色即是空,虽然大家常挂嘴边,但很少有人真正理解,其实,我也一样。
    早已记不清认识欣兰姐是在什么时候,她似乎是从梦里走出来的,就那么自然而然的出现在林程栋的生活中。欣兰姐三十出头,具体没打听,但看起来却依旧精致,唇是不点而红,眉是不画而翠,眼如水杏,发似落瀑。后来她却剪短头发,只留到齐耳的位置,但依旧神采奕奕。
    两人的相遇,大有一种与君初相识,犹如故人归的感觉。欣兰姐在市里有一家花店,但自己很少去,多半是在花棚里忙活。而林程栋平时多爱赏花,却一直养不好,不知怎地就发现了欣兰姐的花棚,便有事没事过来看看,而且只看不买。
    说起这个花棚,最先引起林程栋注意到的是棚前的那株紫丁香,那天他刚好路过,被满树盛开的紫丁香牵住了目光,呆呆地站在那里半天没走。欣兰姐在棚前拌花土刚好推着独轮车从花棚出来,一分神便歪倒在一旁。林程栋一开始想躲,脚底下踌躇半天还是走了过去,没说话,只是帮忙把独轮车扶正,将撒到一侧的花土归拢过来。
    收拾完要走的时候,欣兰姐浅浅一笑喊住他,问他怎么来了,当时把林程栋问愣了,他歪着头用一种疑惑的目光打量过欣兰姐之后,莫名其妙的问了句,我们认识?不认识么?欣兰姐紧跟着反问他。那天早上下过雨,不多时,天便晴得像一张湛蓝的玻璃,点缀着几片薄薄的白云,阳光也有些腼腆。
    林程栋没有细想,随和的点点头,回复说,认识。其实在他的记忆里根本找不到欣兰姐的影子,而此时的欣兰姐却像几个人影像的重叠,恍惚间又觉得似曾相识。这感觉是模糊的,却又像阳光洒向干净的墙壁,给人一种温暖而明亮的感觉。
    后来,不知道是喜欢看欣兰姐还是花棚前的那株紫丁香,林程栋总不自觉得就从这里经过。“紫丁香代表着初恋,你是不是想起了什么?”这天见花棚锁着门,林程栋就走到跟前细细得打量着那株紫丁香,正在发愣,身后传来欣兰姐的声音。林程栋羞涩得想要扭身离开,又见欣兰姐两手提着一大堆的东西,便只好再次出手相助。
    坐在花棚中品茶对林程栋来说绝对是件特别奢侈的事情,可那天他尝试之后就彻底沦陷,无法自拔。欣兰姐问他,初恋时记忆最深的是什么事情,林程栋腼腆得笑着摇头,没有答话,但这并不表示他的心中没有掠过任何想法。他记得当时自己做过的最幼稚的事情就是在臂弯里用圆珠笔描下她的名字,那一年他十七岁,他以为吻过她的脸之后,就能永远和她在一起。
    欣兰姐见他总不说话,就自言自语道,年少时的初恋,或许爱情的方式是错的,但爱情的直觉永远是对的。这世间最让人感到幸福的事情莫过于暗恋变成初恋,初恋走到永远。但这是女人的幸福,林程栋虽是觉得向往却很难感动。
    对他而言,那些与青春有关的日子,那一件件依旧历历在目的往事,都回荡在这清幽淡雅的花香之间,令人怀念,却又不忍提起。那些浮现在脑海中一张张或甜美或真挚的脸庞随着时光的风缓缓流逝,只留下此刻杯中萦绕着淡淡清香的余温。
    茶凉了,林程栋回绝了欣兰姐的续杯,离开花棚时,他不解得问欣兰姐,这里的气候并不适宜紫丁香,为什么在她这里会生长的如此绚烂。欣兰姐拱手托着脸腮回复说,或许是因为缘分。
    林程栋不解欣兰姐话里的意思,但已经感觉到这是一个有故事的女人。再次要迈开步子的时候,欣兰姐喊住他,问他有时间的时候能不能时常过来坐坐,给她讲讲自己的情感经历,自己很好奇。
    这个问题着实难住了林程栋,他没有拒绝,当然也没有很痛快的答应,只说自己早就习惯了一个人,所有的事情都埋在心里很久了,差不多已经忘记。欣兰姐没有失望,告诉他可以用自己的故事和他交换,她形容自己的情感经历是,早早的穿上最漂亮的衣服,却没有等到他的拥抱。
    虽然回到家中,但林程栋的心却还逗留在那撩人心魄的淡香之中,久久难以释怀。清纯、阳光、恬静,这是此时林程栋从欣兰姐那里感受到的,然而这感觉也曾在另一个女孩身上感受过。那时的他,对于爱情的萌动,只单方面表达自己的喜欢,对爱情本质没有任何概念,自然不会有任何结果。
    时间仿佛一张书签,就夹在他和她相遇的那一天。十年都没有忘记的人,即便模糊,也已经是最清晰的过往。想起她以及和她一起的青春时光,林程栋的心里忍不住泛起些许懊悔。纵然他们之间的相遇并非那种你乱了阵脚,我乱了心跳的怅惘。
    那是一段秋风里的爱情,既是刹那间的烈焰焚情,又是涓涓细水的婉转绵长。或是往事,或是流年,记不清,忘不掉。就在那个岔路口,他向左,她向右,心里念着彼此的名字,倔强的不肯回头,一直走,一直走。林程栋当时还固执的以为彼此只离开一个转身的距离,没想到,再回头已物是人非。在那个分开的岔路口,转向的已不只是人生。
    她叫韩晓筠,有一双水灵灵的大眼睛,总忽闪忽闪的仿佛对一切都充满着好奇。个子不高,肤色不白,卷发,圆脸。秋日午后的阳光不温不火,清风拂过,一阵阵花雨婆娑飘落,不大的校园里瞬间便是一地芳香。
    韩晓筠像个精灵般出现在林程栋的面前,右臂抱着几本校园杂志,左臂横在林程栋身前,俏皮地喊了一声站住,把从操场上跑回来的林程栋吓了一跳。韩晓筠和林程栋同岁,但林程栋生日小,上学晚一年,所以韩晓筠就成了他的学姐。开学不久,对高年级的学长学姐并不熟悉的林程栋却很快猜出韩晓筠拦下自己的目的。
    上星期他写得一篇名为《耿直的父亲》的作文被他的语文老师看上了,当做范文在其他老师面前吹嘘,而后又传遍所有的班级。林程栋一下子就成了名人,时不时会有学姐学妹在不远处对着他指指点点,而他似乎也挺享受这种被偷窥议论的感觉。但像韩晓筠这样一下子冒出来的,她还是头一个。
    “小兄弟,文笔不错么,我想这个你肯定需要,半年起订,每月一刊,钱你可以下星期捎给我。来,签个字,这单买卖咱俩就算做成了。”韩晓筠把右臂往前一送,嘴角微微一挑,那双大眼睛就开始频闪,催促着林程栋尽快点下一个确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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