等到耿肖的鱼上桌后,汤敏果然依言很是克制的吃了一部分。
最后这顿饭算是吃的很是开心,哪怕不是汤敏想要的乌鱼,但袁州的厨艺抹平的这样的差距。
“原来墨鱼很好吃嘛。”离开小店的时候,汤敏在心里自言自语。
而另一边还有人对于袁州小店的食物念念不忘。
那就是二哈、郑西西、孟艺、葛白玲四人,这四人自从上次在袁州小店吃了一顿之后,就一直念念不忘。奈何小店的东西价格实在不那么友善,所以四人一直没有去。
一个月后,因为一个契机,四人才又相约往袁州小店走去。
“袁老板的手艺水平真高,我没吃过比这更好吃的菜了。”郑西西补了一句:“除了袁老板这儿,蓉城其他馆子的锅巴饭都是川味。”
一说起袁州的食物,四人虽然还在路上走,但脸上也露出回味的神情,这也是为什么四人过完年一发年终奖就再约一次的原因。
走在最前面的葛白玲道:“袁老板这一门厨艺绝对是抢手货,我以后找男朋友的目标是要有袁老板一半的手艺。”
“赞同。”孟艺点了点头,本来是颜控党的她,找男票的标准那就是帅,但吃了袁老板美食之后,厨艺也成为重要标准。
就在葛白玲和孟艺很渴同意这个观点的时候,二哈冷不丁的冒一句:“那你们是准备单身一辈子?”
“就袁老板的厨艺,要想以后的男朋友有他一半,我估计你们得单身一辈子了。”二哈认真分析。
天就是这样聊死的,孟艺和葛白玲并不想理会二哈。
眼看气氛就尴尬了,郑西西出言开拓了一个新话题:“你们说,袁老板厨艺那么好,为什么没有女朋友?我听说袁老板现在还是单身,这是为什么。”
郑西西的话题成功的转移了众人的注意力,袁老板的个人问题,还是挺吸引人注意的。
孟艺想了想说道:“我觉得应该是袁老板要求太高。”
“我觉得也不一定,说不定袁老板是有一个青梅竹马,然后中途女方因为有事离开,所以袁老板开着小店一直等候,这多美啊。”葛白玲一脸憧憬的道。
郑西西皱眉道:“这剧情好熟悉,似乎在什么地方看见过。”
二哈一针见血:“套路小说里,很多等着女主的男二就是这种忠犬套路。”
“白白都让你一天少看小说。”郑西西无奈的说,虽说这个故事好像也挺符合袁老板的,但肯定不是这样。
“你们都不知道,我根据在网上得来的消息,袁老板之所以现在还没有女朋友是因为醉心厨艺!”二哈道:“袁老板心里只有厨艺,心无旁骛,所以才能够做出众多美味佳肴,你们想想,要不是这样袁老板做的东西能这么好吃吗?”
仔细想想,好像真是这个道理。
“说的也是,我记得那些技艺高超的匠人都是心无旁骛的。”葛白玲点了点头。
“二哈你终于聪明了一次。”孟艺夸奖。
“对吧,对吧,没错吧。”二哈对于自己判断很自豪。
还对吧对吧,信不信若是让袁州知道,会把二哈揍成真二哈。
在四人说话的时候,已经到了小店。
随着过年的气氛被冲淡,店里的人也越来越多,从排队的人慢慢变长就能够看出来。
排了二十多分钟,郑西西四人如愿以偿的坐在了店里。
点了自己爱吃的东西,而由于周佳的回归,上餐速度自然也快了。
世界上有两件事情是最美好的,在冬天躲被窝,饿了吃美食,郑西西四人正在做其中一件,心情当然愉悦。
“这美食,只有蓉城能吃到。”孟艺吃着金黄的蛋炒饭,包嘴包嘴的道:“我觉得因为这个店喜欢蓉城这座城市的游客绝对不在少数。”
“嗯嗯嗯,我特别明白这种感觉。”葛白玲道:“前不久我去某个北方的城市旅游,然后出去玩迷路了,走到了一个挺破旧的小巷,小巷尽头有两只流浪狗,身上脏兮兮的,因为是冬天,两条流浪狗瑟瑟发抖,但所有路过的人都是躲着走的,就是一个流浪的大叔抱住了两条狗。”
葛白玲道:“当时我感觉真的暖到爆了,后来这个流浪的大叔拉二胡演奏,我还特意去贡献爱心了,反正就是因为这个我不认识的大叔,让我对这座北方城市有了莫名的好感。”
“你这样说起来我也有一次,我去山城那边的,在我住酒店附近的一个水果店卖水果,结账的小哥在抽烟,我本来就有咽炎,一闻到就咳,然后那个小哥已经吸了一口了,就一直包在嘴里憋着,等我结账付款之后才吐烟。”孟艺道“我去过很多次山城,现在我回想起来,其实真的不是那里有多好玩,真的是城市里的人,让我爱上了这座城市。”
因为一个人,喜欢一座城。
这个人可能是很亲近的男朋友,也可能是互不相识的陌生人。
气氛挺好,然而搅局的人来了。
“我到没有因为什么喜欢一座城,不过某一次我去海滨城市度假,我记得那城市是不错的,但我出门吃东西,两次都被当地人宰了,到现在我也巨讨厌这个海滨城市。”二哈说得兴起。
也就继续道:“我也去过山城,只不过我印象非常不好,不会去第二次,原因就是我住的那个酒店隔壁一直在装修,弄得我头疼,酒店隔音效果太差了。”
负能量满满,“山城”同一个地方,但在孟艺和二哈口中,就好像是两个城市。
葛白玲已经习惯了,抬头问郑西西道:“西西你呢?你有没有因为一个人或者是一件事,喜欢上一座城市。”
“倒是有。”郑西西喝了一口西瓜汁,然后才道:“我和我前男友是异地恋,他在魔都工作我在蓉城上学,他很喜欢魔都这座城市,所以我因为他喜欢上魔都。”
郑西西顿了顿继续道:“现在他不在魔都工作了,我和他也分手了,但我还是喜欢魔都。”
之前说过,四人关系都很好,所以对于郑西西前一段感情经历,大概是怎么样,其余三人知晓,所以连忙岔开话题,讲其他的。
另一边,袁州又做好一道菜。
表情颇为严肃,但实则他在喃喃自语:作为会料理的男神,肯定有很多很多游客,因为我喜欢这个店,然后喜欢上整个蓉城。
这就是男神魅力,袁州一脸自信。
系统:“不存在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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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后这顿饭算是吃的很是开心,哪怕不是汤敏想要的乌鱼,但袁州的厨艺抹平的这样的差距。
“原来墨鱼很好吃嘛。”离开小店的时候,汤敏在心里自言自语。
而另一边还有人对于袁州小店的食物念念不忘。
那就是二哈、郑西西、孟艺、葛白玲四人,这四人自从上次在袁州小店吃了一顿之后,就一直念念不忘。奈何小店的东西价格实在不那么友善,所以四人一直没有去。
一个月后,因为一个契机,四人才又相约往袁州小店走去。
“袁老板的手艺水平真高,我没吃过比这更好吃的菜了。”郑西西补了一句:“除了袁老板这儿,蓉城其他馆子的锅巴饭都是川味。”
一说起袁州的食物,四人虽然还在路上走,但脸上也露出回味的神情,这也是为什么四人过完年一发年终奖就再约一次的原因。
走在最前面的葛白玲道:“袁老板这一门厨艺绝对是抢手货,我以后找男朋友的目标是要有袁老板一半的手艺。”
“赞同。”孟艺点了点头,本来是颜控党的她,找男票的标准那就是帅,但吃了袁老板美食之后,厨艺也成为重要标准。
就在葛白玲和孟艺很渴同意这个观点的时候,二哈冷不丁的冒一句:“那你们是准备单身一辈子?”
“就袁老板的厨艺,要想以后的男朋友有他一半,我估计你们得单身一辈子了。”二哈认真分析。
天就是这样聊死的,孟艺和葛白玲并不想理会二哈。
眼看气氛就尴尬了,郑西西出言开拓了一个新话题:“你们说,袁老板厨艺那么好,为什么没有女朋友?我听说袁老板现在还是单身,这是为什么。”
郑西西的话题成功的转移了众人的注意力,袁老板的个人问题,还是挺吸引人注意的。
孟艺想了想说道:“我觉得应该是袁老板要求太高。”
“我觉得也不一定,说不定袁老板是有一个青梅竹马,然后中途女方因为有事离开,所以袁老板开着小店一直等候,这多美啊。”葛白玲一脸憧憬的道。
郑西西皱眉道:“这剧情好熟悉,似乎在什么地方看见过。”
二哈一针见血:“套路小说里,很多等着女主的男二就是这种忠犬套路。”
“白白都让你一天少看小说。”郑西西无奈的说,虽说这个故事好像也挺符合袁老板的,但肯定不是这样。
“你们都不知道,我根据在网上得来的消息,袁老板之所以现在还没有女朋友是因为醉心厨艺!”二哈道:“袁老板心里只有厨艺,心无旁骛,所以才能够做出众多美味佳肴,你们想想,要不是这样袁老板做的东西能这么好吃吗?”
仔细想想,好像真是这个道理。
“说的也是,我记得那些技艺高超的匠人都是心无旁骛的。”葛白玲点了点头。
“二哈你终于聪明了一次。”孟艺夸奖。
“对吧,对吧,没错吧。”二哈对于自己判断很自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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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四人说话的时候,已经到了小店。
随着过年的气氛被冲淡,店里的人也越来越多,从排队的人慢慢变长就能够看出来。
排了二十多分钟,郑西西四人如愿以偿的坐在了店里。
点了自己爱吃的东西,而由于周佳的回归,上餐速度自然也快了。
世界上有两件事情是最美好的,在冬天躲被窝,饿了吃美食,郑西西四人正在做其中一件,心情当然愉悦。
“这美食,只有蓉城能吃到。”孟艺吃着金黄的蛋炒饭,包嘴包嘴的道:“我觉得因为这个店喜欢蓉城这座城市的游客绝对不在少数。”
“嗯嗯嗯,我特别明白这种感觉。”葛白玲道:“前不久我去某个北方的城市旅游,然后出去玩迷路了,走到了一个挺破旧的小巷,小巷尽头有两只流浪狗,身上脏兮兮的,因为是冬天,两条流浪狗瑟瑟发抖,但所有路过的人都是躲着走的,就是一个流浪的大叔抱住了两条狗。”
葛白玲道:“当时我感觉真的暖到爆了,后来这个流浪的大叔拉二胡演奏,我还特意去贡献爱心了,反正就是因为这个我不认识的大叔,让我对这座北方城市有了莫名的好感。”
“你这样说起来我也有一次,我去山城那边的,在我住酒店附近的一个水果店卖水果,结账的小哥在抽烟,我本来就有咽炎,一闻到就咳,然后那个小哥已经吸了一口了,就一直包在嘴里憋着,等我结账付款之后才吐烟。”孟艺道“我去过很多次山城,现在我回想起来,其实真的不是那里有多好玩,真的是城市里的人,让我爱上了这座城市。”
因为一个人,喜欢一座城。
这个人可能是很亲近的男朋友,也可能是互不相识的陌生人。
气氛挺好,然而搅局的人来了。
“我到没有因为什么喜欢一座城,不过某一次我去海滨城市度假,我记得那城市是不错的,但我出门吃东西,两次都被当地人宰了,到现在我也巨讨厌这个海滨城市。”二哈说得兴起。
也就继续道:“我也去过山城,只不过我印象非常不好,不会去第二次,原因就是我住的那个酒店隔壁一直在装修,弄得我头疼,酒店隔音效果太差了。”
负能量满满,“山城”同一个地方,但在孟艺和二哈口中,就好像是两个城市。
葛白玲已经习惯了,抬头问郑西西道:“西西你呢?你有没有因为一个人或者是一件事,喜欢上一座城市。”
“倒是有。”郑西西喝了一口西瓜汁,然后才道:“我和我前男友是异地恋,他在魔都工作我在蓉城上学,他很喜欢魔都这座城市,所以我因为他喜欢上魔都。”
郑西西顿了顿继续道:“现在他不在魔都工作了,我和他也分手了,但我还是喜欢魔都。”
之前说过,四人关系都很好,所以对于郑西西前一段感情经历,大概是怎么样,其余三人知晓,所以连忙岔开话题,讲其他的。
另一边,袁州又做好一道菜。
表情颇为严肃,但实则他在喃喃自语:作为会料理的男神,肯定有很多很多游客,因为我喜欢这个店,然后喜欢上整个蓉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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