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46章 大乔,你的蓝掉了(11)
他是万花丛中过,片叶不沾身的浪子。
自己可是纯洁的不能再纯洁的美人一枚。
如果不是因为任务,她才不愿意和这样的花花公子打交道。
在她认识中,于明辉和林傲的本质都是一样的。
不过一个够“痴”情,一个够多情而已。
原主一直以来想要的都只是一个疼她宠她的丈夫,一个温馨的小家,如果能有个可爱的孩子就更好了。
第一世她的愿望很好的实现了。
但是这一世……
于明辉和记忆中的那个天壤之别,从各个方面,无论是能力,性格,还是其他!
现在的于明辉给她的印象,实在难以捉摸。
这样定时炸弹一样的人物,于她任务无益。
所以还是少接触为妙!
看着睡得香甜的某人,叶笙歌扭了扭手腕,露出一个阴恻恻的笑容。
片刻后……
“嗷!”
一声杀猪似的叫声响彻云霄,震得天花板都抖了三抖。
叶笙歌吹了吹拳头,仔细打量了一番。
嗯~突然觉得今天的拳头捏的很好看,打出来的痕迹也肯定不差。
某人小媳妇似的窝在床脚,背对着叶笙歌,如果怨念能显像,他此时脑袋上应该罩着一团小小的阴云。
还在淅淅沥沥下着小雨。
叶笙歌却不打算搭理他。
快速起身洗漱,整理妆容,昨天压着衣服睡觉,皱的不成样子。
叶笙歌很嫌弃,却只能这样了,草草处理了一下,好歹能见人了。
对着镜子打了个转,叶笙歌提着东西打算走人。
某人终于忍不住了。
“喂,你打了人,就不打算说些什么吗?”
叶笙歌头也不回,甩了一句:“那你还睡了我,你怎么不说些什么?”
话一出口,叶笙歌就觉得要遭。
果然,于明辉眼睛一亮,迅速爬起来,捉住叶笙歌的胳膊:“月月,我会对你负责的,你嫁给我吧!我会一辈子对你好的!”
“……”
叶笙歌无奈的扶额,把后半句话也甩了过去:“那你还睡了床呢,也顺便把它娶了吧!”
于明辉迟疑了一瞬。
叶笙歌以为他改变主意了,正要把他巴拉开,于明辉却极其郑重的说:“只要你肯嫁给我,这床我就取回家,把它当做我们的婚床,天天睡它,你觉得好不好?”
叶笙歌:……
她错了,厚脸皮的人是无敌的!
她实在低估了某人的脸皮厚度。
原本预估有城墙那么厚,就很惊人了。
现在估计是地球表层那么厚!
吓死个人!
叶笙歌看了眼时间,脸上满是急切。
时间已经不早了。
如果她还不回去,郑爸爸该着急了。
而且郑爸爸连着照顾了郑妈妈一天一夜,肯定很累,她必须尽快赶回去,接班。
别郑妈妈刚有了起色,郑爸爸却给累倒了,那可真得不偿失!
“于明辉,我可以明明白白告诉你,我不喜欢你,也不想嫁给你!”
“咱们俩之间什么也没发生过,所以我不需要你负责。”
叶笙歌明明白白把话摊开来讲,仿佛一根根利刺扎进于明辉的心里。
他的脸色,肉眼可见的苍白起来。
叶笙歌要走时,他的手箍在叶笙歌胳膊上,怎么也拉不开。
“月月,你什么意思,你不愿意嫁我,莫非是心里有人了?”
“是!”
“不行,你把他忘了,嫁给我!”
“凭什么?”
“凭我的第一次都给了你,第一次和女人睡觉,第一次和女人身体接触,第一次和女人……”
叶笙歌听得嘴角直抽抽。
没等到他说完,就忍无可忍的打断了他的话。
“于明辉,你是不是当我傻?”
“啊?没有啊。”
“呵呵~一个天下皆知的花花公子,你告诉我,你没和妹子碰过,没和妹子深入交流过,你不是把我当傻子耍是什么?”
叶笙歌讥诮一笑:“行了放开,我有急事!”
某人一动不动。
于明辉很认真,很严肃的看着叶笙歌:“月月,我真没骗你,我真的是个纯洁的男人。以前把自己名声搞成那样,我是逼不得已!”
“我有感情洁癖的,如果不是真心喜欢,我绝不会碰!”
“传说中的那些女朋友,我连小手都没有牵过,她们脱光了衣服,我都没有兴趣的!”
!!!
叶笙歌顿时被这所谓的真相惊到了。
于明辉的眼神太真诚,让人不由自主就相信了他所谓的“真相”。
其中,那双桃花眼加分不少。
当他专注的看着某个人时,会让人觉得,自己就是他的全世界!
于是,叶笙歌觉得还是不能如此草率的相信他。
如果灵灵妖在就好了,它能测出处女,应该也能测出处男的哈?
叶笙歌思考了片刻,还是摇了摇头:“不好意思,你的话实在可信度不高,在没有证据的情况下,我无法相信!”
说完就去巴拉他的手。
这一次倒是轻松的很,稍微一用劲就巴拉了下来。
叶笙歌惊讶了一瞬,就直接转身离开。
于明辉有些受伤。
但还是鼓起精神问道:“那如果我有证据,你是不是就愿意给我一个机会?”
“也许吧。”
叶笙歌模棱两可的给了个答案。
忽然,她想起郑妈妈的手术费貌似不够了。
脚步一顿:“对了,你别忘了打五百万到我账户上,权当买你一条命了。”
顿了顿,“我想你这条命,应该还是值这么些钱的哦?”
之后她再不停留,快速离去。
于明辉一直保持着被心爱的人抛弃的犹豫表情。
良久,他才脸色一正,变回了优雅贵公子。
优雅贵公子从口袋里掏出一个与他气质相差甚远的便利贴,仔仔细细看了好几遍,口中念念有词。
“唔,第一步,表明正身,成功!取信程度?--百分之七十!”
如果叶笙歌还在,就会发现他凭借她的各种反应,居然就把她的心里反应猜了个八九不离十。
掏出一支笔,把最上面的一行划掉。
于明辉不甚满意的皱眉。
这个取信度虽然高,但实在不符合一个强迫症的人生美学。
不过没关系,一点点刷,总能变成完美的!
“唔,现在开始第二步,取信岳父岳母!”
“现在,出发!”
自己可是纯洁的不能再纯洁的美人一枚。
如果不是因为任务,她才不愿意和这样的花花公子打交道。
在她认识中,于明辉和林傲的本质都是一样的。
不过一个够“痴”情,一个够多情而已。
原主一直以来想要的都只是一个疼她宠她的丈夫,一个温馨的小家,如果能有个可爱的孩子就更好了。
第一世她的愿望很好的实现了。
但是这一世……
于明辉和记忆中的那个天壤之别,从各个方面,无论是能力,性格,还是其他!
现在的于明辉给她的印象,实在难以捉摸。
这样定时炸弹一样的人物,于她任务无益。
所以还是少接触为妙!
看着睡得香甜的某人,叶笙歌扭了扭手腕,露出一个阴恻恻的笑容。
片刻后……
“嗷!”
一声杀猪似的叫声响彻云霄,震得天花板都抖了三抖。
叶笙歌吹了吹拳头,仔细打量了一番。
嗯~突然觉得今天的拳头捏的很好看,打出来的痕迹也肯定不差。
某人小媳妇似的窝在床脚,背对着叶笙歌,如果怨念能显像,他此时脑袋上应该罩着一团小小的阴云。
还在淅淅沥沥下着小雨。
叶笙歌却不打算搭理他。
快速起身洗漱,整理妆容,昨天压着衣服睡觉,皱的不成样子。
叶笙歌很嫌弃,却只能这样了,草草处理了一下,好歹能见人了。
对着镜子打了个转,叶笙歌提着东西打算走人。
某人终于忍不住了。
“喂,你打了人,就不打算说些什么吗?”
叶笙歌头也不回,甩了一句:“那你还睡了我,你怎么不说些什么?”
话一出口,叶笙歌就觉得要遭。
果然,于明辉眼睛一亮,迅速爬起来,捉住叶笙歌的胳膊:“月月,我会对你负责的,你嫁给我吧!我会一辈子对你好的!”
“……”
叶笙歌无奈的扶额,把后半句话也甩了过去:“那你还睡了床呢,也顺便把它娶了吧!”
于明辉迟疑了一瞬。
叶笙歌以为他改变主意了,正要把他巴拉开,于明辉却极其郑重的说:“只要你肯嫁给我,这床我就取回家,把它当做我们的婚床,天天睡它,你觉得好不好?”
叶笙歌:……
她错了,厚脸皮的人是无敌的!
她实在低估了某人的脸皮厚度。
原本预估有城墙那么厚,就很惊人了。
现在估计是地球表层那么厚!
吓死个人!
叶笙歌看了眼时间,脸上满是急切。
时间已经不早了。
如果她还不回去,郑爸爸该着急了。
而且郑爸爸连着照顾了郑妈妈一天一夜,肯定很累,她必须尽快赶回去,接班。
别郑妈妈刚有了起色,郑爸爸却给累倒了,那可真得不偿失!
“于明辉,我可以明明白白告诉你,我不喜欢你,也不想嫁给你!”
“咱们俩之间什么也没发生过,所以我不需要你负责。”
叶笙歌明明白白把话摊开来讲,仿佛一根根利刺扎进于明辉的心里。
他的脸色,肉眼可见的苍白起来。
叶笙歌要走时,他的手箍在叶笙歌胳膊上,怎么也拉不开。
“月月,你什么意思,你不愿意嫁我,莫非是心里有人了?”
“是!”
“不行,你把他忘了,嫁给我!”
“凭什么?”
“凭我的第一次都给了你,第一次和女人睡觉,第一次和女人身体接触,第一次和女人……”
叶笙歌听得嘴角直抽抽。
没等到他说完,就忍无可忍的打断了他的话。
“于明辉,你是不是当我傻?”
“啊?没有啊。”
“呵呵~一个天下皆知的花花公子,你告诉我,你没和妹子碰过,没和妹子深入交流过,你不是把我当傻子耍是什么?”
叶笙歌讥诮一笑:“行了放开,我有急事!”
某人一动不动。
于明辉很认真,很严肃的看着叶笙歌:“月月,我真没骗你,我真的是个纯洁的男人。以前把自己名声搞成那样,我是逼不得已!”
“我有感情洁癖的,如果不是真心喜欢,我绝不会碰!”
“传说中的那些女朋友,我连小手都没有牵过,她们脱光了衣服,我都没有兴趣的!”
!!!
叶笙歌顿时被这所谓的真相惊到了。
于明辉的眼神太真诚,让人不由自主就相信了他所谓的“真相”。
其中,那双桃花眼加分不少。
当他专注的看着某个人时,会让人觉得,自己就是他的全世界!
于是,叶笙歌觉得还是不能如此草率的相信他。
如果灵灵妖在就好了,它能测出处女,应该也能测出处男的哈?
叶笙歌思考了片刻,还是摇了摇头:“不好意思,你的话实在可信度不高,在没有证据的情况下,我无法相信!”
说完就去巴拉他的手。
这一次倒是轻松的很,稍微一用劲就巴拉了下来。
叶笙歌惊讶了一瞬,就直接转身离开。
于明辉有些受伤。
但还是鼓起精神问道:“那如果我有证据,你是不是就愿意给我一个机会?”
“也许吧。”
叶笙歌模棱两可的给了个答案。
忽然,她想起郑妈妈的手术费貌似不够了。
脚步一顿:“对了,你别忘了打五百万到我账户上,权当买你一条命了。”
顿了顿,“我想你这条命,应该还是值这么些钱的哦?”
之后她再不停留,快速离去。
于明辉一直保持着被心爱的人抛弃的犹豫表情。
良久,他才脸色一正,变回了优雅贵公子。
优雅贵公子从口袋里掏出一个与他气质相差甚远的便利贴,仔仔细细看了好几遍,口中念念有词。
“唔,第一步,表明正身,成功!取信程度?--百分之七十!”
如果叶笙歌还在,就会发现他凭借她的各种反应,居然就把她的心里反应猜了个八九不离十。
掏出一支笔,把最上面的一行划掉。
于明辉不甚满意的皱眉。
这个取信度虽然高,但实在不符合一个强迫症的人生美学。
不过没关系,一点点刷,总能变成完美的!
“唔,现在开始第二步,取信岳父岳母!”
“现在,出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