沈慕古跟着周春雨继续前进,不一会儿,就到了一个大坑前,沈慕古一眼就看到了坑里的丧尸,他吃了一惊:“这是新型丧尸,甬港城里也出现过,它们可比一般丧尸要聪明多了,没想到你们居然能完整地抓到它,厉害,真厉害。”
周春雨道:“我们管它们叫智尸。”他扭头对沈慕古道:“下去。”
沈慕古一呆:“你说什么?”
周春雨不耐烦地道:“老子他妹的叫你滚下去,你耳朵聋了?”
沈慕古扑通一下就跪下了:“周师傅,这下面可是丧――智尸啊,我一下去就没命了,那个王师傅不是已经饶了我的命吗?求求你,别杀我,我、我还有用啊。”
周春雨冷哼一声:“你有没有用可不是你说了算,得我们王哥说了算。你下去不?再不下去,老子一刀砍死你。”
看着凶神恶煞的周春雨,沈慕古跪在地上说什么也不起来,只是一个劲求饶命,周春雨被他闹得心烦,拎起绑在他身上的绳子,一脚就把沈慕古踹到了坑里。
沈慕古尖声惨叫,但立刻发现周春雨还拉着绳子,自己并没有掉到坑底,下面的智尸虽然扑了过来,却只能在自己脚下徒劳跳跃着。
沈慕古额头冒汗,裤裆也尿湿了一片,尖声喊道:“周师傅,周师傅,求求你别和我开玩笑了,我这人胆子小。”
周春雨哼了一声:“谁和你开玩笑。”随着话音,一松手里的绳子,沈慕古扑通摔到坑底,几乎是同时,智尸就猛地扑了过来。
只是,那智尸扑到中途,突然想到了坑上那人曾经给过自己的教训,它――它居然停住了前扑的身影,蜷缩在沈慕古身边,一动不敢动。
周春雨咦了一声,他原本是想用智尸吓吓沈慕古的,反正那智尸嘴上卡着铁丝,十指早就碎骨,根本伤不了沈慕古,却没想到,当初王路教训智尸让它印象如此深刻,美味的人肉当前,居然也能忍住不扑上去。
周春雨挠了挠头:“喂,蠢货,那是给你玩的,你尽管折腾吧。”
智尸的聪明程度自然还不足以理解这样复杂的命令,就是换条狗,也同样无法理解,但听到周春雨的声音,还以为是训斥它,居然又退开了几步,离得沈慕古远了点。
周春雨无奈地摇了摇头,扔下坑里的一尸一人,大步而去。
沈慕古听着周春雨脚步声远去,原本还在声嘶力竭地呼救声渐渐低落了下来,等他确信周春雨已经离开时,一下子闭住了嘴。
沈慕古看着依然蜷缩在一边的智尸,心里的震惊无以复加――这是群什么人啊!不但在养智尸,而且从某种程度上看,他们还能让智尸听从自己的命令。别的不说,现在智尸美食当前却没有扑上来,就是最好的证明。
沈慕古在甬港市里跟着林家兄弟混时,也曾经遇到过智尸。
那是群远比丧尸要狡猾得多的家伙,因为它们身边总是聚集着许多普通丧尸,想杀智尸前就要费不少手脚先清理普通丧尸,而往往在这个时候,智尸早就逃跑了。没错,和傻头傻脑只知道一个劲扑上来的丧尸不同,智尸能辨别什么是危险,它们在发现自己的生命受到威胁时,居然转身就逃。而原本聚集在它周边的丧尸们却一心攻击活人,无形中成了智尸逃跑时最好的掩护。
武功高超如林家兄弟,又有沈慕古这台人肉雷达相助,也只是杀过一只智尸。那还是因为那只智尸身边只有6只丧尸小弟的原因。
这座山上的众人,很强!
沈慕古眼神闪烁,这群人不但强,而且很诡异,最起码,那个当头的被称做“王哥”的人,就很古怪。
非常非常古怪。
沈慕古对自己的感应丧尸的能力非常自信,事实上,这能力也从来没有让他失望过。
当王路命令他在船上感应丧尸时,沈慕古的确感应到了,但是,并不是他当时所说的感应到了什么水下的丧尸――那根本是胡扯蛋!水下面根本屁的丧尸也没有,沈慕古感觉到的是就在自己身边,有一只丧尸!
就在船上,就在自己身边!
沈慕古甚至精确辨认出了这只丧尸的位置――就是王路!
这不会错。绝没有错。
所以沈慕古在这一刹那,失控的惊叫起来。
但几乎是立刻,随着王路莫名其妙地一声惨呼,沈慕古感应到的丧尸消失了。
但沈慕古发誓,自己的确感应到了,在那一刻,王路就是丧尸!这就像林家兄弟是两个食人族一样确信无疑。
这真他妹的见鬼了,这真他妹的有鬼!
沈慕古为了掩盖自己的惊慌,就胡说八道什么水下有丧尸,想搪塞一下,反正大家也不可能真的下水去验真相,没想到误打误撞,鄞江水里还真有谢玲亲手“制造”出来的水丧尸,一时居然被他蒙混过去了。
在来崖山的行程上,沈慕古又悄悄施展了感应功能,但这几次,他都没再感觉到王路身上的丧尸气息。
沈慕古其实很聪明,足够的聪明,要不然,他也不会在末世中手无缚鸡之力却活到现在,更不可能在穷凶极恶的林家兄弟手下活下来,林家兄弟可不是慈善家。
沈慕古很快就发现,那三个人,除了王路鼻子受了点伤外,其他人居然一点伤都没有――我靠,什么时候林家兄弟变得这样弱了?二对三啊,就沈慕古的亲眼所见的经历,林家兄弟绝对可以把三个敌人砍得像西瓜一样一片一片的,更不要说,这三个人中,居然还有个女的了。
可就是这样三个普通的男女――虽然他们自称是警察,但显然也不会武功,却把林家兄弟给杀了,而且是轻轻松松没费多少时间就杀了。
这里面,如果没有“王哥”身上古怪的丧尸感应捣鬼,沈慕古打死也不信。
这真是群古怪、诡异、强大的一群人!
沈慕古突然呵呵轻笑起来,太好了,真是太好了。
在这末世,自己居然能遇上这样一群强者,并且被他们收留,可不是天大的好事。
沈慕古知道,自己的感应酬丧尸能力很特殊,非常非常的少见,反正至今包括林家兄弟在内,再也没发现过别的人有这一能力。物以稀为贵,所以,沈慕古知道,自己很可贵。
林家兄弟不舍得杀自己,那这山上的人也同样不舍得杀自己。
只要自己有用,自己就能安安稳稳活下来。
这就够了,这就够了。这世道,能活下来,吃口热乎乎的饭,就是天大的幸福,不是吗?
自己追求的也不过是这样的生活。更妙的是,山上的人可不是林家兄弟那样的食人者,只要自己老老实实替他们干活,他们并不会来伤害自己。
这里,真是个好地方。
沈慕古心里乐开了花,他扭头看了眼蜷缩在旁边的智尸,甚至觉得这家伙也顺眼起来,这智尸就象山上众人养的宠物,自己也多想成为宠物啊,只要会讨好主人,摇几下尾巴,就能衣食无忧,在生化危机爆发以前,这世上,绝大多数人想当宠物想当狗而不得其门而入呢。
这时,智尸突然动了动,它也察觉到“主人”已经离开了,这时,对人肉的渴望再一次涌上心头。
智尸死盯着沈慕古,从喉咙里发出贪婪的呵呵声,耸动着身子,想扑上来。
沈慕古虽然手被绑着,但脚却能动,这时连忙从坑底挣扎起来,学着周春雨的样,用尽量严厉的声音对智尸训斥道:“不许动!”
智尸哪里听沈慕古这一套,它的聪明程度已经能分辨出谁是它的主人,谁是陌生人,就跟狗一样,沈慕古不出声还好,一出声,声音里的颤抖就暴露他的心虚,一下子让智尸想起了以前吃活人时,活人的尖叫声。
智尸再也忍不住,一头扑了过来,把绑着双手无法抵抗的沈慕古扑倒在地,低头咬了下去。
石窟里传出沈慕古惊天动地的惨叫声,惹得洞口的半截丧尸和丧尸小奶狗,都是一阵兴奋地骚动。
沈慕古感觉到智尸的手指挠上自己的脸时,嚎得喉咙都要破了――死定了!
但他很快就发现,智尸挠在自己脸上的手指很无力,简直和挠痒痒差不多,再凝神细瞧――这才发现智尸的十指似乎都受过伤,清晰可见手指被砸得皮开肉绽的。
这时,智尸的嘴也啃上了沈慕古的胸口――但立刻被衣服挡住了,智尸的嘴徒劳地在沈慕古胸口的衣服上蹭来蹭去,却一点伤害不了他。
沈慕古离智尸这样近,自然看到,智尸的嘴里被绑着一根粗铁丝,牙被卡着呢。
这智尸根本伤害不了自己,那姓周的把自己扔下来,估计是为了吓唬吓唬,沈慕古立刻松了口气。
智尸忙碌了半天,发现啃不穿挠不动沈慕古的胸口的衣服,转而想啃他的脸,沈慕古虽然看出智尸咬不了自己,但那嘴巴和牙齿在自己脸上来个亲密接触也一样受不了,连忙挥舞着绑在身前的双手抵挡着。
一尸一人在坑底翻翻滚滚搅成一团,智尸空有手与嘴巴,却都使不上劲,沈慕古则是双手被绑,也没法彻底制服智尸,一时进入了僵持状态。
沈慕古主要是担心智尸张着的嘴里的牙齿刮伤自己,搅在一起打斗了片刻,突然想到了一个主意,只见他费劲地用绑在身前的双手,把多余的绳子从地上捡了起来,趁着智尸再次张着嘴扑过来时,手一抬,将揉成团的绳子塞进了智尸嘴巴里,然后一转身,闪到智尸背后,高高抬起双臂,一下子把智尸套住了。
这一下子,沈慕古站在智尸背后,双臂套住了智尸的身体,被绳子绑住的双手正好环抱在智尸的小肚子上,智尸和沈慕古身子前后紧紧贴在一起,不要说双手抬不起来,就连嘴巴里,也被沈慕古塞了满满一嘴的绳子,根本啃不到沈慕古环抱在前面的双臂。
如果说,那天王路和女智尸是女式乘骑位的话,沈慕古和这只男智尸就是背入暴菊式的。
丫的,这体位正是猥琐到家了。
沈慕古却很满意,虽然怀中的智尸还在扭啊扭的,但它一点都伤害不到自己了。
沈慕古很干脆地抱着智尸躺到了坑底,为了防止智尸两条腿乱踢蹬,这小子还将自己的腿盘在智尸大腿上,就这样一人一尸紧紧纠缠着,闭上眼睛,呼呼大睡起来。
今天一天对沈慕古来说可也够紧张刺激的,一想到今后就能在这山上过上混吃等死的日子,沈慕古就心满意足,说到底,沈慕古可是技术型科技型人才,这样的人才放到哪里都有用不是。嗯,特别是这山上还有一个那样青春美丽的女孩子,她叫什么来着,对了,好像姓谢,看年龄,也就是大学刚毕业这样子。真是嫩得掐得出水啊。
虽然沈慕古不会痴心妄想对谢玲有什么不轨之念――那可不是找死,明摆着瞎子也看得出来,那个王哥王头领和谢美女有一腿――可在旁边欣赏一下总没关系吧。
说起来可怜,沈慕古如今还是初男呢,嗯,这个有点夸张了,沈慕古没挨过真正的女人的边倒是不假,但和五姑娘相处的时间可历史悠久了,最早可以追溯到大学寝室时,只不过,这小子怕得不干净的病,虽然有俩小钱,却也从来不去什么洗头房按摩店啥的。
王路根本不知道这沈慕古刚活下命来,就满脑子这种龌龊的念头,要不然,非打得他满地找牙,然后一脚从悬崖上踢下去不可。沈慕古的丧尸感应能力在别的幸存者眼里很宝贵,可在王路面前,就是一鸡肋。
周春雨回到龙王庙时,陈薇正在查看王路鼻子的伤,王路挨的那一拳,似乎伤到了鼻骨,鼻梁都有些歪了。陈薇虽然勉强用云南白药和药棉止住了血,却拿这歪鼻梁束手无策。
王路两只鼻孔里堵着两团药棉,嗡声嗡气地道:“鼻骨断了就断了好了,咱又不是吃软饭的小白脸。没事儿。”
旁边陈老头内疚得道:“小王啊,这都是为了救我们,你才受的伤啊。”
王路让陈薇当着陈老头崔老太的面治自己的伤,要的就是这个效果,王路一直坚信一个道理,那就是,做了好事一定要让人知道,要不然就是杨白劳了。虽然王路做不到像雷锋叔叔那样,把每一件好事都写在日记本上,让全国的小学生都要背诵默写,但让陈老头崔老太当面感动一把,还是没问题的。
当然,凡事见好就收,太过火了就显得虚伪了,王路连忙转移话题道:“陈老伯,你再这样说就见外了,在山下咱们不是说好了吗?今后就是一家人了,一家人不说两家话。对了,陈老伯崔阿婆,你们怎么会在鸣凤山庄里?原本今天我们还想到后隆村找你们,看看你们是不是平安呢。”
陈老头还没搭话,崔老太重重叹了口气道:“还不是被割稻子那天成群的丧尸给闹的。”
原来,收割稻子那一天,陈老头从王路那儿赶着牛车回来后,就和崔老太一样抢收后隆村周边的稻子。
虽然因为缺少后期管理,后隆村的稻子长势不是很好,但好歹也是粮食,陈老头和崔老太又都是老农,见不得粮食被浪费,忙得大汗淋漓,老骨头都发酸了。
陈老头赶着牛,拉着畜力式收割机割着稻子,崔老太则在旁边忙着用手动脱粒机脱粒,本来这是要两个人操作的,一人摇手柄,一人往料口里填稻子,现在只能由崔老太一人勉为其难操作了,工作效率就差了许多。
虽然王路曾经说过,等收割了崖山下的稻谷就来帮老两口收后隆村的,但陈老头却坚持自己干,抱着能多收一点是一点的倔脾气。
老两口就在田头吃了中饭,在陈老头帮助下,把上午收下的稻谷都脱了粒,装了袋子,老两口正把沉甸甸的袋子搬上牛车,想运到靠近田边的一处农宅里存在起来,那处农宅位置较偏僻,周边没什么丧尸在转悠,陈老头打算把它当谷仓用。
老两口正赶着牛车,慢吞吞沿着机耕路回村,陈老头突然挺起了身,吆喝一声拉住了正不紧不慢走着的牛。
崔老太正在诧异,陈老头脸色剧变道:“哪儿来的这样多丧尸?!”
崔老太也直起身一看,果然,前方的农田里,机耕道和田埂上,晃晃悠悠走来成群结队的丧尸。
崔老太连忙道:“老头子,快,我们回村。”
陈老头板着脸:“来不及了!村里也有好多丧尸出来。”
崔老太再一看,果然,村里的主街上,晃悠出好几只丧尸,虽然村里的丧尸多数被陈老头引诱到小学里关了起来,但游荡在外面的村民丧尸还是有不少,崔老太都看见了好几个以前常常凑一起打麻将的老姐妹。
陈老头当机立断,拉着牛车匆忙转头:“走,我们去小王的崖山那儿。这样多的丧尸冲过来,也只有他们那山上才安全。”(未完待续。如果您
周春雨道:“我们管它们叫智尸。”他扭头对沈慕古道:“下去。”
沈慕古一呆:“你说什么?”
周春雨不耐烦地道:“老子他妹的叫你滚下去,你耳朵聋了?”
沈慕古扑通一下就跪下了:“周师傅,这下面可是丧――智尸啊,我一下去就没命了,那个王师傅不是已经饶了我的命吗?求求你,别杀我,我、我还有用啊。”
周春雨冷哼一声:“你有没有用可不是你说了算,得我们王哥说了算。你下去不?再不下去,老子一刀砍死你。”
看着凶神恶煞的周春雨,沈慕古跪在地上说什么也不起来,只是一个劲求饶命,周春雨被他闹得心烦,拎起绑在他身上的绳子,一脚就把沈慕古踹到了坑里。
沈慕古尖声惨叫,但立刻发现周春雨还拉着绳子,自己并没有掉到坑底,下面的智尸虽然扑了过来,却只能在自己脚下徒劳跳跃着。
沈慕古额头冒汗,裤裆也尿湿了一片,尖声喊道:“周师傅,周师傅,求求你别和我开玩笑了,我这人胆子小。”
周春雨哼了一声:“谁和你开玩笑。”随着话音,一松手里的绳子,沈慕古扑通摔到坑底,几乎是同时,智尸就猛地扑了过来。
只是,那智尸扑到中途,突然想到了坑上那人曾经给过自己的教训,它――它居然停住了前扑的身影,蜷缩在沈慕古身边,一动不敢动。
周春雨咦了一声,他原本是想用智尸吓吓沈慕古的,反正那智尸嘴上卡着铁丝,十指早就碎骨,根本伤不了沈慕古,却没想到,当初王路教训智尸让它印象如此深刻,美味的人肉当前,居然也能忍住不扑上去。
周春雨挠了挠头:“喂,蠢货,那是给你玩的,你尽管折腾吧。”
智尸的聪明程度自然还不足以理解这样复杂的命令,就是换条狗,也同样无法理解,但听到周春雨的声音,还以为是训斥它,居然又退开了几步,离得沈慕古远了点。
周春雨无奈地摇了摇头,扔下坑里的一尸一人,大步而去。
沈慕古听着周春雨脚步声远去,原本还在声嘶力竭地呼救声渐渐低落了下来,等他确信周春雨已经离开时,一下子闭住了嘴。
沈慕古看着依然蜷缩在一边的智尸,心里的震惊无以复加――这是群什么人啊!不但在养智尸,而且从某种程度上看,他们还能让智尸听从自己的命令。别的不说,现在智尸美食当前却没有扑上来,就是最好的证明。
沈慕古在甬港市里跟着林家兄弟混时,也曾经遇到过智尸。
那是群远比丧尸要狡猾得多的家伙,因为它们身边总是聚集着许多普通丧尸,想杀智尸前就要费不少手脚先清理普通丧尸,而往往在这个时候,智尸早就逃跑了。没错,和傻头傻脑只知道一个劲扑上来的丧尸不同,智尸能辨别什么是危险,它们在发现自己的生命受到威胁时,居然转身就逃。而原本聚集在它周边的丧尸们却一心攻击活人,无形中成了智尸逃跑时最好的掩护。
武功高超如林家兄弟,又有沈慕古这台人肉雷达相助,也只是杀过一只智尸。那还是因为那只智尸身边只有6只丧尸小弟的原因。
这座山上的众人,很强!
沈慕古眼神闪烁,这群人不但强,而且很诡异,最起码,那个当头的被称做“王哥”的人,就很古怪。
非常非常古怪。
沈慕古对自己的感应丧尸的能力非常自信,事实上,这能力也从来没有让他失望过。
当王路命令他在船上感应丧尸时,沈慕古的确感应到了,但是,并不是他当时所说的感应到了什么水下的丧尸――那根本是胡扯蛋!水下面根本屁的丧尸也没有,沈慕古感觉到的是就在自己身边,有一只丧尸!
就在船上,就在自己身边!
沈慕古甚至精确辨认出了这只丧尸的位置――就是王路!
这不会错。绝没有错。
所以沈慕古在这一刹那,失控的惊叫起来。
但几乎是立刻,随着王路莫名其妙地一声惨呼,沈慕古感应到的丧尸消失了。
但沈慕古发誓,自己的确感应到了,在那一刻,王路就是丧尸!这就像林家兄弟是两个食人族一样确信无疑。
这真他妹的见鬼了,这真他妹的有鬼!
沈慕古为了掩盖自己的惊慌,就胡说八道什么水下有丧尸,想搪塞一下,反正大家也不可能真的下水去验真相,没想到误打误撞,鄞江水里还真有谢玲亲手“制造”出来的水丧尸,一时居然被他蒙混过去了。
在来崖山的行程上,沈慕古又悄悄施展了感应功能,但这几次,他都没再感觉到王路身上的丧尸气息。
沈慕古其实很聪明,足够的聪明,要不然,他也不会在末世中手无缚鸡之力却活到现在,更不可能在穷凶极恶的林家兄弟手下活下来,林家兄弟可不是慈善家。
沈慕古很快就发现,那三个人,除了王路鼻子受了点伤外,其他人居然一点伤都没有――我靠,什么时候林家兄弟变得这样弱了?二对三啊,就沈慕古的亲眼所见的经历,林家兄弟绝对可以把三个敌人砍得像西瓜一样一片一片的,更不要说,这三个人中,居然还有个女的了。
可就是这样三个普通的男女――虽然他们自称是警察,但显然也不会武功,却把林家兄弟给杀了,而且是轻轻松松没费多少时间就杀了。
这里面,如果没有“王哥”身上古怪的丧尸感应捣鬼,沈慕古打死也不信。
这真是群古怪、诡异、强大的一群人!
沈慕古突然呵呵轻笑起来,太好了,真是太好了。
在这末世,自己居然能遇上这样一群强者,并且被他们收留,可不是天大的好事。
沈慕古知道,自己的感应酬丧尸能力很特殊,非常非常的少见,反正至今包括林家兄弟在内,再也没发现过别的人有这一能力。物以稀为贵,所以,沈慕古知道,自己很可贵。
林家兄弟不舍得杀自己,那这山上的人也同样不舍得杀自己。
只要自己有用,自己就能安安稳稳活下来。
这就够了,这就够了。这世道,能活下来,吃口热乎乎的饭,就是天大的幸福,不是吗?
自己追求的也不过是这样的生活。更妙的是,山上的人可不是林家兄弟那样的食人者,只要自己老老实实替他们干活,他们并不会来伤害自己。
这里,真是个好地方。
沈慕古心里乐开了花,他扭头看了眼蜷缩在旁边的智尸,甚至觉得这家伙也顺眼起来,这智尸就象山上众人养的宠物,自己也多想成为宠物啊,只要会讨好主人,摇几下尾巴,就能衣食无忧,在生化危机爆发以前,这世上,绝大多数人想当宠物想当狗而不得其门而入呢。
这时,智尸突然动了动,它也察觉到“主人”已经离开了,这时,对人肉的渴望再一次涌上心头。
智尸死盯着沈慕古,从喉咙里发出贪婪的呵呵声,耸动着身子,想扑上来。
沈慕古虽然手被绑着,但脚却能动,这时连忙从坑底挣扎起来,学着周春雨的样,用尽量严厉的声音对智尸训斥道:“不许动!”
智尸哪里听沈慕古这一套,它的聪明程度已经能分辨出谁是它的主人,谁是陌生人,就跟狗一样,沈慕古不出声还好,一出声,声音里的颤抖就暴露他的心虚,一下子让智尸想起了以前吃活人时,活人的尖叫声。
智尸再也忍不住,一头扑了过来,把绑着双手无法抵抗的沈慕古扑倒在地,低头咬了下去。
石窟里传出沈慕古惊天动地的惨叫声,惹得洞口的半截丧尸和丧尸小奶狗,都是一阵兴奋地骚动。
沈慕古感觉到智尸的手指挠上自己的脸时,嚎得喉咙都要破了――死定了!
但他很快就发现,智尸挠在自己脸上的手指很无力,简直和挠痒痒差不多,再凝神细瞧――这才发现智尸的十指似乎都受过伤,清晰可见手指被砸得皮开肉绽的。
这时,智尸的嘴也啃上了沈慕古的胸口――但立刻被衣服挡住了,智尸的嘴徒劳地在沈慕古胸口的衣服上蹭来蹭去,却一点伤害不了他。
沈慕古离智尸这样近,自然看到,智尸的嘴里被绑着一根粗铁丝,牙被卡着呢。
这智尸根本伤害不了自己,那姓周的把自己扔下来,估计是为了吓唬吓唬,沈慕古立刻松了口气。
智尸忙碌了半天,发现啃不穿挠不动沈慕古的胸口的衣服,转而想啃他的脸,沈慕古虽然看出智尸咬不了自己,但那嘴巴和牙齿在自己脸上来个亲密接触也一样受不了,连忙挥舞着绑在身前的双手抵挡着。
一尸一人在坑底翻翻滚滚搅成一团,智尸空有手与嘴巴,却都使不上劲,沈慕古则是双手被绑,也没法彻底制服智尸,一时进入了僵持状态。
沈慕古主要是担心智尸张着的嘴里的牙齿刮伤自己,搅在一起打斗了片刻,突然想到了一个主意,只见他费劲地用绑在身前的双手,把多余的绳子从地上捡了起来,趁着智尸再次张着嘴扑过来时,手一抬,将揉成团的绳子塞进了智尸嘴巴里,然后一转身,闪到智尸背后,高高抬起双臂,一下子把智尸套住了。
这一下子,沈慕古站在智尸背后,双臂套住了智尸的身体,被绳子绑住的双手正好环抱在智尸的小肚子上,智尸和沈慕古身子前后紧紧贴在一起,不要说双手抬不起来,就连嘴巴里,也被沈慕古塞了满满一嘴的绳子,根本啃不到沈慕古环抱在前面的双臂。
如果说,那天王路和女智尸是女式乘骑位的话,沈慕古和这只男智尸就是背入暴菊式的。
丫的,这体位正是猥琐到家了。
沈慕古却很满意,虽然怀中的智尸还在扭啊扭的,但它一点都伤害不到自己了。
沈慕古很干脆地抱着智尸躺到了坑底,为了防止智尸两条腿乱踢蹬,这小子还将自己的腿盘在智尸大腿上,就这样一人一尸紧紧纠缠着,闭上眼睛,呼呼大睡起来。
今天一天对沈慕古来说可也够紧张刺激的,一想到今后就能在这山上过上混吃等死的日子,沈慕古就心满意足,说到底,沈慕古可是技术型科技型人才,这样的人才放到哪里都有用不是。嗯,特别是这山上还有一个那样青春美丽的女孩子,她叫什么来着,对了,好像姓谢,看年龄,也就是大学刚毕业这样子。真是嫩得掐得出水啊。
虽然沈慕古不会痴心妄想对谢玲有什么不轨之念――那可不是找死,明摆着瞎子也看得出来,那个王哥王头领和谢美女有一腿――可在旁边欣赏一下总没关系吧。
说起来可怜,沈慕古如今还是初男呢,嗯,这个有点夸张了,沈慕古没挨过真正的女人的边倒是不假,但和五姑娘相处的时间可历史悠久了,最早可以追溯到大学寝室时,只不过,这小子怕得不干净的病,虽然有俩小钱,却也从来不去什么洗头房按摩店啥的。
王路根本不知道这沈慕古刚活下命来,就满脑子这种龌龊的念头,要不然,非打得他满地找牙,然后一脚从悬崖上踢下去不可。沈慕古的丧尸感应能力在别的幸存者眼里很宝贵,可在王路面前,就是一鸡肋。
周春雨回到龙王庙时,陈薇正在查看王路鼻子的伤,王路挨的那一拳,似乎伤到了鼻骨,鼻梁都有些歪了。陈薇虽然勉强用云南白药和药棉止住了血,却拿这歪鼻梁束手无策。
王路两只鼻孔里堵着两团药棉,嗡声嗡气地道:“鼻骨断了就断了好了,咱又不是吃软饭的小白脸。没事儿。”
旁边陈老头内疚得道:“小王啊,这都是为了救我们,你才受的伤啊。”
王路让陈薇当着陈老头崔老太的面治自己的伤,要的就是这个效果,王路一直坚信一个道理,那就是,做了好事一定要让人知道,要不然就是杨白劳了。虽然王路做不到像雷锋叔叔那样,把每一件好事都写在日记本上,让全国的小学生都要背诵默写,但让陈老头崔老太当面感动一把,还是没问题的。
当然,凡事见好就收,太过火了就显得虚伪了,王路连忙转移话题道:“陈老伯,你再这样说就见外了,在山下咱们不是说好了吗?今后就是一家人了,一家人不说两家话。对了,陈老伯崔阿婆,你们怎么会在鸣凤山庄里?原本今天我们还想到后隆村找你们,看看你们是不是平安呢。”
陈老头还没搭话,崔老太重重叹了口气道:“还不是被割稻子那天成群的丧尸给闹的。”
原来,收割稻子那一天,陈老头从王路那儿赶着牛车回来后,就和崔老太一样抢收后隆村周边的稻子。
虽然因为缺少后期管理,后隆村的稻子长势不是很好,但好歹也是粮食,陈老头和崔老太又都是老农,见不得粮食被浪费,忙得大汗淋漓,老骨头都发酸了。
陈老头赶着牛,拉着畜力式收割机割着稻子,崔老太则在旁边忙着用手动脱粒机脱粒,本来这是要两个人操作的,一人摇手柄,一人往料口里填稻子,现在只能由崔老太一人勉为其难操作了,工作效率就差了许多。
虽然王路曾经说过,等收割了崖山下的稻谷就来帮老两口收后隆村的,但陈老头却坚持自己干,抱着能多收一点是一点的倔脾气。
老两口就在田头吃了中饭,在陈老头帮助下,把上午收下的稻谷都脱了粒,装了袋子,老两口正把沉甸甸的袋子搬上牛车,想运到靠近田边的一处农宅里存在起来,那处农宅位置较偏僻,周边没什么丧尸在转悠,陈老头打算把它当谷仓用。
老两口正赶着牛车,慢吞吞沿着机耕路回村,陈老头突然挺起了身,吆喝一声拉住了正不紧不慢走着的牛。
崔老太正在诧异,陈老头脸色剧变道:“哪儿来的这样多丧尸?!”
崔老太也直起身一看,果然,前方的农田里,机耕道和田埂上,晃晃悠悠走来成群结队的丧尸。
崔老太连忙道:“老头子,快,我们回村。”
陈老头板着脸:“来不及了!村里也有好多丧尸出来。”
崔老太再一看,果然,村里的主街上,晃悠出好几只丧尸,虽然村里的丧尸多数被陈老头引诱到小学里关了起来,但游荡在外面的村民丧尸还是有不少,崔老太都看见了好几个以前常常凑一起打麻将的老姐妹。
陈老头当机立断,拉着牛车匆忙转头:“走,我们去小王的崖山那儿。这样多的丧尸冲过来,也只有他们那山上才安全。”(未完待续。如果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