想完,我又为自己的这种想法汗颜。
    也许志谦也在想:我为你付出这么多,夜夜不厌其烦为你温暖被窝,事无巨细为你想到,你却为了一套房子、身外物,与我翻脸。
    我们还是没有说话。
    志谦想来抱我,我僵直身体,不肯理他。
    他悻悻地转过身,背对着我。
    我胡乱想着,蒙胧起来,思维逐渐散乱,睡意终于征服了我。
    半夜醒来,发觉我在志谦的怀里,志谦的手握着我的手,十指相扣,是我们每夜睡惯了的姿势。
    多么可怕!吵架了,翻脸了,赌气了,决裂了,无论多么坚定,多年来养成的习惯也会让你为它妥协。
    可是,这个姿势让我睡得那么安心、那么舒服,为什么不继续呢?
    什么东西,都是习惯了的好!
    我还来不及细想,又睡了过去。
    四
    日子还是一天天过,开心的也好,不开心的也好。
    平淡的也好,溢满激情的也好。
    时间是世界上唯一最公正、公平的,它不会为任何人停留,也不会介意任何人的心情,更不会看任何人的脸色。
    只匆匆一瞬,红颜已经足够衰败成白发。
    柔软鲜活的身躯,也将灰飞烟灭。
    这周,我仍旧上白班,我很开心——因为不用上夜班。
    我憎恶夜班,冬天的夜,辗转在一个个心跳极端不规律的病人中间,非常寂寞凄清。
    我怕冷,一早将空调打开,坐在沙发上翻杂志,志谦则在看一个央视的深度新闻节目。
    我们同坐在沙发上,沙发很大,很软,一坐上去,整个人都陷下去。
    我觉得很温馨,可志谦却一副无所谓的样子。
    我捧着杂志翻啊翻,间或抬头看志谦两眼。
    呵,他够酷!从头到尾,眼睛只盯着屏幕。
    已经很久了,我们已经很久如此,相对无言,各做各的事情。
    其实,我和志谦的性格爱好非常非常地不相同。
    虽然我是医生,在别人眼中,这是一份很优渥、很高尚的职业,其实我也不过是个很平凡的都市女子,兴趣爱好和一般女人没有两样。虽然志谦只是广告公司的平面设计师,但是却异常有才华,在我眼中,志谦是有品位的男人。
    我喜欢听流行歌曲,志谦爱纯音乐,甚至歌剧。
    我爱热闹,总想到人多的地方去,志谦爱静,觉得一个人待着是至大享受。
    我看通俗小说,志谦看的书杂而艰深,我不太能领悟。连看电影,我们都各有喜好。
    看,我们是这样得不同!
    但是,我爱他,愿意迎合他的生活。
    两个人要过下去,总得有一个迁就另一个,他不肯,只得我低头。
    但人们总说,先低头的那一个,爱得要深一些,付出要多一点。
    每次我把这句话说给志谦听,他总是嗤之以鼻。
    我胡乱翻到某一页,志谦突然说话:“这条裙子很好看!”
    我如梦初醒,赶紧打起十二分精神。
    啊,这是条春天的裙子。直身的,粉红色,淡淡的,轻飘飘的,裙子上有碎花,碎花集中在裙摆,而长度刚好在膝盖上。一走动,必定如落英缤纷。
    果然好眼光!
    连看电视,顺便瞥一眼杂志,都能揪出最精华的这一件衫。
    “你真地觉得好看?”我问他。
    他已经太久没有注意过我的衣着,明知道我很在乎他的意见,但也不肯为我指点一二。
    “对!这是一条每个女人都该拥有的裙子。而且,气质特别配你,很温柔,有一点俏皮。”志谦笑着看了看我。然后,视线又转回荧光屏。
    我立即兴奋起来,也许,我穿了这条裙,志谦会得对我另眼相看!
    我决定改善我们之间的关系。
    我差点为了这条裙子失眠。
    第二天,一下班,我就到太平洋百货,找到这个专柜,对着杂志买下了这条粉红色的落英缤纷裙。
    果然,试穿上身,每走一步,那上面娇嫩的花朵,就仿佛要从膝头坠落一般。
    虽然,这还只是冬天,要到春天,还漫长得很。
    但我希望,这条春天的裙子能够再度吸引志谦的眼光。
    我买了裙,急赶家。
    喘着气,将裙子穿上,薄薄的裙,贴在身上,根本挡不住寒气。
    我又披了米色羊毛披肩,还是很冷。
    我笑想:冻人美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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