从摩洛哥回来,约翰发现安格斯比以往更沉默,看起来闷闷不乐。他能理解这一趟远行对他的影响,他自己也还不能反应过来,那毕竟是安格斯叁世,一个应该死了大半个世纪的人。此刻回望在摩洛哥的几天,就像在做梦。
    韦斯特的存在,又明确提醒了他这不是梦。
    天空高而灰,稀薄的云朵以肉眼可见的速度在移动,冷风正面吹来,脚下墨绿的草地发出窸窣声,约翰一边走着一边侧首观望远处少年们的格斗游戏,时而迎着风,半眯眼睛望着前方坐在沙包堆上的身影。安格斯背着他,耀眼的金发仿佛天地间唯一的光,孤寂飘摇。
    “你自己在这干什么?”约翰绕到他面前,修长的腿两叁下就登上顶端,在他身边坐下。
    消毒水的味道隐隐吹过鼻尖,安格斯望着广褒无垠的灰色天空,轻轻说道:“约翰,老头说的话,我们可以不听,对吧?”
    约翰也是这么想的,虽然大逆不道,但他真不希望安格斯因为这些所谓的家族争斗、权力争斗而陷入危险处境,他们在安魂会的尴尬地位,总有别的办法可以化解。想是这么想,碍于安格斯叁世的威严,他回答安格斯的是含糊地点头和喉咙里艰难挤出来的、被风吹散的一声“嗯”。
    他不确定,因为别的办法眼下还想不出来。
    安格斯眨眨蓝色的眼睛,又说:“我不想再看见查理。”
    有两个人要他杀自己的弟弟了,他对这两个人却始终一知半解,而他们都打着为他好的旗号提出要求。没错,是要求,阴原晖的戒指和安格斯叁世的名单就是证明。他不想听人命令,无论是谁。戒指被他埋了起来,名单则在约翰的书房里,他不想看见,暂时也看不见,可他们的声音一直在脑海里盘旋,那是藏不起来的。
    约翰微张薄唇,又生生把到喉咙的话咽下去,他不能对安格斯说,“我们以后避着他走。”安格斯太骄傲了,这样的话只会引起他的强烈不满。
    约翰没想到,有一天,对着自己一手养大的孩子,说话要战战兢兢,话语在肚子里要无限斟酌。
    没等约翰开口,安格斯说:“约翰,我要去美国。”
    约翰讶异,心底的不安迅速爬上眉眼。
    “去美国,就不用再看见这些人了。”安格斯望着天空,神情平静,在冷风的呼啸下,精致的脸庞泛起一丝柔和。
    约翰脑子空白了一会儿,接上他的话,仍然是对他由衷的关心和紧张,“法兰杰斯呢?那里可是他们的地盘,康里·佐-法兰杰斯那魔鬼的刀还在等着安魂会的人。”
    他真不希望和佐-法兰杰斯发生冲突,安格斯叁世说了,他们现在得避着法兰杰斯,不管是哪一个。
    “他们未必知道我的身份,我也会避着他们。”安格斯说着,一眼没敢和约翰对视。
    事实上,他正是要冲着康里·佐-法兰杰斯去的,与那群神秘人和阴原晖有千丝万缕的关系的康里·佐-法兰杰斯,他想去看看是个什么样的人。
    想了想,他主动问:“约翰,你跟我一起去吗?”
    约翰去不了,他心知肚明,哈特利家族的根基在欧洲,在安魂会,他不能轻易离开。
    “你想去多久?”
    “如果那里适合我,我会留在那里。”
    约翰十指相扣,浅红的薄唇抵着拇指骨节,略作思忖。安格斯安安静静地等着他,良久良久,他才松了口,“带那群孩子去吧。”
    行程由约翰一手安排,基地里的每个少年都有了身份,叁两成群,各自出发,横跨大西洋,最后在纽约会合。
    这是安格斯长大以来,第一次远离约翰。深蓝如墨的海洋一望无际,高挑精瘦的身影立在甲板上,海风从耳边呼啸而过,他无意侧首,视线内依然是天与海。
    以往,他侧首、回头,约翰总在他的视线里,长身如玉,英俊的脸庞上是多年如一日的温和,眼里含笑,脾气极好,时而沉着脸,眸底掠过一抹戾气,那是真生气了。
    在安格斯的印象里,约翰不曾对他疾言厉色,这些年来都犹如一束阳光,始终温暖着他的心房。
    因此,瞒着约翰这么些事,他还是有点愧疚的。
    安格斯叁世说约翰不是局外人,可他偏要他做局外人。哈特利家族是出了名的不趟浑水,事不关己高高挂起,若不是为了他,约翰就是个受人敬重的医生,每天救死扶伤,说不定早就娶妻生子了,一家和睦,平淡生活,默不作声地继续发扬哈特利家族的特色。
    ……
    一别两年,约翰的日子并不好过,除了担忧安格斯和一群少年会被千刀万剐,还要面对安魂会高级成员们叁天两头,明里暗里地质问,那私生子真不是去另起炉灶?
    韦斯特消息灵通,一收到关于安格斯的情况,就会告知约翰,再顺便散播一些关于安格斯的流言蜚语,比如安格斯在搞毒品,他就传成安格斯在吸毒,安格斯抢了别人的妓院,他就传安格斯沦陷在温柔乡等等,夸大事实又传得绘声绘色,将年纪轻轻的安格斯塑造成一个极其不堪的登徒浪子,上不了台面。
    约翰起初对他诬蔑安格斯的行为很抵触,久了发觉别人信了他的话,开始不再把安格斯当成心腹大患,他才放下心。
    有一个人不大相信,也可以说是不接受安格斯在美国的“逍遥”,那就是查理。
    安格斯怎么会喜欢女人?他一直坚信,安格斯喜欢男人,跟着约翰·哈特利长大,两人之间实在太亲密了,约翰也毫无结婚意向,他坚信,他们在家关上门来,绝对就是他想的那样。偏偏约翰示人,还总是一副正人君子的模样,看在他眼里,就是一根刺。
    约翰·哈特利把他难得看上眼的大哥给上了,这种意识令查理浑身不舒服,他要去美国找安格斯,艾维斯五世不让,他于是将矛头对准了约翰。
    约翰一开始还没反应过来自己成了靶子,直到陆续有十几个病人顺利下了他的手术台,却在当晚死在病床上,他不得不警惕。
    手眼通天的韦斯特建议他把哈特利家族放下,到安格斯身边去。这也算合了他的意,凭查理对安格斯的畸念,他再在欧洲待着,早晚也是要死。然而,放下哈特利家族,又谈何容易?作为哈特利家族仅剩的一个人,至今还没子嗣,他已足够愧对祖先了,要是撇下家族产业远走他乡,老哈特利大概能从棺材里蹦出来骂死他。
    约翰迟疑着,拖延着,内心焦灼地度过这段漫长的时间。
    一天,韦斯特带来安格斯受伤的消息,约翰心里才渐渐明朗,家族荣誉是死的,安格斯是活的。
    约翰抵达美国时,是个风雪天气,到安格斯的一个据点时,已经是深夜,风雪交加,天空黑得看不清雪是从哪个高度飘落的,凛冽的寒风又卷着雪花飞舞,他们只能眯起眼睛,掸落睫毛上的冰雪。
    守夜的两个少年长高不少,发现来人是约翰,高兴得就差手舞足蹈了,在他面前笑得灿烂,像是两个小太阳,点亮了黑夜。
    约翰感觉不对劲,韦斯特弄来的这些少年,在他和安格斯的调教下,虽然比以前更有自信,但一向低沉,性子内敛又谨慎,不像现在笑得招摇又轻浮。
    壁炉里的火光映在约翰脸上,少年又端来热茶,一脸谄媚。
    约翰和自己的手下面面相觑,明白他们和自己想的一样,这两个孩子不是吃错药了就是神经出问题了。
    “安格斯呢?我听说他受伤了,现在好了吗?”约翰问。
    “受伤?”少年微微诧异,特别自豪地说,“没呀,安格斯怎么会受伤!我们来这里这么久,安格斯一根头发都没出过事!”
    约翰嘴角一抽,少年紧跟着说:“医生,你现在要找安格斯吗?”
    约翰感觉自己被韦斯特耍了,摘下手套问:“他在这吗?”
    “他要明天才回来。”
    这一夜,约翰注定睡不着。他让两个少年去休息,谁知道他们精力旺盛,异常开朗,直说不用,就在他耳边不停地说起话来。刚好是他想问的,这两年过得如何。
    从少年的话里,他算是明白了,一开始,他们战战兢兢,走在路上都没敢和人对视,更别说惹事,占地盘。安格斯思虑了很多天,规划了很多事,最后才带了几个年长些的,空手套白狼,霸下了一座庄园,作为第一个据点。之后,安格斯在外几天,回来时甩给他们几份报纸,上面有的印着拜尔德·法兰杰斯的照片,有的印着康里·佐-法兰杰斯的照片,并说:“他们是怎么笑的,以后你们就怎么笑,给你们一天时间练练。”
    这就是他们笑得荡漾的开始,两个少年还一脸期待地问:“医生,你说我们笑得好不好看?”
    约翰看着他们的笑脸,倒也不僵硬,稚气未脱的眉眼间,有以往不曾见的光芒,恣意放纵,就像脱胎换骨了一样,虽然轻浮,但看得出他们是真的过得很开心。他轻轻点头说:“都好看。”
    当然,来之前他有所耳闻,墙头草法兰杰斯如今是人人敬仰的绅士,魔鬼法兰杰斯名声差了些,但他在韦斯特那里第一次看见他的照片时的震撼至今难忘,所以,他打死不会相信两个法兰杰斯会笑得这么放荡。
    安格斯让他们学笑,又轮番带他们去一些小帮派的地盘上惹事,说是让他们练胆。几个月下来,他们就成了当地警察的眼中钉,肉中刺。
    以前在欧洲,安格斯做什么都得顾忌安魂会,就像手脚被束缚了一样,这些孩子也没有实战经验,让他很烦恼,来了美国,安魂会的势力几乎都被法兰杰斯打压完了,纵使还有,也是如履薄冰,而手脚被释放的安格斯会如何放肆,约翰还是想得出来的。
    安格斯躲着警察,见缝插针地扩大自己的势力,到这来,不止没有损兵折将,手底下的人也多了几倍,成就可观。
    “还都是一些彪形大汉,很威武的。”少年伸开细长的双臂,没志气又理所当然地说,“医生,我们怕他们现在背叛了自己的老大,有一天也会背叛安格斯,如果他们背叛安格斯,我们会打不过的,他们一个顶我们两个。”
    约翰点点头,“安格斯怎么说?”
    “安格斯说,只要给他们钱和女人,他们就不会轻易背叛。”
    小帮派的成员大多是只有这两种追求,在道上混,做不了老大,做小的,只要有钱和女人可以玩,无论老大是谁,他们都乐意效力。安格斯能意识到这一点,约翰有种隐隐的不安。
    “现在警局那边有通缉令,只要是金发碧眼,叫安格斯的,他们都要抓,宁可错认一千,也不放过一个。医生,你说安格斯是不是越来越有名了?像那些变态杀手一样有名?”
    看着少年得意自豪的脸庞,约翰默然,这并不是值得高兴的事,和变态杀手比,实在太掉身份了。
    第二天上午,约翰还没见到安格斯,只是多见了几个已经长高的孩子。他不难发现,每一个人都笑得很荡漾,还很健谈,跟两年前的低眉顺眼、目光躲闪、沉默不语完全不一样,都变了。安格斯粗暴的调教,让他深刻地意识到,孩子一日不管,就是脱缰野马,拉不回来的。
    同时,他竟也不担忧,因为两年了,他们不止长大,身材结实,身上也没什么伤痛,意气风发,有些张狂,看起来是不可靠,但若真是不可靠,他们又如何会有这副精神面貌?两年的时间,他们要是不堪,恐怕早已被淘汰。如今听着他们爽朗的言语,看着他们自信的眉目,约翰的心是平静的。
    他该相信安格斯,也该相信他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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