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改成魔族!”天佑走到阳华城的商城,给朗天买了一张转换卡。
    商城,顾名思义,是购买系统出品的特殊东西的,需要使用金币购买。但是,每次买东西,都必须回到主城才可以,无形中增加了一些传送符的费用。有钱人可以开启随身商城,有单次和永久两种。商店是售卖普通用品的,需要使用银币和铜币购买。1银币相当于1000铜币。1金币相当于1000银币。金币可以兑换银币和铜币,但是银币和铜币不能兑换金币。银币和铜币可以在打怪中获得,但是,金币只能充值。金币银币和铜币都可以进行交易。
    在《幻世》中,什么东西都可以交易。哪怕是你的专属武器。但是,被击杀后,不会有任何东西掉落。想要得到对方东西只有两种方法,一种,通过交易从对方那里购买。另一种,学习盗贼技能,从对方背包里面偷。盗贼技能熟练度越高,偷盗准确率越高,被抓的可能性越低。盗贼被抓后,不仅会送去监狱,熟练度还会掉一级。也就是说,你偷一次不能升一级,但是被抓住一次,肯定掉一级。是一个让人又爱又恨的职业。
    说了这么多,无非是因为,天佑让朗天学了盗贼技能。而盗贼技能还有两个隐藏属性,只有天佑知道。第一,拥有盗贼技能的人被偷盗成功的几率要小很多很多。第二,拥有盗贼技能的玩家,可以将该技能用在boss身上。换句话说,你看好了某个boss的东西,不用击杀,只要偷盗就可以了。
    盗贼技能的这两个属性其实一开始的时候设定就有。但是,玩家180级了也没有发现盗贼技能的这两个隐藏属性,一直都觉得这个技能十分鸡肋,所以不停的抱怨,弄得朗天也把这两个隐藏属性给忘记了。
    之所以一直没被玩家发现的原因是,拥有盗贼技能的玩家彼此之间都有些了解,都会互相防范。另外,偷取比自己级别高的玩家比较容易失败,所以很多人并没有往这方面想。而boss这种看见了就被无差别攻击的存在,也没有玩家去尝试。
    为了维护游戏秩序,天佑也只能不停的更改她和朗天的金币数量,再用金币进行购买。却不能直接给朗天东西,这样会破坏游戏平衡,尤其是现在特殊时期,《幻世》的自保系统启动中的情况下。
    “偷我!”天佑把朗天拉到了阳华城的一间酒楼里。主城之内禁止玩家打斗,酒楼房间也有良好的保护,最适合现在的两个人了。
    为了防止恶意刷盗贼技能,所以同一个玩家偷盗前三次,有盗贼技能经验,之后的次数都不会增长经验。但这前提是玩家,当初《幻世》根本没想过会有boss让人拿去练手。
    “我们不升级吗?”朗天奇怪的问着天佑,现在升级才是重点吧!
    “我需要时间!”天佑淡淡的回了一声,却是没有说需要时间做什么。
    天佑从空间里拿出一个炉子,又把需要的材料摆在房间里的桌子上。一切准备就绪,就让朗天把武器交易过来。至于朗天身上的破装备,还是重新打比较靠谱!
    “记住,在脑中想你要偷的东西,精力越集中,成功率越高!”天佑顿了顿,还是决定给朗天一个目标。
    “偷我身上的——”天佑在自己身上看了一圈,身为boss,她并没有什么背包。其他boss的东西都在他们自带的空间里,boss被击杀,东西就会掉落。可是,她的空间,朗天根本盗不了。
    “脚上的这个铃铛吧!”最后看见了自己脚上的一对铃铛,天佑指了指。
    “好!”朗天点了点头,便坐在床上开始使劲的想着天佑的铃铛。
    盗贼技能发动,只要在对方两米之内的位置即可。一般拥有盗贼技能的人,都会选择学习妖族的隐身技能。换句话说,一般的盗贼都是妖族。
    天佑则是拿起朗天的重剑,开始炼器。修仙界除了学会炼丹,还有一个很大的技能炼器。虽然当时没有材料,但是,之后在空间练习了很多次,现在也算是大成之人了。
    原本漆黑的重剑,被天佑打造的更加的奢华炫酷。重重的剑气围绕着剑身,收都收不住。现在的朗天太弱,并不适合那种剑气内收的低调的剑。随便拿出去,先吓走一批人。
    原本朗天因为是神族,所以穿的一身银白色铠甲,看上去跟黑色的重剑倒是没那么般配。这一次,天佑给朗天做了一套给自己一样材质的黑色长衫。里面是锦缎的黑云图中衫,外衫是绣着金线的黑纱,脚踩黑龙纹的靴子,配上黑色的重剑,果然有种大魔头的感觉。
    整整一个星期,天佑才把朗天的装备和武器做好。游戏中的时间同现实是一比一,所以朗天也一周没有下游戏。而这一周,朗天终于偷到了天佑左脚上的铃铛。
    迷魂铃,神器,战斗中摇响此铃,可以扰乱敌人神志,迫使敌人成为我方助力,持续时间一分钟,冷却时间24小时。
    “这个东西,简直绝了!”朗天看着迷魂铃的属性,简直要拍案而起了。
    游戏里很多细节的东西,并没有那么完善,而是由主脑自行生成的。就比如你到一个房间,推开一个门,里面有什么才会显示出来,没推开,谁也不知道是什么。
    如今天佑控制主脑,很多东西都更加的完善。包括boss身上的东西,都变成了可以掠夺,然后带有属性的东西。当然,这都是天佑的私心,打算都装到空间带回去。
    “嗯,给你一个吧!反正我还有一个!”天佑点了点头,不能太贪心,一个就够了。
    朗天看了看天佑的小脚,不对称,很奇怪。于是又蹲下,把偷走的铃铛戴回了天佑的脚上。
    “不用,我有你就够了!”
    摸着天佑的小脚,朗天不禁想入非非。小小的,软软的,暖暖的,没有踩在地上的脏兮兮的感觉。当初自己那么笨,为什么没有给天佑画一双鞋子呢?
    “给你加一双鞋子?”朗天试探的问,生怕天佑想起来自己不给她画鞋而生气。
    “不用,这样挺好!”
    天佑从未想过给自己加一双鞋子,这样的造型真心挺好看的。而且,天佑去什么地方,根本不需要走路。不是有黄金王座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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