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61.法兰西第二帝国是如何演变的?
    1852年12月2日,拿破仑的侄子路易·拿破仑·波拿巴宣布恢复帝国,成为法兰西皇帝,称拿破仑三世。根据多次补充的帝国宪法,皇帝是国家元首,统率军队,有宣战、媾和、结盟、订立商约和特赦,任命政府与地方官员,批准公共建设工程,决定是否将法案送交立法团讨论等权力。帝国立法体制分成3部分:参政院由皇帝任命,约50人组成,任务是维护宪法与保证皇帝统治,它准备法案和审查法令修正案;凡年满21岁并在某地居住超过半年的法国男子皆有选举权,立法团由选举产生的200多名议员组成,它的主席和副主席由皇帝任命,立法团仅有权讨论和表决法案;元老院由皇帝任命,由约100名亲王、元帅、主教组成,批准立法团通过的法令。大臣们执行皇帝命令,各自对皇帝负责。参政院对省长实行监督。地方政权掌握在省长手中,他们领导全省警察,控制社会舆论。帝国时期重要官员有内政大臣c·-a·-l·-j·de莫尔尼,财政大臣a·-m·富尔德,军事大臣a·j·l·de圣阿尔诺,后期有e·鲁埃和奥利维埃。
    第二帝国经历了由专制统治向自由主义、议会政治演变的过程。帝国初期,拿破仑三世实行个人专权,致力于巩固资产阶级秩序。政府在一些省内实行戒严,封闭共和派俱乐部,解散工人组织,查禁进步报刊,利用天主教会加强控制学校。60年代,人民不满情绪日益增长,反动专制制度难于继续维持。因此,帝国后期开始实行改革,逐渐向自由主义政策演变,以求缓和国内矛盾,例如议员可得到请愿权利,官方“公报”公布议会辩论记录,皇帝经立法团同意方可批准追加拨款,废除禁止工人罢工和结社的《勒霞白列法》等。1870年初,奥利维埃奉命组织自由主义内阁。4月,元老院受到削弱,变为普通上院,议会权力有所扩大。
    1870年7月19日,拿破仑三世以西班牙王位继承问题为借口对普鲁士宣战,企图通过对普鲁士的战争来加强对国内的控制,结果法军战败。9月2日,拿破仑三世在色当投降;4日,巴黎发生革命,宣布推翻帝制,成立共和国。法兰西第二帝国遂告瓦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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