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09章 任性末世--韶光许流年(完)
叶笙歌外出旅游的这段时间,孟韶光这厮可没闲着,早就开始捣鼓两人的婚礼。
求婚一个月后,孟韶光和叶笙歌就在名下的海岛上举办了隆重的婚礼。
现场豪华无比不说,参加的宾客没有一个简单的。
孟韶光在以他的方式,给叶笙歌最大的尊重。
万众瞩目之下,一席雪白婚纱的叶笙歌缓缓踏上红毯,一步步走到孟韶光的面前,将手交付在他手中。
孟韶光几乎要看呆了。
他觉得自己的眼睛已经被她灿如星子的双眼闪瞎,她裙角上镶嵌的数颗钻石,都不能掩盖她的光辉。
他喉头一紧,默默的将叶流年的手握的更紧。
他心中默念:我孟韶光,今日许叶流年一生一世,把她当做手心的珠宝疼宠,白头到老,至死不渝!
两人相携走到牧师面前。
慈祥的牧师笑着点点头,开始念着冗长的誓词:“新郎孟韶光先生,你愿意娶这个女人吗?无论她……”
牧师的声音嗡嗡作响,叶笙歌却早已听不清。
她侧头看向身边的男人,英俊潇洒,英武不凡,却笑得像个孩子。
前后两辈子,经历了未得先失,失而复得,今天或许是他最快乐的日子了吧!
可惜原主不能亲眼见证,不能和他白头偕老。如果他知道,眼前的妻子其实只是个冒牌货,恐怕会伤心欲绝的吧。
恰好,孟韶光是叶流年的孟韶光,却不是她叶笙歌的。
许是察觉到叶笙歌的目光,孟韶光侧过头,微笑看向她,坚定而满足的说道:“我愿意!”
牧师满意的默默胡子,又看向叶笙歌:“新娘叶流年女士,你愿意嫁给这个男人吗?哪怕……”
叶笙歌莫名心头一紧,默默的垂下了眸子。
灵灵妖的声音在她脑海中响起。
【一点生命值换取一具假体,是或否?】
叶笙歌毫不犹豫:“是!”
下一刻,一道白光从叶流年身体中钻出,一闪即逝。
叶流年的眸子有一瞬的失神,但很快恢复正常。
牧师的誓词也到了尾声:“……你愿意吗?”
叶流年与孟韶光脉脉对视,微笑应答:“我愿意!”
“那好,新郎,你现在可以吻你的新娘了!”牧师乐呵呵的给了他一个眼神。
孟韶光眼睛一亮,不得叶流年反应过来,一把将人拉到怀里,迫不及待的吻了上去。
叶流年反应不及,只能呆呆的睁大眼睛:“唔~”
恰是春日,阳光正好,璀璨的阳光印在两人身上,形成永不褪色的光芒。
*
结婚之后,两人开始了正大光明的虐狗之旅。
无论在何时何地,人们都能看到一双粘粘糊糊的身影。
餐厅里……
“老婆,你不爱吃葱,我不爱吃香菜,正好咋俩互换。”
某人笑嘻嘻的把一个碗里的洋葱挑到自己碗里,又把自己碗里的香菜挑到叶流年碗里。
等到挑完了,两人撅着嘴么么了一个,才开始吃饭。
办公室里……
“老婆,电脑有辐射,别老坐在这里,来,坐到沙发上,吃个水果,喝口茶,等老公下班哈!”
家里……
“老婆,别碰那个该死的筷子,别伤了自己的手!”
某人惊慌失措的把娇妻推出房门,仔细检查了下她的手,才放心。
“老婆,这些粗活老公来干就好,你只要负责貌美如花就好了,mua~”
……
孟韶光如他所说,真的把叶流年宠成了掌心里的公主,他们在一起几十年,直到终老,也没红过一次脸。
叶流年六七十岁时,外表苍老,心里却装着一颗年轻的心。
最后,两人一起活到九十多岁,才一前一后逝世,相隔不过一日。
他们忠贞的爱情,也让无数人憧憬羡慕。
*
弟弟成婚后的两年里,孟景戈初时很是消沉。
虽然已经决定要把雪依依从心里拔除,可到底那是他唯一深爱过的人,实在很是困难。
再加上自家弟弟和弟媳夫妻恩爱,每天毫无顾忌的秀恩爱,他感觉心更痛了。
为了不被虐死,他干脆搬到了办公室里,没日没夜的加班,想借着忙碌将雪依依埋葬在回忆里。
而这两年里,他的秘书始终陪伴在他身旁,默默无闻的照顾他。
或是一杯清茶,或是一块甜点,仿佛他的影子一般。
不会让人太过注意,却又无孔不入的钻到他的生活中,一点一点填满了他的空缺。
每次一回头,总能看到小秘书关切崇拜的眼神。
短短两年,他就习惯了小秘书的存在,却迟迟察觉不到自己的心思。
直到某次亲眼见到小秘书被优秀的男人追求,孟景戈勃然大怒,这才察觉自己的心思。
孟景戈向来是个霸道的人,既然看上了,那就得是自己的!
当然,雪依依除外,那时候的窝囊,在孟大总裁的一生中不过这一次而已。
明白了自己的心思,孟景戈就毫不遮掩,开始了火热的追求。
美人本就有心,又禁不住这穷追猛打,不多时就举手投降。
生怕再生事端,他迫不及待的化身为狼,将小秘书叼回了狼窝。
此后,两人的生活亦是十分幸福。
孟景戈也没像想象中那样,憋屈的娶一个自己的不爱的世家女,反而找到了自己的真爱。
曾经满心满眼以为放不下忘不掉的雪依依,却早已在时间的流逝下消失在他记忆中。
等到回想往事时,他才发觉,雪依依的那张脸早就模糊不清,取而代之的,是小秘书清秀的容颜。
孟家两位少爷都过得非常美貌。
地下实验室中,雪依依却苦逼的不要不要的。
再次躲过一个丧尸的暗袭,雪依依一闪身遁入空间,趴在水潭边喘气。
美眸麻木的扫过手臂上鲜血淋漓的伤口,直接泡进了水潭,那一处顿时咕咚咕咚冒起泡来,伤口发出嗤嗤的响声。
不多时,一股黑血从伤口流出,片刻功夫恢复光洁。
雪依依浑不在意的擦了擦汗,刚想休息一会儿,就被空间排斥了出去,迎面一只丧尸张牙舞爪的攻来。
雪依依眉头也不皱,早就习惯了这种场景。
也不知为何,从进了实验室开始,她就不能随心所欲进入空间,每天只在既定的时间进去十五分钟,治好伤后排出来,继续一轮又一轮的厮杀。
回想起在孟景戈身边的日子,她当真悔不当初。
求婚一个月后,孟韶光和叶笙歌就在名下的海岛上举办了隆重的婚礼。
现场豪华无比不说,参加的宾客没有一个简单的。
孟韶光在以他的方式,给叶笙歌最大的尊重。
万众瞩目之下,一席雪白婚纱的叶笙歌缓缓踏上红毯,一步步走到孟韶光的面前,将手交付在他手中。
孟韶光几乎要看呆了。
他觉得自己的眼睛已经被她灿如星子的双眼闪瞎,她裙角上镶嵌的数颗钻石,都不能掩盖她的光辉。
他喉头一紧,默默的将叶流年的手握的更紧。
他心中默念:我孟韶光,今日许叶流年一生一世,把她当做手心的珠宝疼宠,白头到老,至死不渝!
两人相携走到牧师面前。
慈祥的牧师笑着点点头,开始念着冗长的誓词:“新郎孟韶光先生,你愿意娶这个女人吗?无论她……”
牧师的声音嗡嗡作响,叶笙歌却早已听不清。
她侧头看向身边的男人,英俊潇洒,英武不凡,却笑得像个孩子。
前后两辈子,经历了未得先失,失而复得,今天或许是他最快乐的日子了吧!
可惜原主不能亲眼见证,不能和他白头偕老。如果他知道,眼前的妻子其实只是个冒牌货,恐怕会伤心欲绝的吧。
恰好,孟韶光是叶流年的孟韶光,却不是她叶笙歌的。
许是察觉到叶笙歌的目光,孟韶光侧过头,微笑看向她,坚定而满足的说道:“我愿意!”
牧师满意的默默胡子,又看向叶笙歌:“新娘叶流年女士,你愿意嫁给这个男人吗?哪怕……”
叶笙歌莫名心头一紧,默默的垂下了眸子。
灵灵妖的声音在她脑海中响起。
【一点生命值换取一具假体,是或否?】
叶笙歌毫不犹豫:“是!”
下一刻,一道白光从叶流年身体中钻出,一闪即逝。
叶流年的眸子有一瞬的失神,但很快恢复正常。
牧师的誓词也到了尾声:“……你愿意吗?”
叶流年与孟韶光脉脉对视,微笑应答:“我愿意!”
“那好,新郎,你现在可以吻你的新娘了!”牧师乐呵呵的给了他一个眼神。
孟韶光眼睛一亮,不得叶流年反应过来,一把将人拉到怀里,迫不及待的吻了上去。
叶流年反应不及,只能呆呆的睁大眼睛:“唔~”
恰是春日,阳光正好,璀璨的阳光印在两人身上,形成永不褪色的光芒。
*
结婚之后,两人开始了正大光明的虐狗之旅。
无论在何时何地,人们都能看到一双粘粘糊糊的身影。
餐厅里……
“老婆,你不爱吃葱,我不爱吃香菜,正好咋俩互换。”
某人笑嘻嘻的把一个碗里的洋葱挑到自己碗里,又把自己碗里的香菜挑到叶流年碗里。
等到挑完了,两人撅着嘴么么了一个,才开始吃饭。
办公室里……
“老婆,电脑有辐射,别老坐在这里,来,坐到沙发上,吃个水果,喝口茶,等老公下班哈!”
家里……
“老婆,别碰那个该死的筷子,别伤了自己的手!”
某人惊慌失措的把娇妻推出房门,仔细检查了下她的手,才放心。
“老婆,这些粗活老公来干就好,你只要负责貌美如花就好了,mua~”
……
孟韶光如他所说,真的把叶流年宠成了掌心里的公主,他们在一起几十年,直到终老,也没红过一次脸。
叶流年六七十岁时,外表苍老,心里却装着一颗年轻的心。
最后,两人一起活到九十多岁,才一前一后逝世,相隔不过一日。
他们忠贞的爱情,也让无数人憧憬羡慕。
*
弟弟成婚后的两年里,孟景戈初时很是消沉。
虽然已经决定要把雪依依从心里拔除,可到底那是他唯一深爱过的人,实在很是困难。
再加上自家弟弟和弟媳夫妻恩爱,每天毫无顾忌的秀恩爱,他感觉心更痛了。
为了不被虐死,他干脆搬到了办公室里,没日没夜的加班,想借着忙碌将雪依依埋葬在回忆里。
而这两年里,他的秘书始终陪伴在他身旁,默默无闻的照顾他。
或是一杯清茶,或是一块甜点,仿佛他的影子一般。
不会让人太过注意,却又无孔不入的钻到他的生活中,一点一点填满了他的空缺。
每次一回头,总能看到小秘书关切崇拜的眼神。
短短两年,他就习惯了小秘书的存在,却迟迟察觉不到自己的心思。
直到某次亲眼见到小秘书被优秀的男人追求,孟景戈勃然大怒,这才察觉自己的心思。
孟景戈向来是个霸道的人,既然看上了,那就得是自己的!
当然,雪依依除外,那时候的窝囊,在孟大总裁的一生中不过这一次而已。
明白了自己的心思,孟景戈就毫不遮掩,开始了火热的追求。
美人本就有心,又禁不住这穷追猛打,不多时就举手投降。
生怕再生事端,他迫不及待的化身为狼,将小秘书叼回了狼窝。
此后,两人的生活亦是十分幸福。
孟景戈也没像想象中那样,憋屈的娶一个自己的不爱的世家女,反而找到了自己的真爱。
曾经满心满眼以为放不下忘不掉的雪依依,却早已在时间的流逝下消失在他记忆中。
等到回想往事时,他才发觉,雪依依的那张脸早就模糊不清,取而代之的,是小秘书清秀的容颜。
孟家两位少爷都过得非常美貌。
地下实验室中,雪依依却苦逼的不要不要的。
再次躲过一个丧尸的暗袭,雪依依一闪身遁入空间,趴在水潭边喘气。
美眸麻木的扫过手臂上鲜血淋漓的伤口,直接泡进了水潭,那一处顿时咕咚咕咚冒起泡来,伤口发出嗤嗤的响声。
不多时,一股黑血从伤口流出,片刻功夫恢复光洁。
雪依依浑不在意的擦了擦汗,刚想休息一会儿,就被空间排斥了出去,迎面一只丧尸张牙舞爪的攻来。
雪依依眉头也不皱,早就习惯了这种场景。
也不知为何,从进了实验室开始,她就不能随心所欲进入空间,每天只在既定的时间进去十五分钟,治好伤后排出来,继续一轮又一轮的厮杀。
回想起在孟景戈身边的日子,她当真悔不当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