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一听,立即来了精神,匆匆吃了饭,拖着志谦回家。
    我最爱看志谦做的flash了,他以前常常把我们生活中的趣事做成flash给我看,逗我开心。
    记得刚认识志谦的时候,他就把我们初初相遇那一刻,做成了flash,画面唯美极了,当时就打动了我。
    从那天起,我就成了他的女朋友,直到现在。
    回到家,志谦打开电脑,开始专心地制作flash,我守在他旁边,津津有味地看他。
    志谦,真是最普通不过的男人,扔进人海里,未必能把他挑出来。
    可是,他身上就是有种特殊的气质,看了让人觉得十分舒服、熨帖,似乎发生天大的事情,只要有他在,就没有解决不了的。
    而且,志谦看事情非常有个人见地,往往独到,别具匠心。
    总之,他深深吸引我,如强大的磁场,让我离不开,舍不下。
    我盯着志谦,他盯着屏幕。
    我最爱他全神贯注工作的样子。
    又恨他只顾着工作,忽略我。
    忍不住,我凑上前吻他。
    此刻志谦正做到兴头上,下意识,伸手推了我一把。
    力道过大,我差点从椅子上栽下去。
    我以为他逗我玩,又俯身靠近他。
    谁知,他还是一把将我推开:“锦诗,别闹了,你没看我在忙吗?”
    我不依:“你别只顾着看电脑啊,你也看看我!”
    “看了你,就做不成西施了!”志谦颦一颦眉,有点不耐烦。
    “可是,我们好几天没见面了,你不能陪我聊一会儿天吗?”我求他。
    “你到底要我怎么样?又要聊天又要做flash,你以为我是超人?上班已经够累了!”志谦声音非常不悦。
    “先陪我说话,然后再做flash。”我仰起脸。
    志谦曾经说过,我微微仰起脸的样子最好看,脸部线条柔和完美。
    “梁锦诗,做人不要太贪,以免得寸进尺!”他的语气非常生硬。
    我立即不悦:“什么得寸进尺,我要男朋友陪我说话,就叫得寸进尺?”
    “你不要蛮不讲理!”志谦似乎已经到了忍耐的极限,“好了,什么都不做了,睡觉!”
    他推开我,关了电脑,自顾自洗澡去了。
    我呆坐在沙发上,明明好好的,怎么又被我搞砸了?
    我闷闷地想,心里堵得慌,迟早我要从医生沦为心脏病人的。
    志谦洗过澡,便埋头大睡。
    因为工作太累,他很快就呼吸均匀,进入梦中。
    而我,因为才一觉睡到黄昏,此刻完全无法合上眼睛。
    黑暗中,我睁圆了眼,怎么也想不明白,我和志谦,曾经那样心动,那样恩爱,怎么会沦落到今天的局面呢?
    稍有言语不和,即刻大吵大闹。
    我知道,黑夜总是紧跟在白昼之后的,但同样,白昼也终会战胜黑夜。
    可是,我担心我和志谦的关系,就如同白昼转换为黑夜。而这黑夜,是失眠人的黑夜,漫长得没有边际,也许永远到不了头。
    唉,别人说,同床异梦的夫妻最悲哀。
    我说“不!”同床异梦至少夫妻俩可以同时入睡。
    最悲哀,是一个已经梦到酣处,另一个却睁眼等天明。
    周末总是过得特别快,虽然整整两天,志谦都和我待在家中,可是,我们的生活还是没有交集。
    志谦看书,我看电视。
    我看书,志谦上网。
    我上网,志谦又忙着看他那些艰涩的法国大导演拍的艺术片。
    那些电影,节奏缓慢,完全似催眠曲,看不到一半我就能睡着,比安眠药还要有效果。
    可是,志谦却看得津津有味,一部接一部,甘之如饴。
    下午,我正在看亦舒的《喜宝》,突然手机“滴滴”叫,拿过来一看,是一条短信。
    “在干什么?”
    我看看号码,非常陌生,可对方的口气却十分熟稔,便狐疑地回过去:“你是谁?”
    很快对方回过来:“余绍明”。
    这三个字如火炭屑飞进我的眼睛,烫得我差点眼珠掉出来,就连手中握着的手机都差点落到地上。
    天,这个人阴魂不散,他到底要干什么?
    我惊慌失措,连忙把手机扔得远远的。
    可是,短信又来了。
    怕志谦起疑心,我又忙不迭扑上前,抓过电话:“怎么不说话了?”
    该死的余绍明。
    我本来止水一般的心,又开始乱跳起来。
    不回短信,万一他又打过来怎么办?
    我吓得赶紧把手机关掉。
    斜眼看看志谦,他还稳坐电视机前。
    我这才又松了口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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