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4 艾米·艾略特·邓恩/事发之后五天
    你们可以把我叫作“住在欧扎克的艾米”,此刻我正舒舒服服地躲在那些名叫“藏身地”的小屋中(还有比这“藏身地”小屋更贴切的名字吗),静待自己布置下的机关发挥作用。
    现在我已经摆脱了尼克,但他却比以往任何时刻都更加占据我的思绪。昨天晚上十点零四分,我的一次性手机响了(没错,尼克,你可不是唯一一个会玩这套“秘密手机”老把戏的人)。打电话来的是报警器公司,我当然没有接电话,但现在我知道尼克已经找到了他父亲家,这也意味着他破解了第三条提示。在失踪前,我已提前两个星期修改了安全密码,把自己的“秘密手机”号改成了首要联系人。我能想象尼克手持我留下的提示,迈步踏进他父亲那栋布满灰尘的老房子,笨手笨脚地摆弄着警报器密码……接着时间来不及了,屋里响起一片喧哗——“哔、哔、哔哔哔!”尼克的手机被我设成了备用联系号码,警报器公司只有在联系不上我时才会打电话给他,不过显而易见,公司不可能联系上我。
    看来尼克已经触发了警报器,又和警报器公司的人通过电话,这样一来就会留下证据:在我失踪以后,尼克曾经去过他父亲的旧宅。该证据给我的计划撑了腰,它并非万无一失,但它本就无须万无一失,毕竟我已经留下足够多的线索让警方把罪名安到尼克身上:人为布置过的案发现场、被擦拭过的血迹,再加上一大堆信用卡账单。就算警方无能透顶,他们也不会错过这些证据,而且诺伊尔很快就会把我怀孕的消息传开,如果目前她还没有讲出那则消息的话。一旦警方再查出安迪那随叫随到的贱货,这一堆线索就已经让尼克翻不了身了,其他那些旁枝末节的证据不过是用来调味的作料,那都是多么有趣的机关呀!我是个诡计多端的女人,这一点真是深得我的欢心。
    埃伦·阿博特也在我的计划之中,毕竟她主持着本国最大牌的犯罪新闻有线电视节目。我极为钟爱埃伦·阿博特,她在节目里一心护着失踪女性,而且,一旦锁定了犯罪嫌疑人,她的攻击简直毫不留情,而那些犯罪嫌疑人通常是涉案女子的丈夫。埃伦·阿博特代表着美国女性的正义之声,因此我真心希望由她来报道我的故事。公众必须通通站到尼克的对立面:众人的“心肝宝贝”尼克花了无数心思担心自己是否讨人喜欢,却立即就会发现世人通通恨他恨得咬牙切齿,这也是给尼克的一种惩罚,恰似将他送进大牢。与此同时,我还得靠埃伦的节目了解调查的进度,比如警方是否已经找到了我的日记?警方是否查出了安迪这条线索?他们是否已经发现人寿保险突然上涨了一大截?说起来,这恰是整个计划中最折磨我的地方:我得等着那些脑子不够使的人们理出头绪来。
    每过一个小时我就瞧一瞧屋里的电视机,希望看到埃伦报道我的故事。她一定会报道我的故事,因为我看不出她有任何理由不选这则报道:我颇为貌美,尼克也颇为英俊,再说我背后还有《小魔女艾米》那个噱头。还没有等到正午,埃伦便突然爆了料,允诺会带来一则特别报道。我没有换台,只是定定地盯着电视,心中暗自催促:“快点,埃伦。”当然,这句话也可以说成:“快点,‘埃伦新闻秀’节目。”我与埃伦有个共同点,我们俩都把某个有血有肉的人和某种形象集于一身,我是活生生的艾米,也是“小魔女艾米”,埃伦是活生生的埃伦,也是“埃伦新闻秀”。
    屏幕上出现了一则卫生棉条广告和一则洗涤剂广告,随后又来了卫生巾广告和清洁剂广告,似乎在告诉人们:女人要么在流血,要么就是在做清洁。
    过了片刻,屏幕上总算出现了关于我的报道!我闪亮登场了!
    埃伦雷霆万钧地在电视上露了面,一双怒目睁得好似“猫王”一般炯炯有神,我立刻知道有好戏看了。屏幕上出现了几张我的照片,看上去艳光四射,随后是尼克在第一次新闻发布会上的一张照片,他的脸上露出一缕魅惑的笑容,看上去与该场面极不融洽。埃伦带来了一则消息:警方已经在多个地点搜寻了这位“年轻美貌、备受宠爱的女子”,但至今仍然一无所获;与此同时,她还带来了另一则消息:尼克已经给自己下了套。各方面正在搜寻我的下落,他却跟一位八竿子打不着的路人拍上了照片,显然正是这一点引得埃伦上了钩,看得出她对此真是一腔怒火。照片中的尼克摆出一副招蜂引蝶的姿态,一张脸紧贴着陌生女人的面孔,仿佛两人正在共度欢乐时光。
    瞧瞧这个傻瓜,我真是开心得不得了。
    埃伦·阿博特正揪着我家后院直通密西西比河这件事不放,我听了有些好奇:难道尼克电脑上的搜索记录已经走漏了风声?我已经确保他的电脑搜索过密西西比河上的水闸和水坝,谷歌的搜索记录里还曾经把“密西西比河浮尸”当作关键词。坦率地讲,密西西比河确实有可能把我的身子一路卷到海里去,尽管这种事情概率不大,但毕竟有过先例。实际上,我为自己感到几许悲哀,想象着自己苗条苍白、一丝不挂的身体漂浮在水波之中,一条光溜溜的腿上沾满了蜗牛,头发好似海藻一般四散开来,一直漂到海中渐渐沉底,身上的肌肤一缕又一缕无力地剥落,一身血肉渐渐溶入水中,最后只剩下一副骨架。
    不过,我的想法也太浪漫了一点。在现实生活中,如果尼克真的动手杀了我,我想他只会把我的身子装进一只垃圾袋,然后驱车开到方圆六十英里内的某个垃圾填埋场一扔了事,他甚至还会随手多带几样本来就要扔的东西,比如带上那个坏了却懒得去修的烤面包机,再带上他一直想扔的一摞家用录像带,好让那一趟去得更划算一些。
    我也正在学习如何活出效率:如果一个女孩已经“不在人世”的话,那她少不得要算着钱过日子。在下定决心销声匿迹之后,我曾经给自己留足了十二个月的时间来做好计划并存好现金,随后才真的销声匿迹。大多数谋杀案的主事人落入法网都是因为一点:他们没有那份自控力去耐心等待。眼下我共有现钞一万零二百美元,如果这一万零二百美元是在一个月之内取出来的话,人们只怕早就已经瞧出了端倪,但我用尼克的名义办了那些信用卡,不仅让尼克显得活像一个贪得无厌的骗子,还能从中存下一笔现金。数月以来,我又细水长流地从自家银行账户里一点一点地取了一笔钱,每次取二百美金或三百美金,总之不会引人注目,最后凑齐了四千四百美金。除此以外,我还从尼克的口袋里偷了些现钞,一会儿偷二十块,一会儿偷十块,故意慢慢地把钱存起来,仿佛把每天去星巴克吃早餐的钱都放进一个存钱罐里,结果到年底存下了一千五百美金。对了,每次去“酒吧”的时候,我还总会从装小费的罐子里顺手牵羊拿点现金,我敢肯定尼克把缺了的钱怪在了玛戈头上,玛戈则把那笔钱怪在了尼克头上,但他们两人都没吭声,因为他们都替对方觉得难过。
    说了这么多,我就是想证明自己在攒钱时很小心,在“动手自杀”之前,这笔生活费对我来说足够了。我要躲起来一阵子,好好瞧着兰斯·尼古拉斯·邓恩沦为世人所不齿的丑角,看着尼克被抓起来、上法庭、最后大踏步地进了监狱,糊里糊涂地穿上了一身橙色囚衣,戴上了一副手铐;我要看着尼克满身大汗地挣扎,满口声称自己清白无辜,却还是逃不过牢狱之灾。在这之后,我将沿着密西西比河向南部墨西哥湾进发——人们正以为艾米的浮尸在墨西哥湾呢。我会报名参加游轮酒宴之类的旅程,总之那趟旅程无须暴露自己的身份却又能送我抵达水波深处,那时我会伴着一大杯杜松子酒吞下安眠药,趁着无人注意时静悄悄地从游轮边上跳进水中,在口袋里装上石块,跟弗吉尼亚·伍尔芙一样投水自尽。投水自尽这一手段需要自控力,但自控力在我身上绝对不缺,人们有可能永远也不会发现我的尸体,也有可能尸体在好几个星期或好几个月后会重新浮上水面,那时我的尸身已经腐坏到无法追查死亡时间的程度,而它将向世人呈上最后一份证据,以确保尼克最终走向死刑。
    我原本很想等到尼克绝命的那一天,但鉴于美国司法系统的这副德行,尼克可能要等好几年才能等来死刑,而我既没有足够的钱,也等不了这么久,我已经准备好紧跟着那些名叫“希望”的女孩奔赴黄泉了。
    不过我并没有完全照着原计划花钱,反而多花了五百美金来打扮这间小屋,添了舒服的床单和一盏像样的灯,又换上了新毛巾,那些用过多年的毛巾已经硬得能直挺挺地立起来啦。与此同时,我也设法做到随遇而安:几间小木屋外住着一个沉默寡言的家伙,他是个满面胡须的浪荡子,通身透着嬉皮味,手上戴着绿松石戒指,有几个晚上曾在自家屋后平台上弹着一把吉他。此人声称自己名叫杰夫,而我自称叫作莉迪亚。我们会随意地对彼此露出微笑,有几次他还用一只巨大的冷藏袋给我送来了一条腥味很重的鱼,那鱼倒是十分新鲜,但已经去了鱼头,也去了鱼鳞。“鲜鱼!”他一边说一边敲门,如果我没有立刻开门的话,他就会把冷藏袋搁在我家的前门台阶上,自己不见了踪影。我从“沃尔玛”买了一只很像样的平底煎锅来伺候鱼,鱼的味道不错,而且还不用花钱。
    “你从哪儿弄来的鱼?”我问他。
    “从弄鱼的地方弄来的。”他说。
    在度假小屋管理前台的多萝西已经喜欢上了我,时不时从她家花园里为我带来些西红柿,于是我就吃上了带有泥土味的新鲜西红柿和带有湖泊味道的鲜鱼。我猜明年尼克就会被关进大牢,那种地方只能闻见除臭剂味、鞋臭味、黏糊糊的食物味和陈旧的床垫味,总之是人们弄出的一股股臭味。那正是尼克内心深处最惧怕的梦魇:他发现自己被关进了大牢,明知自己清白无辜却无法证明。对尼克来说,最吓人的噩梦莫过于梦见自己被人冤枉,一脚陷入困境却死活找不到出路,叫天天不应,叫地地不灵。
    要是做了这样的噩梦,他总会起床在家里四下走动,然后穿上衣服走到室外,沿着我家附近的道路转悠到某个公园里——眼下是在密苏里州的公园,当初是在纽约的公园,总之他会按着自己的心意逛上一圈。如果说尼克算不上一个十足的户外运动拥趸,那他也有一颗关不住的心,他并不热衷徒步旅行和露营,不清楚如何生火,不知道如何捕鱼来送给我,但他喜欢保留这些可能性,也就是说,即使他选择窝在家里的沙发上看肥皂剧看上整整三个小时,他的心底却希望保留自己到室外逛逛的权利。
    安迪那个小贱人让我费了些心思去揣摩。我原本以为她会撑上整整三天,随后便会忍不住走漏风声。我知道她喜欢把自己的事讲给大家听,因为我在facebook上是她的好友之一——在facebook上,我给自己编的名字叫作马德琳·埃尔斯特,哈哈!我的照片则是从某个按揭贷款的弹出式广告里顺手牵羊贴过来的,上面是个金发碧眼、面带微笑的女子,她显然从以前的低利率房贷中捞了一笔好处。四个月前,马德琳碰巧向安迪发送了好友邀请,倒霉的安迪乖乖地一口答应,因此我不仅对这个小妞的情况一清二楚,还熟知她那一群对鸡毛蒜皮痴迷不已的朋友,那些家伙时不时就在办公时间打个盹儿,一心钟爱希腊酸奶和“灰比诺”葡萄酒,还喜欢把这些消息与圈子里的朋友分享。安迪是个好女孩,也就是说她不会把自己聚众玩乐的照片给贴出来,也从来不发“黄色”消息——这一点真是扫兴得很。当她作为尼克的秘密女友曝光时,我希望媒体能找到一些她寻欢作乐的照片,要么在灌酒,要么在跟其他女孩接吻,要么露出了自己的丁字裤,这种照片会轻轻松松地把她塑造成破坏别人家庭的狐狸精,让她难以翻身。
    说到破坏别人的家庭,在安迪勾搭上尼克时,我那个家虽然已经乱成了一团糟,却仍然有着几分生机,然而她与我的丈夫百般求欢,她那种类型的狐狸精还免得了吗?他们在一起已经一年多了,每到节假日都在一起厮混,我查了查尼克的信用卡记录(我说的是真正属于他的信用卡),想要瞧瞧他给安迪买了些什么样的圣诞礼物,但他一直小心得令人吃惊。安迪的圣诞礼物一定是用现金购买的,我不知道这是一种什么样的感觉——难道她感觉自由自在?她是个没名没分、查无实据的地下情人,因此犯不着打电话给管道工,犯不着听丈夫对他的工作发牢骚,也犯不着提醒他要去买点见鬼的猫粮。
    但我需要安迪走漏些风声。说来说去,其实目前我还欠几道东风:(1)诺伊尔得把我怀孕的消息散播出去;(2)警方得找到那本日记;(3)安迪得开口把她和尼克的地下情告诉别人。我原本用了老一套的眼光来看安迪,她这样的小妞每天在网上更新五次状态,把自己的私生活昭告天下,按道理来讲,她可不懂得保守秘密。安迪偶尔还会蜻蜓点水地在网上提到我的丈夫,比如:
    安迪:今天跟那位“俏郎君”见了一面哦。
    回复:哦,一定要讲来听听!
    回复:我们什么时候才能有幸亲眼见见这位“能干”的帅哥呀?
    回复:本人布丽姬特大小姐听了好喜欢!
    安迪:不过是与梦中情人的一吻,却让一切都增色了几分。
    回复:说得太有道理啦!
    回复:我们什么时候才能有幸亲眼见见这位“梦中情人”呀?
    回复:本人布丽姬特大小姐听了好喜欢!
    但身为新一代的女孩,安迪的行事居然出奇谨慎,就骚货的标准来说,她大可以算得上一位乖乖女了。我能想象她那心形的脸蛋微微向一侧歪去,轻轻地皱起了眉头,嘴里说着“我只是想让你知道我站在你这边,尼克,我会支持你”,说完说不定还会给他烤饼干呢。
    现在埃伦·阿博特节目的镜头正在扫视志愿者中心,看上去该中心略显寒酸。一位记者正在评论我的失踪如何“震动了这个小镇”,在她的身后我可以望见一张桌子,桌上摆满了人们自制的砂锅菜和蛋糕,通通是送给那位“招人心疼的尼克”。即使到了眼下这种时候,那混账东西仍然能引来些女人照顾他,孤注一掷的女人们还以为发现了可乘之机呢:她们的面前有了个仪表堂堂又情感脆弱的男人,好吧,他可能杀害了他的太太,不过此事还没有盖棺论定;对于四十多岁的女人来说,能有个男人,并且愿意为他下厨,就已经很幸福了。
    电视屏幕上又出现了那张用手机拍下的合影,尼克在照片里显得笑意盈盈,我简直想象得出跟他合影的荡妇待在自家亮闪闪却空荡荡的厨房里(她家厨房可是用赡养费打造出的场所,一心用来充门面),一边施展厨艺,一边做着白日梦跟尼克闲聊:“不,我其实有四十三岁了,真的,不骗人!不,我身边可没有一大群众星捧月的男人,我真的没有什么追求者,这里的男人算不上多有趣味,他们大多数……”
    对那个把面孔紧贴在我丈夫脸颊上的女人,我的心中突然涌上了一股难以抑制的醋意。她看上去比我现在的模样要美貌几分:现在我吃着“好时”巧克力,冒着炎炎烈日在泳池里一口气待上好几个小时,水中的氯把我的肌肤变得跟海豹一样皮糙肉厚,我晒出了一身小麦肤色,这可是破天荒头一次,至少以前我从未有过一身深褐色的肌肤。在我看来,晒出了小麦色的皮肤要归在受损肌肤那一列,没有人会喜欢一个满脸皱纹的小妞,因此,我的皮肤上一直涂着防晒霜。但在失踪之前,我稍微晒黑了几分,而现在距离失踪已经过了五天,我的肌肤正一步步变成棕色。“一身黑里透红的肤色呀,”担任木屋经理的老多萝西说道,“真是黑里俏,小妞!”当我用现金支付下周的租金时,她开开心心地对我说。
    目前我有一身深色肌肤和一头染了色的短发,还戴着眼镜。我的体重在失踪前几个月长了十二磅,当时我穿上宽大的夏装把臃肿的身材小心遮了起来,我那位粗枝大叶的丈夫压根没看出半点蹊跷,而失踪以后我又长了两磅。在失踪之前的那几个月里,我很小心不让别人拍到我的照片,因此公众只会知道那位苍白而瘦削的艾米,眼下的我绝对不再是那副模样。有时候迈开步子行走,我还能感觉到自己的丰臀左摇右摆,这种事我还从来没有遇上过。在过去,我的身体一直完美动人,增一分太多,减一分太少,处处堪称匀称,但我并不怀念过去的那副皮囊,也不怀念男人们对我暗送的秋波。就凭我现在的长相,去便利店总算成了一件省心的事,不会再招惹来一些身穿法兰绒背心的男人,害得他们一边用含情脉脉的眼神望着我的背影一边嘟嘟囔囔地说些“女人都是祸水”之类的鬼话,仿佛忍不住要打几个饱嗝。现在倒是没有人会对我做出粗俗的举动,但也没有人对我特意示好,没有人会想尽办法、不顾分寸地讨好我,反正不再像他们以前对待我那样。
    我成了一个与过去的艾米截然不同的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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