听马如龙语重心长地说完他的看法,我好不容易才明白了他想要表达的意思:“叔叔,您意思是,担心华子的性格会让他在对付鬼怪的时候失手,危及生命?”
“跟聪明人聊天真是一种享受啊。”马如龙笑着说道,又一顶高帽不偏不倚地盖在我的头上。
我这回是真不好意思了,摸了摸鼻子,说:“可是叔叔,我感觉华子这人还蛮稳重的,您说的这种情况,应该不会发生吧?”
初见华子的时候,我的确感觉他有点骄傲,但相处下来,我感觉他是一个很好相处的人,而且对朋友很热心,对我,对宋春明、对周一文,都挑不出什么毛病来,他完全不像马如龙说的那样。
可我话还没说完,马如龙就摆了摆手,打断了我们话:“的确,相对于他的年纪来说,他的确十分稳重,但对于一个背负着降妖除魔的生任的人来说,他远远不够,比起你来更是差及千里啊!”
这话说的,都快让我忘记自己是谁了,不得不说,做生意的人就是会说话,几句话下来,都快把我捧上天了,可幸好的是,我连鬼怪都见过,人心这种东西,我自认为还是能够掌控的。我也摆了摆手,一副受之有愧的样子说道:“叔叔您太抬举了,其实有件事我一直不明白。”
“嗯?”马如龙抽了一口烟,又看向我:“什么事情?说出来让叔叔听的?”
我点了点头,问他:“像叔叔您这么成功,事业做得这么大,应该说是没有什么所求了,为什么还要让华子去捉鬼呢,让他像个普通人一样谂完大学然后去工份工作或者接管您的事业不是更好吗?至少不用那么危险,也免得叔叔你一直担心。”
马如龙一听,笑了笑,然后问我:“那叔叔问你,你捉鬼是为了钱吗?”
这个问题可真把我问住了,不是因为我不知道我为的是什么,而是因为我的原因说出来不是那么好听,我捉鬼是因为我是阴司,而我之所以会成为阴司,都是身上这双狗眼,啊,不对,是法眼惹的祸,我是因为怕死,才去捉鬼的,要是真让我选,我脑袋就算被雷劈了,我也不会走上这条路啊!
马如龙见我不说话,还以为我在想什么,就笑道:“看吧,道理你也明白,并不是所有人都以捉鬼为生的,捉鬼,是我们这种人的责任,也是我们马家,世代就背负着的宿命,逃了逃不了。”
“呵呵,我明白了。”我吐出一口烟,也吐出了心中些许多郁结,原来这个世界上身不由己的人远不只我一个!
“那叔叔,你的意思是?想要我帮华子一起捉鬼吗?”
“可以这样说。”马如龙点了点头,继续道:“华风说你是阴司,你们阴司有阴司的任务,我们也一样,所以,我希望你们以后,能一起行动,相互间也有个照应。你看,这样好不?”
“当然没问题啦,我还以为是什么事呢。”我拍着胸脯道:“就算叔叔你不提,我也会这样做的啊,不过以华子的能力,要他照顾我还差不多。”
“呵呵,你答应就行,我说,你小子从哪学一的谦虚?不知道很假吗?”
马如龙哈哈大笑了起来,他的笑容依旧带站常人没有的威严,可能这就是传说中的豪迈吧,但我并不是十分喜欢,也许是我对所有的生意人都不怎么感冒的原因吧,特别是在经过汇泰广场一事之后,我对那些因为有钱而无视旁人性命的富人,更是心生反感。
但对于华子的父亲,我是无论如何不可能表现出这种反感的,只能顺着他的话道:“叔叔,我这可是真的很谦虚。”
“噢?真的谦虚?”马如龙又笑了:“那么说你总算承认自己的能力了?”
“。。。。。。”
这才狐狸,纵横商场的人果然不一样,几句话的功夫,我就又着道了:“叔叔,我真说不过您。”
马如龙笑着走到我身边,拍着我肩膀道:“又不是争论大赛,大家都是自己人,难道还要分个输赢吗?走,乌封,去看看华风给我们做什么好吃的了,我跟你说啊,我当他老爸这么久,也只是吃过一次他做的饭菜。”
华子的厨艺的确不是盖的,虽然卖相普通,但吃起来味道丝毫不下于那些所谓的名厨做出来的菜肴,吃得我们几个胃口大开,差点连盘了都给啃了。
饭后,华子带我们三个四处乱逛了一下,我们才对这坐豪宅有了深切的认识,这里竟然还有一个人工小草原,其中人工饲养了很多马,也就是说,华子他们家竟然有一个私人的跑马场!
要不是吃得太饱,我还真想试一下电视上那种“策马奔腾”的感觉,我自小就有个梦想,就是能像电视上那些大侠一样,骑着骏马背着剑,流浪江湖或者逐鹿中原,但这个梦想在我知道枪比刀剑要牛逼之后,就消失无踪了。
但作为不常见到马的南方人,见到马还是很稀奇的,虽然以前在去旅游的时候也见过那么几匹,但那些游区里的马,顶多就能驼着你踱步,你真想要策马奔腾?还是早睡早做梦为好。
总百方之,华子的家刷新了我们三人心里对土豪的定义,周一文同志还信誓旦旦地跟我们说,一定要向华子他爹看齐,以后也要做一个富甲一方的土豪,但他不养马,只养骑师,女骑师。
对于周一文这个“荡漾”的梦想,我只能竖起大拇指以示鼓励,至于我自己,现在已经不敢去想未来了。我的梦想,我是一名阴司,我有什么资格谈梦想?如果不能将《皇极惊世书》收集齐,我可能只能永远重复着捉鬼除魔的人生了,那样,谈何未来?只是不断的重复而已,就好像一台复读机,永远读不出前奏过后的**。
也不知道老天是不是格外垂青于我,它没有给我太多的机会自怨自艾,因为接着,我就接到了一个重要的电话。
“跟聪明人聊天真是一种享受啊。”马如龙笑着说道,又一顶高帽不偏不倚地盖在我的头上。
我这回是真不好意思了,摸了摸鼻子,说:“可是叔叔,我感觉华子这人还蛮稳重的,您说的这种情况,应该不会发生吧?”
初见华子的时候,我的确感觉他有点骄傲,但相处下来,我感觉他是一个很好相处的人,而且对朋友很热心,对我,对宋春明、对周一文,都挑不出什么毛病来,他完全不像马如龙说的那样。
可我话还没说完,马如龙就摆了摆手,打断了我们话:“的确,相对于他的年纪来说,他的确十分稳重,但对于一个背负着降妖除魔的生任的人来说,他远远不够,比起你来更是差及千里啊!”
这话说的,都快让我忘记自己是谁了,不得不说,做生意的人就是会说话,几句话下来,都快把我捧上天了,可幸好的是,我连鬼怪都见过,人心这种东西,我自认为还是能够掌控的。我也摆了摆手,一副受之有愧的样子说道:“叔叔您太抬举了,其实有件事我一直不明白。”
“嗯?”马如龙抽了一口烟,又看向我:“什么事情?说出来让叔叔听的?”
我点了点头,问他:“像叔叔您这么成功,事业做得这么大,应该说是没有什么所求了,为什么还要让华子去捉鬼呢,让他像个普通人一样谂完大学然后去工份工作或者接管您的事业不是更好吗?至少不用那么危险,也免得叔叔你一直担心。”
马如龙一听,笑了笑,然后问我:“那叔叔问你,你捉鬼是为了钱吗?”
这个问题可真把我问住了,不是因为我不知道我为的是什么,而是因为我的原因说出来不是那么好听,我捉鬼是因为我是阴司,而我之所以会成为阴司,都是身上这双狗眼,啊,不对,是法眼惹的祸,我是因为怕死,才去捉鬼的,要是真让我选,我脑袋就算被雷劈了,我也不会走上这条路啊!
马如龙见我不说话,还以为我在想什么,就笑道:“看吧,道理你也明白,并不是所有人都以捉鬼为生的,捉鬼,是我们这种人的责任,也是我们马家,世代就背负着的宿命,逃了逃不了。”
“呵呵,我明白了。”我吐出一口烟,也吐出了心中些许多郁结,原来这个世界上身不由己的人远不只我一个!
“那叔叔,你的意思是?想要我帮华子一起捉鬼吗?”
“可以这样说。”马如龙点了点头,继续道:“华风说你是阴司,你们阴司有阴司的任务,我们也一样,所以,我希望你们以后,能一起行动,相互间也有个照应。你看,这样好不?”
“当然没问题啦,我还以为是什么事呢。”我拍着胸脯道:“就算叔叔你不提,我也会这样做的啊,不过以华子的能力,要他照顾我还差不多。”
“呵呵,你答应就行,我说,你小子从哪学一的谦虚?不知道很假吗?”
马如龙哈哈大笑了起来,他的笑容依旧带站常人没有的威严,可能这就是传说中的豪迈吧,但我并不是十分喜欢,也许是我对所有的生意人都不怎么感冒的原因吧,特别是在经过汇泰广场一事之后,我对那些因为有钱而无视旁人性命的富人,更是心生反感。
但对于华子的父亲,我是无论如何不可能表现出这种反感的,只能顺着他的话道:“叔叔,我这可是真的很谦虚。”
“噢?真的谦虚?”马如龙又笑了:“那么说你总算承认自己的能力了?”
“。。。。。。”
这才狐狸,纵横商场的人果然不一样,几句话的功夫,我就又着道了:“叔叔,我真说不过您。”
马如龙笑着走到我身边,拍着我肩膀道:“又不是争论大赛,大家都是自己人,难道还要分个输赢吗?走,乌封,去看看华风给我们做什么好吃的了,我跟你说啊,我当他老爸这么久,也只是吃过一次他做的饭菜。”
华子的厨艺的确不是盖的,虽然卖相普通,但吃起来味道丝毫不下于那些所谓的名厨做出来的菜肴,吃得我们几个胃口大开,差点连盘了都给啃了。
饭后,华子带我们三个四处乱逛了一下,我们才对这坐豪宅有了深切的认识,这里竟然还有一个人工小草原,其中人工饲养了很多马,也就是说,华子他们家竟然有一个私人的跑马场!
要不是吃得太饱,我还真想试一下电视上那种“策马奔腾”的感觉,我自小就有个梦想,就是能像电视上那些大侠一样,骑着骏马背着剑,流浪江湖或者逐鹿中原,但这个梦想在我知道枪比刀剑要牛逼之后,就消失无踪了。
但作为不常见到马的南方人,见到马还是很稀奇的,虽然以前在去旅游的时候也见过那么几匹,但那些游区里的马,顶多就能驼着你踱步,你真想要策马奔腾?还是早睡早做梦为好。
总百方之,华子的家刷新了我们三人心里对土豪的定义,周一文同志还信誓旦旦地跟我们说,一定要向华子他爹看齐,以后也要做一个富甲一方的土豪,但他不养马,只养骑师,女骑师。
对于周一文这个“荡漾”的梦想,我只能竖起大拇指以示鼓励,至于我自己,现在已经不敢去想未来了。我的梦想,我是一名阴司,我有什么资格谈梦想?如果不能将《皇极惊世书》收集齐,我可能只能永远重复着捉鬼除魔的人生了,那样,谈何未来?只是不断的重复而已,就好像一台复读机,永远读不出前奏过后的**。
也不知道老天是不是格外垂青于我,它没有给我太多的机会自怨自艾,因为接着,我就接到了一个重要的电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