652.国际民主联盟有几项基本原则?
652.国际民主联盟有几项基本原则?
国际民主联盟是西方国家保守政党和中右政党的国际联合组织。于1983年6月23日在伦敦成立,它是欧洲民主联盟和太平洋民主联盟的政治联盟。主要发起人有英国首相m·h·撒切尔夫人、联邦德国总理科尔和美国总统乔治·布什等。该联盟成立大会通过一项原则声明,表示支持自由、民主和开放型的社会,支持法治和社会正义,支持家庭发挥“自由社会的基本社会力量和凝聚力”的天然作用,致力于公平持久的和平和世界自由,反对任何形式的“极权主义”,承认各国对世界经济发展负有共同的责任,反对社会主义、共产主义。该联盟要求各成员党支持3项基本原则:多党民主制、市场经济和人权。该联盟最高领导机构为领导人会议,每2年举行1次。常设机构为执行委员会,在领导人会议休会期间行使领导机构的权力。总部(书记处)设在伦敦。机关刊物为《国际民主联盟通讯》(季刊)。
国际民主联盟是西方国家保守政党和中右政党的国际联合组织。于1983年6月23日在伦敦成立,它是欧洲民主联盟和太平洋民主联盟的政治联盟。主要发起人有英国首相m·h·撒切尔夫人、联邦德国总理科尔和美国总统乔治·布什等。该联盟成立大会通过一项原则声明,表示支持自由、民主和开放型的社会,支持法治和社会正义,支持家庭发挥“自由社会的基本社会力量和凝聚力”的天然作用,致力于公平持久的和平和世界自由,反对任何形式的“极权主义”,承认各国对世界经济发展负有共同的责任,反对社会主义、共产主义。该联盟要求各成员党支持3项基本原则:多党民主制、市场经济和人权。该联盟最高领导机构为领导人会议,每2年举行1次。常设机构为执行委员会,在领导人会议休会期间行使领导机构的权力。总部(书记处)设在伦敦。机关刊物为《国际民主联盟通讯》(季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