故事从来都是在不经意间落入误闯进来的人的眼中,但是当救赎认识到自己的身份的时候,他就已经不记得自己原来是谁了。
    此事要说清楚须得从大唐玄宗年间说起,那时他风华正茂,却默默无闻,而他倾慕的那个人比他大十一岁,已经是名满天下的大诗人,两个人的差距让他无法不心生自卑,自己如何配得上那般才华横溢、潇洒自在的仙人?
    好歹能和李太白在洛阳相遇,相识,杜甫已经觉得知足了,自己只是月亮,太白是太阳一般华亮,太阳和月亮能遇到,他还有什么不知足的呢?
    最幸福的日子,要数和太白结伴游行的日子。
    “此行路途遥远,而且艰难凶险,子美你还是不要跟着我去吧。”太白左手按着剑柄,右手持着酒葫芦,一袭白衣飒爽英姿。
    “那你怎么办?你要我怎么放心你一个人远行?不可以,我一定要和你一起去。”他固执地坚持着。
    “好吧,真是被你打败了,”太白无奈地啜一口酒,用手背擦了一下嘴角,“你个笨蛋,只知道我会写诗,难道真的以为我是寻常的文弱书生了吗?难道忘了我是大唐第二剑客的身份?”
    杜甫摇摇头,他自然不会忘,太白的天赋和才情他是从来不会怀疑的,而且他知道,如果太白弃文从武的话,兵器排行榜的榜首绝对不会是裴旻,太白一定可以超越他的师傅。
    “十五学剑术,三十成文章”,李太白,其天材如此。
    可是无论太白做什么决定他都是支持的,只是他非常担心太白的安危,担心则乱罢了。幸亏太白的口松了,他欣喜的说:“那你的意思就是同意我和你一起走咯?”
    太白点点头。
    果然,天下真是比他想象中要危险得多,在路过风前寨的时候,他们遇到了土匪。
    当那些人拿出明晃晃的大刀的时候,他能做的只有惊呼,可是太白呢?“赵客缦胡缨,吴钩霜雪明。银鞍照白马,飒踏如流星。十步杀一人,千里不留行。事了拂衣去,深藏身与名。”这说的不只是鲁仲连,更是太白他自己。
    “你们这些小兔崽子,可知道我是谁吗?我是天上下凡的谪仙人,就你们怎会是我的对手?还不速速逃离,免得我取了你们性命。”太白高高在上,有着睥睨天下的神气,重要的是,从一开始太白就握着他的手,让他不要害怕。
    那伙土匪仓皇逃窜,他们走后太白才松了一口气,杜甫注意到了他的微妙神态,问道:“怎么了?你担心自己不是对手吗?还是顾忌有我在这里?”
    “当然是担心你啊,你手无缚鸡之力,如果刚才他们攻击你的话……”
    “那你会保护我吗?”
    太白面无表情,指着旁边的草丛,“还有十七保护你。”
    “十七?”杜甫错愕了,不知道什么情况。
    这时候从草丛里跳出来一个穿着黑色便衣的男子,年纪也不大的样子,目光凶狠沉稳,浑身透露出一股肃杀之气。
    “这是我的徒弟武谔,在家里排行十七,所以我一直叫他十七。他是个杀手,听说爆发了安史之乱就来拜我为师学习武艺,准备为国家效力,这一路上都在暗中保护我们。”太白状似无意地说,忽然想起什么事情,难得正经起来,对武谔说,“十七,你替我去一趟山东吧。”
    “师父有事情只要吩咐,但说无妨。”
    “我儿子伯禽在那里,我自己不能去,你替我去把他救出来。”
    “师父请放心。”
    说完武谔就走了,杜甫看了他远去的身影好久,才转身回来,轻松的笑笑说,“你可真是厉害,刚才我遇见土匪吓得腿都软了。”
    “走吧,别废话了,赶紧找个有客栈的地方歇息,不然非要住在荒郊野外不可。”
    幸亏他们脚步子赶得够快,终于在天黑之前,到了一家“天来客栈”。杜甫看着这家客栈的招牌,心想这家掌柜的可真是大胆霸气,小村子的客栈居然敢叫这样的名字。
    杜甫走进客栈的时候,看见太白在和店里的伙计争执不休,就过去问发什么了,结果那掌柜的一脸气愤地对杜甫说:
    “客人你来的正好,你来评评理,说说看这个人是不是无赖,他不但住店不给钱,还拿着这一串树叶子给我,他当我傻子吗?这树叶子虽然长得像钱可是能当钱来用吗?真是的,不住快点离开这里。”
    杜甫连忙陪着好笑容付了钱,扶着醉醺醺的太白上了楼。随后他又下来给马喂草,端饭菜,顺便问了一下那个掌柜的:“掌柜的,请问你们这里为什么叫做‘天来客栈’啊?小小的村野客栈叫这样的名字不怕惹来祸端吗?”
    掌柜的呲牙一乐,摆出了一副“我是文化人”的样子,“这你就不知道了吧?这个名字呢,是出自于当朝大诗人李太白的著作《将进酒》,叫做‘黄河之水天上来,奔流到海不复回’,我们店虽然小,可是我们这里的酒可都是天上来的,无比甘醇,保证让你们流连忘返。还有那句叫什么来着,‘但使主人能醉客,不知何处是他乡’,也是李太白的。”
    杜甫笑笑,“你是李白的粉丝啊?”
    “当然!”掌柜的眉开眼笑,显露出追星族的无尽狂热,“我跟你说,我的卧室里墙上写满的都是他的诗句,本来这大堂前也打算写的,可是我家内人说这样客人也许不舒服,就作罢了。”
    “你这算什么?”杜甫不屑地说,并且拉开自己的胸脯,“你看,我身上的这些可不是纹身,都是太白的诗句,就连某些特殊的部位写的也是他。”
    掌柜的瞪大了眼睛,不敢置信地说,“不会吧?你这么迷恋他?太疯狂了,兄弟我承认我不如你,你既然这么喜欢他,那你有没有去认识他?”
    杜甫心想我当然认识他,他刚才还被你揪着领子骂他无赖呢。
    当晚,二人大醉,同床而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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