周回国了。我买了张去广州的机票,准备与他会合,然后一起回北京。宁决定去广州找我。我们已经好久没见了。
在此之前有两天我犹豫不决,时间越逼近我便越惶恐。毫无疑问他爱我。只是,能保持多长时间呢?
周像在澳洲一样开车去机场接我。我见了他仍是欣喜的。毋庸置疑,天上地下,他是我唯一的知己。
他订的房间是个套间,有间小客厅,可以见朋友,可以工作。第二天我们换了另外一家宾馆。是老资格的五星级酒店。大堂装修得富丽堂皇,很有气派,房间则比前一家小了许多。
这家宾馆有个露天的游泳池,我吵着要游泳,像个被宠坏的小孩。在我游泳的时候,周抱着电脑坐在水池边写着他的小说。最让我震惊的是,只是几天时间,他居然写了将近两万字的小说。
那个游泳池很大,水很清,除我之外,一个人都没有。
宁在第三天来找我。我和周去机场接她之前,周望着对镜梳妆的我,说怎么宁一来你就穿上了最性感的衣服?
其实我只是又穿了一身黑色。只是换了一件紧身小吊带。
宁坐在机场外独自抽烟,旁边只放了一个包。她又瘦了许多。
去年冬天的时候,我和宁曾经有过一次旅行。我先去了广州,然后坐飞机去她位于都匀的家找她。我们在她家玩了几天,便去了阳朔,然后便又返回广州。
这是我们唯一一次在外面旅行。在广州的时候我们吵过一次架。等公共汽车的时候,我向宁要一支烟抽。她递给我,我抽了一口,说:“怎么你老把烟头咬得这么湿?”宁夺过我的烟扔到地上,说:“那你别抽了。”
我很生气,但一言不发。只是在公共汽车上的时候没有坐在她身旁。过了一会儿,她发短信过来:“我错了。”
事实上我从来就没有真正生过她的气。她只是破坏了我的原则——我从来不和朋友吵架。她精确而迅速地破坏掉了我的原则,我除了接受别无他法。她成了唯一一个可以与我吵架的朋友。
宁的家庭是个不常见的迁徙式家庭。他们经常搬家。她住大连的时候,我去找过她。一连几天,她父母都不在。那是个像贫民窟似的小区,里面分散着几幢老式楼房。她家因为空荡,而显得自由。她家书不多,但每本我都喜欢。这些书都让她翻烂了。我们两个轮着说绝望,可这都快变成笑话了。
我们都不想疯。
晚上我躺在她的床上,她睡在另外一个屋的沙发上。白天我们出门,迎着明晃晃的太阳,吃饭,逛街。地很脏,我们抽烟抽得特别多。一根接一根地抽。她出去给我买卫生巾。我洗澡,涂她的暗紫色指甲油,她在读《夜访吸血鬼》。我有点听不进去,但那句话我现在还记得很清楚:“……但你没有报复的愿望吗?”
那几天想起来像天堂。就是那么熟悉的感觉,有时候也觉得可怕。因为我们的状态太像了,并且无可救药。
有一天晚上我哭得很厉害。极力压抑着自己还是忍不住哭出声来,然后小声地去厕所擦眼泪。她第二天说听到了我去厕所的声音。她敏感地发现我哭了,但没来打扰我。
我们想的都一样——也许目前我们拥有的就是最不适合我们的,也许我们梦想的,是和现在完全相反的东西。她说她喜欢的是带有死亡气息的人,而非腐烂气息。
更早更早的以前,早于我们相识的之前。那时她十五岁,已经辍学几个月了,曾躺在床头,翻看一本残酷青春的小说,听着警车的声音从她小区门口呼啸而过。
我们认识后,她正准备接受个人药物治疗,去智障、残障、抑郁症康复中心当义工。我那时经常突发奇想,我们成立了一个小组织,激发出许多不切实际的梦想,比如去古巴。宁偏执地认为那里有能满足她的东西。我们也曾想过去东欧或美国,我们的思想是那么不着边际,几乎是荒谬的。像小孩子玩过家家,想去世界各地搞革命或破坏。在认识周之后,我才意识到我和宁的某些思想是多么单纯,单纯得简直可笑。
我和周又换回第一天住的宾馆,这里更宽敞些,方便见朋友。他为宁在楼下开了另外一间,在他为宁办手续的时候,我和宁坐在宾馆的房间里,喝着他从澳洲为我们带来的白葡萄酒,一句一句地读我们共同喜欢的诗人的诗句。很快就喝到脸色绯红。
无论到哪里,我和宁在一起的时候就会立刻把气氛变得私密起来,像同谋。
她带来的素描本子上写了些句子,她的字很刚硬,又潦草,不仔细看是根本看不懂她写的什么意思。我一张一张翻阅她画的画。
“其实那次我去北京只是为了看你。”她开口说,“其实那并不是我们的初次见面。我第一次来找你是个冬天,你办了个诗歌朗诵会,穿了件红裙子。没有人理我,我就坐在桌子旁边看着你们读诗。后来我就走了。”她接着说。
白天时,周去见他的朋友,我和宁坐在街角喝咖啡。她喝一杯冰的卡布其诺,我喝一杯热的。
岁月静好。
炎热的广州,因为有她,而觉得时光是美好的。宁刚刚在商场里的钢琴店为我演奏了一曲《致爱丽丝》。
我们没有说什么话。她的短发湿漉漉地贴在前额,因为瘦了很多眼睛更显得大。那双眼睛单纯得偏执,眼眶之间的距离稍宽,眼睛是杏仁的形状。在大多数的情况下,她都像受惊的小兔一般敏感和沉静。而我只是感到快乐。我想她应该和我想的一样。这种欢乐,只有我们能感觉得到。
周带我去酒吧见他的朋友。他们在一起总是在谈宏大的主题,那些是我曾经很感兴趣如今却避之不及的。我要了两杯酒,迫不及待地醉去。
他的本事便是同什么样的人在一起便像什么样的角色。这种先天或后天培育出来的能力总令我叹为观止,同时令我迷惑,到底哪个才是真正的他?
他向他们介绍我是他的女朋友。这定会变成日后让他后悔不已的事。那夜我简直是把笑容凝固在脸上。我穿着一条紧身黑色牛仔裤和一件无袖黑色丝缎洋装,与周的黑西服很配。这一身黑色装扮无非是我在澳洲穿的衣服的升级版。只是无论到哪里,我都会穿着同样的黑色球鞋,它已经有些脏了,这无意中透露出我的落魄与颓唐。
我还是太轻敌了。周的某一部分是我完全驾驭不了的。某夜他突然问我:“我是你最爱的人吗?”
简直是平地惊雷。我只觉得我听错了。那种无力感又上来了。当我确定我没有听错时,我完全不知道该如何回答。我甚至没有心情去试图敷衍过去。
周一直被各种各样的女人宠着。从来没人试图忤逆于他,我相信他曾经听到的都是各式各样的甜言蜜语和多姿多彩的柔情蜜意。真心或者假意。只是这次,他遇到了我。我浑身充满腐烂的气息,无比被动。我已经变了,不再像宁在大连时见过的我了,甚至不再是遇到john之前的我了。
他盯着我,不可思议地反问:“难道我不是你最爱的人吗?”他死死盯着我的双眼,我被他看得逐渐虚弱下去。简直要他盯化掉了。
周对我的这种残酷的测试令我毛骨悚然。他身上的死亡气息如影随形。这不正是从前我与宁所推崇的吗?
“不会吧?难道你都不愿意骗我一下吗?”“你该不会告诉我你从来没撒过谎吧?”“你都不愿意为了我撒个谎让我开心一下?”
我被他逼问不过,轻轻摇了摇头,心中的恼怒却一点点增强。这种已经快到临界点之前的平静是如此熟悉,如果他再逼问我,我会同从前一样吗?
他从床上跳起来,扭亮灯,灯光来得过于明亮几乎要耀瞎我的双眼。我下意识地伸出手想挡光线,又缩回来,把手向他伸去。那是个无言的动作,包含着所有的委屈与期望。他背对着我,没有发现我的动作。他开始穿衣服,走到床的另一侧收拾放在地上的凌乱的行李箱。仍然无法平衡,他开始爆发。那些脱口而出的话语立刻摧毁了我仅有的耐心。我甚至感到惋惜。我几乎都要流泪了。这样排山倒海的嫉妒到底是为了什么,他凭什么对我这样?太滑稽了。
“你冷酷,自私,不是人!”他冲我狠狠地嚷嚷,表情狰狞。另一个他覆上了此前我所认识的人。这个他只是他的一部分,因为太过浓重的墨彩而变成了底色,只在很少的时候他才出现。但一个人生存的印迹是抹不去的。无论他如何改变,他的底色都历历在目,简直不需调动就自动跳出来。
他已经伸出手想抽我一巴掌,但最终没有下得了手。
我其实已经作好准备要挨他一巴掌,但他的手却一直没有落下来。我被他推得跌坐在床边,内心竟清澄无比,像没被污染过的金子。半天我才想起来应该去洗手间。
“你干什么?”
“去戴隐形眼镜,我要清楚地看着你离开。”
“我靠,你还是人吗?!”
他最终还是没有走,像在澳洲时一样留了下来。我睡觉的时候却仍旧忐忑不安,不知道这样的戏码是否会经常上演。然而实在太过疲倦,我像婴儿一样快速睡去。我们的另一半内心是如此合拍,在睡梦中仍然搂抱在一起。
如果他真的要走,我也不会在这间房间里继续停留。我会到楼下找宁。宁一定会陪我度过这个同以前最难过的夜晚一样难过的夜晚。也许我们还会出去买酒喝,把这件事当笑话一样解构掉,然后以最快的速度离开这座城市。
那夜他坦白是他无意中看到了我放在沙发上的本子。里面有我写的日记。
“你还真爱他呢,说要好好学英语。”他突然说。
“……”
“你可以把那页纸撕掉吗?”
“没问题。”我答得很干脆,倒是让他稍稍吃惊了一下。他不知道,以前的我如果碰到类似的事,一定会一脚将椅子踢翻。
我还是让它在我的本子上停留了一天。等周出门后,我坐在洗手间里,扯下那两页纸,撕成碎片,扔到垃圾桶里。
他起得很早,我醒来的时候他已经在工作了。经他昨夜那么一闹,广州立刻变成一座不可久留之城。
周请求我原谅他。
“我原谅你。”我说。
内疚的应该是我。我只希望冲突来得晚一些,再晚一些。可我还是挡不住它的蔓延。烈火就要燎原。
在此之前有两天我犹豫不决,时间越逼近我便越惶恐。毫无疑问他爱我。只是,能保持多长时间呢?
周像在澳洲一样开车去机场接我。我见了他仍是欣喜的。毋庸置疑,天上地下,他是我唯一的知己。
他订的房间是个套间,有间小客厅,可以见朋友,可以工作。第二天我们换了另外一家宾馆。是老资格的五星级酒店。大堂装修得富丽堂皇,很有气派,房间则比前一家小了许多。
这家宾馆有个露天的游泳池,我吵着要游泳,像个被宠坏的小孩。在我游泳的时候,周抱着电脑坐在水池边写着他的小说。最让我震惊的是,只是几天时间,他居然写了将近两万字的小说。
那个游泳池很大,水很清,除我之外,一个人都没有。
宁在第三天来找我。我和周去机场接她之前,周望着对镜梳妆的我,说怎么宁一来你就穿上了最性感的衣服?
其实我只是又穿了一身黑色。只是换了一件紧身小吊带。
宁坐在机场外独自抽烟,旁边只放了一个包。她又瘦了许多。
去年冬天的时候,我和宁曾经有过一次旅行。我先去了广州,然后坐飞机去她位于都匀的家找她。我们在她家玩了几天,便去了阳朔,然后便又返回广州。
这是我们唯一一次在外面旅行。在广州的时候我们吵过一次架。等公共汽车的时候,我向宁要一支烟抽。她递给我,我抽了一口,说:“怎么你老把烟头咬得这么湿?”宁夺过我的烟扔到地上,说:“那你别抽了。”
我很生气,但一言不发。只是在公共汽车上的时候没有坐在她身旁。过了一会儿,她发短信过来:“我错了。”
事实上我从来就没有真正生过她的气。她只是破坏了我的原则——我从来不和朋友吵架。她精确而迅速地破坏掉了我的原则,我除了接受别无他法。她成了唯一一个可以与我吵架的朋友。
宁的家庭是个不常见的迁徙式家庭。他们经常搬家。她住大连的时候,我去找过她。一连几天,她父母都不在。那是个像贫民窟似的小区,里面分散着几幢老式楼房。她家因为空荡,而显得自由。她家书不多,但每本我都喜欢。这些书都让她翻烂了。我们两个轮着说绝望,可这都快变成笑话了。
我们都不想疯。
晚上我躺在她的床上,她睡在另外一个屋的沙发上。白天我们出门,迎着明晃晃的太阳,吃饭,逛街。地很脏,我们抽烟抽得特别多。一根接一根地抽。她出去给我买卫生巾。我洗澡,涂她的暗紫色指甲油,她在读《夜访吸血鬼》。我有点听不进去,但那句话我现在还记得很清楚:“……但你没有报复的愿望吗?”
那几天想起来像天堂。就是那么熟悉的感觉,有时候也觉得可怕。因为我们的状态太像了,并且无可救药。
有一天晚上我哭得很厉害。极力压抑着自己还是忍不住哭出声来,然后小声地去厕所擦眼泪。她第二天说听到了我去厕所的声音。她敏感地发现我哭了,但没来打扰我。
我们想的都一样——也许目前我们拥有的就是最不适合我们的,也许我们梦想的,是和现在完全相反的东西。她说她喜欢的是带有死亡气息的人,而非腐烂气息。
更早更早的以前,早于我们相识的之前。那时她十五岁,已经辍学几个月了,曾躺在床头,翻看一本残酷青春的小说,听着警车的声音从她小区门口呼啸而过。
我们认识后,她正准备接受个人药物治疗,去智障、残障、抑郁症康复中心当义工。我那时经常突发奇想,我们成立了一个小组织,激发出许多不切实际的梦想,比如去古巴。宁偏执地认为那里有能满足她的东西。我们也曾想过去东欧或美国,我们的思想是那么不着边际,几乎是荒谬的。像小孩子玩过家家,想去世界各地搞革命或破坏。在认识周之后,我才意识到我和宁的某些思想是多么单纯,单纯得简直可笑。
我和周又换回第一天住的宾馆,这里更宽敞些,方便见朋友。他为宁在楼下开了另外一间,在他为宁办手续的时候,我和宁坐在宾馆的房间里,喝着他从澳洲为我们带来的白葡萄酒,一句一句地读我们共同喜欢的诗人的诗句。很快就喝到脸色绯红。
无论到哪里,我和宁在一起的时候就会立刻把气氛变得私密起来,像同谋。
她带来的素描本子上写了些句子,她的字很刚硬,又潦草,不仔细看是根本看不懂她写的什么意思。我一张一张翻阅她画的画。
“其实那次我去北京只是为了看你。”她开口说,“其实那并不是我们的初次见面。我第一次来找你是个冬天,你办了个诗歌朗诵会,穿了件红裙子。没有人理我,我就坐在桌子旁边看着你们读诗。后来我就走了。”她接着说。
白天时,周去见他的朋友,我和宁坐在街角喝咖啡。她喝一杯冰的卡布其诺,我喝一杯热的。
岁月静好。
炎热的广州,因为有她,而觉得时光是美好的。宁刚刚在商场里的钢琴店为我演奏了一曲《致爱丽丝》。
我们没有说什么话。她的短发湿漉漉地贴在前额,因为瘦了很多眼睛更显得大。那双眼睛单纯得偏执,眼眶之间的距离稍宽,眼睛是杏仁的形状。在大多数的情况下,她都像受惊的小兔一般敏感和沉静。而我只是感到快乐。我想她应该和我想的一样。这种欢乐,只有我们能感觉得到。
周带我去酒吧见他的朋友。他们在一起总是在谈宏大的主题,那些是我曾经很感兴趣如今却避之不及的。我要了两杯酒,迫不及待地醉去。
他的本事便是同什么样的人在一起便像什么样的角色。这种先天或后天培育出来的能力总令我叹为观止,同时令我迷惑,到底哪个才是真正的他?
他向他们介绍我是他的女朋友。这定会变成日后让他后悔不已的事。那夜我简直是把笑容凝固在脸上。我穿着一条紧身黑色牛仔裤和一件无袖黑色丝缎洋装,与周的黑西服很配。这一身黑色装扮无非是我在澳洲穿的衣服的升级版。只是无论到哪里,我都会穿着同样的黑色球鞋,它已经有些脏了,这无意中透露出我的落魄与颓唐。
我还是太轻敌了。周的某一部分是我完全驾驭不了的。某夜他突然问我:“我是你最爱的人吗?”
简直是平地惊雷。我只觉得我听错了。那种无力感又上来了。当我确定我没有听错时,我完全不知道该如何回答。我甚至没有心情去试图敷衍过去。
周一直被各种各样的女人宠着。从来没人试图忤逆于他,我相信他曾经听到的都是各式各样的甜言蜜语和多姿多彩的柔情蜜意。真心或者假意。只是这次,他遇到了我。我浑身充满腐烂的气息,无比被动。我已经变了,不再像宁在大连时见过的我了,甚至不再是遇到john之前的我了。
他盯着我,不可思议地反问:“难道我不是你最爱的人吗?”他死死盯着我的双眼,我被他看得逐渐虚弱下去。简直要他盯化掉了。
周对我的这种残酷的测试令我毛骨悚然。他身上的死亡气息如影随形。这不正是从前我与宁所推崇的吗?
“不会吧?难道你都不愿意骗我一下吗?”“你该不会告诉我你从来没撒过谎吧?”“你都不愿意为了我撒个谎让我开心一下?”
我被他逼问不过,轻轻摇了摇头,心中的恼怒却一点点增强。这种已经快到临界点之前的平静是如此熟悉,如果他再逼问我,我会同从前一样吗?
他从床上跳起来,扭亮灯,灯光来得过于明亮几乎要耀瞎我的双眼。我下意识地伸出手想挡光线,又缩回来,把手向他伸去。那是个无言的动作,包含着所有的委屈与期望。他背对着我,没有发现我的动作。他开始穿衣服,走到床的另一侧收拾放在地上的凌乱的行李箱。仍然无法平衡,他开始爆发。那些脱口而出的话语立刻摧毁了我仅有的耐心。我甚至感到惋惜。我几乎都要流泪了。这样排山倒海的嫉妒到底是为了什么,他凭什么对我这样?太滑稽了。
“你冷酷,自私,不是人!”他冲我狠狠地嚷嚷,表情狰狞。另一个他覆上了此前我所认识的人。这个他只是他的一部分,因为太过浓重的墨彩而变成了底色,只在很少的时候他才出现。但一个人生存的印迹是抹不去的。无论他如何改变,他的底色都历历在目,简直不需调动就自动跳出来。
他已经伸出手想抽我一巴掌,但最终没有下得了手。
我其实已经作好准备要挨他一巴掌,但他的手却一直没有落下来。我被他推得跌坐在床边,内心竟清澄无比,像没被污染过的金子。半天我才想起来应该去洗手间。
“你干什么?”
“去戴隐形眼镜,我要清楚地看着你离开。”
“我靠,你还是人吗?!”
他最终还是没有走,像在澳洲时一样留了下来。我睡觉的时候却仍旧忐忑不安,不知道这样的戏码是否会经常上演。然而实在太过疲倦,我像婴儿一样快速睡去。我们的另一半内心是如此合拍,在睡梦中仍然搂抱在一起。
如果他真的要走,我也不会在这间房间里继续停留。我会到楼下找宁。宁一定会陪我度过这个同以前最难过的夜晚一样难过的夜晚。也许我们还会出去买酒喝,把这件事当笑话一样解构掉,然后以最快的速度离开这座城市。
那夜他坦白是他无意中看到了我放在沙发上的本子。里面有我写的日记。
“你还真爱他呢,说要好好学英语。”他突然说。
“……”
“你可以把那页纸撕掉吗?”
“没问题。”我答得很干脆,倒是让他稍稍吃惊了一下。他不知道,以前的我如果碰到类似的事,一定会一脚将椅子踢翻。
我还是让它在我的本子上停留了一天。等周出门后,我坐在洗手间里,扯下那两页纸,撕成碎片,扔到垃圾桶里。
他起得很早,我醒来的时候他已经在工作了。经他昨夜那么一闹,广州立刻变成一座不可久留之城。
周请求我原谅他。
“我原谅你。”我说。
内疚的应该是我。我只希望冲突来得晚一些,再晚一些。可我还是挡不住它的蔓延。烈火就要燎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