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出所料,某位大小姐确实是磨刀霍霍向猪羊,那真是什么贵点什么,黑松露、里海珍珠(beluga鱼子酱)、米兰特产的小牛肉,估计这一顿饭下来够外面排队买黑面包的穷人们吃上十天半个月了。
“来点什么酒呢?”某个阴谋得逞的丫头抱着菜单完全无视了身边某可怜虫满头的瀑布大汗,“拉菲1906吧!”
那啥,虽然埃里克森不是出不起钱,但诺贝尔家族一向崇尚节俭,这要是让是他家老头知道了,估计这半年的生活费是完蛋了。
在某可怜虫在为自己钱包默哀的时候,倒是跟着小丫头一起来的那位少妇有些不忍,劝道:“不用吧,就是普通的晚餐而已,不必这么奢侈!”
很奢侈吗?
某三流仙人对此倒是没什么感觉,从安德烈的记忆中他倒是知道20世纪初1900年和1906年的拉菲品质都不错,但对他而言再好的红酒到了嘴里都跟潲水一样,这厮完全就尝不出区别。
而且在某仙人看来那位大小姐虽然过分了一点,但要怪也得怪身边这个骚包的家伙,谁让你没本事还要出来炫的,做纨绔就得有做纨绔的样子,就算被人宰了也不能喊疼。
“那好吧!”维多利亚似乎十分敬重那位少妇的意见,立刻从善如流,当然最后也没忘记嘲讽一下某位喜欢装逼的骚包:“喝酒也得看人,上等的拉菲到了他们嘴里都是一种浪费!”
某仙人顿时不干了,不带你丫这么开群嘲的,虽说他也看不惯某骚包的做派,但是对于维多利亚一竿子打翻一船人的搞法,他是很不高兴的,要知道某人上辈子被人欺负和鄙视惯了,对此十分的敏感。
“切!1906年的拉菲很好吗?”某人狠狠的吸了口雪茄,喷了一口烟雾怪腔怪调顿时就出来了,“才十一年而已,我一向不喝年份这么浅的酒!酒还是陈的香!”
维多利亚顿时掩嘴嗤嗤的笑了起来,而一旁的侍者也对某人投去了鄙夷的眼光,连同一战线的埃里克森都羞愧的掩上了脸,只差没说我不认识这个二货了。
“那你一向喝什么年份的酒,有品位的小安德烈,不会是伏特加兑着白开水吧?”维多利亚嘲笑道。
li晓峰强忍住骂街的念头,装模作样的又吸了口烟,那一下差点没给呛死,不敢再显摆的某仙人赶紧装作在身边的挎包中掏啊掏,似乎是在找什么。这下维多利亚倒是有些惊奇,说道:“没想到你还是有备而来啊!”
有备个屁!
某男心里骂了句,这个新兑换的爱马仕男士红色小羊皮包在后世倒是高级货,不过在他这里就是装装样子,偌大个包包里就放了个聚宝盆,他不过是现买现卖罢了。
“您也喜欢爱马仕的皮具?”旁边的贵妇倒是眼前一亮,似乎非常欣赏这款造型典雅朴实的男包,“但是我在巴黎的时候怎么没见过这个款式的男包?”
你见过就是见鬼了,li晓峰心中又骂了句,这款男包几十年后才会出现,你现在能在爱马仕的店铺里找到,那百分百不是赝品就是假货。
不过某男还得一本正经的解释:“这是特别定制版的!”
说着,某男终于从包包里掏出了一瓶红酒,霸气的往桌面上一搁,一副老子天下第一的臭德行。
“我就不信你这瓶破酒能比得上拉菲1906……”维多利亚不服气一把抢过了酒瓶,语调中充满了不以为然和调侃的意味,似乎根本就不相信某仙人能拿出什么好酒。但是,趾高气昂的某大小姐马上就偃旗息鼓了,不说红酒的牌子,光说那个年份就有一点小吓人——这可是1848年的酒!
将近七十年的陈酿,就算瓶子里装的是最廉价的二锅头,存够了这些年月就算是鸟枪换炮。更何况这酒显而易见不是二锅头那种低档货,而是跟拉菲同一个档次的玛歌堡,在红酒中比优雅和历史底蕴,玛歌还真能甩世人广泛称道的拉菲两条街。
某仙人吹牛皮的话放在玛歌1848的身上是再合适不过了,拉菲1906年虽然也是好酒,但是那啥,还是别跟玛歌1848较劲了,双方不是一个级别的选手。
维多利亚表示怀疑:“该不会是假酒吧!”
应该说这位大小姐的怀疑不是没有道理,跟后世的和谐国如出一辙,这个年头在欧美的高级红酒市场上,一样是假货泛滥。广大想要炫耀的土鳖经常性的花天价买勾兑色素酒装逼,结果是纯粹找罪受,不能不说在某个发展阶段里世界**都是一样一样的二。
“是真是假打开尝尝不就知道了。”某仙人倒是显得很镇定,完全没当一回事儿。
“啧……”
维多利亚立刻就犯难了,虽然她也是出生于富贵之家,上流社会玩优雅装逼的品酒知识多少会一点。但是她的这点功夫也就是半吊子的水平,根本就拿不上台面。再说了,1848年的玛歌堡,她压根就没尝过,又如何分辨?
“我来吧!”优雅的贵妇翩然一笑,“1848年的玛歌,我也只有幸品尝过一回,不过那种犹如带了天鹅绒手套的铁拳般刚中带柔的滋味真是让人没齿难忘。”
某男也不淡定了,一改先头对某少妇的评价,开始重新审视这个女人——她绝对不是胸大无脑的花瓶!
能够准确说出玛歌堡滋味的女人,身份对决不仅仅是普通名媛贵妇那么简单。要知道就算某人自己也没尝过这酒,他完全是因为革命导师恩格斯欣赏它才选的,毕竟导师他老人家说了:“什么是幸福?幸福就是喝一杯1848年的玛歌……”。于是崇善如流的某仙人也就亦步亦趋。
接下来的事情就简单了,什么开瓶、醒酒、暖杯啦、闻香啦一阵折腾事儿都交给了这位贵妇。实际上这种高雅玩格调的活计某人压根就不懂,更是觉得多余。
当然这并不妨碍最终的结果出来之后让某人显摆:“怎么样,跟你说了还不信,1906年的拉菲也就是你这种俗人才喝!”这厮很不客气的开始痛打落水狗了。
对于某人的做派,维多利亚恨得牙痒痒,但是她还真没法还击,谁让某人逆天的作弊功能实在是太强悍了。其实这厮原本是准备拿另一瓶1787年瓶身上有两美刀头像(杰斐逊,此人是玛歌堡的死忠)签名的那一支玛歌堡来充台面的,不过想想那也太招摇了,毕竟这酒后世拍卖的价格可是50万美刀。
就算某仙人没有使出终极大杀器,但是也极大的打击了维多利亚的嚣张气焰,接下来她再也不敢造次,没有想出什么新的花样来打脸了。所以气氛也总算变得融洽,抓住这个机会,某仙人开始拐弯抹角侧击旁敲的打听那贵妇的身份了。
对方倒是比某男大气得多,直截了当直接就报出了全名,这就是底气!
安妮·艾琳娜·玛丽·德·奥尔良。
好吧,对于某仙人来说这个名字真的很长,想简单一点?可以,直接叫princessann,也就是安妮公主就可以了。
当然这位安妮公主可不是《罗马假日》里的那一位,更不是后来英国王室里那位长得像猩猩一样的同名公主。这位安妮公主来自法国,出自大名鼎鼎的巴黎伯爵谱系,说具体一点就是巴黎伯爵的孙女,被七月革命推翻的法王路易.菲利普一世的玄孙女。
这下连刚才洋洋得意自以为高人一等的埃里克森都不淡定了,只见这厮不动声色地捋了捋头发,默默的挺起了腰板,让原本肌肉僵硬显得表情很生硬的脸蛋变得柔和起来。
只见这厮用最柔和的音调毕恭毕敬的问道:“那么殿下,您到俄国来做什么?如果您有需要的话,敝人将全力为您服务!”
安妮公主的表情没有什么变化,似乎完全不介意某骚年的两面派作风,轻笑道:“谢谢您的好意,诺贝尔先生。但我可不是初来乍到。”
骚包有些不懂,另一边的维多利亚没好气道:“安妮嫁给了保罗大公的长子迪米特里王子殿下,她生活就不劳你操心了!”
“呃……”埃里克森顿时泄气了,虽然诺贝尔家族在俄国也算是有势力,但是跟真正的天家贵胄比起来,好吧,那就是一个屁。
另一边,某仙人心中的疑惑算是解开了,难怪维多利亚刚才那么强硬,就冲这位大小姐能直呼那位公主的名字,可见双方关系很亲近,自然可以不把诺贝尔家族
的人放在眼里。这么看来,这丫头虽然性格怪了一点,但这办事能力相当不错阿,能拉来公主做广告,似乎不用再为经营问题操心了。
只能说某仙人太过于想当然了,保罗大公虽然是沙皇亚历山大二世的小儿子,也就是尼古拉二世的堂叔,但是这位保罗大公并不太受皇室待见。主要的原因是此
人在原配夫人死后恋上了个出身不算显赫的有夫之妇,虽然后来通过《贵庶通婚法案》将这个有夫之妇夺了过来,但事情总归有些龌蹉。所以在沙皇尼古拉二世眼里
压根就瞧不起这个叔叔,地位自然可想而知。
而且更关键的这还是其一,其二是这位安妮公主的老公纯粹就是个花花公子,喜欢出去沾花惹草惹是生非,尤其是一年前,当贵族极端分子秘密处死尼古拉二世
的宠臣妖僧拉斯普京时,这位花花公子也参合了进去。虽然这货也就是抽了拉斯普京两鞭子,但依然被愤怒的尼古拉二世给流放了。
也就是说这位安妮公主的娘家是个破落户,夫家也是不受待见的那一类人,老公花心又不给力,再加上本身又是个外国人,在俄国的上流社会属于被孤立的那一类人。更何况二月革命之后王公贵族们的权力受到重挫,在这个权力大洗牌的时刻,神马安妮公主也就是那么回事儿了。
“来点什么酒呢?”某个阴谋得逞的丫头抱着菜单完全无视了身边某可怜虫满头的瀑布大汗,“拉菲1906吧!”
那啥,虽然埃里克森不是出不起钱,但诺贝尔家族一向崇尚节俭,这要是让是他家老头知道了,估计这半年的生活费是完蛋了。
在某可怜虫在为自己钱包默哀的时候,倒是跟着小丫头一起来的那位少妇有些不忍,劝道:“不用吧,就是普通的晚餐而已,不必这么奢侈!”
很奢侈吗?
某三流仙人对此倒是没什么感觉,从安德烈的记忆中他倒是知道20世纪初1900年和1906年的拉菲品质都不错,但对他而言再好的红酒到了嘴里都跟潲水一样,这厮完全就尝不出区别。
而且在某仙人看来那位大小姐虽然过分了一点,但要怪也得怪身边这个骚包的家伙,谁让你没本事还要出来炫的,做纨绔就得有做纨绔的样子,就算被人宰了也不能喊疼。
“那好吧!”维多利亚似乎十分敬重那位少妇的意见,立刻从善如流,当然最后也没忘记嘲讽一下某位喜欢装逼的骚包:“喝酒也得看人,上等的拉菲到了他们嘴里都是一种浪费!”
某仙人顿时不干了,不带你丫这么开群嘲的,虽说他也看不惯某骚包的做派,但是对于维多利亚一竿子打翻一船人的搞法,他是很不高兴的,要知道某人上辈子被人欺负和鄙视惯了,对此十分的敏感。
“切!1906年的拉菲很好吗?”某人狠狠的吸了口雪茄,喷了一口烟雾怪腔怪调顿时就出来了,“才十一年而已,我一向不喝年份这么浅的酒!酒还是陈的香!”
维多利亚顿时掩嘴嗤嗤的笑了起来,而一旁的侍者也对某人投去了鄙夷的眼光,连同一战线的埃里克森都羞愧的掩上了脸,只差没说我不认识这个二货了。
“那你一向喝什么年份的酒,有品位的小安德烈,不会是伏特加兑着白开水吧?”维多利亚嘲笑道。
li晓峰强忍住骂街的念头,装模作样的又吸了口烟,那一下差点没给呛死,不敢再显摆的某仙人赶紧装作在身边的挎包中掏啊掏,似乎是在找什么。这下维多利亚倒是有些惊奇,说道:“没想到你还是有备而来啊!”
有备个屁!
某男心里骂了句,这个新兑换的爱马仕男士红色小羊皮包在后世倒是高级货,不过在他这里就是装装样子,偌大个包包里就放了个聚宝盆,他不过是现买现卖罢了。
“您也喜欢爱马仕的皮具?”旁边的贵妇倒是眼前一亮,似乎非常欣赏这款造型典雅朴实的男包,“但是我在巴黎的时候怎么没见过这个款式的男包?”
你见过就是见鬼了,li晓峰心中又骂了句,这款男包几十年后才会出现,你现在能在爱马仕的店铺里找到,那百分百不是赝品就是假货。
不过某男还得一本正经的解释:“这是特别定制版的!”
说着,某男终于从包包里掏出了一瓶红酒,霸气的往桌面上一搁,一副老子天下第一的臭德行。
“我就不信你这瓶破酒能比得上拉菲1906……”维多利亚不服气一把抢过了酒瓶,语调中充满了不以为然和调侃的意味,似乎根本就不相信某仙人能拿出什么好酒。但是,趾高气昂的某大小姐马上就偃旗息鼓了,不说红酒的牌子,光说那个年份就有一点小吓人——这可是1848年的酒!
将近七十年的陈酿,就算瓶子里装的是最廉价的二锅头,存够了这些年月就算是鸟枪换炮。更何况这酒显而易见不是二锅头那种低档货,而是跟拉菲同一个档次的玛歌堡,在红酒中比优雅和历史底蕴,玛歌还真能甩世人广泛称道的拉菲两条街。
某仙人吹牛皮的话放在玛歌1848的身上是再合适不过了,拉菲1906年虽然也是好酒,但是那啥,还是别跟玛歌1848较劲了,双方不是一个级别的选手。
维多利亚表示怀疑:“该不会是假酒吧!”
应该说这位大小姐的怀疑不是没有道理,跟后世的和谐国如出一辙,这个年头在欧美的高级红酒市场上,一样是假货泛滥。广大想要炫耀的土鳖经常性的花天价买勾兑色素酒装逼,结果是纯粹找罪受,不能不说在某个发展阶段里世界**都是一样一样的二。
“是真是假打开尝尝不就知道了。”某仙人倒是显得很镇定,完全没当一回事儿。
“啧……”
维多利亚立刻就犯难了,虽然她也是出生于富贵之家,上流社会玩优雅装逼的品酒知识多少会一点。但是她的这点功夫也就是半吊子的水平,根本就拿不上台面。再说了,1848年的玛歌堡,她压根就没尝过,又如何分辨?
“我来吧!”优雅的贵妇翩然一笑,“1848年的玛歌,我也只有幸品尝过一回,不过那种犹如带了天鹅绒手套的铁拳般刚中带柔的滋味真是让人没齿难忘。”
某男也不淡定了,一改先头对某少妇的评价,开始重新审视这个女人——她绝对不是胸大无脑的花瓶!
能够准确说出玛歌堡滋味的女人,身份对决不仅仅是普通名媛贵妇那么简单。要知道就算某人自己也没尝过这酒,他完全是因为革命导师恩格斯欣赏它才选的,毕竟导师他老人家说了:“什么是幸福?幸福就是喝一杯1848年的玛歌……”。于是崇善如流的某仙人也就亦步亦趋。
接下来的事情就简单了,什么开瓶、醒酒、暖杯啦、闻香啦一阵折腾事儿都交给了这位贵妇。实际上这种高雅玩格调的活计某人压根就不懂,更是觉得多余。
当然这并不妨碍最终的结果出来之后让某人显摆:“怎么样,跟你说了还不信,1906年的拉菲也就是你这种俗人才喝!”这厮很不客气的开始痛打落水狗了。
对于某人的做派,维多利亚恨得牙痒痒,但是她还真没法还击,谁让某人逆天的作弊功能实在是太强悍了。其实这厮原本是准备拿另一瓶1787年瓶身上有两美刀头像(杰斐逊,此人是玛歌堡的死忠)签名的那一支玛歌堡来充台面的,不过想想那也太招摇了,毕竟这酒后世拍卖的价格可是50万美刀。
就算某仙人没有使出终极大杀器,但是也极大的打击了维多利亚的嚣张气焰,接下来她再也不敢造次,没有想出什么新的花样来打脸了。所以气氛也总算变得融洽,抓住这个机会,某仙人开始拐弯抹角侧击旁敲的打听那贵妇的身份了。
对方倒是比某男大气得多,直截了当直接就报出了全名,这就是底气!
安妮·艾琳娜·玛丽·德·奥尔良。
好吧,对于某仙人来说这个名字真的很长,想简单一点?可以,直接叫princessann,也就是安妮公主就可以了。
当然这位安妮公主可不是《罗马假日》里的那一位,更不是后来英国王室里那位长得像猩猩一样的同名公主。这位安妮公主来自法国,出自大名鼎鼎的巴黎伯爵谱系,说具体一点就是巴黎伯爵的孙女,被七月革命推翻的法王路易.菲利普一世的玄孙女。
这下连刚才洋洋得意自以为高人一等的埃里克森都不淡定了,只见这厮不动声色地捋了捋头发,默默的挺起了腰板,让原本肌肉僵硬显得表情很生硬的脸蛋变得柔和起来。
只见这厮用最柔和的音调毕恭毕敬的问道:“那么殿下,您到俄国来做什么?如果您有需要的话,敝人将全力为您服务!”
安妮公主的表情没有什么变化,似乎完全不介意某骚年的两面派作风,轻笑道:“谢谢您的好意,诺贝尔先生。但我可不是初来乍到。”
骚包有些不懂,另一边的维多利亚没好气道:“安妮嫁给了保罗大公的长子迪米特里王子殿下,她生活就不劳你操心了!”
“呃……”埃里克森顿时泄气了,虽然诺贝尔家族在俄国也算是有势力,但是跟真正的天家贵胄比起来,好吧,那就是一个屁。
另一边,某仙人心中的疑惑算是解开了,难怪维多利亚刚才那么强硬,就冲这位大小姐能直呼那位公主的名字,可见双方关系很亲近,自然可以不把诺贝尔家族
的人放在眼里。这么看来,这丫头虽然性格怪了一点,但这办事能力相当不错阿,能拉来公主做广告,似乎不用再为经营问题操心了。
只能说某仙人太过于想当然了,保罗大公虽然是沙皇亚历山大二世的小儿子,也就是尼古拉二世的堂叔,但是这位保罗大公并不太受皇室待见。主要的原因是此
人在原配夫人死后恋上了个出身不算显赫的有夫之妇,虽然后来通过《贵庶通婚法案》将这个有夫之妇夺了过来,但事情总归有些龌蹉。所以在沙皇尼古拉二世眼里
压根就瞧不起这个叔叔,地位自然可想而知。
而且更关键的这还是其一,其二是这位安妮公主的老公纯粹就是个花花公子,喜欢出去沾花惹草惹是生非,尤其是一年前,当贵族极端分子秘密处死尼古拉二世
的宠臣妖僧拉斯普京时,这位花花公子也参合了进去。虽然这货也就是抽了拉斯普京两鞭子,但依然被愤怒的尼古拉二世给流放了。
也就是说这位安妮公主的娘家是个破落户,夫家也是不受待见的那一类人,老公花心又不给力,再加上本身又是个外国人,在俄国的上流社会属于被孤立的那一类人。更何况二月革命之后王公贵族们的权力受到重挫,在这个权力大洗牌的时刻,神马安妮公主也就是那么回事儿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