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美珠,你叫我出来有什么事吗?”余先生看着余太太,狐疑道:“还没带孩子,你平时不是这个样子,你不会……”
余先生心里咯噔一下:“你不会想和我离婚吧?”
“你想太多了,你欠我的还没有还完,怎么可以放过你。”余太太轻描淡写地说道:“话说回来,咱们两个都姓余,孩子还没有起正名儿,你想个名字吧。”
“我早就想好了,不如小名叫笛笛,大名就叫余……余什么?”余先生看着太太的脸,迟疑道:“你怎么了,我是不是说错什么话了。”
“小名叫笛笛?”余太太冷笑道:“为什么会想到这个字?”
“孩子有时候自己吸着手指,就发出类似的声音,既然这样,叫个小名也不错。”余先生说道:“你不是也听到过吗?”
缘,命,蘖!余太太心内划过这三个字,看着这张既熟悉又陌生的脸,过往的一幕幕浮上心头,两人在银杏树下相见,只是一场蓄谋已久的局,当自己入局时,他也分不清真假,让自己陷了进去,但是,受到欺骗的一方永远是受害者。
纵然如此,自己在家族存亡之际,居然把那么重要的东西交给了这个人,这算什么?
“你笑什么?”余先生费解地看着妻子的笑容,这笑容看不出来什么意味,他心里怪怪地:“名字我会想办法取的,这样,我抽空取出十个八个,咱们从里面挑。”
“十个,八个?”余太太翻个白眼:“太少了,你先想三十个吧,两个字的十五个,三个字的十五个,有空一起挑挑。”
一起?余先生几乎不敢相信自己的耳朵,怔怔地看着妻子:“你当真?”
“当真,一起。”余太太说道:“我们现在是完整的三口之家,你还承托着汪佳丽的寄宅,好好照顾孩子,若是有一天她想要回这个孩子,也可以。”
“她?还是算了吧。”余先生奇怪两人谈起汪佳丽居然并不别扭,“我联系过,她现在根本没事,精神正常,而且谈了一个有钱的中年老板,准备结婚了。”
余太太倒有些震惊,这才离开多久,居然抛开过去准备展开新生活,也不知道要不要夸奖这个女人的承受力与适应力,第一次真心的约会,余太太颇为满意。
今天对各人来讲,是繁忙的一天,曾院长在病床上辗转反侧,为自己偷得一条命而窃喜之时,宁氏地下室也一切正常,最为忙碌的莫过于警局了,四十九人的家属一一前来认尸,李队及一干警员忙得不可开交,朴安和助理的手都要断了。
欧阳浩倒是落得个自在,抽空去外公外婆家看媳妇,晚上,余先生早早地入睡,他仍与余太太分房而睡,但今天的感觉格外不同,心里甜滋滋。
抱着枕头入睡后,余先生耳边传来一个声音:“先生,这边请。”
梦吗?余先生睁开眼,眼前一片苍茫的大雾,大雾散开,眼前是一间木屋,一厅居中,左右房间,格局简单得很,窗户上面还点缀着野花,气味芬芳,一个女人坐在门口,面前摆放着一个篮子,边上,一口古井,井口布满青苔,一个破旧的木桶摆在边上。
“你是谁?”余先生看到这个女人长发挽起,手里握着一个花环,粉色的纱蒙上了大半张脸,只露出一双眼睛:“我是谁不重要,重要的是你来了。”
她伸手指着篮子里的东西:“这些花酿,你任意选择一瓶吧,送你。”
“现在是梦吧?”余先生狠狠地掐着自己的手背,不疼!果然是梦,余先生是画家出身,本来就充满了艺术细胞,现在不惊反喜,看着里面大小不一,颜色各异,材质各样的瓶子,里面的液体似乎散发着光芒,他随手拿起一个,拧开盖子,里面的酒香芬芳。
“这是好酒啊。”余先生乐了:“不过,我现在喝下去,是真的喝了吗?还是,这也是假的,只是一个梦而已?”
“你大可以试试。”这个女人笑了:“每瓶酒都与他的主人有缘,你既然选择它……”
她话还没有说完,余先生就将酒一饮而尽,都能见到瓶底了,“怎么没有味道?”余先生刚一发问,眼前的一切就消失了,他睁开眼,入目的是天花板,熟悉的灯,还有外面散进来的路灯光,他抹抹嘴角,嘴角还是湿的,“真是的,怎么流口水了。”
余先生苦笑道:“做梦梦见喝的就会这样吧。”
那间木屋却还是存在的,只是刚才蒙住面纱的女人一把将面纱取下来,站起来道:“都市王,出来吧。”
藏在井后的都市王倏地站起来,冲这个女人竖起大拇指:“能想到入梦的方法,还是孟婆有法子,不过,他刚才喝的?”
“我做了一点点小手脚,不管他怎么选,都只能选到那一瓶。”原来这个端庄的女人是孟婆,她笑着说道:“各位阎罗给我出了不小的难题。”
“这人身负曲谱下落,不得不想法子让他尽快记起来,拿到曲谱,世上唯一可用鬼笛的人只有苏雪,她与我们签下契约,互有牵制,我对她也了解,她不是有野心的人,可以放心。”都市王叹息道:“其实,招魂族的事我们也有过错,现在一切明了,只是一颗老鼠屎坏了一锅粥而已,招魂族整族都被一个布长天搅和了,就连我们也是。”
“都市王何必介怀,已经过去的事情,我们现在应该着眼于未来,我已经在研制让布奇彻底丧失记忆的药,既然已经抢轮回成功,就作为新生儿好好生活,现在主要的难题还是这个家伙——余先生。”孟婆说道:“孟婆汤的成效你是晓得的,要破除掉,并不是一件容易的事情,我会尽力的,都市王,不过,我有一点好奇,不晓得都市王是否愿意透露几分?”
“如果是鬼契约的话,恕难透露,我与苏雪约定在先,对不起了,孟婆。”
余先生心里咯噔一下:“你不会想和我离婚吧?”
“你想太多了,你欠我的还没有还完,怎么可以放过你。”余太太轻描淡写地说道:“话说回来,咱们两个都姓余,孩子还没有起正名儿,你想个名字吧。”
“我早就想好了,不如小名叫笛笛,大名就叫余……余什么?”余先生看着太太的脸,迟疑道:“你怎么了,我是不是说错什么话了。”
“小名叫笛笛?”余太太冷笑道:“为什么会想到这个字?”
“孩子有时候自己吸着手指,就发出类似的声音,既然这样,叫个小名也不错。”余先生说道:“你不是也听到过吗?”
缘,命,蘖!余太太心内划过这三个字,看着这张既熟悉又陌生的脸,过往的一幕幕浮上心头,两人在银杏树下相见,只是一场蓄谋已久的局,当自己入局时,他也分不清真假,让自己陷了进去,但是,受到欺骗的一方永远是受害者。
纵然如此,自己在家族存亡之际,居然把那么重要的东西交给了这个人,这算什么?
“你笑什么?”余先生费解地看着妻子的笑容,这笑容看不出来什么意味,他心里怪怪地:“名字我会想办法取的,这样,我抽空取出十个八个,咱们从里面挑。”
“十个,八个?”余太太翻个白眼:“太少了,你先想三十个吧,两个字的十五个,三个字的十五个,有空一起挑挑。”
一起?余先生几乎不敢相信自己的耳朵,怔怔地看着妻子:“你当真?”
“当真,一起。”余太太说道:“我们现在是完整的三口之家,你还承托着汪佳丽的寄宅,好好照顾孩子,若是有一天她想要回这个孩子,也可以。”
“她?还是算了吧。”余先生奇怪两人谈起汪佳丽居然并不别扭,“我联系过,她现在根本没事,精神正常,而且谈了一个有钱的中年老板,准备结婚了。”
余太太倒有些震惊,这才离开多久,居然抛开过去准备展开新生活,也不知道要不要夸奖这个女人的承受力与适应力,第一次真心的约会,余太太颇为满意。
今天对各人来讲,是繁忙的一天,曾院长在病床上辗转反侧,为自己偷得一条命而窃喜之时,宁氏地下室也一切正常,最为忙碌的莫过于警局了,四十九人的家属一一前来认尸,李队及一干警员忙得不可开交,朴安和助理的手都要断了。
欧阳浩倒是落得个自在,抽空去外公外婆家看媳妇,晚上,余先生早早地入睡,他仍与余太太分房而睡,但今天的感觉格外不同,心里甜滋滋。
抱着枕头入睡后,余先生耳边传来一个声音:“先生,这边请。”
梦吗?余先生睁开眼,眼前一片苍茫的大雾,大雾散开,眼前是一间木屋,一厅居中,左右房间,格局简单得很,窗户上面还点缀着野花,气味芬芳,一个女人坐在门口,面前摆放着一个篮子,边上,一口古井,井口布满青苔,一个破旧的木桶摆在边上。
“你是谁?”余先生看到这个女人长发挽起,手里握着一个花环,粉色的纱蒙上了大半张脸,只露出一双眼睛:“我是谁不重要,重要的是你来了。”
她伸手指着篮子里的东西:“这些花酿,你任意选择一瓶吧,送你。”
“现在是梦吧?”余先生狠狠地掐着自己的手背,不疼!果然是梦,余先生是画家出身,本来就充满了艺术细胞,现在不惊反喜,看着里面大小不一,颜色各异,材质各样的瓶子,里面的液体似乎散发着光芒,他随手拿起一个,拧开盖子,里面的酒香芬芳。
“这是好酒啊。”余先生乐了:“不过,我现在喝下去,是真的喝了吗?还是,这也是假的,只是一个梦而已?”
“你大可以试试。”这个女人笑了:“每瓶酒都与他的主人有缘,你既然选择它……”
她话还没有说完,余先生就将酒一饮而尽,都能见到瓶底了,“怎么没有味道?”余先生刚一发问,眼前的一切就消失了,他睁开眼,入目的是天花板,熟悉的灯,还有外面散进来的路灯光,他抹抹嘴角,嘴角还是湿的,“真是的,怎么流口水了。”
余先生苦笑道:“做梦梦见喝的就会这样吧。”
那间木屋却还是存在的,只是刚才蒙住面纱的女人一把将面纱取下来,站起来道:“都市王,出来吧。”
藏在井后的都市王倏地站起来,冲这个女人竖起大拇指:“能想到入梦的方法,还是孟婆有法子,不过,他刚才喝的?”
“我做了一点点小手脚,不管他怎么选,都只能选到那一瓶。”原来这个端庄的女人是孟婆,她笑着说道:“各位阎罗给我出了不小的难题。”
“这人身负曲谱下落,不得不想法子让他尽快记起来,拿到曲谱,世上唯一可用鬼笛的人只有苏雪,她与我们签下契约,互有牵制,我对她也了解,她不是有野心的人,可以放心。”都市王叹息道:“其实,招魂族的事我们也有过错,现在一切明了,只是一颗老鼠屎坏了一锅粥而已,招魂族整族都被一个布长天搅和了,就连我们也是。”
“都市王何必介怀,已经过去的事情,我们现在应该着眼于未来,我已经在研制让布奇彻底丧失记忆的药,既然已经抢轮回成功,就作为新生儿好好生活,现在主要的难题还是这个家伙——余先生。”孟婆说道:“孟婆汤的成效你是晓得的,要破除掉,并不是一件容易的事情,我会尽力的,都市王,不过,我有一点好奇,不晓得都市王是否愿意透露几分?”
“如果是鬼契约的话,恕难透露,我与苏雪约定在先,对不起了,孟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