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你在城西这么多年,牵扯到多少人的利益,现在用你的话来说,就是什么都不管不顾了?”罗通明难以置信的问了一句。
    “罗哥,说一千道一万,外面都说我是个泥腿子,事实上我也就是个泥腿子。你说我一个泥腿子做事,需要考虑这么多吗?”
    “……咱俩一块儿合作了这么多年,我是希望好聚好散让大家都能安享晚年的!”
    见李枭的态度就跟那茅坑里的石头似的又臭又硬,无从下手的罗通明只能打起了感情牌。
    李枭看向罗通明,目光真诚的说道:“罗哥,我哪怕出了天大的事儿,也一力承担,绝不会牵扯到你的身上。同时,我发自内心的也希望你能够安享晚年,但我,你觉得有可能吗?”
    坦白来说,李枭这么一个见了天王老子都不肯定低头的主儿,能对罗通明保持最基本的尊重,并不是因为畏惧他手中的权柄。
    而是这么多年来,罗通明作为一州太守,无论是大方向上决策还是私下待人接物,都做的相当不错。
    同时,对李枭也确实是相当照顾,挑不出理来。
    除开两人掺杂着利益的合作关系以外,李枭还把罗通明当作是一名真心为自己好的老大哥。
    如果说李枭这些年,已经习惯了独断专行的话,那罗通明就算得上是唯一一个能让他听取意见的人了。
    这里面确实有罗通明手握重权的原因,但更大程度上还是源自李枭对前者的尊敬。
    像今天这样双方意见不合的情况并不是第一次出现,但绝对是李枭表现的最为强硬的一次。
    一时之间,让罗通明都有些不知道该怎么开口了。
    沉默良久后,罗通明再次张口:“枭儿,没有谁能英雄一世,有时候激流勇退未尝就不是可取之道……”
    一声“枭儿”也将李枭拉回了两人曾并肩过的那段峥嵘岁月,感慨良多的他轻声说道: “呵呵,罗哥,你是根正苗红的官宦人家,一生会遇到些许坎坷,但大方向上不会有什么变化。可像我们这些被推着走的草根,早都已经没了自己选择了。”
    “行,归根到底我还是希望你能够好,如果改变了想法,随时和我联系。另外,只要我还在位一天,我竭尽全力也护你周全!”
    罗通明也知道自己劝不了心意已决的李枭了,感叹了一声就打算离去。
    “谢谢罗哥!”李枭点了点头,并没有表示挽留,有些事儿从根上就已经决定了双方站不到一块儿,再多费口舌已经毫无意义。
    罗通明走出李枭的办公室,下楼离去,站在自己小号牌的奥迪a6旁边,望着这栋被城西路上跑的人称作最高荣誉殿堂的三层白色小楼,表情严肃。
    若不是他已经遭受到了上方施加的巨大压力,他断然不会主动来找李枭。
    两人多年间合作的默契,并不需要把一切都挑明,基本上是他一个细微的动作,李枭就知道自己的下一步该如何行动了。
    可是最近这半年,罗通明发现自己多次给李枭授意,对方都选择了装聋作哑。
    感觉到自己已经快要坚持不住的罗通明,迫不得已才跑到李枭的大本营来,借着今天这个机会,把自己的态度表明。
    只是罗通明没想到,自己愿意选择避其锋芒的态度并没有获得李枭的认可。
    在心目中,他已经把自己这位多年的老友判了死刑,久经宦海浮沉的罗通明很清楚,再大的名声再多的钱,在官本位的大环境下都比不过一个权字。
    真当大势已去的情况发生,无论李枭如何挣扎都依旧逃不过灭亡二字。
    已经走到了这一步,枭家王朝大厦将倾只会是时间问题了。
    …
    另外一边,头一次被人羞辱的林耀玄,可谓是屁y星子都能用来点烟了!
    在城东长大直到接手家族产业以来,林耀玄哪怕说不上无往而不利,但基本上也没有遇到过什么太大的挫折。
    就说被打嘴巴子这个事儿,绝对是头一回发生在他身上。
    连林老爷子都舍不得碰他林耀玄一根手指头,现在被李枭一个嘴巴子打上了五个手指头印,岂愤怒的程度可想而知。
    小耳朵手臂脱臼,聂宁龙腿部带伤,带着身边最强战斗力找茬李枭,最后被人家弄的颜面扫地,林耀玄就是想报复,一时之间都找不到合适的人选。
    城东的混子氛围和城西有明显的区别,并不是说城东就没有和李枭一个段位的大手子。
    但他们不同于出身草莽的李枭,在成名之后仍旧走着这条明知必死的老路。
    城东的大混子或许是眼界或许是受身边贵人的影响,在已经可以用名气挣钱后,都选择了转行,投资各种各样的行业,洗白成功,摇身一变就是一名中年企业家了。
    你让这群虽然在路上还掌握着一定话语权,做着半黑不白生意的人主动去和李枭打擂台,明显不是一件简单的事儿。
    首先,他们在城东都已经不缺挣钱的买卖了,不说日进斗金做大做强,至少保证现在的生活水平是没有半点问题。
    其次,能走到这一步的混子,玩的盘子都不小了。而城东的生活土壤有限,他们或多或少都已经把手伸到了城西,存在一定的利益纠葛。
    为了林家的面子,去得罪李枭,无论是从长远利益来看,还是从现阶段到手的银子来讲,都得不偿失。
    最后,即便是他们真愿意和林家并肩和李枭扳扳手腕还存在一个最主要的问题。
    矛盾,是林家和李枭的,而林家找上他们无非是充当冲锋在前的炮灰,白凤九血淋淋的例子就摆在眼前。
    或许说,从体格上,城东的这群大混子未必就会比李枭逊色多少。
    但老话说的好,强龙不压地头蛇。在人家的地盘作战,他们并没有多大的把握就能够干的过对方。
    对上李枭,赢了自然是扬名立万,也许自己现在的生意在林家的回馈下,还可以更上一层楼。
    可要是输了,那路边的骸骨就不知道有谁会替他们去收了。
    如此一对比,性价比也就极低了,又有哪个脑子烧坏了的社会大哥,会在收益与回报完全不成正比的情况下,冒这么大的风险去给林家办事呢?
    愿意帮忙办事儿的,都是些还处于起步阶段的小混子,他们希望傍上林家这棵大树,所以乐意冒险一试,可能力有限。
    有能力和李枭走上几个来回的,又都对这件事儿避而不谈。
    不愿服输的林耀玄属实左右为难。
    就在他拿着办公室里的办公器材撒气,砸的乒乓作响时,忽然他接到了大哥林耀天的电话。
    “带上小耳朵到城中,和我一起去见向明博。”
    林耀天的话语相当简洁,短短的一句话也没有透露出太多情绪,直接挂断了电话。
    半个小时后,由潘龙星驾车去医院接到了已经完成包扎的小耳朵,朝城中疾驰而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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