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394章 竹外乌梅三两只(十五)
初三(三)班的青乔薇戏耍了班主任一顿,把神秘团体“中帮”在学校的地位扶正了,校方还鼓励大家多多成立这种学习互帮互助小组。
消息一传出去,各班同学蜂拥而至,踊跃报名,想要成为中帮里的一员。
能够光明正大地搞事情,多爽啊!
可惜的是,全被安澄跟邬子初残忍地拒绝了。
后桌,安澄一手撑在下巴上,满脸不屑地打量前来报名的女生,“就你这倭瓜样,也想进我们中帮,拉低我们的平均颜值?”
倭瓜……
乔薇偷偷地瞥去一眼。
女生脸憋得通红,长得也算端正,足以把乔薇这张典型的灰洲难民脸衬托得黯然失色。
安少爷的嘴巴真的是太坏了,长这样应该不至于说成是倭瓜吧……
乔薇忽然很庆幸他对自己嘴下留情。o(╯□╰)o
正当她心有戚戚然时,女生不服气地指着她嚷了起来:“长青乔薇这样都能进,我为什么进不得?”
乔薇脸一僵。
握勒个草,她这算不算躺枪?
“说什么呢!”安澄气呼呼地一拍桌子,“你连我们家臭丫头一根脚趾头都比不上!她长得不知道比你好看多少倍!”
“……”
“……”
这是他第一次夸乔薇。
乔薇很有些受宠若惊地指着自己,一副受惊过度的表情。
“看毛线啊!”安澄凶巴巴地朝她吼道。“臭丫头,你那是什么表情?”
“大概是……”乔薇斟酌了一下,老老实实地回答。“诚惶诚恐、不敢置信吧。”
“瞧你这点出息!”
安澄嫌弃地瞅她一眼,又更加嫌弃地瞅了前来“面试”的女生一眼,很“公允”地评价道:“果然还是臭丫头勉勉强强能看。”
众人目光复杂地看看难民脸的乔薇,又看了看端正脸的女生,再怎么昧良心,也没法说乔薇长得比人好看。
安少爷这什么眼神啊?
这完全就是那个啥……
“情人眼里出西施,老祖宗的话果然没说错。”
人群里不知道谁嘀咕了一句,众人的眼神愈发微妙起来。
“谁是他情人了?”
“谁是她情人了?”
乔薇跟安澄异口同声地反驳。
说完,又互相瞪了对方一眼。
安澄满脸嫌弃,“就这干巴巴的臭丫头,还想当本少爷的情人?”
乔薇也面无表情地顶了回去,“就这个嘴巴比茅厕还臭的纨绔子弟,还想当我的情人?”
“臭丫头,你敢嫌弃本少爷?”
“喂,讲点道理好不好!你能嫌弃我,我为什么不能嫌弃你?”
这头吵吵嚷嚷的,而另一头,邬子初处,安静得跟空气似的。
“邬、邬、邬同学。”脸颊飞红的女生紧张地搓着校服的衣摆,鼓起勇气说道。“我能跟你一个组学习吗?”
邬子初低头快速地书写试卷,他的速度很快,不到五分钟就做完了全部的选择题。
女生以为他没听见,小心翼翼地重复道:“邬同学?”
沉默。
“那个,你听到我说话了没?”
沉默。
“邬同学,你说句话好不好?”女生几乎快哭出了声。
沉默。
旁边挤满了看热闹的人,笑嘻嘻地拉了她一把,“邬同学为人比较内向,他不喜欢说话的。”
“是啊是啊,我跟他同学三年了,他一句话都没跟我说过呢。”
“听说青乔薇跟他青梅竹马十五年,他之前也不跟人讲话的咧。”
同学们的打趣,令女生心里稍微感觉好受点了。
她咬咬牙,僵持着站了五分钟,直到上课的电铃声响起,依然没有等到任何回应,只得捂着脸跑回了自己的班级。
“叮铃铃——”
邬子初手上“唰唰”写字的笔就没有停下来过。
如果有人留意看的话,一定能发现他抿得紧紧的嘴唇,这是他心烦意乱之时的习惯动作。
各归各位的同学们还在小声地咬着耳朵。
“你们发现没,安澄跟青乔薇之间气氛好暧昧啊。”
“何止是暧昧啊,妥妥的有一腿好不啦!”
“欢喜冤家,现代版灰姑娘跟富公子,好羡慕啊。”
“啪——”
一声惊雷般的脆响炸起,教室里有如被按了静音键,所有的议论声都消失了。
所有人都看向声源处。
发出声音的是一只英雄牌钢笔,笔尖从正中间折断了。
它的主人神色自若地将它套上笔盖,转身丢出一条利落的抛物线,精准无误地投掷到了角落里的灰斗里。
“不好意思。”邬子初回到座位,对着满脸迷茫的乔薇问道。“你有多余的笔么?”
“啊?哦哦哦,有。”
乔薇拿出水笔递给了他。
这只是一个小小的插曲,乔薇借了笔就忘了。
很长一段时间后,她的笔芯用光了,才依稀记起这次借笔事件,问邬子初讨要,邬子初脸上没有任何波动。
“哦,不小心弄丢了。”
“……”
“我多买了一支钢笔,就当还你的。”
乔薇还没有说出拒绝的话来,手心就多出了一支绿色的钢笔。
很古老的牌子和款式。
英雄336。
手感沉甸甸的,似乎还不错的样子。
乔薇看向邬子初的手,他手里抓着一只深枣红色的同款钢笔。
“绿色好丑,咱俩换一支怎么样?”
邬子初想也不想就拒绝了,“不换。”
“为什么?”
“我不喜欢绿色。”
这简直是在反复提醒他头上戴了顶绿帽子,不能忍!
邬子初不动声色地拿余光瞥了一眼正虎视眈眈盯着他俩不放的安澄。
“可是我也不喜欢绿色。”乔薇愁眉苦脸地说道。
“红男绿女,挺合适的。”邬子初从课桌肚子里拿出一瓶黑墨水,“你试试看好不好写。”
“哦。”
用钢笔写字跟用水笔写字,是完全不同的两种感受。
钢笔更为流畅和清晰,更适合练字。
最关键的是,每天光用水笔就能用掉五根笔芯,还是用钢笔写字省钱。
唯一遗憾的就是,这个型号的笔尖比较粗,写不了小字。
不过乔薇依然坚持用了下来。
第二天,乔薇往课桌里塞书包时,突然发现桌子内多了个盒子,打开一看,居然是一支派克钢笔,还有十来瓶颜色不一的墨水,一看就不便宜。
等等,什么情况?
消息一传出去,各班同学蜂拥而至,踊跃报名,想要成为中帮里的一员。
能够光明正大地搞事情,多爽啊!
可惜的是,全被安澄跟邬子初残忍地拒绝了。
后桌,安澄一手撑在下巴上,满脸不屑地打量前来报名的女生,“就你这倭瓜样,也想进我们中帮,拉低我们的平均颜值?”
倭瓜……
乔薇偷偷地瞥去一眼。
女生脸憋得通红,长得也算端正,足以把乔薇这张典型的灰洲难民脸衬托得黯然失色。
安少爷的嘴巴真的是太坏了,长这样应该不至于说成是倭瓜吧……
乔薇忽然很庆幸他对自己嘴下留情。o(╯□╰)o
正当她心有戚戚然时,女生不服气地指着她嚷了起来:“长青乔薇这样都能进,我为什么进不得?”
乔薇脸一僵。
握勒个草,她这算不算躺枪?
“说什么呢!”安澄气呼呼地一拍桌子,“你连我们家臭丫头一根脚趾头都比不上!她长得不知道比你好看多少倍!”
“……”
“……”
这是他第一次夸乔薇。
乔薇很有些受宠若惊地指着自己,一副受惊过度的表情。
“看毛线啊!”安澄凶巴巴地朝她吼道。“臭丫头,你那是什么表情?”
“大概是……”乔薇斟酌了一下,老老实实地回答。“诚惶诚恐、不敢置信吧。”
“瞧你这点出息!”
安澄嫌弃地瞅她一眼,又更加嫌弃地瞅了前来“面试”的女生一眼,很“公允”地评价道:“果然还是臭丫头勉勉强强能看。”
众人目光复杂地看看难民脸的乔薇,又看了看端正脸的女生,再怎么昧良心,也没法说乔薇长得比人好看。
安少爷这什么眼神啊?
这完全就是那个啥……
“情人眼里出西施,老祖宗的话果然没说错。”
人群里不知道谁嘀咕了一句,众人的眼神愈发微妙起来。
“谁是他情人了?”
“谁是她情人了?”
乔薇跟安澄异口同声地反驳。
说完,又互相瞪了对方一眼。
安澄满脸嫌弃,“就这干巴巴的臭丫头,还想当本少爷的情人?”
乔薇也面无表情地顶了回去,“就这个嘴巴比茅厕还臭的纨绔子弟,还想当我的情人?”
“臭丫头,你敢嫌弃本少爷?”
“喂,讲点道理好不好!你能嫌弃我,我为什么不能嫌弃你?”
这头吵吵嚷嚷的,而另一头,邬子初处,安静得跟空气似的。
“邬、邬、邬同学。”脸颊飞红的女生紧张地搓着校服的衣摆,鼓起勇气说道。“我能跟你一个组学习吗?”
邬子初低头快速地书写试卷,他的速度很快,不到五分钟就做完了全部的选择题。
女生以为他没听见,小心翼翼地重复道:“邬同学?”
沉默。
“那个,你听到我说话了没?”
沉默。
“邬同学,你说句话好不好?”女生几乎快哭出了声。
沉默。
旁边挤满了看热闹的人,笑嘻嘻地拉了她一把,“邬同学为人比较内向,他不喜欢说话的。”
“是啊是啊,我跟他同学三年了,他一句话都没跟我说过呢。”
“听说青乔薇跟他青梅竹马十五年,他之前也不跟人讲话的咧。”
同学们的打趣,令女生心里稍微感觉好受点了。
她咬咬牙,僵持着站了五分钟,直到上课的电铃声响起,依然没有等到任何回应,只得捂着脸跑回了自己的班级。
“叮铃铃——”
邬子初手上“唰唰”写字的笔就没有停下来过。
如果有人留意看的话,一定能发现他抿得紧紧的嘴唇,这是他心烦意乱之时的习惯动作。
各归各位的同学们还在小声地咬着耳朵。
“你们发现没,安澄跟青乔薇之间气氛好暧昧啊。”
“何止是暧昧啊,妥妥的有一腿好不啦!”
“欢喜冤家,现代版灰姑娘跟富公子,好羡慕啊。”
“啪——”
一声惊雷般的脆响炸起,教室里有如被按了静音键,所有的议论声都消失了。
所有人都看向声源处。
发出声音的是一只英雄牌钢笔,笔尖从正中间折断了。
它的主人神色自若地将它套上笔盖,转身丢出一条利落的抛物线,精准无误地投掷到了角落里的灰斗里。
“不好意思。”邬子初回到座位,对着满脸迷茫的乔薇问道。“你有多余的笔么?”
“啊?哦哦哦,有。”
乔薇拿出水笔递给了他。
这只是一个小小的插曲,乔薇借了笔就忘了。
很长一段时间后,她的笔芯用光了,才依稀记起这次借笔事件,问邬子初讨要,邬子初脸上没有任何波动。
“哦,不小心弄丢了。”
“……”
“我多买了一支钢笔,就当还你的。”
乔薇还没有说出拒绝的话来,手心就多出了一支绿色的钢笔。
很古老的牌子和款式。
英雄336。
手感沉甸甸的,似乎还不错的样子。
乔薇看向邬子初的手,他手里抓着一只深枣红色的同款钢笔。
“绿色好丑,咱俩换一支怎么样?”
邬子初想也不想就拒绝了,“不换。”
“为什么?”
“我不喜欢绿色。”
这简直是在反复提醒他头上戴了顶绿帽子,不能忍!
邬子初不动声色地拿余光瞥了一眼正虎视眈眈盯着他俩不放的安澄。
“可是我也不喜欢绿色。”乔薇愁眉苦脸地说道。
“红男绿女,挺合适的。”邬子初从课桌肚子里拿出一瓶黑墨水,“你试试看好不好写。”
“哦。”
用钢笔写字跟用水笔写字,是完全不同的两种感受。
钢笔更为流畅和清晰,更适合练字。
最关键的是,每天光用水笔就能用掉五根笔芯,还是用钢笔写字省钱。
唯一遗憾的就是,这个型号的笔尖比较粗,写不了小字。
不过乔薇依然坚持用了下来。
第二天,乔薇往课桌里塞书包时,突然发现桌子内多了个盒子,打开一看,居然是一支派克钢笔,还有十来瓶颜色不一的墨水,一看就不便宜。
等等,什么情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