罗恒说自己要唱歌,程灵素便笑着跟罗恒说道:“罗恒,你要唱什么歌,我帮你点。”
说实话,罗恒前世加今生,都不愿去ktv唱歌,不是因为他嗓门不好,相反他跟他家老罗学唱过一段时间的川剧,还真当得起腔正字滑四字,只是他一直对那么情情爱爱的港台流行歌曲不太感冒,相反对上个世纪的红歌却是情有独钟,不过在这个浮躁的时代,这个爱好还真有点不合时宜了。
“国歌。”罗恒牛逼哄哄的回了两个字。
程灵素闻言只差没有笑出来,不过还是依言帮他点了,不过歌库里却是没有,程灵素同学只好无奈的撇撇嘴,示意他换一首。
“那好吧,”罗恒对这个上海滩排的上号的知名歌城大大鄙视了一番,思忖了一下,笑道,“那就来一首万里长城永不倒吧。”
程灵素同学再次无语,由此可以看出,罗小恒同学是如何的走在潮流尾巴上。
“……万里长城永不到,千里黄河水滔滔,江山秀丽叠彩锋岭,问我国家哪像染病,冲开血路,挥手上吧,要致力国家中兴,岂让国土再遭践踏,个个负起使命,这睡狮已渐已醒……”
还别说,罗恒还真有些男高音的天赋,一首万里长城永不倒被他唱的荡气回肠,峰峦迭起,当真那种大河滔滔,昆仑莽莽的气势。
接下来,罗恒又一气呵成的唱了《大刀向鬼子们的头上砍去》,《十送红军》,《翻身农奴把歌唱》等一连串彪悍到逆天的歌曲,唱的是大气磅礴,吹枯拉朽,直把叶小石等人唬的一愣一愣,唱完之后,众人全都鼓掌。
“行啊,你小子还有这手!”叶小石哈哈大笑,第一次觉着这些歌曲才叫潮流。
罗恒这么一闹,气氛一下就起来了,众人唱歌的唱歌,喝酒的喝酒,再不复之前的拘谨。
秋水韵唱了一首孟庭苇的《谁的眼泪在飞》,她声音本就柔美,此刻更是将那种女子的柔弱婉转诠释的淋漓精致,一曲唱完,众人不由鼓掌,示意她再来一首,她却摆摆手把话筒交给了叶小石。
叶小石唱了一首张学友的《李香兰》,唱的倒是中规中矩,这首歌难度本来就大,能不跑调唱完,已经相当不错了。
许阿蛮却是打死也不唱,只是酒来就喝,一喝就干,当真豪饮。
古来贤者皆寂寞,惟有饮者留其名。
酒是个好东西,它能让得意者愈发熏然,失意者愈发堕落。
今天的叶小石显然有心事,酒量向来不错的他,只喝了三瓶酒就有些醉眼迷离。
他却丝毫不节制,一瓶一瓶和罗恒吹瓶子,其间程灵素劝了他两句,却被他恶狠狠盯了一眼,再也不敢多说什么。
罗恒也看出一些端倪,却没有开口相劝。
这哥们儿的最大作用,大抵就是在不高兴的时候能陪着喝酒了。
他看得出来叶小石真心拿他当哥们儿,所以他也不矫情。
这一场酒,喝了足有三个小时。
罗恒厕所吐了三次,小胖子方大洪吐了两次,杨杰直接跑厕所里住下了,喝到最后,饶是以许褚的海量都有些找不着北。
叶小石更是醉成了一滩烂泥,五个大男人,最终喝了四打半酒,整整一百零八瓶,三十六天罡还要加上七十二地煞,这数据当真是有些彪悍到逆天了。
罗恒虽说吐得厉害,却是没有多少醉意,反而因为酒精而变得稍微有些兴奋。
叶小石大手一挥,说要转战babyface,其他人喝高了,自己还能走,叶小石就不行了,无奈之下,罗恒唤来了侍者,掏钱买单后撑着叶大少出去。
这个时候正是这里最热闹的时候,只不过众人灌酒灌的太快,所以走也比旁人走的早些。
抱着沉重身躯的叶公子,罗恒在昏暗的灯光下不好觅路,不知道撞了多少人,连声说着抱歉。
他知道在酒精的作用下,在无数异性的目光中,一个小小的磨擦都可能惹出大麻烦来。
好在babyface就在皇朝不远,
好不容易走到babyface门口,扑面而来的清风吹的罗恒精神一振,已经是晚上十一点过,整个曹杨一条街沐浴在一片灯火辉煌之中。
换在别的地方,或许已是夜阑人静,但这里却是人如流水,车马如龙,正是一天中最繁华喧嚣的时段。
在这个略显浮躁的时代里,酒吧之类的场所绝对是一个好地方。
这里充斥着各色心灵寂寞却来寻求肉体安慰的男男女女,有人来猎艳,有人来被猎艳。
白日里道貌岸然的大学教授,冷傲高贵的都市白领,讲究优雅生活情调的小资阶级,在这个地方都褪去了白日里那厚厚的伪装,剩下的只是纯粹的欲望。
灵与肉在这里不再形影不离,灵魂被抛却,肉体支配着行动。
老实说,罗恒很讨厌这种生活方式,所以这种地方,前世今生加起来他也不过来了寥寥几次。
市区最繁华的街道旁,babyface里灯火辉煌。
里面响彻着节奏感不停变幻的迷离音乐,酒吧的驻场歌手在舞台上有些歇斯底里的唱着一首哥特式迷幻风格的摇滚曲。
酒吧大门,罗恒就看到了极其彪悍的一幕。
三辆名贵轿车停在夜店的门口,两辆奥迪r8,一辆明黄色兰博基尼,三辆车加起来,估摸着能上八位数。
不过这不是重点,重点是车上挂着的牌照,白底黑字,罗恒曾研究过军用牌照,知道这种车牌都有南京军区背景。
七个人分别从三辆轿车上下来,向着酒吧门口走来。
站在酒吧门口遥遥看去,罗恒可以看到走在旁边的四人一身黑色风衣,里面套着黑色夹克,身材均匀,面色漠然,似乎是保镖之类的人物。
走在中间的两男一女衣着光鲜,气质冷淡而矜持,那女人穿着极为合身的红色风衣,恰到好处将身体曲线勾勒出来,面容妩媚里却带着一丝骄傲刻薄。
扫视罗恒等人的眼神冷漠而自矜,仿若一只骄傲的母孔雀俯视一群土的掉渣的土公鸡。
罗恒眯起了眼睛,两男一女,其中一个男人他是认识的,爱啃小黄瓜的***李维,另外一男一女,气场却是比李维还大上一些。
他刚想跟李维打声招呼,红风衣女子却走上前来,打量着罗恒等人,最终视线定格在叶小石身上,唇角划过一抹不屑地冷笑,说道:“叶小石,想不到再跟你见面,你竟是这副模样。”
叶小石醉的迷糊,神志不清,唯独方大洪和程灵素神色古怪,似乎有些畏惧红风衣女子,罗恒疑惑道:“你是?”
“苏芙蓉。”红风衣女子冷冷一笑,解释道:“我是叶小石的未婚妻,曾经的。”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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说实话,罗恒前世加今生,都不愿去ktv唱歌,不是因为他嗓门不好,相反他跟他家老罗学唱过一段时间的川剧,还真当得起腔正字滑四字,只是他一直对那么情情爱爱的港台流行歌曲不太感冒,相反对上个世纪的红歌却是情有独钟,不过在这个浮躁的时代,这个爱好还真有点不合时宜了。
“国歌。”罗恒牛逼哄哄的回了两个字。
程灵素闻言只差没有笑出来,不过还是依言帮他点了,不过歌库里却是没有,程灵素同学只好无奈的撇撇嘴,示意他换一首。
“那好吧,”罗恒对这个上海滩排的上号的知名歌城大大鄙视了一番,思忖了一下,笑道,“那就来一首万里长城永不倒吧。”
程灵素同学再次无语,由此可以看出,罗小恒同学是如何的走在潮流尾巴上。
“……万里长城永不到,千里黄河水滔滔,江山秀丽叠彩锋岭,问我国家哪像染病,冲开血路,挥手上吧,要致力国家中兴,岂让国土再遭践踏,个个负起使命,这睡狮已渐已醒……”
还别说,罗恒还真有些男高音的天赋,一首万里长城永不倒被他唱的荡气回肠,峰峦迭起,当真那种大河滔滔,昆仑莽莽的气势。
接下来,罗恒又一气呵成的唱了《大刀向鬼子们的头上砍去》,《十送红军》,《翻身农奴把歌唱》等一连串彪悍到逆天的歌曲,唱的是大气磅礴,吹枯拉朽,直把叶小石等人唬的一愣一愣,唱完之后,众人全都鼓掌。
“行啊,你小子还有这手!”叶小石哈哈大笑,第一次觉着这些歌曲才叫潮流。
罗恒这么一闹,气氛一下就起来了,众人唱歌的唱歌,喝酒的喝酒,再不复之前的拘谨。
秋水韵唱了一首孟庭苇的《谁的眼泪在飞》,她声音本就柔美,此刻更是将那种女子的柔弱婉转诠释的淋漓精致,一曲唱完,众人不由鼓掌,示意她再来一首,她却摆摆手把话筒交给了叶小石。
叶小石唱了一首张学友的《李香兰》,唱的倒是中规中矩,这首歌难度本来就大,能不跑调唱完,已经相当不错了。
许阿蛮却是打死也不唱,只是酒来就喝,一喝就干,当真豪饮。
古来贤者皆寂寞,惟有饮者留其名。
酒是个好东西,它能让得意者愈发熏然,失意者愈发堕落。
今天的叶小石显然有心事,酒量向来不错的他,只喝了三瓶酒就有些醉眼迷离。
他却丝毫不节制,一瓶一瓶和罗恒吹瓶子,其间程灵素劝了他两句,却被他恶狠狠盯了一眼,再也不敢多说什么。
罗恒也看出一些端倪,却没有开口相劝。
这哥们儿的最大作用,大抵就是在不高兴的时候能陪着喝酒了。
他看得出来叶小石真心拿他当哥们儿,所以他也不矫情。
这一场酒,喝了足有三个小时。
罗恒厕所吐了三次,小胖子方大洪吐了两次,杨杰直接跑厕所里住下了,喝到最后,饶是以许褚的海量都有些找不着北。
叶小石更是醉成了一滩烂泥,五个大男人,最终喝了四打半酒,整整一百零八瓶,三十六天罡还要加上七十二地煞,这数据当真是有些彪悍到逆天了。
罗恒虽说吐得厉害,却是没有多少醉意,反而因为酒精而变得稍微有些兴奋。
叶小石大手一挥,说要转战babyface,其他人喝高了,自己还能走,叶小石就不行了,无奈之下,罗恒唤来了侍者,掏钱买单后撑着叶大少出去。
这个时候正是这里最热闹的时候,只不过众人灌酒灌的太快,所以走也比旁人走的早些。
抱着沉重身躯的叶公子,罗恒在昏暗的灯光下不好觅路,不知道撞了多少人,连声说着抱歉。
他知道在酒精的作用下,在无数异性的目光中,一个小小的磨擦都可能惹出大麻烦来。
好在babyface就在皇朝不远,
好不容易走到babyface门口,扑面而来的清风吹的罗恒精神一振,已经是晚上十一点过,整个曹杨一条街沐浴在一片灯火辉煌之中。
换在别的地方,或许已是夜阑人静,但这里却是人如流水,车马如龙,正是一天中最繁华喧嚣的时段。
在这个略显浮躁的时代里,酒吧之类的场所绝对是一个好地方。
这里充斥着各色心灵寂寞却来寻求肉体安慰的男男女女,有人来猎艳,有人来被猎艳。
白日里道貌岸然的大学教授,冷傲高贵的都市白领,讲究优雅生活情调的小资阶级,在这个地方都褪去了白日里那厚厚的伪装,剩下的只是纯粹的欲望。
灵与肉在这里不再形影不离,灵魂被抛却,肉体支配着行动。
老实说,罗恒很讨厌这种生活方式,所以这种地方,前世今生加起来他也不过来了寥寥几次。
市区最繁华的街道旁,babyface里灯火辉煌。
里面响彻着节奏感不停变幻的迷离音乐,酒吧的驻场歌手在舞台上有些歇斯底里的唱着一首哥特式迷幻风格的摇滚曲。
酒吧大门,罗恒就看到了极其彪悍的一幕。
三辆名贵轿车停在夜店的门口,两辆奥迪r8,一辆明黄色兰博基尼,三辆车加起来,估摸着能上八位数。
不过这不是重点,重点是车上挂着的牌照,白底黑字,罗恒曾研究过军用牌照,知道这种车牌都有南京军区背景。
七个人分别从三辆轿车上下来,向着酒吧门口走来。
站在酒吧门口遥遥看去,罗恒可以看到走在旁边的四人一身黑色风衣,里面套着黑色夹克,身材均匀,面色漠然,似乎是保镖之类的人物。
走在中间的两男一女衣着光鲜,气质冷淡而矜持,那女人穿着极为合身的红色风衣,恰到好处将身体曲线勾勒出来,面容妩媚里却带着一丝骄傲刻薄。
扫视罗恒等人的眼神冷漠而自矜,仿若一只骄傲的母孔雀俯视一群土的掉渣的土公鸡。
罗恒眯起了眼睛,两男一女,其中一个男人他是认识的,爱啃小黄瓜的***李维,另外一男一女,气场却是比李维还大上一些。
他刚想跟李维打声招呼,红风衣女子却走上前来,打量着罗恒等人,最终视线定格在叶小石身上,唇角划过一抹不屑地冷笑,说道:“叶小石,想不到再跟你见面,你竟是这副模样。”
叶小石醉的迷糊,神志不清,唯独方大洪和程灵素神色古怪,似乎有些畏惧红风衣女子,罗恒疑惑道:“你是?”
“苏芙蓉。”红风衣女子冷冷一笑,解释道:“我是叶小石的未婚妻,曾经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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