看来,孔雀城大战神的威名,在佣兵界已是人尽皆知啊,能坐上这把椅子的,佣兵也知道并不好惹。林小妖知道前任大战神是阿米尔汗,那家伙的金边黑披风一定是给很多人留下了惨痛的印象,所以最后膨胀得想要做孔雀城的城主了。
林小妖骑的是孔雀城最好的马,脚程自然很快,没有谁能跟得上他,所以他也就没有旅伴,唯一可以陪他的风火又因昨夜的过度“操劳”而在休息中。不过也好,要是让人看到一个长着翅膀的美女飞在林小妖身边,可能给人的惊讶比大战神还要厉害吧。也因为这个原因,在后面的几天里林小妖就没有要风火现身出来陪他走路,只是让她在脑海里和自己聊天,胡吹乱侃地消磨时间。
要是有个人一直跟在他身边,见林小妖一边骑马一边不停地“自言自语”,一定会认为这个人是个疯子。
第四天,林小妖到了伽尸城,这是位于马拉山谷中的人类唯一居住地,由于是从芭德省到摩揭陀省漫漫长路上的唯一一座可以让人休息的城市,所以它的规模也是相当的大,这里最出名的是它的矿产和奴隶交易。东梵国有名的两座矿区其中之一就在马拉山谷中,所以这里的繁荣也带着极为畸形的工业性质。
林小妖进城后随便找了家客栈住了下来,略事清洗后便到街上想找家高档些的酒店吃顿好的,这四天来风餐露宿,着实辛苦了。
临走之前,孔泰姬在林小妖口袋里放了二万金币的零钱路上用,而且给他恶补了一下常识,林小妖这才知道,原来这个婆娑世界上,佣兵的东西是很贵的,但是普通的生活,还是很便宜的。
风火也想出来逛逛,但林小妖怕引起不必要的骚乱,好言好语地劝阻她,小丫头脾气很大地宣布晚上不陪睡了。以为这几天晚上在野外林小妖和她睡上瘾了?因为林小妖拿她的翅膀当被子盖。威胁?林小妖是一向吃软不吃硬的。回答不陪就不陪,今天晚上睡客栈,人家有被子给盖。
反正和她睡觉除了抱抱外什么也都不许做,林小妖觉得有什么稀奇的!
街上的佣兵惊讶地瞪着林小妖背上的大家伙,这一路上,林小妖早就已经习惯了这种眼光,也处之泰然了,反正人家看看也不会少两块肉。虽然不是真正的佣兵,但想想一根项链都几百万金币时,林小妖也明白装备对于佣兵来说,几乎就是仅次于生命的一切了。
正在东张西望地找酒店时,林小妖突然看到前面围了一大堆人,他好奇地凑进去,却看到好肥的一个胖子在那里指手划脚的道:“奥巴巴,这批奴隶我全要了,三十万个金币,多一个我都不加!”街边上垂头站着几十个奴隶,一个明显是奴隶贩子的人道:“巴依大爷,你是马拉山谷矿区有名的大矿主,是尊贵的刹帝利啊,拔根寒毛都比我们这些吠舍的腰粗……你老人家能忍心让我们这些下等人的家人都饿死吗?”
巴依不耐烦的道:“你看你这批奴隶,个个干巴巴的,扛不起二两矿石……中间还夹个小女子……挖矿挖不动,叫她给奴隶们退火嘛,我看也架不住两搞……纯粹的赔钱货……三十万,一个不加!”
林小妖这时才看到奴隶中间站着一个浑身肮脏的小女生,简单的麻布衣服上面千疮百孔,那瘦瘦的身材隐约可见。林小妖整个人怔住了,随之一股杀气在心中涌起。
林小妖自己也曾当过奴隶,当然知道奴隶,特别是一个女奴隶,生活会是多么的悲惨!从那小女生枯槁焦黄的容颜来看,她被虐待得相当厉害,一副活不了多久的样子了……难怪不得那个胖子也在那里嫌东嫌西的。应该是个矿主,他那张丑脸上的肥油全是奴隶的血肉堆出来的!
奴隶贩子大声的分辩道:“巴依大爷,这可不要小看这个女奴隶了,她以前可是高贵的人家出身的,写字算数,唱歌跑舞什么都会,要不是得了家里出了事,也不会沦落为达利特……她能干着呢……在你的矿上给你记记账,烧烧水什么的,实用着呢……”
胖子皱起眉头还想说什么,林小妖已挤过人群,冷冷的道:“这个女奴隶我买了,多少钱?”
两个做生意的人一怔,同时看向林小妖胸前的行会勋章。奴隶贩子奇怪的道:“你是华城佣兵啊,你买一个女奴做什么?”
林小妖冷冷道:“你管我做什么,这是我的事,多少钱?我买下来了。”
胖子大声的道:“凭什么你要买就要让你买啊,这批奴隶是我要买的,生意也要讲个先来后到啊。”
林小妖懒得跟他罗嗦,直接对奴隶贩子伸出一根指头:“十万金币,卖不卖?”
周围的人顿时发出一阵惊叹,十万金币足以买到五六个绝顶漂亮的女奴隶了,他们没有想到这个华城佣兵居然会为了这么一个又脏又瘦病恹恹的女奴出这个价钱。
奴隶贩子顿时又惊又喜,两眼发光地惊问:“大爷你是说真的?十万金币买下这个奴隶?”
林小妖点头还没有说话,一边的胖子已叫起来:“佣兵你跟刹帝利比钱多啊?奥巴巴,你敢卖给他,除非你从此以后不要来马拉山谷做奴隶生意了。”
奴隶贩子吓了一跳,忙对胖子赔笑道:“巴依大爷,我哪里敢……”林小妖冷冷的道:“二十万金币。”众人的惊呼声中,奴隶贩子张口结舌满脸狂喜。胖子怒道:“你这个穷佣兵在伽尸城充什么阔气,二十万金币!奥巴巴,我出三十万金币买这个女奴隶!”
林小妖面不改色:“四十万。”
胖子大怒:“五十万!”
林小妖冷冷的道:“六十万。”
胖子冒汗:“七十万!”
林小妖瞪着他道:“八十万。”
胖子咬牙:“九十万!”
林小妖骑的是孔雀城最好的马,脚程自然很快,没有谁能跟得上他,所以他也就没有旅伴,唯一可以陪他的风火又因昨夜的过度“操劳”而在休息中。不过也好,要是让人看到一个长着翅膀的美女飞在林小妖身边,可能给人的惊讶比大战神还要厉害吧。也因为这个原因,在后面的几天里林小妖就没有要风火现身出来陪他走路,只是让她在脑海里和自己聊天,胡吹乱侃地消磨时间。
要是有个人一直跟在他身边,见林小妖一边骑马一边不停地“自言自语”,一定会认为这个人是个疯子。
第四天,林小妖到了伽尸城,这是位于马拉山谷中的人类唯一居住地,由于是从芭德省到摩揭陀省漫漫长路上的唯一一座可以让人休息的城市,所以它的规模也是相当的大,这里最出名的是它的矿产和奴隶交易。东梵国有名的两座矿区其中之一就在马拉山谷中,所以这里的繁荣也带着极为畸形的工业性质。
林小妖进城后随便找了家客栈住了下来,略事清洗后便到街上想找家高档些的酒店吃顿好的,这四天来风餐露宿,着实辛苦了。
临走之前,孔泰姬在林小妖口袋里放了二万金币的零钱路上用,而且给他恶补了一下常识,林小妖这才知道,原来这个婆娑世界上,佣兵的东西是很贵的,但是普通的生活,还是很便宜的。
风火也想出来逛逛,但林小妖怕引起不必要的骚乱,好言好语地劝阻她,小丫头脾气很大地宣布晚上不陪睡了。以为这几天晚上在野外林小妖和她睡上瘾了?因为林小妖拿她的翅膀当被子盖。威胁?林小妖是一向吃软不吃硬的。回答不陪就不陪,今天晚上睡客栈,人家有被子给盖。
反正和她睡觉除了抱抱外什么也都不许做,林小妖觉得有什么稀奇的!
街上的佣兵惊讶地瞪着林小妖背上的大家伙,这一路上,林小妖早就已经习惯了这种眼光,也处之泰然了,反正人家看看也不会少两块肉。虽然不是真正的佣兵,但想想一根项链都几百万金币时,林小妖也明白装备对于佣兵来说,几乎就是仅次于生命的一切了。
正在东张西望地找酒店时,林小妖突然看到前面围了一大堆人,他好奇地凑进去,却看到好肥的一个胖子在那里指手划脚的道:“奥巴巴,这批奴隶我全要了,三十万个金币,多一个我都不加!”街边上垂头站着几十个奴隶,一个明显是奴隶贩子的人道:“巴依大爷,你是马拉山谷矿区有名的大矿主,是尊贵的刹帝利啊,拔根寒毛都比我们这些吠舍的腰粗……你老人家能忍心让我们这些下等人的家人都饿死吗?”
巴依不耐烦的道:“你看你这批奴隶,个个干巴巴的,扛不起二两矿石……中间还夹个小女子……挖矿挖不动,叫她给奴隶们退火嘛,我看也架不住两搞……纯粹的赔钱货……三十万,一个不加!”
林小妖这时才看到奴隶中间站着一个浑身肮脏的小女生,简单的麻布衣服上面千疮百孔,那瘦瘦的身材隐约可见。林小妖整个人怔住了,随之一股杀气在心中涌起。
林小妖自己也曾当过奴隶,当然知道奴隶,特别是一个女奴隶,生活会是多么的悲惨!从那小女生枯槁焦黄的容颜来看,她被虐待得相当厉害,一副活不了多久的样子了……难怪不得那个胖子也在那里嫌东嫌西的。应该是个矿主,他那张丑脸上的肥油全是奴隶的血肉堆出来的!
奴隶贩子大声的分辩道:“巴依大爷,这可不要小看这个女奴隶了,她以前可是高贵的人家出身的,写字算数,唱歌跑舞什么都会,要不是得了家里出了事,也不会沦落为达利特……她能干着呢……在你的矿上给你记记账,烧烧水什么的,实用着呢……”
胖子皱起眉头还想说什么,林小妖已挤过人群,冷冷的道:“这个女奴隶我买了,多少钱?”
两个做生意的人一怔,同时看向林小妖胸前的行会勋章。奴隶贩子奇怪的道:“你是华城佣兵啊,你买一个女奴做什么?”
林小妖冷冷道:“你管我做什么,这是我的事,多少钱?我买下来了。”
胖子大声的道:“凭什么你要买就要让你买啊,这批奴隶是我要买的,生意也要讲个先来后到啊。”
林小妖懒得跟他罗嗦,直接对奴隶贩子伸出一根指头:“十万金币,卖不卖?”
周围的人顿时发出一阵惊叹,十万金币足以买到五六个绝顶漂亮的女奴隶了,他们没有想到这个华城佣兵居然会为了这么一个又脏又瘦病恹恹的女奴出这个价钱。
奴隶贩子顿时又惊又喜,两眼发光地惊问:“大爷你是说真的?十万金币买下这个奴隶?”
林小妖点头还没有说话,一边的胖子已叫起来:“佣兵你跟刹帝利比钱多啊?奥巴巴,你敢卖给他,除非你从此以后不要来马拉山谷做奴隶生意了。”
奴隶贩子吓了一跳,忙对胖子赔笑道:“巴依大爷,我哪里敢……”林小妖冷冷的道:“二十万金币。”众人的惊呼声中,奴隶贩子张口结舌满脸狂喜。胖子怒道:“你这个穷佣兵在伽尸城充什么阔气,二十万金币!奥巴巴,我出三十万金币买这个女奴隶!”
林小妖面不改色:“四十万。”
胖子大怒:“五十万!”
林小妖冷冷的道:“六十万。”
胖子冒汗:“七十万!”
林小妖瞪着他道:“八十万。”
胖子咬牙:“九十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