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
    一见到元老院的废墟,我就想起恺撒——他在这里遇刺。那天他好像在演讲吧?被刺了二十三刀,最后伤痕累累地倒在庞培塑像面前。
    我低头细看脚下,猜测他流血倒下的地方。这地方一定很小,一个倒下的男人的躯体,再也不可能伟岸,黯然蜷曲于房舍一角。但是当他未倒之时,实在是气吞万里,不仅统治现在意大利、西班牙、法国、比利时,而且波及德国莱茵河流域和英国南部。他还为追杀政敌庞培赶到埃及,与埃及女王生有一子,然后又横扫地中海沿岸。
    但是,放纵的结果只能是收敛,挥洒的结果只能是服从。就连恺撒,也不能例外。当他以死亡完成最彻底的收敛和服从之后,他的继承者、养子屋大维又来了一次大放纵、大挥洒,罗马帝国横跨欧、亚、非三洲,把地中海当做了内湖。
    我有幸几乎走遍了恺撒和屋大维的庞大罗马帝国属地,不管是在欧洲、亚洲还是非洲。在那里,经常可以看到早已残损的古罗马遗迹,一看就气势非凡。我相信,当茫茫大地还处于蒙昧和野蛮阶段的时候,罗马的征服,虽然也总是以残酷为先导,但在很大程度上却是文明的征服。
    伟大见胜于空间,是气势;伟大见胜于时间,是韵味。古罗马除气势外还有足够的韵味,你看那个纵横万里的恺撒,居然留下了八卷《高卢战记》,其中七卷是他亲自所写,最后一卷由部将补撰。这部著作为统帅等级的文学写作开了个好头,直到二十世纪人们读到丘吉尔第二次世界大战回忆录时,还能远远记起。
    恺撒让我们看到,那些连最大胆文人的想象力也无法抵达的艰险传奇,由于亲自经历而叙述得平静流畅;那些在残酷搏斗中无奈缺失、在长途军旅中苦苦盼望,因由营帐炬火下的笔画来弥补,变得加倍优雅。
    罗马的韵味倾倒过无数远远近近的后代。例如莎士比亚就写了《尤利乌斯·恺撒》、《安东尼和克莉奥佩特拉》等历史剧,把古罗马黄金时代的一些重要人物一一刻画,令人难忘。尤其是后一部,几乎写出了天地间最有空间跨度、最具历史重量的爱情悲剧。
    既然提到了安东尼,那么我要说,这位痴情将军有一件事令人不快,那就是他对西塞罗太残忍了。西塞罗是他的政敌,但毕竟是古罗马最优秀的散文家,安东尼怎忍心,割了他的头颅带回家欣赏,然后又长久悬挂在他平日演讲的场所,让众人参观。正因为这个举动,我对安东尼后来失去爱情、失去朋友、失去战争而不得不自刎的结局,没有太多的惋惜。
    二
    任何一个国家历史上的皇帝总是有好有坏,不必刻意美化和遮掩,但也有极少数皇帝,坏到人们不愿再提起。
    尼禄(nero clandius caesar)这个名字,我早有关注,但一到罗马就被一种好心情所裹卷,生怕被这个名字破坏掉,因此一直避讳着。今天去斗兽场,听说前面就是尼禄“金宫”遗址,心想终于没有避开。
    我以前关注他,与讲课有关。我讲授的《观众审美心理学》里有一个艰深的课题:尼禄在日常生活中杀人不眨眼,一到剧场里看悲剧却感动得流泪不止,这是为什么?人们很容易猜测是以虚情假意欺骗民众,但他的至高地位否定了他有欺骗的必要。这个课题关及人类深层心理结构的探索,我的历届学生都不会忘记。
    说尼禄杀人不眨眼,实在是说轻了,因为这会把他混同于一般的暴君。他杀的是自己的亲生母亲、妻子、弟弟和老师,听起来简直毛骨悚然。
    当然这种杀戮与宫闱阴谋有关,例如他的母亲确实也不是什么好人,我们且不去细论;让我愤怒的是,公元六十四年一场连续多日的大火把罗马城大半烧掉,这个皇帝居然欣喜地观赏,还对着大火放声高唱。火灾过后为了抑制民愤,胡乱捕了一些“嫌疑犯”处死,而处死的手段又残忍得让人不知如何转述。例如把那些“嫌疑犯”当做“活火炬”慢慢点燃,或蒙上兽皮让群犬一点点撕裂。
    这样一个人,居然迷醉希腊文化,迷醉到忍不住要亲自登台表演。甚至,当他发现罗马人对他的表演不够推崇,居然花了一年时间在希腊从事专业演出!一个人的艺术和人品很可能完全是两回事,尼禄就是一个极端化的例子。
    如果说,一个国家最大的灾难莫过于人格灾难,那么,尼禄十余年的统治也像那年在他眼前燃烧的大火,对罗马的损害非常严重。人们由此产生的对于罗马的幻灭感、碎裂感、虚假感,无异于局部的国破家亡。惊人的光辉和惊人的无耻同根而生,浓烈的芬芳和浓烈的恶臭相邻而居,尼禄使罗马有了自己的阴影。所幸的是,不是尼禄消化了罗马,而是罗马消化了尼禄。
    三
    罗马帝国最终灭亡于公元四七六年,最后一位皇帝叫罗慕洛斯·奥古斯都。当代瑞士出生的剧作家迪伦马特写过一部《罗慕洛斯大帝》,颇为精彩。几年前曾有一些记者要我评点二十世纪最优秀的剧作,我点了它。
    在迪伦马特笔下,罗慕洛斯面对日耳曼人的兵临城下,毫不惊慌,悠然养鸡。他容忍大臣们裹卷国库财物逃奔,容忍无耻之徒诱骗自己家人,简直没有半点人格力量,令人生厌。但越看到后来越明白,他其实是一位洞悉历史的智者。如果大车必然要倒,却试图去扶持,反而会成为历史的障碍;如果历史已无意于罗马,励精图治就会成为一种反动。于是,他以促成罗马帝国的败亡来顺应历史。他太了解罗马,知道一切均已无救。
    但是,作为战胜者的日耳曼国王更有苦衷。他来攻打罗马,是为了摆脱自己的困境。他没有儿子,按传统规矩只能让侄子接班,但这个侄子是一个年轻的野心家和伪君子。国王既已看穿又别无良策,只能通过攻打来投靠罗慕洛斯,看看有没有另一种传位的办法。
    于是,败亡者因知道必败而成了世界的审判者,胜利者因别有原因而浑身无奈。
    由此联想到,人类历史上的多少胜败,掩盖了大量的反面文章。
    我认为这是最高层次的喜剧,也是最高层次的历史剧。
    跳开虚构的艺术,回到真实,我又低头俯视脚下。
    罗马帝国灭亡之后,这里立即荒凉。不久,甚至连人影也看不到了,成了一个彻底的废墟。野草、冷月、断柱、残石,除了遗忘还是遗忘。
    文艺复兴时大家对希腊、罗马又产生兴趣,但对希腊、罗马的实址又不以为然。文艺复兴需要兴建各种建筑,缺少建筑材料,这里堆积着大量古代的象牙白石材,于是一次次搬运和挖掘,没有倒塌的建筑则为了取材而拆毁。
    考古发掘,是十八世纪以后的事。
    难得这片废墟,经历如此磨难,至今威势犹在。
    在一千多年野草冷月的夜夜秘语中,它们没有把自己的身份降低,没有把自己的故事说歪。
    四
    今天的罗马,仍然是大片的象牙白。只不过象牙白不再纯净,斑斑驳驳地透露着自己吓人的辈分。后代的建筑当然不少,却都恭恭敬敬地退过一边,努力在体态上与前辈保持一致。结果,构成了一种让人不敢小觑的传代强势,这便是今日罗马的气氛。
    就在写这篇笔记的三小时前,我坐在一个长满罗马松的缓坡上俯瞰全城。应该是掌灯时分了,但罗马城灯光不多,有些黯淡。正想寻找原因,左边走来一位散步的长者。
    正像巴黎的女性在气度上胜过男性,罗马男人在风范上胜过女性,尤其是头发灰白却尚未衰老的男人,简直如雕塑一般。更喜欢他们无遮无拦的热情,连与陌生人打招呼都像老友重逢,爽爽朗朗。此刻我就与这位长者聊上了,我立即问他,罗马夜间,为什么不能稍稍明亮一点?
    “先生平常住在哪个城市?”他问。
    “上海。”我说。
    他一听就笑了,似乎找到了我问题的由来。他说:“哈,我刚去过。上海这些年的变化之大,举世少有,但是……”他略略迟疑了一下,还是说了出来:“不要太美国。”
    细问之下,才知他主要是指新建筑的风格和夜间灯光,那么,也算回答了我的问题。
    他把头转向灯光黯淡的罗马,说:“一座城市既然有了历史的光辉,就不必再用灯光来制造明亮。”
    我从心里承认,这种说法非常大气。不幸的是,正是这种说法,消解了他刚刚对美国和上海的批评,变成了自相矛盾。因为与罗马一比,美国和上海的历史都太短了。它们没有资格怀抱着几千年的安详,在黑暗中入梦。它们必须点亮灯光,夜以继日地书写今天的历史。
    老人不知道,当时真正与罗马城并肩立世的,是长安。但现在西安晚上的灯光,也比罗马明亮。西安不端元老的架势,因此充满活力,却也确实少了一份罗马的派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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