从商场出来,他们才发现室外已是凉风习习,夜抖开丝滑的黑袍,将华灯璀璨的城市裹得密不透风。
    汽车尾气在空中浮沉激荡,裹着晚香玉沁凉的香气,突然就把人心里吹得荒草丛生。
    这样的夜色,最是让人孤单彷徨,若没有一个去处,没有一个可以陪伴的对象,一下就会迷失在这繁华的街头。
    陶琪侧头,看着站在她身边的沈肃,他正不动声色地打量着周围。显然他对刚才陶琪闻到的味道,仍未放松警惕。
    原本只是强撑着不让自己向恐惧低头的陶琪,忽然就觉得心里某个地方踏实了,像久在孤海里漂泊的人,重新站在了坚实的陆地上。
    沈肃丝毫没有察觉陶琪心中那点微妙的变化,领着陶琪去停车场取了车。
    车子穿过半座城,碾着一路流淌的霓虹,终于开到陶琪指定的家居城。
    一下车,方圆百米都是炸鸡令人食指大动的香味。沈肃的肚子不争气地“咕噜”了一声,有只馋虫耐不住饿,在他肚里抗议了。
    陶琪闻声笑得眉眼弯弯,忙走过去买炸鸡。
    店员正从翻滚的热油里,将炸得酥脆金黄的鸡块用漏勺捞出来,见陶琪递了钱,便立即装到纸盒里。
    沈肃从不在大街上用餐,更不会捧着食盒边走边吃。可是那炸鸡店无法堂吃,所有人都只能站在路边享用。
    七月,熄了火的车里已经闷热得坐不住人。
    沈肃想了想,把后备厢打开,唤了陶琪和他一起,把后备厢当椅子,两人肩并肩坐着分食一盒炸鸡。
    炸鸡的香味一阵阵从纸盒里飘出来,搅得人喉咙里都快伸出手来。
    陶琪迫不及待拈了一块放到嘴里,牙齿咬破酥脆焦香的外皮,鲜嫩的鸡肉里涌出滚烫的汁水,烫得她整个人都丢了魂儿,只条件反射地张大了嘴巴,含混痛呼着,把手凑到嘴边用力扇,眼泪也跟着滚滚而下。
    沈肃正要把鸡块往嘴里塞,却见陶琪被烫得眼泪都出来了,湿漉漉的眼睛在夜色里可怜极了。他一下慌了,忙不迭地也伸手替她扇,嘴还凑上前去帮她吹。两个人,四只手全在陶琪的唇边用力扇着。
    忽然,沈肃唇齿间漱口水特有的淡淡麝香草酚气息,无遮无拦地撞到了她的鼻尖,她这才从被烫得丢了魂儿的慌乱中回过神来。
    陶琪突然就觉得这情境有点诡异。
    她嘴里含着一块炸鸡,舍不得吐出,微张的红唇嘟着,往外呼着热气。而沈肃的嘴也正凑过来,对着她微张的唇吹气。两个人头碰头,嘴对嘴,彼此呼吸交融,差一个吻就圆满了。
    这画面在不知情的人眼里,一定暧昧到近乎发烫。陶琪的脸一下就涨红了。
    偏偏沈肃还不觉得,嘴里还吹着气,手还在忙乱地替她扇风,说出来的话带着熟不拘礼的埋怨:“我看你只有三岁吧,刚从油锅里捞出来的,就敢直接往嘴里扔。让我看看,嘴里是不是烫脱了皮?”
    陶琪顾不得烫了,慌忙将嘴巴闭拢,微微低下头掩饰自己的尴尬,胡乱嚼了一下鸡肉,哼了两声道:“嗯,没事了,不烫了。”
    沈肃正要呵斥她,猛然发现陶琪的耳根都红了,圆润精致的耳垂像染了胭脂,让人忍不住想要伸手揉一揉。
    他这才后知后觉地发现,刚才那一幕是过于亲昵了。他忙移开视线,然后装作毫无所觉的样子,从纸盒里摸了一块金黄的炸鸡吹了吹,放进自己嘴里。
    真奇怪,今天的炸鸡块好像特别香酥可口,吃在嘴里,居然让人心慌意乱,舌尖的鲜辣一直烫进了心里。
    好在两个人都是成熟理智的成年人,这点微妙的心思流转瞬间就隐藏好了,再不露半点端倪。
    进了家居城,沈肃并不想闲逛,一心只奔着自己要买的家具而去。家居城巨大如迷宫,甲醛的味道熏得他脑袋发涨,各个样板间更是令人眼花缭乱,不同风格的布置好像让人同时置身于成百上千个摩登家庭。
    沈肃立即觉得眼睛发胀、胸闷气短,只想随便买两样家具就逃离这里。可是陶琪看什么都津津有味,遇到合适的沙发椅子,还会跳上去坐一坐。
    “都是沙发,有什么好选的,随便挑张样式简单的就行了。”对于沈肃来说,时间最宝贵,浪费时间只为选一张沙发简直是罪过。
    可是陶琪不这样认为:“在一个家里沙发很重要——夏天,你可以和爱的人坐在沙发上分吃同一个西瓜,你一勺她一勺,多甜蜜啊;冬天,两个人盖着毛毯窝在沙发里,头碰头、肩并肩,抱在一起看窗外纷纷扬扬的雪花,或者把暖气开得像春天,一边吃朗姆酒冰激凌,一边喝一杯威士忌,多惬意啊。即便什么也不做,抱在一起追一部好看的电视剧,也很温暖,所以沙发很重要。”
    “第一,我没有爱人;第二,我不看电视;第三,我也不吃冰激凌。”沈肃掰着手指,“所以沙发对我没那么重要。”
    真扫兴!陶琪暗自腹诽,看着这个毫无情趣可言的乏味男人,瞬时连逛街的兴趣都没有了。
    她快速替沈肃选了一张样式简单,但坐上去舒服得像被一个大大的拥抱圈住的棕色软羊皮双人沙发,然后,她替他挑了一壁结实的大书架。这下她去他家里,就不用担心那书墙会突然倒下来。
    她一路挑选着,沈肃跟在她后面亦步亦趋,听着她细数每件家具的好处,设计的精妙、款式的独到、材质的优良,以及使用的便利,他从不知道原来选家具有这么多门道。
    他忍不住想要嘲笑她肤浅,这就是消费主义在人身上无形的影响力。原本简简单单的需求,一下就变得复杂,挑逗得每个人欲望疯涨。
    “书架唯一的作用就是放书。真正看书的人,关注点应该在书上,而不是书架。很多人家里有书架而没有书,或者书只是个摆设,买假书充门面的人不在少数。对真正的读书人来说,书架不过是个形式,能放书的东西都可以充当书架。看书才是藏书的真谛,人不能为了形式活给别人看。”
    陶琪顿时气结,这男人真是冥顽不灵,她真应该让他保留那被砍烂的破书架,让那一墙壁书倒下来压死他,等尸体都臭了才被邻居发现。
    诅咒到这里,陶琪忽然醒悟,她就是那个邻居。算了,还是饶他一命,免得自己鼻子受罪。
    陶琪腹诽着,走进一间装修得简单大方的卧室样板间。
    这里有张大床,造型简约而略带设计感,床头自带一整块置物台,比床头柜用起来方便。虽然说不上特别精致美观,但实用性和舒适性很好,适合睡前爱阅读的人。她想,这下这个实用主义者总挑不出毛病了吧?
    果然,沈肃满意地点点头道:“这个置物台可以放很多书和卷宗。”
    终于选到他中意的了,陶琪松口气,顿时纵身往床上一扑就躺了上去。床垫软硬适中,支撑力也不错,就是不知道沈肃喜不喜欢。
    她招招手,眨着美丽的眼睛,示意沈肃也一起躺下来。
    沈肃不习惯在大庭广众之下表演睡觉,赶紧摇头拒绝。
    陶琪却不断冲他招手:“来呀,你不试怎么买床垫?难道你还想再多逛几家?”
    沈肃别扭地在床沿上坐了下来,用手压了压床垫道:“好像有点软……”话还没说完,背后传来一股拉力,重心失守,他身子往后一仰,“扑通”仰倒在了床上。
    他一侧头,正要开口呵斥陶琪的突然袭击,额头却一下就抵在了陶琪的额头上。
    两个人的呼吸瞬时就交融在一起。她的呼吸里还带着点炸鸡的香味,嘴唇花瓣似的嘟着,好像有埋怨正要出口。
    他微微一抬眼,眼里就映入她狡黠晶亮的笑眼。
    “躺平,才是正确试床垫的方式。”陶琪的声音像突然被人抽了底气,变得绵软无力,有些发虚。
    她是怕他叱责她?沈肃突然心软了,到嘴边的话又收了回来。
    他凭什么指责她?她收留了他,做饭给他吃,替他换药清洗伤口,还浪费自己的时间来陪他添置家具购买衣服,他有什么资格对她挑三拣四?
    换了以前,他会觉得她主动让不熟悉的异性住进自己家里,毫不介意与异性肢体接触,没有任何警惕性,是再轻浮浪荡不过的表现。就像当初她那么轻易就为周允打开房门,成了他的女朋友。
    可是,一旦当事人换成他自己,他却觉得她只是热心肠。
    他第一次发现,原来他也会只看片面的表象,就在心里给别人贴上标签,轻易地下结论,以此来获得某种道德优越感,然后带着这个成见,不断寻找证据来证明自己是正确的。
    可笑的是,他一边力劝周允和陶琪分手,一边却毫无顾忌地跟她逛街吃饭,现在还和她躺在同一张床上。
    哦不!沈肃赶紧提醒自己,他们只是在试床,并不是真的躺在同一张床上。
    “你满意吗?”陶琪问。
    “你满意就好。”沈肃有点心虚。
    “我满意有什么用?我又不睡。”陶琪耸耸鼻子,两人离得太近,沈肃身上薰衣草和杏仁糖的味道逼得她心慌。她连忙坐起来,拉开这个暧昧的距离。
    万一哪天就睡了呢?沈肃默默按下这个念头。
    陶琪一起身,身侧的温暖一下就消失了,她身上甜甜的气味也飘远了。
    沈肃下意识想要伸手去拉她,手伸到一半,才发现自己唐突了,忙撑起身子,掩盖住失态,略提高声音道:“就选这张吧!”
    “好的。”旁边的销售人员大概已经偷听他们谈话很久了,忙迎上来,“这张床需要预订,请问两位的婚期定在什么时候?我们才好向厂家下单。”
    “啊?”沈肃顿时面上一窘。
    他忘记了,这样肩并肩、头碰头躺在一起讨论着床的软硬舒适度,是情侣或夫妻才会做的事。
    “我们没有要结婚。”沈肃立即解释。
    “哦,那两位不急着用床吧?”销售小姐一副了然的样子。
    “急!”沈肃道,他急着买床赶紧搬回家。
    他得问问天使5417,眼下这局面,他得怎么继续讨好陶琪又不让自己陷入窘境。
    “明白明白,那您说个时间,我去和厂家争取。”销售小姐露出一个秒懂的表情。
    沈肃被这话一噎,居然不知该如何回答。
    “两周吧。”陶琪坦坦荡荡道,“他急着搬回自己家住。”
    “哦,是这样啊……”销售小姐露出一个意味深长的笑容,到一边去开订单。
    很快,两人听见那销售小姐同另一个同事说:“催催时间,人家赶着离婚。”
    “呵,你还真会解释。”沈肃白了陶琪一眼。
    “可我说的是实话啊,你是急着从我家搬回你家呀。”陶琪故意捉弄他,“怎么?不舍得跟我这么漂亮的老婆离婚啊?”
    “算了吧!我未来老婆比你漂亮多了。”沈肃看着陶琪懒洋洋的笑脸,突然心里漏跳了一拍。
    这是5417说过的话,沈肃一直记在心里。
    比陶琪还漂亮的女人,那得有多漂亮啊?一定比陶琪还要扰乱人的心智。
    那他的生活会不会就此失控?
    但他瞬间想起,很多漂亮的女人其实挺乏味,像陶琪这么古灵精怪能折腾的,还真是不多。
    陶琪却忍不住皱了皱眉,这么精明理智的大律师,居然真的信了她的鬼话。她突然有点担心,要是这辈子,沈律师一直铆着劲要找个比她漂亮的女人结婚,会不会就此蹉跎一辈子啊?那她不是害了人家?她怎么负得起这个责?
    两人从家居城出来,已经是晚上九点了。
    夜风浩荡如波,被这样的风撩拨着,若是无伴的人会被吹得彷徨。
    然而,陶琪与沈肃全然不受这伤感夜风的影响。沈肃一路抱怨,他逛街逛得腰酸腿痛脚抽筋,五脏庙集体造反,催陶琪回家赶紧做顿热腾腾的泡饭给他吃。
    陶琪则铁血无情,趁对方虚弱提霸王条款,沈肃伤口已渐愈合,她有三条裙子需熨烫。两个人交换条件,一路唇枪舌剑。
    一到家,沈肃便往沙发上一躺,虚脱如刚生完孩子的产妇,就差让陶琪给他做红糖煮鸡蛋补身体了。他完全没有察觉自己和女邻居已经熟稔到近乎随意了,全然不像两周前还兵戎相向的样子。
    同一个屋檐下的相处模式,已经消弭了他们之间的隔阂,无形中拉近了心与心的距离。
    这时,敲门声突然响起,指关节与木门撞击出好听的节奏,居然是标准的四六拍。
    “去开一下门。”陶琪将手从湿淋淋的淘米水里捞出来。
    “难道我还兼职当门童?”沈肃想躲懒。
    “你不是自诩保镖吗?还没让你挡子弹,开个门怎么了?”陶琪头也不抬,将洗好的米放入电饭煲,按了快煮键。
    沈肃只得从沙发上爬起来,趿拉着拖鞋去开门。
    门一开,屋内暖橘的灯光与门外惨白的廊灯瞬时交融在一起,两个男人站在光与影的交界线两端,一人隐在暗处,一人迎着光明,心里都轻轻一震。
    邵旬之握着请柬的手微微发紧,他看着那橘色光影中年轻男人的脸,有刹那的失神。
    他一听到隔壁屋里的音乐声,就知道陶琪回家了。她在哪儿热闹就在哪儿,就像她脸上总有一层奇妙的光,走到哪儿就把哪儿照亮,一点阴霾也不肯容忍。
    在无数个寂寞的长夜里,他是靠听着她房间里派对热闹的响动,才得以安然入眠。
    他的时间被划分成陶琪在家和不在家两个时段,就像白天与黑夜一样泾渭分明。
    她在家的时候,哪怕墙壁的那一头传来最细微的声响,或是泄漏一星半点的灯光,都是对他的慰藉。他能在那些光影和响动里,意淫好一会儿关于她的细节。
    这些细节是那么丰满而欲念勃发,填塞了他日渐衰亡的一日又一日。
    傍晚那会儿,陶琪匆匆离去,令他颓然了好半天。直到听见她房间里的响动,他才从那沮丧里挣脱。几乎是带着飞蛾扑火的勇气,他拿起音乐会请帖,特地绕过来敲门。
    他满心欢喜,期待又忐忑。他想要抚摸她发光的脸,又害怕那张年轻美丽的脸庞上流露的细节都是拒绝。一个老人想要约会一个风华正茂的美丽女子,没有强有力的理由做支撑,就如对井邀月一样虚妄。
    可是,他怎么也没有想到,门后的脸会是沈肃的。他日渐衰败的记忆在这一刻复苏,他想到曾听过陈阿姨说起沈肃借住在陶琪家的事。他还以为只是住一两天,没想到这都好几日过去了,沈肃还是赖在这里。
    他的灰褐色眼睛里那点兴冲冲的光芒就黯淡下来,像红通通的炭心被水浇灭了。
    作为察言观色的好手,沈肃当然也看见了邵教授眼里的明灭变幻。
    他觉得这老头对陶琪的态度,很诡异。
    但他是个严守礼仪的人,没有替陶琪做主将邵旬之迎进来,也没有询问邵旬之找陶琪有何贵干,只是扬声唤了陶琪过来。
    他没有发现,自己喊陶琪的口吻,与一个男人呼唤自己爱人的口吻并无差别。但是邵旬之发现了,他的目光更加黯淡。这样水火不容的一对男女,是怎么走到同一个屋檐下生活的?
    年轻真好!年轻意味着,所有不可能都有机会反转。
    而老人的最后一次反转大概就是死亡了吧。
    陶琪已经在围裙上擦干了手,走到门口。她脸上的妆容已经败了,粉底化开在皮肤上形成奶油状的肌理,隐隐泛着油光。配着她有些疲倦的神色,这样一张脂残粉褪的脸,反倒多出一分懒洋洋的性感。
    邵旬之瞳孔一缩,眸色瞬时就暗了,像夜海里的旋涡,要吸进所有光。但这瞳孔深处微妙的变化,在幽暗的光线下,没有任何人察觉。
    他温文有礼地略一欠身,将请帖递到了陶琪手中:“这是一场可以伸手摘星,还能听见气味的音乐会,乐队非常棒,我希望你不要错过。”
    这是他唯一能在晚上单独邀约她出门的机会。
    陶琪接过请帖——那是一张印刷精良、高级玫瑰灰底色的烫银邀请函,还带着淡淡的玫瑰香。她扫了一眼请帖上的内容,演奏家的名字如雷贯耳,这位享誉国际的钢琴演奏家居然是邵旬之的学生。这种级别的音乐会一定是一票难求!
    陶琪抬头看向邵旬之,头发灰白的老人正极力挺直背脊,站在幽暗的光影孤岛里,迎面的室灯将他满是皱纹的脸照得清清楚楚,连眸子里恳切的神色也一览无余。
    他的邀请是那么真诚,真诚到近乎谦卑,谦卑中又带着几分孤傲的萧瑟。明明是炎热的盛夏,她却觉得好像一脚踏进了深秋的池塘。
    要拒绝这样一份情真意切的邀请,对陶琪这个同样害怕孤独的人来说,是那么艰难。
    她点了点头,弯着眼睛笑了起来:“那我就沾邵教授的光,去开开眼界了。”
    邵旬之闻言,浑身一松,背挺得更直了,好似从陶琪的话里汲取到了蓬勃的力量。
    冷不防地,沈肃在一旁插嘴:“我也是邻居,这么高级的音乐会,教授也带我去受受熏陶呀。”
    陶琪和邵旬之闻言都是一愣,他凑什么热闹?
    他明明视音乐为洪水猛兽,是毫无艺术审美的一个人,甚至陶琪一开派对他就要报警。可是,他的话说得很有技巧,邵旬之为什么只送陶琪不送他?陶琪对于邵旬之来说,又有什么特别之处?
    “还是……只有美女才有这个荣幸?”沈肃笑得颇有深意。
    邵旬之握紧拳头,要是他再年轻十岁,一定把这不识趣的小子打成烂猪头。可惜,岁月充当了软骨剂,他好斗的性格特征在这一刻疲软。他只能暗暗叹口气,端出慈爱长辈的派头,温声笑道:“再要一张票不难,我去跟我学生说一声。不过你得先做一下功课,了解一下要演奏的曲目背景,别到现场你的打鼾声盖过音乐声,那就不妥了。”
    免得乐队对牛弹琴,老教授忍了又忍才把这句话咽下去。
    被受害人家属问候惯了祖宗十八代的沈肃,被邵老头的软钉子给扎了一下,却不羞不恼,还摆出一副恭敬有礼、虚心求教的表情:“教授您放心,这种档次的音乐会,音效不会糟糕的。”
    邵旬之正要再说两句,陶琪却忽然“呀”的一声低呼:“邵教授,不好意思,我的汤要溢出来了。”
    果然,沈肃侧耳,听见爵士乐欢快的小号里,夹杂着锅盖被水蒸气撞得“扑哧”直响,鸡汤的香味已经飘了过来。
    陶琪显然对这味道更敏感,扔下门口的老教授就飞奔进厨房。
    沈肃对邵旬之耸耸肩,代陶琪表达了歉意。厨房里发出一阵兵荒马乱的响动,邵旬之不好意思继续赖在门口,只得欠身离开。
    门被沈肃轻轻合上,暖橙色的灯光瞬时被阻拦在那间飘着鸡汤香味的房间里。
    走廊一暗,灰蒙蒙的飞蛾“扑簌簌”撞在浑浊的灯罩上,在邵旬之的脸上划出乱影纷纷。
    多可悲,不顾一切投向生命之光,不惜以肉身相搏,但真正触到的,不过是隔绝了光与热的冰冷屏障而已。
    他怔怔地望着眼前这扇无情的房门,他所渴望的一切,都被这房门隔绝在了另一头。独留他,陷在这半死不活的昏暗中,孤单得只能与自己的影子做伴。
    他动了动越发滞涩的膝关节,向着黑暗的尽头缓步走去。
    他的家,就在这一墙之隔的地方。
    那屋子里有他收集了一辈子的美物美乐,但是到了这生命最后的旅途,他发现这些美都是冷冰冰的、无情无义、没有生命,一丝一毫也比不过年轻女孩温软的青春和明亮的笑容。他真不想回那墓穴一般寂静的家啊!
    可是除了那个家,还有什么地方,容得下一个男人垂垂老矣的孤独呢?
    梅雨季一过,风里便带了火气,挤在没有空调的大学宿舍里,会蒸出一身汗。正值期末考试,五角场一带的大学生们便纷纷从学校里晃荡出来。
    宿舍太闷,教室蚊子猖獗,大学路一带颇具小资情调的咖啡馆,便成了最舒服的自习室。
    冯莹一直在冷饮店温习到打烊,才抱着一大摞复习资料离开。
    平日里车水马龙的一条街,现在安静极了,连路灯都昏昏欲睡,路上行人寥寥无几,连晚归的学生都没了踪影。原本生机勃勃的清新小路,一旦被黑暗接管,深渊便仿佛随时会在眼前裂开。
    大风吹得人心里发毛,树影不断在冯莹身上来回晃动,令她想起霍格沃茨学院里疯狂的打人柳。她不由得有些心慌,下意识抱紧了资料,在一片死寂的马路上埋头疾走。她的十指紧紧攥着资料夹,荧光紫的蔻丹,像坟场里飘荡的萤火虫,一闪一闪的。
    还有几百米就到学校后门了,她暗自松了口气,背上已经密密出了一层冷汗。突然,一道暗影从她身后闪过。
    她眨了一下眼睛,疑心那是树枝被风摇得太快产生的乱影。
    然而下一刻,刺鼻的甜味就袭上她的面部,作为化学系的学生,她对这味道并不陌生。几乎是下意识地,她就想要往旁边躲闪。
    那袭击她的暗影却似早有准备,随着她身形的晃动,也跟着往前迈了一步。
    只一步,那刺鼻的甜味就已经罩上了她的脸。她挣了几下,身体就软了。一声如从地狱深处传来的讥笑,若隐若现细如游丝。
    黑暗里,似真似幻的声音在她的耳畔响起:“以为我……就不是男人了?”
    与此同时,陶琪与沈肃正窝在家里,一个在沙发上梦得酣沉,一个在床上睡得熟甜。黑暗中,隔绝在沙发与床之间的,是一排日本红暗金压边的屏风。
    忽然,屏风上描金的鸢尾浮世绘被荧光照亮了——“叮咚”一声,陶琪手机的微信提示音响了。半梦半醒中,她从枕边抓起手机,撑着眼皮扫了一眼,居然是周允发过来的。
    “我刚才梦到你了。”
    “梦到什么了?”她问。
    “梦到我们重新在一起了。”
    陶琪愣了一下,心中渐渐泛起一点酸楚的涩意——他这是在求复合?
    “哦,那真是个噩梦,赶紧忘掉吧!”她讥讽地笑了一下,以一个感叹号结尾。
    消息无声无息地发出,像终结者射出的子弹。
    手机屏幕的光迅速暗下去,再也没有亮起。
    分手后的很长一段时间,陶琪连睡觉都握着手机,就怕错过了这样一条信息。而现在,她终于等来了他的回头。
    可惜这悔意来得太迟,她滚烫的心已经被一次又一次的失望冷却。
    最难过的时候,她也想哭,却始终没有眼泪。
    因为她所有的力量都得用来与失望抗衡,而流泪会令人软弱,她会崩溃,会无法呼吸,无法面对第二天的太阳。所以那段日子,即便她寂寞到号啕大哭,眼睛也是干的。
    陶琪慢慢将脸埋进枕头,有一行温热的泪涌出来,爬过鼻梁,与另一道会合,接着滑过耳郭,慢慢渗进枕头里。
    屏风的另一头,沈肃的呼吸绵长而沉缓。
    这均匀的呼吸声,一下接一下,像幼时母亲哄陶琪睡觉时,轻轻拍在她背上的手,带着股令人昏昏欲睡的安恬。
    她心里那股尖锐的悲伤便被这只温软的手拍散了。
    周公,很快就在梦里取代了周允。
    翌日上班时,陶琪精神抖擞,没有人发现她曾经在黑暗中偷偷流过泪。
    因为沈肃开车送她,她到工作室的时间比平日早。肖耿和乐莎莎都还没有来。
    她躲进卫生间,脱掉连衣裙,取出隐身防晒霜慢慢喷洒在身体上,直到整个人从镜子里消失。
    她踮着脚走出卫生间,工作室里静悄悄的,只有她的呼吸声。
    不知从何时开始,她开始依赖这支防晒霜。当眼睛看到的、耳朵听到的,甚至鼻子闻到的都有可能是陷阱和谎言,她不知道还能相信什么。
    她只有借由隐身的状态,去一次次窥视真相,才敢放心地呼吸。
    第一个到的是乐莎莎。
    她一来就冲到陶琪的办公室,驾轻就熟地从她桌上抓起雅诗兰黛的白金护手霜,狠狠在自己手背上挤了一大坨乳霜,然后心满意足地涂起来,连小手臂都不放过。
    陶琪忍不住扶额,难怪她的护手霜用得特别快,原来有人暗中帮忙。
    接着,乐莎莎打开中央空调,在电机微微的轰鸣中,对着镜子开始描眉画目,时不时还哼两句流行歌曲。看得出来,她的心情相当不错。
    陶琪静静看着这个和自己朝夕相处了一年多的年轻女孩子。
    她几乎把这一季的网红产品都堆在了自己身上。从发型到着装,再到脸上涂抹的护肤品、彩妆,甚至桌上摆的零食、水杯、手账,没有一样不是眼下时尚博主们最推崇的。她无时无刻不在和自己较劲,生怕从精致时髦的“猪猪女孩”的队伍里掉队。
    然而陶琪深知,所谓流行就是不断流动向前,你永远也追不上,越是时髦,越是短命。
    她喜欢香水,就是因为香水是永恒的艺术。就像娇兰的帝王之水,经过一百六十年的时光,它依然芬芳迷人,令人沉醉。
    对于陶琪来说,她喜欢经典,远远胜过流行。
    尽管她看起来,是个时髦而洋派的女人。
    很快,肖耿也到了。
    他没跟乐莎莎打招呼,背着包直接进了实验室,打开保险箱,从里面取出陶琪做的那支香水——“跑者之趣”。
    他将那支香水握在手里,盯着那还没有小拇指粗的试管发了一阵呆。
    他迟疑了一会儿,取出原本压在试管下写着配方的稿纸,快速默记了一下上面的化学方程式和原料表。然后,他把那张菲薄的纸重新放回了原位。接着,他拧开喷头,拿出一张闻香纸喷上,闭着眼睛,沐浴在那香味的幻觉中。
    陶琪站在他身侧,看着他脸上的表情从愉悦、沉醉,到沮丧、黯然。
    乐莎莎轻轻走了进来,无声无息地站在肖耿面前,目不转睛地盯着他手上的试管。肖耿浑然不觉,自己其实正被两个女人围观,他还深陷在“跑者之趣”变幻莫测的幻觉体验中。他厚实的嘴唇紧紧抿着,好半晌才发出一声低迷到谷底的长叹,睁开了眼。
    乐莎莎精致的脸就突兀地戳在他面前,他吓了一跳,往后连退三步,在乐莎莎略显浅薄的漂亮脸蛋上狠狠剜了一眼。
    他那双原本敦厚如骆驼一样长着毛茸茸浓睫毛的眼睛,与它迸射出来的凶光极不般配。
    “还在生我的气?”乐莎莎一点也不怕他的眼睛,胸部往前一挺,菲薄的红唇漫不经心往外脆脆地蹦出字。
    “不敢!”肖耿从鼻子里哼了一声,“怕你又去打小报告。”
    “你真准备拿这配方去换前程了?”乐莎莎没有理他语气里的嘲讽,突然正色道。
    “我不知道。”肖耿的肩突然往下一沉,面上表情便黯淡了。
    “怎么会不知道?老板都在找新人接替你了。”乐莎莎扯着嗓子,差点把陶琪的耳朵震聋。
    肖耿见乐莎莎自然流露出的关心,心里那点隔夜的余怒便也散了。
    他长叹了一口气道:“说实话,如果不是欧亚招人,我本来没打算跳槽。其实老板人还是不错的,不抠门,肯教人。我一个在宝洁工作的同学,经常加班到后半夜,公司也不给补假,压力大得他天天胃痛。”肖耿唏嘘感叹,“关键还学不到东西,他老板一点也不愿意教他,就让他自己摸索。干我们这行,老板要是不肯手把手带,那就是盲人摸象啊!”
    “那你还去欧亚面试?”乐莎莎有点蒙了。
    “你也知道老板工作起来有点病态的苛刻。在她手下干活,比包身工还惨。”肖耿将包从背上取下来抱在胸前,似乎要借助这个挡住胸的动作来保护自己,“我都跟了她一年了,她还不肯让我自由发挥,只让我做最基础的调香工作。我去欧亚面试,就是一个证明能独当一面的机会,我不想错过。”
    “你拿老板的作品去面试,算什么独当一面?”乐莎莎尖刻地说。
    “是啊,最终别人看上的,也并不是我。尽管一开始,我以为他们是欣赏我的能力,直到这支香水暴露了他们的真实想法。昨天晚上,陈一飞又打电话给我,让我把这配方给他们。”
    “你同意了?”
    “我不想给。可如果不给他们,我应该就去不了欧亚。”肖耿苦笑着问乐莎莎,“老板真的已经找到替代我的人了?”
    “应该是吧。”乐莎莎耸耸肩,不置可否。
    “这下我不走也得走了。”
    “你难道不想跳槽了?”乐莎莎诧异地问道。
    “这已经不是我能做主的了。”
    “希望老板下次找个不会偷她配方的助手。我们同事一场,我会替你保密的。你拿这配方去换新工作吧!”乐莎莎拍了拍肖耿的肩膀。
    她每拍一下,肖耿的肩膀就塌一点,整个人都差点被她拍矮了。
    陶琪默默走回卫生间,将连衣裙套在身上,坐在马桶上,陷入了沉思。
    等防晒霜时效过了,已经是中午,她拉开门走了出来。
    工作室里的两人,一个心不在焉,一个正忙于应付客人咨询,听到脚步声,同时从电脑前抬起头来,被突然出现的陶琪吓了一大跳。
    乐莎莎惊讶道:“老板,你什么时候进来的?我怎么没看见你?”
    “就在你跟客人说,我们最大号的蜡烛可以燃烧七十二个小时的时候。”陶琪轻描淡写道。
    “哦!”
    “对了肖耿……”陶琪装作不经意道,“你能先不急着跳槽吗?我暂时找不到你这么优秀的助理。”
    “啊?哦!好!”肖耿猛地吞咽了一下口水,慌乱地从座位上站起来,差点把椅子带翻。
    “另外,你能每个季度试调一款新香吗?如果做出我喜欢的味道,我们也能放在店里售卖,你可以提成。”陶琪走到肖耿桌前,微笑着望向他。
    他嗫嚅了片刻,眼眶渐渐有些泛红,随即用力点了点头。
    陶琪便也不再说什么,直接进了自己的办公室。
    她关门的瞬间,听见乐莎莎小声地抱怨:“最近老板怎么老是神出鬼没的?”
    下班的时候,陶琪听见肖耿在卫生间里压低声音打电话。
    “对不起,陈总监,我不能去你们公司了。我想跟我老板再学两年……配方,是我老板的,如果你想买,可以直接打电话问我老板。”
    到这一刻,陶琪悬了好几个月的心才终于放下来。
    感谢隐身防晒霜!她的得力助手保住了。
    至于背叛——谁跳槽的时候,又没有顶着老板的名头忽悠过人呢?
    关键时候能主动悬崖勒马,都是好人。
    沈肃在看守所等了三个小时,终于见到了汪洁。
    不过才短短一周,她整个人就像是一尊冰雕的塑像被太阳晒化了,只剩下小小的一把骨头。她脸上的大眼睛深陷,眼圈青黑,皮肤蜡黄得像久不见阳光的僵尸。
    谁也无法把她和那个美丽的年轻女孩联系在一起。
    她木讷地看着铁栏杆外的墙壁,目光呆滞得像被人用钉子固定在某处,无法移动。
    她嘴里轻轻哼着一段旋律阴森的英文歌,沈肃凝神听了,翻来覆去都是同样的几句。
    “我宁愿躺在黑暗的寂静中,聆听声音和光线的残缺,这里没有光明,没有活着的灵魂……那些活人冷酷丑陋,我不想看……”
    他英文不算很好,听了个零零落落,心里一惊,暗呼糟糕!
    是有一些当事人,一旦进了拘留所,就精神崩溃,无法再理智地与律师配合了。
    然而,汪洁的情况比他预测的更糟。
    一旦他开始仔细询问当天晚上的案发经过,询问她和单昊之间的关系,询问单昊与董菁菁之间的纠葛,她整个人就开始发抖。
    她是真的在抖,像是大冬天被人浇了一盆冷水,细弱的手腕骨磕得手铐叮叮作响,牙齿咯咯打战,反复呓语:“我没有杀人,没有杀人。沈律师救我,救我,不要把我留在这里。你说过可以取保候审的,为什么不带我走?我会没事的,对不对?”
    她好像突然就陷在自己的情绪里走不出来,也没法和沈肃进行良性沟通。他问什么,她都只回答:“沈律师救我。”
    她害怕一辈子被囚禁在这个牢笼里!她的理智,从她被关进来的那一天起就崩溃了。
    出了看守所,沈肃一拳挥在墙上,疼痛让他更加懊恼。
    是的!他答应过她,承诺过她会没事的。
    可是,他好像做不到了。
    这个名校毕业、精通四门外语的漂亮女孩,难道就这样毁了?
    她明明只是一个最无辜的受害者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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