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
    在那个春天的傍晚,patrick在下班后陪我来到chinatown,我拎着一个旅行箱(另一个还放在张莹家),随他一起再次到了stanten island。
    知道我住到了另一个岛上,西蒙跟我开玩笑说怎么这么巧啊,偏偏在你需要住处的时候认识了他,你该不会是故意找的吧?我说真不是故意的,没有什么事是巧合,这叫有缘千里来相会,上帝肯定觉得我在纽约的日子太苦了,就把他当礼物送给了我。
    “我昨天重返华尔街了,参加了一个红酒和巧克力的party。”我告诉他。
    “我们也可以开一个小party。我们去买酒和巧克力吧!”他提议道。说走就走,我们穿上外衣就下楼去超市。
    自从搬到stanten island后,我的起床时间就提前到了早晨七点十五。当我还在床上的时候,他就已经醒了。当我洗脸化妆的时候,他会为我们做早餐,基本上是pencakes或者涂着黄油蓝莓酱的面包片。我简直爱死他做的pencakes了,总是说第二天还要吃同样的。吃过早餐后我们一起去坐渡轮和地铁去上学和上班。在路上的时间很长,于是用看书或者玩手机游戏来打发时间。中午我们常常约着吃午餐。晚上,再一起结伴回家。
    我很庆幸现在上学终于不会迟到了,好几次我还是最早到的那一个。
    上学的路上,发现纽约的樱花开了。我一下子又开始想念北京,想念玉渊潭公园的樱花。北京的桃花应该也开了吧?我想起那年春天,我走过开花的桃树,纷纷扬扬的桃花落了我一身。
    我对他讲我最喜欢的是旅行,那时天上蔓延着大朵大朵的云,空气里都是火辣辣的异族风情。我的维族朋友带我去吃大盘鸡和酸奶,过马路时,看到了漂亮的穿少数民族服装的妇女和留着长须穿一身长褂的器宇轩昂的老头儿,这让我久久难忘。
    我记得那天晚上新疆的朋友陪我走了两个小时,从城市的一头走到另一头。而我只觉得走了一个小时。可能在走路的过程中,时间变慢了。一切都是那么新鲜有趣,有活力有风情,那河水淌得湍急,声音响亮。有一段路没有路灯。我们路过一大片居民区,安静极了,只能听到河水发出的声响。它们不断在我脑中徘徊,直至又被我重新记起。
    我的朋友,我们应该有一天一起去新疆看看。这个世界还有许多地方,我们没有去过。这个世界还有许多地方,我们应该去。这个世界有多少个迷人的、陌生的地方,我们应该征服它们!在它们的土地上留下我们的足迹和笑容!这样也不算白活!那些政治、意识形态算什么!你一个微笑就能把我融化!此刻,我感受到的是人性!人类的共同的命运——孤独,以及不再孤独的可能性。
    我对他提起与我曾经的挚友一起共度过的青春。不知道为什么会在异国他乡突然想起来曾经的往事,突然感到悲从中来。他是我整个青春期里唯一的真正的心灵知音。我们的友情只持续了半年时间,却记忆深刻,就像用刀划过皮肤。他曾经说过要偷渡出中国。现在不用偷渡了。我已经在这里。
    中间有那么长的一段日子,我们分别都是如何过来的?这些年里,我们做了我们能做的事,实现了某些我们最想实现的理想。“那时候,我最最想实现的理想之一,就是能来纽约。”我对他说道,又像是对自己说,同时,也希望曾经的朋友能听到。
    “但也许,我们永远也回不到曾经的友谊了。”
    “哦。”他叹息了一下。
    某个夜晚,我接着给他讲了一个故事。有一个男孩,她没有记住他的脸,只记住了他的手。那双温柔的、勾人心魄的手。所有的过程对她来说都是一个奇幻、绯恻的梦。那是从未有过的美妙感觉。一切像流水般,又像是他在抚摸花瓣。房间里在流淌着的不是音乐,而是两个人发出的轻轻的呼吸。音乐何时停下来的,谁也没有注意到。
    她记得他的指尖是如何抚摸过她的身体。在他的触摸下她才发现小腿上有一小块疤痕。可能是某次不小心磕伤后留下来的。在他的手下,她的身体变成了一件艺术品、一幅丝绸或同种珍贵、雅致、需要被好好对待的物品。
    他轻吻着,像一滴墨慢慢洇开,像春天的夜晚轻轻飘落的樱花,像初夏天际微微融化的晚霞,像嫩黄色的小鸟身上的柔顺的羽毛,还有雪花轻触脸颊的瞬间。所有这些同时发生,就是梦中的感觉。这样极乐而竟无负担的享受过程,只有可能出现在她曾经的想象和天堂里。
    奇怪的是那时好像没有时间的概念。归根结底,在梦里是没有时间的。只有从红色窗帘外透过的几丝天光。
    那时他们常窝在床边听歌,在网上看dvd,聊着一些不重要的话,有时候也各自捧一本书看。他突然被她逗得笑起来。她奇怪地瞪着他,他说因为你每个单词都说得很慢,一句话说完就显得特别郑重其事。
    他说他不喜欢他的家乡。那个淳朴的、适合户外运动、拥有广袤土地的地方。他根本不想回那里。
    在咖啡馆里,他走出去抽烟。过了很久很久,远远长于抽一根烟的时候,他回来了。他很不好意思地递给她一张小纸条。那上面是纤细的英文,字体略带弧度地向左倾着。她匆匆浏览了一遍。上面写着他爱她,尽管可能不是很深的爱。他说在她面前他很紧张,因为他真的喜欢上了她。
    他走的时候恋恋不舍。她假装什么都没感觉到。戴上白色的羊绒围巾,穿上呢子大衣,她离开了咖啡馆,心满意足。
    “他是个同性恋。”我补充道,“不过他说他也喜欢女孩。他说女孩很美。”
    “你的故事很多吗?”我的新朋友问我。
    二
    “今天晚上想看什么电影?”他递给我一杯卡布其诺,温柔地问。每晚回到家煮好咖啡后,他都会亲手端给我。不管我在哪儿,都会端到我面前。
    从来没见过一个人会这么温柔,如此体贴。
    主要是,我觉得我们是同一类人。常常一个人刚想说什么,另一个人就说了出来。跟他在一起我老觉得像跟另一个自己在一起。
    这段时间我们已经一起看了许多华语电影,《黄飞鸿》《色戒》《中南海保镖》《红樱桃》等,还有我和宁最喜欢的reprise。我想了想说:“《窈窕淑女》怎么样?”
    “the rain in spain stays mainly in the plain…”
    我情不自禁笑起来,用中文复述了一遍,“西班牙的雨落在平原上……”我恍然觉得时光过得很久又很快。
    从玻璃的天花板上传来噼噼啪啪的声音,又下雨了。记忆中惆怅的时候,总是在下雨。
    我想起了许多许多往事。碍于英语,我不知道该如何向他讲述。也许,就这么沉默着也好。我的脸上肯定又露出了迷茫的表情。我常常沉浸在过去的往事中无法自拔,像个低能儿。
    他走进房间,抱着一条毯子,轻轻地盖在我身上。我向他投去感动的一瞥。这个屋子多么温暖,沙发多么舒适,我真想让时间停住,永远待在这里——等等,我怎么会有这种想法呢?我在这里只是一个过客啊!所有的悲伤和快乐,都是当下的、暂时的。这就是传说中的迷失在“花花世界”里吗?我可不是来这儿定居的!美国再好,也不是我的家。我一遍遍地提醒自己,直到这些话像烙铁一样印进我的脑袋。
    千万,千万不要忘了阶级斗争!我的脑子里突然涌起一句口号,把我吓了一跳。怎么会把patrick跟阶级斗争联系在一起呢?我摇摇头,或许我想得太多了?肯定是以前间谍小说看多了,现在开始疑神疑鬼,总觉得他在用资本主义的温情砸昏我。
    我们随时都可以聊天。毫不突兀。我想起以前许多次,我都想说些什么,但对方却用简单明了的“我困了,想睡觉”这样的话来打断我。
    结局就是一个人睡得很香,另一个则瞪着眼睛面对黑夜毫无睡意,不解地思索为什么对某些人来说睡觉就真的比交流更重要。听着睡着的人发出的喘息,甚至有种羡慕和嫉妒。
    这种意味深长的对话即使发生在一对已经结婚二十年的夫妻之间,也不能不说是场危机。它更说明了某种问题:这两个人追求的东西根本不一样。一个人想交流,说的是“我们”;另一个人想睡觉,用的是“我”。
    假设一个人说:“亲爱的,我们聊会天吧。”或者“亲爱的,我想聊会儿天。”
    另一个人说:“嗯……”(困倦的片刻)“好……”哪怕他立刻睡着了都没什么关系。
    或者:“亲爱的,我们聊会儿天吧。”
    另一个人:“我困了,咱聊十分钟行吗?”
    相比之下斩钉截铁地拒绝然后把身体扭过去,一言不发地睡着了似乎最生硬。我得诚实地说,第一次听到这样的回答让我简直要发狂,太郁闷了——在两个人只有一个人醒着的情况下,无尽的长夜似乎永远没有尽头。
    那种传说中心灵相通的、全方位的、默契的爱情,到底有没有呢?可能,我曾经还真的得到过——从网络上。
    我与patrick总是说着说着就睡着了。他现在不再睡他的房间,而是搬到我旁边的一张小床上睡。
    宁给我发来邮件。
    是济慈的情书:
    i want a brighter word than bright, a fairer word than fair.
    i almost wish we were butterflies and lived but three summer days —three such days with you i could fill with more delight than fifty common years could ever contain.
    三
    因为思乡,我从网上听北京音乐台和北京交通台的广播,结果全是广告,主持人也贫得可以,好不容易放歌了,放的都是些旋律没法听的,我硬着头皮听了十五分钟,就再也听不下去了。看来,有时候距离能让人分辨出原来你总是在听的广播,其实做得很一般。至少,跟上次在连杰家放的那个美国的广播是没法比的。
    我们一起去跑步。在加洲的时候,朋友曾开车带我去公园的湖边跑步。那个湖很大,而我已经很久没有慢跑了。这样跑步,吹着微风,感觉真好。跑着跑着,开始出汗,偶尔抬头看天,能看到飞机从空中飞过。十六岁的时候在开封,也是晚上,我和朋友走在街上,一抬头,飞机闪着红灯从空中飞过。
    一直跑到汗流浃背。我早就累了,但不想求饶。于是一直跟在他后面默默地跑,边跑边听自己沉重的呼吸声。
    天开始飘起细雨。很细,像光线,不会影响你却无处不在。能看到湖里的野鸭,停在路边让我以为是玩具的鸟,以及远处的霓虹。
    跑完步后,又来到一个街心公园。那里有两个铁的双杠和高低杠。我犹豫了一会儿,然后跨上双杠,很自然地把双腿压在杠上,身体后翻,双手撑地。有些事情就像骑自行车一样,学会了就永远不会忘记。
    下课后,我们约在北京锅贴店吃午餐。我的眼中再也没有惊恐的眼神了。满座的另类青年们再也不会吸引我的眼光,他们在我看来无非是些浮躁的空气而已。
    饭后,他带我去他的公司,就在soho的那条街上,整栋楼都属于他工作的那家杂志社。其中有个大大的图书室,我就坐在窗边的长沙发上看书等待他下班。窗户很大,能看到下面活力十足的整条街。太过疲倦,我看着看着就睡着了。他叫醒我时已经是五点十分了。
    “我刚才睡着了。”我不好意思地说。
    “嗯,我一个小时前来过一次,想叫你陪我到楼下抽烟,看到你睡得那么香,我没忍心叫想你。”
    “噢。”我伸了个懒腰,“这儿真舒服。”
    “哈哈,只要不睡得流口水就好呀。”
    我冲他做了个鬼脸。
    “真高兴你现在这么放松,记得刚认识你时,你的眼里满是惊恐。”他满足地叹道。
    他按照youtube上的教学录像给我们做了顿韩式晚餐。他曾经交往过一个韩国女友,所以学会了做一些简单的韩国料理。我对他说过几天给他做中国饭,那才是真正的美食呢。
    我按照网上的菜谱头一次做了罗宋汤。一大锅,整整煮了两个小时。
    张莹给我发短信问我最近过得好不好。“我们还是朋友,”她说,“要不要周末来看场演出?我有邀请函。”我想了想,告诉她,不过去了。
    周五晚上,我与patrick去布鲁克林大桥散步,他给我拍了许多照片。
    周六,我们坐车再次来到曼哈顿,去逛一个露天市场。傍晚,我们找了家秘鲁的餐厅吃饭。我点了牛排,他点了椰子虾饭,吃到一半,西蒙过来找我们,她一贯路痴,在电话里我告诉了她许多次,她都找不到路,无奈,我只好在路口等她。终于见到她时,我们眉开眼笑。
    饭后,我们来到联合广场的公园散步。周末的人很多,空气中都弥漫着年轻的荷尔蒙味道。我们走了一圈,找了张长椅坐下。西蒙正在和patrick聊《色戒》,突然间我感到一阵强烈的空虚与绝望。patrick是我在这里唯一的安慰了。可我很快就要离开这里了。
    夜色浮起,四周都是漫步与闲谈的情侣和伙伴,而我很快就要走了。
    不,我为什么不能属于这里?可,我不是很期待回国吗?我突然有种失控的感觉。可笑,自从我来到美国,一切都是失控状态。
    “你怎么不说话?”西蒙问我。
    “我有点想家。”我的心很乱。
    “我们去酒吧喝一杯吧。”patrick提议道。
    喝了三杯“自由古巴”后,我感觉好多了,一切问题暂时抛之脑后。穿过充斥着巨幅的电子广告牌和来自世界不同国家、不同民族、不同肤色的高密度人流的时代广场,我们与西蒙告别,我与patrick坐上回家的地铁。
    上了地铁我们就发现坐错了车,一站给拉到了布鲁克林。那是多么漫长的一站啊,尤其是在我想上厕所的时候。我想起纽约的地铁站里没有公共厕所。我们从最近一站下了车,试着穿过马路,对面有一家加油站。幸运的是,旁边有一间公共厕所。
    上完洗手间,我们拉着手穿过人行道准备重新坐地铁,我一阵轻松,笑得很开心。
    “哇,好久没见你这么笑过了!”patrick夸张地说,随后小心翼翼地问,“你刚才怎么了?我没有做错什么吧?”
    走下地铁,我在琢磨该如何回答这个问题。所有的答案都太复杂,连我自己都理不清头绪。我醉了。这显而易见。
    我们坐了四站,来到曼哈顿的最南端,然后等船。再次算我们幸运,下一班船在二十分钟后抵达。等我们终于折腾到家后,已经是凌晨一点半了。
    patrick带我来到他公司附近的一家高级商场。我曾路过这里许多次,从来没有试图走进去。这里的门很小,一不小心就容易忽略了。
    第一层是化妆品柜台,我匆匆扫过一眼,发现都是高档的名牌。我们直接上了二楼。“这里有你喜欢的牌子!”
    果然,整整两个柜台,都是这个牌子!
    “这商场我喜欢。”我欣喜万分,“这儿怎么看怎么眼熟,像是在《欲望都市》里见过。”
    我开始试起包来。patrick发现了另一款红灰相间的,他觉得这个更好看,一看价格,还打八折,比绿色的要便宜几十美元。
    “永远不要问男人这个问题。如果要我说,我更喜欢这个。”他指红灰相间的包。
    “要不我们问问女人的意见吧。”我拉住一个同样看包的女顾客,她说她更喜欢绿色的。
    “怎么样?”我得意地说。
    他不服气地找了另一位女顾客,那个女孩看了看我手中的两个包,说:“我都喜欢。不过要我选的话,我会选绿色。”
    “为什么呢?”
    “因为绿色更适合春天!”她毫不犹豫地回答道,正中我的心思。
    “嗯,我很喜欢它,但我不知道该不该买。”我拎着那个果绿色的包,对patrick说。
    “如果你真的喜欢,那么为什么不呢?”
    “你真好。”我甜蜜地说,拿上包走到柜台,毫不犹豫地刷卡买了它。
    刚走出店门,就发现又下雨了。我怕雨水淋湿刚买的包,只好用风衣挡着它。就是这样也是喜悦的。他带我拐进街边的另一家商场。“这儿的物价比刚才那家低多了。”他打趣道。我们挑了一把鲜红色的雨伞。
    “这把伞红得很漂亮,像爱情。”
    在纽约购物真是一种享受,只要你有钱,你就可以买到所有你想要和你能想象到的东西。
    我挎着绿色的包,他拎着那把红雨伞,我们回到了stanten island,他的猫跑下来迎接我们。我蹲下来一把抱住了它。
    周末,他开车带我来到附近的山顶。我们躺在山顶的岩石上晒太阳,阳光炽热而柔和,不时吹过一阵阵凉爽的风,令人无比惬意。我平静而快乐,快乐就像这阳光一样无处不在。而平静则是他带给我的最好礼物。他从不紧张和冲动,仿佛生来就与一切保持着平衡与和谐。
    我闭上了双眼,短暂地睡着了。我梦到了我的老家,那个距离北京一千多公里的地方。除却地理位置,这座山与我老家的山别无二致。醒来后patrick问我在想什么,我说,也许今年夏天应该回趟老家。
    我睁开眼,看着他,知道我不会忘记在这里的一切感受。
    我在心里默默地说,谢谢你朋友,谢谢你。谢谢你带给我的一切,谢谢你让我感觉到美和安静。谢谢你,谢谢你的存在,谢谢你让我知道什么是享受生活和什么是真正好的处世方法。你永远是如此温柔,如此智慧,你的内心如此平和,却又如此火热、富有激情。
    周一下课后,我带班里一个来自哥伦比亚的女孩去北京锅贴店吃午饭。我们年龄相仿,平时很聊得来。如果说我们有什么共同处,那就是我们都在这个大都市中感到孤独。
    走出饭馆,我发现我的烟抽完了。我左顾右盼,打算买一包。
    “抽我的吧。”她把她的烟递过来。
    “不用。”我不好意思地说。美国的烟实在太贵了,抽一根相当于抽掉0.5美元。
    “没关系,这是我男朋友从哥伦比亚带过来的。”她执意要给我。
    我从烟盒中拿了一支,她给我点上火,我感激地看了她一下。我们走到联合广场的草地上晒太阳,人很多,大麻的味道在空中流动。不远处有个看不出国籍的男人正在练功,他肆意而灵活地扭动着躯体,像在展示他的意志力。不少人被他吸引过去目光。
    阳光火辣辣地晒在后背上,我把阿拉伯围巾铺在地上,脱下平底鞋,舒服地把腿伸直。
    有个女孩向我们借火,我把打火机递给她。她有着奇怪的发型,半punk半skinhead。
    “我很想家。”她告诉我。
    我说我也是。我告诉她,我很快就要回国了。
    “你会很高兴吧?”她问我。
    “离开这里?”我点点头。只是……纽约已经快变成了我的家,patrick已经快变成了我的亲人。我已经预感到,即使回到了北京,我也会开始想念他。不仅仅是我们即将分别,而是离开一种生活方式。我知道我会再次来到这里,也许是半年后,也许一年后,也许……我不知道。
    patrick到联合广场找我时,我正在whole foods
    排队买我们最爱吃的点心。我爱吃的奶油味和他爱吃的蓝莓味。
    女同学向我们挥手告别。我与他一起去了上城的博物馆。恰好周五晚上那家博物馆是免费的。
    “这还是我在纽约第一次逛博物馆。”
    他同情地看了我一眼,“很高兴我现在在陪着你。”
    在看莫奈的画时我忍不住询问道:“这是真品吗?”
    “当然是真的了!”他笑,有些惊讶。
    我肃然起敬。
    走出博物馆,时间还早,我们就顺道去了中央公园。正好是黄昏,晚风轻柔,阳光像金子一样,公园里到处都是慢跑和享受片刻闲暇的市民们。第一次来这里还是在春天一个宁静的下午。现在曾经积雪的地方早已被青草覆盖。我们随意地散着步,注视着波光粼粼的河水。
    走出公园的时候,我猛地发现街边的路灯造型很美,看上去很像长安街的极简版。
    抬起头,望着湛蓝色的天空和天空一角的路灯,我微微地闭上双眼。
    我们顺着路一路走,路过大都会博物馆
    ,门口贴着一溜儿宣传画,是冷战时期的摄影展。
    “我很感兴趣,你呢?”
    “我也是。我们进去吧。”
    我们轻松地跃上台阶,门口检查行李的时候保安把我们拦下来,说馆内不允许携带食品。我们败兴地走出门,怎么办?突然我心生一计,说把点心存在博物馆路边卖热狗的小摊那里怎么样?面相老实的小摊贩果然同意了,说只要在一个小时内回来就行。
    我们兴冲冲地又进了门,这里同样免费。我们每人给了一元小费。本以为这一个小时足够了,哪知看完摄影展后,我们不由自主顺着展厅浏览起来。这家博物馆实在是太大太丰富了。我们走过印第安文化区,还走过埃及的金字塔。那间展示金字塔的展区有一大片的玻璃窗,窗边是一大片人工造出的湖水。窗外的天色已经变成墨蓝色。
    “这得花不少钱吧?”我指着巨大的展览馆问他。
    “当然啦。”他作了个惊讶加搞笑的表情。
    一个小时很快过去了,我们出了博物馆。摊主讲信用,把两盒点心还给了我们。他一定很好奇为什么我这么喜欢这点心,从盒子看来,我们推断出他尝了几块。
    我边走边吃点心。
    “你这么喜欢吃这点心,我给你拍几张你享受点心的照片吧!”
    于是我坐在路边的长椅上,他给我拍了几张照片。椅子下不知被谁扔了垃圾袋和食物,这是典型的纽约,肮脏不堪、良莠并存。
    我很快就要离开了。他也很快就要去佛罗里达了。我陪他去central 21挑衬衫,看着他捧着一叠衬衫走向付款台,我内心的悲伤愈发明显,几乎就要溢出来。我掩饰得很好,看起来只像是累了。
    在我走之前,我希望能去一次帝国大厦的楼顶,多去几家不同风味的饭馆吃饭。如果有时间,我还想与他去电影院看一次电影。
    距告别越近,我就越惶恐。要离开这么一个与自己相似并且给我带来快乐的人是多么难过的事。不知道何时才能见面,也不知道是否能再见面。
    “没有你我可怎么活啊?”我伸着懒腰,脱口而出。
    “stop!”他厉声制止了我。但并不是生气的那种。我知道他怕我情不自禁地又说出一些幼稚而让人难堪的话来。
    我有点受伤。
    他安慰我要活在此刻,至少现在我们在一起。“没有什么事是小事,未来是由此刻决定的。”
    如果别人跟我说这些话,我肯定早就打断他们了。我从来不是活在现在,我永远是活在未来或过去。如果没有明天,现在对我来说又有什么意义?但这些由他说出,我不由得点点头。连接过去与未来的,是现在。
    我们在夜晚散步。一到晚上,就没什么人,尤其是在这座小岛上。
    “好像这条路是专门给我们修的。”我心里想着,但什么也没说。与此同时,我知道他一定也感受到了。
    偶尔有汽车飞驰而过。汽车摩擦柏油路发出一阵轰鸣的噪音。他皱着眉告诉我他特别讨厌这些开快车的司机,“在这里许多司机都喜欢开快车。”
    又恢复了安静。他说他上中学时一直是个标准的好学生,守纪律,从来没有迟到、旷课或者早退。只有一次他发烧了,那天又恰好下大雨,他请了半天假。就那半天假,还让他愧疚了好长时间。
    蛙鸣阵阵。附近有一个很大的池塘。我们走到池塘边,黑乎乎的,什么也看不见。
    回去的路上,他问我要不要吃冰淇淋。我们都喜欢地铁站旁边的一家冰淇淋店,我还在那里见过两个留鸡冠头的朋克。从那以后,我们就叫那家冰淇淋店为“朋克冰淇淋店”。
    才四月底,纽约便正式迎来了夏季。“朋克冰淇淋店”旁的停车场聚集着穿露脐装化着黑眼圈的胖胖的女孩和几个半大小子正在边吃冰淇淋边聊天。我选了一个普通的奶油冰淇淋,他则随意选择了一个听上去很诱人的。“这简直是我曾经梦想的生活。”我看着他们,对他说。
    “什么?”
    “就是这样,边吃冰淇淋边和朋友们聊天。”
    我们一路走回家,坐在屋檐前的水泥地上把冰淇淋吃完。夜很静,能听到虫鸣和偶尔驶过的汽车声。他进屋端出两杯桃子味的薄荷茶,我们躺在地上看星星。星星很多,天空没有云彩,明天又会是个晴天。
    四
    周一,我提着一个旅行箱和一个放风衣的大塑料袋,与他告别后,从曼哈顿下城又坐错了车,又坐到了布鲁克林。
    等地铁等了许久许久,等不到可以直接到chinatown的车,我像纽约客一样抱怨了几句,就退而求其次坐了r车,那趟车需要从canal转车,不太方便。
    张莹还在睡觉,门是锁的。她很少锁门,可能是怕我突然到访打扰。我喊了几遍,她没有理我。没有办法,我来到街心公园,给西蒙发了条短信。她说她现在在中城,一会儿过来找我。我看了一下记事本,发现我不用再去学校了,上周五是我在学校的最后一天。
    我坐在绿色的长椅上,晒着太阳,脚边放着行李,与旁边的几个无家可归者一样无所事事。爱恨情仇、个人未来、国家前途,都在我脑海里快速地回旋了一遍。我不知道这几个月的美国生活是否有收获。唯一可以肯定的是,我见过黑暗,也见过光明。
    一个穿着昂贵的高跟鞋的年轻华人女孩从我前面走过,她的穿西装的华人男伴紧随其后。这样的打扮在唐人街并不多见。
    西蒙在一个小时后姗姗来迟,我们一起吃了早饭。她去上班后,我实在无处可去,便去了中央公园。草地上有不少年轻的男孩女孩相拥而坐,有些在读书,有些在闭目享受阳光。
    我选了一块有树荫的草地,打开i—pod,让熟悉的旋律陪伴着我。很快,我就睡着了。醒来的时候,我看了看表,已经三点半了。我的胳膊酸疼无比,我决定去那家常去的二手店里看看,顺便等patrick下班。他五点钟时准时给我打来电话,让我到他公司附近的地铁站等他。我很奇怪为什么要在那里等,直到见面时我才明白。他带我走了几条街,拉我进了一家商店,原来是那家二手店的分店,而且是高档版!我前几天跟他提起过这家店还有分店,没想到他就记住了。我像一个进入了糖果店的孩子,立刻被这里的商品吸引住了。
    “我就知道你喜欢。”他笑了。
    我选了许多件便宜而好看的衣服,他则选了几件t恤和一副太阳镜。我们拉着手回到了家。
    他送给我一小瓶他平时用的香水,有些歉意地说:“对不起,这是我能给你的最好的东西了。”
    我扭开瓶盖,一股浓烈而熟悉的味道旋即向我涌来,像要滴进皮肤。那像是松树或雪杉之类的味道。我深深地、一遍遍地嗅着这味道。如果有一天,我忘了这一切,只要闻到同样的味道,也会感到似曾相识吧。
    周二,我搭地铁到学校,去看望同学们。他们见我回到课堂都很惊讶。我约好下午与两个同学一起去布鲁克林植物园赏樱花。等我终于回到曼哈顿,恰好是他下班的时间。我们一起回到家。晚上九点钟的时候,他说今晚他要开车去外婆家,他要明天上午和他外婆一起坐飞机。我愣了一下,我还以为这个晚上我可以住在这里。
    我并没有流露出过多的感伤,很快我就收拾好了我剩余的东西。他开车送我到地铁站。我下去等地铁,五分钟后,车来了。当我坐上地铁时,天已经黑透了,看不到窗外任何的风景。漫长的半个小时后,我已经坐在了渡轮上。
    我一动不动地抱着我的包坐在座位上,四周是形形色色的乘客,他们兴奋地注视着窗外愈开近就愈灯火辉煌的曼哈顿。我像一个精疲力尽的演员,一场戏剧终于要落幕了。我无动于衷,面无表情。唯独在看到自由女神像的时候,我站起来,走到窗口,趴在窗户上注视着它慢慢远移。
    我们永远不能留住的是现在。伸出手,我看着自己的双手在颤抖,为留不住这两个礼拜的记忆而颤抖。我们永远能够追求的是未来。不管我的未来是在哪里,我都会积极地去追求。
    未来,这是一个美好的词,象征着希望。我模糊地在心中大喊:我永不孤独!永不孤独!
    夜在下过雨后分外清澄。天空是墨蓝色,飘着大朵的云彩。
    我穿着银白色的短夹克走出地下室的门,想散散步,结果本能地向不远处的街心公园走去。几个警察站在那里,不远处回响着警笛声。看来可能这里又出什么事儿了。
    我没有停下脚步,继续向前走着。那几个大块头警察看了我一眼,我与他们对视一眼,然后在长椅上坐下。眼前是熟悉的操场和花朵已经凋零了的树。我想起了这几个月在美国发生的故事,简直是一言难尽,分分钟都惊心动魄,分分钟又化险为夷。如果这是电影,我觉得这是个恐怖片。如今我终于快要回家了。此时patrick应该已经到了佛罗里达,与家人团聚了。与他在一起的快乐没有重量,就像和现实分离了一样。也许正如贾妮所说的:仅仅是没有那么痛苦。
    我在这里,他在远方。其实也没那么远,我们不都在地球上吗?
    离开纽约的最后一夜,张莹做了丰盛的晚饭为我送别。我选了那张邓丽君的cd当背景音乐。西蒙下班后来找我们,我们三个女孩坐在后院吃饭,烛光摇曳,歌声温柔地从屋里传到院子里。张莹告诉我,我们吵架的时候我那句“我和你不一样!”点醒了她,她去电信公司办了无线网络,并且开始戒酒。她说她也是个热爱生活的人,只是来纽约以后变得太多。她向我露出笑脸,那是久违的孩子般单纯而热烈的笑。
    午夜,连杰坐地铁用了一个多小时从皇后区赶过来看我。我们坐在街心花园里,感慨我在纽约度过的岁月及我们今后即将度过的岁月。他随身带着相机,为我拍了许多相片。“你以后会想起这些的。”他说。
    我走的那天清晨,张莹也起得很早,她帮我把行李从地下室搬到了楼上,目送我离开。我们挥手告别,在最后的时刻,我们终于达成了和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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