也就是在那一天之后,陈初忽然想为自己做一些事情。
然后她沮丧地发现,这些年来她从来没有为自己做过什么。
学小提琴是为了让何婧满意和安心,拼了命考博陵大学是为了与贝思远在一起,选择戏剧文学是因为老师觉得自己有潜力。她的确喜欢写作,喜欢文学,但从未坚持,作品大多是为了应付作业而匆匆赶制。现在回顾自己过去的那些年月,好似真的是浑浑噩噩,一事无成。
从前她并未觉得这样有什么不好,她胸无大志,且有人庇护,她恨不得这样的日子永远不要结束。
可何婧的这一场病,将她硬生生从理想国扯回现实生活。
她慌乱地发现,陈洪恩不知什么时候有了白发,而何婧一点也不似她印象中那般强大,总有一天,他们再也守护不了她。而她必须要在那一天到来之前,让自己能够稳稳地站立,为他们挡风遮雨。
或许这就是所谓的一夜长大。
博陵的演出之后,贝思远和何婧带着星海乐团开始了全国各地的巡演还有好几场海外演出,从前何婧也是这样马不停蹄地全世界飞着,陈初从未觉得有什么不妥。这一次,她的心境却不同以往。每日发信息叮嘱何婧吃药成了她的首要任务,但何婧认为她太大惊小怪了:“又不是什么绝症,你能不要这么烦吗?”
陈初“呸”了两声,大概也觉得自己有些反应过度,但查岗行为却没落下。
那一边他们四处奔波,这一边陈初的假期也已结束,正式步入大四生活。大四的课程并不多,陈初的所有时间都放在了毕业作品上,当时选择这个戏剧文学只是心血来潮,而今有了不能得过且过的心思后,她也开始正视自己的学习——她的毕业作品是一部电影剧本。
那是陈初第一次决定认真做一件事。
由于上课没有认真听,基础功底不扎实,陈初连剧本的格式都没搞清。那段时间,她又重新捧起了课本,每日出没于图书馆,比高考还要认真。
起初,她只是决心想要做好某件事,渐渐地,她发现,自己似乎挺喜欢写作这件事:那些在现实生活总不能完成的事情,那些永远无法表露的情绪,在文字里,她可以淋漓尽致地挥洒,让另外的人来替自己完成。
她喜欢且享受这样的忙碌,这里有她在别的事情里永不能得到的快乐。
陈初向来不是精力充沛的人,一旦忙碌起来便显得离群索居,若不是唐乐到学校找她,她几乎想不起两人已有好长一段时间没有见面。
当时是傍晚,她刚从图书馆出来,肩膀便被人搭了一把,她下意识反手去推,却被躲开。
“呀,身手敏捷。”唐乐戴着鸭舌帽,又穿了黑t恤,路灯还未亮,天灰蒙蒙的一片,若不是她熟悉的声音带着笑意,陈初几乎认不出她来。
她似乎瘦了一些,站在晚霞里,眼睛却是明亮之极。
陈初听见唐乐问她:“你最近怎么也不来找我?微信也不怎么上了?”
她“嗯”了一声,还没想好要怎么回答,唐乐却拿起她手中的书,贴心地替她做了答:“学习很忙吗?认识你这么多年,也没见过你去几次图书馆,这次怎么就认真了?”
“这不是要毕业了吗?”
“那也是,认真学习总归是件好事。”
唐乐说完,陈初又不知道该回应什么了。她们之间甚少有这样冷场的时刻,此时让她觉得尴尬极了,路灯在这个时候突然亮起,唐乐个子高,陈初是仰头和她说话的,路灯亮起来的那一刻,唐乐下意识伸出手替她挡住了光。
这可是唐乐呀,自小陪着她一起长大的唐乐,连一点刺目的光都不舍得让它照到自己的唐乐。
这样简单的一个动作,让她忽然觉得心酸和内疚。
但她掩饰得很好,唐乐并未发觉。
她问唐乐:“你吃饭了吗?”
“没有,找你吃饭呢。”
“你想吃什么?”
两人停顿了片刻,忽然异口同声:“牛肉面。”
好像又回到了从前,陈初刚上大学那会,她课多,抽不开身,唐乐便穿越大半个城市来找她。大学城附近小吃一条街应有尽有,但每每唐乐来找她,两人都会左拐右拐去吃牛肉面。那家店的面一点都不筋道,汤水也不如安置小区那家苍蝇小馆浓郁,两人去一次便要吐槽一次,但下一次还是会照常光顾。
她们心无旁骛地聊着天,就好像那件事从未发生过一样。
饭后唐乐送陈初回去,她也不上楼,在寝室楼下远远地看着她走,殊不知自己吸引了多少女孩爱慕的目光。
陈初往下望的时候,她还站在那里,薄薄的影子像被风一吹就会散。
相比唐乐,这段时间陈初见得更多的人是唐信。
先前在唐家受到唐信拒绝的陆淼淼并未因此打消热情,反而愈演愈烈。自从知道陈初与唐信相识且关系还不错后,她便对陈初进行一系列的轮番轰炸,送礼物,送甜点,帮忙借书跑腿这些对陈初来说还是小儿科,她最受不了的是每天清晨睁开眼就看到床头趴着一个戴着粉红发夹的卷发女生,眨巴着大眼睛看着自己,长长的睫毛还一闪一闪,泫然欲泣:“陈初,你就答应我,帮我要几张唐信的签名照吧。”
一次两次陈初能狠下心拒绝,但陆淼淼同学最擅长死缠烂打,陈初不想每日早晨醒来都要受到惊吓,索性就答应帮她要几张签名照。
照理说陆淼淼小叔叔陆寻是盛娱的老总,唐信的老板,她要几张签名照并不难,但她不愿意:“我找我小叔叔要去,他肯定会为难aaron。如果说我和aaron是梁山伯与祝英台,他就是那恶毒的祝员外。”
看,先前还小叔叔长小叔叔短,现在直接喊祝员外了。
陈初不知道该同情陆寻,还是同情自己。
然后她沮丧地发现,这些年来她从来没有为自己做过什么。
学小提琴是为了让何婧满意和安心,拼了命考博陵大学是为了与贝思远在一起,选择戏剧文学是因为老师觉得自己有潜力。她的确喜欢写作,喜欢文学,但从未坚持,作品大多是为了应付作业而匆匆赶制。现在回顾自己过去的那些年月,好似真的是浑浑噩噩,一事无成。
从前她并未觉得这样有什么不好,她胸无大志,且有人庇护,她恨不得这样的日子永远不要结束。
可何婧的这一场病,将她硬生生从理想国扯回现实生活。
她慌乱地发现,陈洪恩不知什么时候有了白发,而何婧一点也不似她印象中那般强大,总有一天,他们再也守护不了她。而她必须要在那一天到来之前,让自己能够稳稳地站立,为他们挡风遮雨。
或许这就是所谓的一夜长大。
博陵的演出之后,贝思远和何婧带着星海乐团开始了全国各地的巡演还有好几场海外演出,从前何婧也是这样马不停蹄地全世界飞着,陈初从未觉得有什么不妥。这一次,她的心境却不同以往。每日发信息叮嘱何婧吃药成了她的首要任务,但何婧认为她太大惊小怪了:“又不是什么绝症,你能不要这么烦吗?”
陈初“呸”了两声,大概也觉得自己有些反应过度,但查岗行为却没落下。
那一边他们四处奔波,这一边陈初的假期也已结束,正式步入大四生活。大四的课程并不多,陈初的所有时间都放在了毕业作品上,当时选择这个戏剧文学只是心血来潮,而今有了不能得过且过的心思后,她也开始正视自己的学习——她的毕业作品是一部电影剧本。
那是陈初第一次决定认真做一件事。
由于上课没有认真听,基础功底不扎实,陈初连剧本的格式都没搞清。那段时间,她又重新捧起了课本,每日出没于图书馆,比高考还要认真。
起初,她只是决心想要做好某件事,渐渐地,她发现,自己似乎挺喜欢写作这件事:那些在现实生活总不能完成的事情,那些永远无法表露的情绪,在文字里,她可以淋漓尽致地挥洒,让另外的人来替自己完成。
她喜欢且享受这样的忙碌,这里有她在别的事情里永不能得到的快乐。
陈初向来不是精力充沛的人,一旦忙碌起来便显得离群索居,若不是唐乐到学校找她,她几乎想不起两人已有好长一段时间没有见面。
当时是傍晚,她刚从图书馆出来,肩膀便被人搭了一把,她下意识反手去推,却被躲开。
“呀,身手敏捷。”唐乐戴着鸭舌帽,又穿了黑t恤,路灯还未亮,天灰蒙蒙的一片,若不是她熟悉的声音带着笑意,陈初几乎认不出她来。
她似乎瘦了一些,站在晚霞里,眼睛却是明亮之极。
陈初听见唐乐问她:“你最近怎么也不来找我?微信也不怎么上了?”
她“嗯”了一声,还没想好要怎么回答,唐乐却拿起她手中的书,贴心地替她做了答:“学习很忙吗?认识你这么多年,也没见过你去几次图书馆,这次怎么就认真了?”
“这不是要毕业了吗?”
“那也是,认真学习总归是件好事。”
唐乐说完,陈初又不知道该回应什么了。她们之间甚少有这样冷场的时刻,此时让她觉得尴尬极了,路灯在这个时候突然亮起,唐乐个子高,陈初是仰头和她说话的,路灯亮起来的那一刻,唐乐下意识伸出手替她挡住了光。
这可是唐乐呀,自小陪着她一起长大的唐乐,连一点刺目的光都不舍得让它照到自己的唐乐。
这样简单的一个动作,让她忽然觉得心酸和内疚。
但她掩饰得很好,唐乐并未发觉。
她问唐乐:“你吃饭了吗?”
“没有,找你吃饭呢。”
“你想吃什么?”
两人停顿了片刻,忽然异口同声:“牛肉面。”
好像又回到了从前,陈初刚上大学那会,她课多,抽不开身,唐乐便穿越大半个城市来找她。大学城附近小吃一条街应有尽有,但每每唐乐来找她,两人都会左拐右拐去吃牛肉面。那家店的面一点都不筋道,汤水也不如安置小区那家苍蝇小馆浓郁,两人去一次便要吐槽一次,但下一次还是会照常光顾。
她们心无旁骛地聊着天,就好像那件事从未发生过一样。
饭后唐乐送陈初回去,她也不上楼,在寝室楼下远远地看着她走,殊不知自己吸引了多少女孩爱慕的目光。
陈初往下望的时候,她还站在那里,薄薄的影子像被风一吹就会散。
相比唐乐,这段时间陈初见得更多的人是唐信。
先前在唐家受到唐信拒绝的陆淼淼并未因此打消热情,反而愈演愈烈。自从知道陈初与唐信相识且关系还不错后,她便对陈初进行一系列的轮番轰炸,送礼物,送甜点,帮忙借书跑腿这些对陈初来说还是小儿科,她最受不了的是每天清晨睁开眼就看到床头趴着一个戴着粉红发夹的卷发女生,眨巴着大眼睛看着自己,长长的睫毛还一闪一闪,泫然欲泣:“陈初,你就答应我,帮我要几张唐信的签名照吧。”
一次两次陈初能狠下心拒绝,但陆淼淼同学最擅长死缠烂打,陈初不想每日早晨醒来都要受到惊吓,索性就答应帮她要几张签名照。
照理说陆淼淼小叔叔陆寻是盛娱的老总,唐信的老板,她要几张签名照并不难,但她不愿意:“我找我小叔叔要去,他肯定会为难aaron。如果说我和aaron是梁山伯与祝英台,他就是那恶毒的祝员外。”
看,先前还小叔叔长小叔叔短,现在直接喊祝员外了。
陈初不知道该同情陆寻,还是同情自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