着:“里面有34只丧尸,分别位于一楼和二楼,一楼有10只,二楼有24只。”
周春雨道:“这次你可要小心了,别再闹出空调管道里藏着丧尸的乌龙了。”
沈慕古涨红着脸:“不会的,不会的。”他又补充道:“只是智尸我感应不出来,所以大厦里的丧尸可能会超过34只,大家还是要小心些。”
王路点点头:“好,小沈,进了大厦后,你还是要加强感应,第一线的拼杀就交给我们好了。”
做好一切准备后,王路带头向大厦前进,周春雨和钱正昂分站在他左右,沈慕古则在身后紧跟。
进入大厦后,一楼是常见的开放式柜台,只是里面一片狼籍,不少货柜都翻倒在地,货物散了一地,最靠近门口的是衣服鞋子柜台,不少衣服都扔在地上,满是脚印。
周春雨倒还没来银河供销大厦搜集过物资,看着这样多的衣服连叫可惜,大声道:“干掉这里的丧尸后,崖山上的物资又要增加一大批了。”
王路见投入战斗状态的周春雨信心大增,笑着鼓气道:“瞧你小子贪心的,光这一大厦里的衣服,都够你穿到七老八十的了。”
王路的话音未落,沈慕古突然一指前方一只装着衣服的框子道:“小心,里面有丧尸!”
其实,不用沈慕古提醒,大家都已经看到了。齐腰深的框子原本堆满了散装的衣服,这时从里面猛地冒出一只丧尸的头来,顶着一只胸罩,吼叫着向框外的王路等人扑来。
带头的王路――好整以暇地看着这只丧尸,脸上甚至浮上了一丝微笑,旁边的周春雨和钱正昂也一脸轻松。
这只突然窜出来的丧尸就像玩具盒里的小丑,跳出来的刹那还能吓吓人,可看仔细了,就只感到可笑。
丧尸身上夹七缠八都是衣服,t恤、长袖衬衫、裙子、三角内裤、胸罩,丧尸又正攀着框子边沿往外爬,胳膊腿上的衣服纠缠在框子的夹缝里,让它挣脱不开手脚,从它窜出来到现在,除了吼叫声烦人外,对王路等人一点实质性伤害都没有。
钱正昻哈哈一笑:“就这德性,还学我们人类搞什么十面埋伏。去死吧。”说着欺身上前,用砍山刀只一刀,就砍下了丧尸的头,那头缠着一只黑色蕾丝边的胸罩,在地上滚了滚才停下来。
周春雨不满意地嘀咕着:“钱正昂,你倒是等这只丧尸爬出框子来再杀啊,你看看,现在好吧,这尸液都溅在衣服上了,这满满一框衣服都糟蹋了,谁还能穿啊。”
钱正昂笑道:“那就给我妈穿吧。我妈的衣服可是好久没换了。”
周春雨一滞,靠,还真忘了钱正昂丧尸老妈了,只不过,丧尸需要穿衣服吗?不需要穿衣服吗?从理论上来说,衣服对丧尸来讲完全是多余的物什,只是,如果自己偶然间闯到钱正昂的房间,看到笼子里他那丧尸老妈赤条条的――算了算了,光想像一下就已经够重口味的了。
王路听着周春雨和钱正昂笑闹,暗中点点头,不错,就是要这样的士气和自信心,在进入大厦前,大家是有些被智尸和丧尸的诡异给吓着了,但现在面对面一扛上,丧尸也只不过是只纸老虎而已。想学人类搞计谋?嘿嘿,不要画虎不成反类猫。
杀了一只丧尸后,大家原本紧绷的神经都有些放松下来,沈慕古一一感应出丧尸的位置,指引众人前去剿杀。(未完待续。如果您
王路有些为难,这鸡蛋是鸣凤山庄送来的,就是上次陈老头从后隆村家里找来的鸡生的,那鸡也就10来只,下的蛋并不多,崖山、卫生院、鸣凤山庄一分,那量就更少了。
陈薇看到王路迟疑,稍一转念,她是掌管家里后勤的,立刻明白关节所在,笑道:“是不是鸡蛋不够了?没关系,我的就用鸭蛋好了。”
谢玲脸一红:“姐,这可不成,我又不是小孩子,怎么能抢你的鸡蛋吃。”
这时,王比安吃完早餐洗了手回到了卧室,准备呼叫电台,听到谢玲的话忙道:“妈,我把我的鸡蛋让给你好了,反正煎饼果子不加鸡蛋也蛮好吃的。”
看着这妻贤子孝妾守礼的一幕,王路这猪头欣慰地笑了,真是满含着爱的一家子啊。
王路偷偷闪出卧室外,想用对讲机呼叫一下周春雨,让他贡献几只鸡蛋出来,嘿嘿,这就是身为老大的好处了。
就在这时,对讲机突然响了:“王哥在不在,我是周春雨。”
这来得可真巧,王路接通了对讲机:“小周,啥事?”
周春雨的声音有些急促:“王哥,麻烦你下山来一趟,有点事儿,得让你来看一看。”
王路一愣,这段时间,周春雨一直忙碌着杀丧尸收集物资,还不让自己插手,说这点小事有沈慕古和钱正昂陪着就行了,这还是第一次,听到他主动联系自己,“看一看”――嘿,恐怕并不是看一看这样简单的事。
王路淡然回到卧室,翻找出了双斧和铝片盔甲,装了一袋子,陈薇在床上撑起身,不无担忧的道:“出什么事了?”――王路可是有一段时间没摆弄这些杀丧尸的装备了。
王路笑笑:“安心啦,不是吹牛,现在在崖山一带,还没有你老公摆不平的事,好好休息吧。”
谢玲翻身下床:“我也去。”
王路忙道:“你也好好休息着吧,也不想想,以你现在这样子,丧尸几条街外就能闻到你的气息,去了也只是添乱。”
谢玲明白王路话中之意,自己的身体正在流血,非要强撑着去,还真是平白惹来丧尸袭击,自己身体又是最虚弱的时候,的确是给王路拖后腿。
谢玲哼哼了几声,只得无奈地躺下了,终归是嫌王路说话不够委婉,好歹拿眼白了他一下,准备秋后算账。
王路背着个丁当作响的大包来到山脚下时,周春雨、沈慕古和钱正昂正站在机动三轮车旁等着,看到王路的身影,连忙迎上来。
王路把包递给沈慕古,问周春雨道:“出啥事儿了?碰到智尸啦?还是有外来者?”
周春雨挠了挠头,脸上并没有惊慌之色,反而有些疑惑,他吞吞吐吐地道:“王哥,我也说不上来到底出的是啥事儿,你还是去镇子里看一看吧。总之,有古怪。”
“呵,还卖关子?”王路见不是火烧屁股要人命的大事,心里就放松下来,“走,那就到镇子里看看。”
三轮车在镇子里突突地开着,王路站在后厢里,不一会儿,就知道周春雨所说的“有事儿”是啥事儿了。
镇子上一只丧尸都没有了。
确切地说,应该是“一只丧尸”也看不到了。
自从洪水过后,鄞江镇上的丧尸数量就少了许多,再加上周春雨等人搜集物资时,天天要杀上好几只不开眼的丧尸,但是,这杀戮的强度,还远不足以出现“路无遗尸”的地步。
现在当真是连只打酱油的丧尸都没有了。
看着空荡荡的街面,王路似乎置身于一座死亡之城,当然,从理论上来说,鄞江镇很早以前就是死城了,但有丧尸晃来晃去的,好歹有点生气,可现在,看着风儿在地面打着旋,扬起一片灰尘和纸片,王路不知为何,总觉得心里空落落的。
鄞江镇并不大,从四明西路到四明东路横穿而过,开着三轮车也就是10来分钟的事儿,王路等人走走停停,来回两趟,愣是连个丧尸毛都没看到。
站在鄞江镇的中心,银河供销大厦门口,王路拍了拍驾驶着三轮车的周春雨的肩膀:“停车。”
周春雨停下了车,并没有熄火,车子还在突突响着,王路跳下车时,对周春雨道:“把发动机关了吧。”
发动机关了。
王路站在街头,如果有埋伏的话,现在丧尸就该从四面八方涌出来了吧,然而,四周一片寂静。
王路问周春雨:“什么时候出现这样子的?”
周春雨道:“就今天,昨天我们还杀死了好几只丧尸,都扔江里去了。”
王路蹲下了身,街面上的淤泥一直没有清理过,但前段时间下过几场雨,算是多少把淤泥冲走了一些,特别是昨天的一场雨,让地面至今还保持着半干半湿的状态,街面上能看到脚印,很多脚印。
丧尸并没有进入异次元,更没有穿越,它们还在这个镇里,只是,它们都躲起来了。
在一夜间,所有的丧尸都躲进了房屋内。
真是小儿科的把戏,王路冷笑了一声,丧尸们又进化了,他们懂得了畏惧,知道了什么是强敌,所以它们躲了起来。
想和老子玩室内战吗?
王路望着街道两边的一幢幢房屋,who怕who啊,真是群愚蠢的家伙,丧尸的威力就来自于它们的无穷无尽以及不惧生死,如今,自己的武力以及盔甲,已经削弱了丧尸不惧生死这个特点,唯一担忧的就是丧尸围城和你玩***现在倒好,丧尸居然玩起了室内战,一幢房屋里又能塞下几只丧尸啊,这不是挥刀自宫自废武功吗?
王路向沈慕古歪了下头:“小沈,感应一下。”
沈慕古连忙闭起眼,不一会儿就睁开了:“王哥,这周边的房子里,都有丧尸。”
不出所料啊,都是这种上不得台面的小花招。
王路轻松地嘿嘿笑了两声,转身对周春雨道:“没啥了不起的,我看啊,这些傻头傻脑的丧尸终于发现做个宅男比在外面风吹雨打的更舒服点了。”
然而,周春雨脸上依然心事重重的,他迟疑着道:“王哥,我也让沈慕古感应过了,知道丧尸是躲在房子里。我担心的是,这丧尸正在变得越来越聪明啊。”
钱正昂也在旁边道:“是啊,王哥,虽然我们都知道丧尸在慢慢觉醒,但这速度也太快了吧?昨天还呆头呆脑只会张着嘴向我们猛扑,一眨眼,居然知道在房间里玩躲猫猫了。”
王路皱起眉:“你们的意思是说,这丧尸是听从命令才这样做的?”他想了想,点了点头:“有道理,这次丧尸的行动太整齐划一了。”
丧尸的觉醒肯定是差错不齐的,人的智商还分个三六九等呢,丧尸不可能一夜之间都变得一样聪明,就算知道要避周春雨等杀星的锋芒,也应该是陆陆续续退入房屋内,像今天这样,昨天还在散步,次日就统统变成了缩头乌龟,太不正常了。
王路很快就得出了答案,他相信周春雨等人也隐隐猜到了:“小周,你是说有智尸在指挥丧尸?就像我们在卫生院碰上的情况那样?”
但他很快摇了摇头:“不,这不太可能,就算有那样聪明的智尸,它也不可能控制整整一个镇子的丧尸!”奚加朝的控制范围才百米,要控制整个鄞江镇的丧尸,达到如臂使指的程度,这只丧尸得有多可怕。不,这绝不可能!
王路心头突然一跳,他想到了一种可能性,可这也太耸人听闻了,他一时难以置信。
王路扭头看看周春雨,又看看沈慕古和钱正昂,在三人脸上,他看到了同样恐惧之色。想来,大家脑海里都在转着同一个念头。
如果一只智尸无法指挥那样多的丧尸,那么如果是2只、3只、4只,甚至更多的智尸呢?
丧尸已经觉醒了围猎,懂得了互相合作,没道理智尸不懂啊。原本就比丧尸聪明的智尸如果联合起来,完全可以控制一个城镇的丧尸!
王路的脑海里突然蹦出一个词――兵团。
丧尸以前虽多,却是一盘散沙,所以,王路在刚到崖山时,孤身一人,经验等同菜鸟,抖着一身肥膘,就敢对抗一个镇子的丧尸,甚至还多有斩获,欺负的就是丧尸数量虽众,实际却是单兵作战。
到了后期,虽然丧尸懂得了一定的合作围猎的本领,但是还远没有到亲密合作的地步,连呼朋唤友式的打群架都不如。
再接着,智尸出现了,每只智尸身边都或多或少跟着几只丧尸小弟,而且这些小弟也表现出非常明显的听从智尸指挥的迹象,但是正是因为智尸比丧尸聪明,所以它们不再是无知无畏,它们懂得害怕,它们懂得逃避,它们畏惧死亡。智尸在面对比它们武力更强横的崖山众时,经常是扔下丧尸小弟顶雷,自己却溜之大吉。
说到底,还是一群乌合之众。
然而,今天,在鄞江镇,在一夜之间,智尸们指挥丧尸们完成了一次整齐划一的行动,虽然行动并不复杂,只不过是躲避进室内,但其组织性,协调性,已不可同日而语――不,这绝对是一次重大的突破。
丧尸群,已经隐隐有了丧尸兵团的雏形。
王路打了个寒战,说不害怕,那是假的。
崖山众人之所以能活到现在,除了比丧尸更聪明外,就是组织性远远超过丧尸,能将个体充分结合起来,对丧尸形成局部优势。如果丧尸也同样组织起来,只要它们源源不断向王路等人扑过来,累都能把大家给累死了。
王路想到这里,突然抬头大笑三声,旁边沈慕古很凑趣地问道:“王哥,你笑啥呢?我们可都快担心死了。”
王路大声道:“我是笑智尸虽然比丧尸聪明点,其实还是白痴,没错,白痴再聪明也是白疾。这些智尸如果把所有的丧尸都组织起来,现在就向我们冲过来,踩都能把我们踩扁了。可偏偏这些智尸害怕我们的武力,躲到房子里和我们玩躲猫猫,根本就是一招臭棋,正好让我们个个击破。”
说着,王路一挥手:“来,让我们好好教训一下那些散发着腐烂的臭味的家伙,让它们知道,无论它们的智商觉醒到何种程度,丧尸永远是丧尸,埋在泥土里发烂,才是它们惟一的下场。”
王路所说的教训,就是选一幢楼,把躲在里面的丧尸、智尸都干掉,让智尸明白,无论在露天旷野,还是在室内巷道,丧尸永远不是人类的对手。
王路这样做并不是出于无聊,一方面是希望通过这次小型行动,震慑那些自以为聪明的智尸,另一方面,则是希望借此提振整个崖山团体的士气。
虽然说是次小型室内清洗行动,但为了展现“崖山军团”的威力,王路并没有丝毫马虎,他指挥全体人员都穿上了载在三轮车后厢上的盔甲,连摩托车头盔、手套、雨靴都一件不拉。
王路在摩托车头盔里瓮声瓮气地道:“小沈,感应一下银河供销大厦里的丧尸分布。”
沈慕古应了声,立刻闭上眼感应起来,睁开眼后,在地上比划着:“里面有34只丧尸,分别位于一楼和二楼,一楼有10只,二楼有24只。”
周春雨道:“这次你可要小心了,别再闹出空调管道里藏着丧尸的乌龙了。”
沈慕古涨红着脸:“不会的,不会的。”他又补充道:“只是智尸我感应不出来,所以大厦里的丧尸可能会超过34只,大家还是要小心些。”
王路点点头:“好,小沈,进了大厦后,你还是要加强感应,第一线的拼杀就交给我们好了。”
做好一切准备后,王路带头向大厦前进,周春雨和钱正昂分站在他左右,沈慕古则在身后紧跟。
进入大厦后,一楼是常见的开放式柜台,只是里面一片狼籍,不少货柜都翻倒在地,货物散了一地,最靠近门口的是衣服鞋子柜台,不少衣服都扔在地上,满是脚印。
周春雨倒还没来银河供销大厦搜集过物资,看着这样多的衣服连叫可惜,大声道:“干掉这里的丧尸后,崖山上的物资又要增加一大批了。”
王路见投入战斗状态的周春雨信心大增,笑着鼓气道:“瞧你小子贪心的,光这一大厦里的衣服,都够你穿到七老八十的了。”
王路的话音未落,沈慕古突然一指前方一只装着衣服的框子道:“小心,里面有丧尸!”
其实,不用沈慕古提醒,大家都已经看到了。齐腰深的框子原本堆满了散装的衣服,这时从里面猛地冒出一只丧尸的头来,顶着一只胸罩,吼叫着向框外的王路等人扑来。
带头的王路――好整以暇地看着这只丧尸,脸上甚至浮上了一丝微笑,旁边的周春雨和钱正昂也一脸轻松。
这只突然窜出来的丧尸就像玩具盒里的小丑,跳出来的刹那还能吓吓人,可看仔细了,就只感到可笑。
丧尸身上夹七缠八都是衣服,t恤、长袖衬衫、裙子、三角内裤、胸罩,丧尸又正攀着框子边沿往外爬,胳膊腿上的衣服纠缠在框子的夹缝里,让它挣脱不开手脚,从它窜出来到现在,除了吼叫声烦人外,对王路等人一点实质性伤害都没有。
钱正昻哈哈一笑:“就这德性,还学我们人类搞什么十面埋伏。去死吧。”说着欺身上前,用砍山刀只一刀,就砍下了丧尸的头,那头缠着一只黑色蕾丝边的胸罩,在地上滚了滚才停下来。
周春雨不满意地嘀咕着:“钱正昂,你倒是等这只丧尸爬出框子来再杀啊,你看看,现在好吧,这尸液都溅在衣服上了,这满满一框衣服都糟蹋了,谁还能穿啊。”
钱正昂笑道:“那就给我妈穿吧。我妈的衣服可是好久没换了。”
周春雨一滞,靠,还真忘了钱正昂丧尸老妈了,只不过,丧尸需要穿衣服吗?不需要穿衣服吗?从理论上来说,衣服对丧尸来讲完全是多余的物什,只是,如果自己偶然间闯到钱正昂的房间,看到笼子里他那丧尸老妈赤条条的――算了算了,光想像一下就已经够重口味的了。
王路听着周春雨和钱正昂笑闹,暗中点点头,不错,就是要这样的士气和自信心,在进入大厦前,大家是有些被智尸和丧尸的诡异给吓着了,但现在面对面一扛上,丧尸也只不过是只纸老虎而已。想学人类搞计谋?嘿嘿,不要画虎不成反类猫。
杀了一只丧尸后,大家原本紧绷的神经都有些放松下来,沈慕古一一感应出丧尸的位置,指引众人前去剿杀。(未完待续。如果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