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三章
    一周后,阮希的单身酒会开始了。
    因为不得不离开家乡办婚礼,这一场单身酒会便被阮家办得声势浩大,各种乐队在城内每一个下午巡游,欢呼和礼乐声一连响了七天,阮希耳根子都要炸了。
    可是他无法阻止这一系列荒诞行为的发生。
    家里会客厅的墙上被挂满了各式各样的油画,吊顶牵上拱门,丝绒翻滚成星星点缀的黑色夜幕,数条昂贵华美的缎带自天空降落,平铺在中轴线红毯上。
    最夸张的是,负责场景布置的设计师将连宾客坐的凳子腿上都系好了永不干枯的红玫瑰。
    看看日历,单身酒会就在今晚。
    吃完早餐,阮希站在餐桌前,迅速用乳白色餐帕捂住嘴。
    这些早餐他都快要吃吐了。
    厨师做的是牛奶、煎蛋和精致的慕斯蛋糕,但他现在只想翻出庄园去吃辛辣红油做成的拌面。
    为了顶住记者无情的高清大炮镜头,阮希昨天一天都忍住没有吃油荤重的食物,因为他根本控制不好度,会吃得隔夜冒痘。
    善于围观他的人们不允许他出这样的差错。
    这一天傍晚,阮希在阮家会客厅塔楼的阳台上发了很久的呆。
    他看天边橙红色的落日下坠,再从深紫变成压抑的黑。
    晃了晃手里空空如也的红酒杯,阮希从脚边利落地拎起一瓶高度白酒,拧开盖子,闻了闻瓶口酒香,打算直接一瓶下肚,想喝完趁着酒劲好好想想要如何连夜逃离这个可笑的地方。
    “阮希哥!”是宋书绵。
    宋书绵今天人模人样的,穿了一身深蓝色的西服,兜里还用餐巾叠了一颗五角星。
    他找了不少地方才找到阮希,急得面色发红,惊叫道:“你怎么一个人在这儿?那主持人把你生平都介绍完了,你怎么还不下去露个面?大家都在期待你出场!”
    “生平?我家是在给我开追悼会吗?”阮希皱眉。
    “……”
    宋书绵想了想方才主持人介绍的那些乱七八糟,确定了一下的确是生平。
    他不再敢多说,突然看见阮希拎的白酒瓶,瞪大了眼睛,发出疑问:“你喝白酒干什么?你等下还要和宾客们喝红酒……”
    这还是红酒杯!
    这么大!
    宋书绵发现阮希已经喝了一大杯下肚了,担忧地问:“我记得你酒量就……你还清醒吗?”
    “我酒量好得很,”阮希轻轻点了点自己的鼻尖,“走吧,我诈尸去。”
    ·
    终于,阮希在一众记者丝毫不留情面的闪光灯下出场。
    在巨大的水晶吊灯下,他屏住呼吸,看清楚了现在自己的处境。
    脚下,是一直铺到了宴会厅门口的红地毯,红地毯边有许许多多掉落的玫瑰花瓣。身边,是无数面熟却又想不起来有什么交流的面孔。
    看客们言笑晏晏,都捏着高脚杯,正以一种隐约带有好奇的眼神打量着他。
    阮希并没有多话,继续保持着自己的高冷人设,抿起唇角笑了笑,再向大家点头示意。
    看,这就是阮希。
    哪怕即将要踏入婚姻的坟墓了,但他依旧光芒万丈,拥有一般人无法拥有的圣洁光辉。
    最后,阮希十分礼貌地拿过话筒,向来宾简短地表示了感谢。
    今天他是主角,所以并没有穿西服,而是挑了件黑丝绒斗篷。
    斗篷上用金色丝线刺绣出了繁复的花纹和他看不懂的文字,落在他肩头像浩瀚无垠的星空。
    负责操持随行物品的管家说,这些是最传统最古老的祝福,表示希望他能幸福和遇见真爱。
    听管家这么讲的时候,阮希全程垂着头没说话,总感觉这话怎么听怎么像是在讽刺。
    风声鼓动号角,阮希的出场是今夜的小高/潮。
    这一波小高/潮平息后,许多从阮希身旁经过的人中,偶尔有一些凑成团过来搭话,阮希也没有表现出不适,只是一个劲儿和他们礼貌碰杯。
    酒会进入邀请跳舞阶段。
    阮希随便找了个借口,从阁楼拐角的地方想要开溜。
    他还没悄悄走到窗边,就听见点心台那头有两个面生的同龄人正在小声议论:“哎,阮希结婚这事可是提前一点风声都没有啊!你说卫家那人要是不帅怎么办,连照片都没有公开过,会不会很丑?”
    嗯,说不定真的很丑。
    这么多年了,群众的八卦能力这么发达,连张照片都没流传出来过……
    这届狗仔不给力啊。
    阮希一边听,一边点头,甚至夹了块甜心曲奇直接一大口塞进嘴里。
    反正现在没人能看见,他不用在灯光下艰难地一口一口小抿。
    “天啊,难道阮希要插在牛……”另一人爆笑出声,“不,我的教养不允许我说剩下那个字。”
    这类笑声,阮希见怪不怪了。
    果然又是一个来看自己笑话的人。
    他想起小时候,每逢下雨,家里的清洁工都会去水循环系统疏通管道,他就会偷偷摸摸地跟上去瞧。那时候,阮家城堡似的建筑外有水沟,一到夏天,总有几只灰老鼠在里面等着人来投喂主人没有吃完的奶酪。
    “阮希这么傲,最终也要听从命运的安排……还不如我们这些平凡人呢。”
    “是的,我看他今晚兴致也不高。”
    “听说卫家在陆地最北端的zenith城,那里虽然繁华、强大,但是非常冷,还常年下雪,天气特别不好。”
    “对,应该脾气也不好。”
    “哎哟,我记得去年有个新闻报道的连环杀人犯就是从那边逃来的!”
    “那可太吓人了!”
    ……
    阮希靠墙壁听了会儿,黑金丝绒礼服沾上了墙灰也不介意。
    结婚?
    真结婚是不可能的,我宁愿和前男友私奔。
    等等。
    这个荒诞至极的想法一冒出头,阮希感觉到自己有点醉了,醉到头嗡嗡直响。
    大概是红酒可怕的后劲上了头,搅和着白酒一起来收服他今晚的海量。
    但他不能现在倒下,他得回房间好好休息一会儿,想办法在后半夜逃走。
    等会儿阮家的人应该会在酒会上寻找他,但是只要他喝醉了,就有充分的理由回去休息。
    阮希拎着衣摆走出宴会厅的小门。
    夜里冷风吹得他一激灵,整个人清醒不少。酒会他暂时不参加了,现在得去看看藏在后花园的随身行李还在不在。
    最近天下不太平,阮家人全天二十四小时巡逻,说不定哪个不长眼的家丁就把自己的行李给顺走了。
    ·
    很合时宜,今晚的ablaze城的夜空没有繁星。
    后花园里黑暗昏沉,很明显前楼的热闹与它无关。
    月亮神态阴沉,白得惨烈,晚风吹动过树叶,四周一片寂静。
    就在后花园的空地处,阮希看见一个熟悉的身影正站在离自己十米不到的地方。
    在梦里出现过千万次的身影。
    那人没有穿宾客都穿的西装,反而穿了一件短袖、一条迷彩裤,完全不像才参加完单身酒会的模样,指尖还夹了一卷没抽完的雪茄。
    顶楼灯塔将灯光扫过这一片区域,又很快地将这片区域还给了黑暗。
    但仅仅是一瞬间的明亮也让阮希看清楚了这个人的外貌。
    寸头,宽肩。
    个头高了不少,也壮实不少。
    尽管夜色深深,阮希也能看清这人很窄的眼皮,稍稍低头压一下眉骨,双眼皮就隐在眉峰下,侧脸鼻梁的弧度也非常好看,好看到阮希自十六岁那年后再也没见过能相提并论得上的。
    明明就几年没有见面,却好像隔了一生。
    阮希眼前的画面模糊起来,不知道是否是月光来做了梦境。
    就这么一眼,阮希像瞬间回到那年的雨夜。
    那时候放了学,阮家跟在后面的随从太多,阮希就故意绕路把那些人甩开,要跟着这人绕远路。
    两个人在夜里偷偷见面,这人也是这么站在暗处安静地等他,不管多冷也只穿一件短袖,不管下多大的雨,相接触时,肌肤都是热的。
    看见阮希拎着过于厚重的斗篷礼服来了,那人将雪茄扔进了不远处的灭烟桶。
    男人挪了挪步子。
    他动了!
    阮希以为他要跑,迅速加快脚步,对着不远处快要融入黑夜的影子大喊一声:“站住!”
    跑什么跑?
    难道这么多年找不到人原来是在故意躲藏?
    被叫到的人又一震,像没反应过来。
    不敢引来其他人的注意,阮希强忍住想喊那人大名的冲动。观察过旁边并没有其他人,他一改平日高冷形象,往前连冲几步,“你站住!”
    男人停下来了。
    陆征河。
    他果然就是陆征河。
    阮希的心跳声爆炸成鼓点,响过了宴会厅内管弦乐队疯狂演奏的《沉睡珊瑚礁》。
    见陆征河站直了身影,阮希也放慢步伐,屏住了呼吸,向前迈步。
    表面上他仍然是那个不会有任何情绪波动的阮希,实际上后背已经被汗水浸湿了。
    这时候,四周一点动静也没有,时间像一条缓慢流淌的长河。
    他们宛如被包裹在静止的水里,流不出任何声响。
    如果可以,阮希真想让管弦乐队现场即兴来一首绝望又激昂的曲子,名字他都想好了,就叫:
    ——《在婚礼前夕偶遇失踪多年的初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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