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476章 白染现身
每个人都是一座孤岛。
当时年幼无知,认为这句话极为震撼,仿佛一时间倒一了一口冷气,醍醐灌顶一般领略到了些许人生哲理。可是越长大,越渐渐发现,其实,这样的言辞有失偏颇。
在小镇成长起来的青年,时常因为接触到外界的信息过少而并不了解真正的世界,有时候因为别人的一句话或者一些轻微的举动而一叶障目,认为所看到的即是常理和共识。
在我们成长为真正的大人,离开自己所生长的故乡之前,我们很可能因为一些与其他人细小的区别而感到自卑或者自我厌弃。
那时候班上说话总有些娘娘腔的男生,会被周围的人嘲笑。记忆深刻的一件事,初中班上那个略胖,叫w的男生在一次放学后被好几个其他班的男生围住,几个好事之徒带着轻蔑的语气说:你小子肯定没有长***,不要再假装男生了。当时w没有理会他们,准备绕道从别的地方走,然后那群人又追了上去,堵住他说,你敢不敢脱裤子给我们看?w终于忍不住,和几个人嘶吼起来,大概是触及到了对方兴奋的点,几个人挽起手袖,准备看w怎么反抗,结果w只是推了他们一把,从旁边跑走了。从那以后,w每次下课去上厕所,都会遇到那群人,他们总是一边嘲笑一边跟在他背后。w也开始不敢去上厕所了,只有憋着,或者悄悄到别的楼层去上。
那时候,w一度厌弃自己,非常希望和其他男生一样,大大咧咧,举手投足带着阳刚气,但是因为肥胖,也没有人愿意邀请他一起打球或者踢球,w当时只能坐在操场旁边的椅子上,偶尔有几个女生和他聊聊天,他也很开心。当时w觉得,自己一定是异类,这个世上,他是为数不多的几个人种,他开始自卑,也开始不知所措,他努力想要改变自己,但一路坎坷,却根本无从改起。
同一时间,在走廊尽头的另外一个班级里,有一个叫z的男生,和w一样的是,他也是被孤立的个体,与w不一样的是,他因为先天发育不良而导致的智力低下。z是老师们几乎都放弃的学生,自然同学也不会将他看作同伴。z常常痴笑,特别是当他看着人来人往同学们时。那时候,同样有几个男生,喜欢去欺负z,时常远远地看着他就骂他,骂完之后,z大概也听不懂,就笑,他们觉得z是在享受这种辱骂,就骂得更难听,z一笑,他们就更起劲。
有一次,几个男生将z带到走廊头,眼看放学的人群要从那里路过,他们便将z的裤子脱掉,让z光着下半身站在那里。那时候,走廊尽头很快就围满了人,男生们都笑着指点,女生们都尖叫躲闪,但z什么都不知道,继续对着大家笑,却不知道裤子已经不见了。这时,有个男生不知道从哪里弄来一个水气球,朝着z扔去,水气球破了,z浑身都湿了,直到教导主任出现,把z带走。
这是我学生时期记忆深刻的两件事,或许在我所不知道的角落里,还有更多类似的事件上演,不过,并不重要。当时不单单是w或者z,包括我在内的很多人,都会觉得,他们大概就是极少数的个体吧,这个世上能有多少这样的人呢。
w曾经因为孙燕姿的一首《同类》泪流满面,毕业的时候,只给为数不多的几个人写了同学录。
但随着时间的推移,当我开始走出我生活的地方,进入别的城市,开始接触形形色色的人的时候,我慢慢发现,我们所以为的绝少数,其实并不是真正的少数派。他们就像是海洋里发出独有频率的海豚,与其他都不相同,但宽广的海洋之中,却一定有能接收到他们频率的另一些同类。
高中那年,英语课晚自习,英语老师给我们放《快乐的大脚》,这个讲述企鹅的故事,在某种程度上给了我们一些启发。
不像自己的父母甚至大多数企鹅那样有美妙的歌声,他的脚比一般的企鹅都要大,他喜欢跳舞,但是没有企鹅会跳舞。波波被当成了企鹅之中的异类。波波也经历了被当做特殊个体的那段失落期,开始怀疑自己是怪物,但是后来直到他遇见阿德利企鹅的时候,才知道原来跳舞的企鹅并不止自己一只。他开始接受自己,认识自己,最终成为了自己。
这个故事其实并不陌生,我们从小读过的《丑小鸭》就是这样的故事。
美国的科学杂志《21世纪》刊载了一位名叫沃伦?哈马曼的人所写的论文,论文中曾经提到过,人类本身就是一个由不同频率组成的“宇宙”,当人与人之间达到发出相同频率的情况时,就会产生我们所谓的“共鸣”,这个时候,你就发现,原来这个人是你的同类,可以接纳,接受,接近的人。
我在高中有一个好兄弟叫围墙,我曾也不止一次在别的文章中提及过他。我们经常会出现这样的情况,我在看的书他也恰好在看,我去商店买的某件衣服恰好他也会买,我们总是会在不同的时间不同的地点做一些相同或者类似的事情,说起来很奇妙,但事实上就是这样,我曾向语文老师要求做课代表,他也要求了(当然最后选了我),我身边读书的男生太少了,但好在有他,在我的青春期里,围墙就是扮演着这样的角色,我们因为同一本书而产生共鸣,进而成了无话不谈的朋友,后来之所以能够成为一个写作者,我相信和这段经历有直接关系。
我身边还有很多朋友和读者,因为自己的体型、性格、自我观念甚至性取向而担忧的个体,他们或许就像十几年前我身边那些有细小差别的同学,担心自己其实是一个另类的个体,世上仅存也不多,当然,也有这样的朋友,会因为自己的特立独行而感到骄傲,但毕竟是少数,可你需要知道是,这个世上,真的会有一个和你发着相同频率的人存在于世界的另一个角落。
电影的结尾,那些在青春混沌中不敢接受自己的人,会在某个机遇时刻遇到同类,最终与世界上的另一个自己相视一笑。
原本就为难的人生里,我们要相信,自己并不是一座孤岛,即使世间没有真正的感同身受,但也一定有一个和你经历相仿的人,不过只是时间的差池让你们先后经历着同样的事,所以,请不要觉得孤单。
有一天你会明白,你不是一个人,而是一整支队伍乃至一个部落。
全国大赛中的三场比赛,确实足够精彩,首先与丰玉高中的首站就让湘北陷入了前所未有的局促场面,在一番苦战后,湘北战胜了a级球队丰玉高中,但第二场对战可是连续3年全国冠军的山王高中,可就是这个时候,不管山王再如何不可一世,都有不将任何强敌放在眼中的樱木花道,湘北对抗山王高中的时候,确实陷入了前所未有的窘迫,即使是一向淡定的安西教练在那一刻都紧张起来,20多分的差距在所剩时间并不多的情况下,但当樱木站上主席台,宣称,我要打倒山王,并有了壮士断腕的决心的时候,我记得那一年我在这个地方看哭了。
不死小强樱木花道永远怀着一腔热血,不管平时再怎么嘻嘻哈哈,临近紧要关头,樱木总是能够拿出拼命的决心,记得在之前对抗陵南高中时,樱木一直被福田压制,最后为救球而飞出场外摔得头破血流,同样是这个时刻,樱木的一击灌篮,让湘北重新燃起了不死之心,而后,樱木再次为了救球,而伤及脊椎,造成重伤。
也是这一次,在最后一分之差的时刻,樱木选择了第一次也是唯一一次与流川枫配合,完成了史上最完美的抢篮板传球,流川枫与樱木开始彼此信任,樱木也最终在裁判的哨声响起时以一击灌篮,一分之差,险胜了山王。
但因为这一次比赛,湘北元气大伤,樱木的脊椎严重受伤,湘北好像瞬间失去了灵魂人物,以至于最终败给了爱和学院。
后来井上画过一个《十日后》的结局,流川入选了全日本国家青年队,并参加了全国训练营,晴子进入了篮球队成为了经理,接替彩子,并与樱木保持着书信,暮木和赤木退出篮球队,为大学奋斗,三井继续留在了篮球队效力,宫城当上了队长,最后的画面是樱木在海边养伤,流川将自己那件印有japan字样的篮球衫给樱木看,然后离开,樱木对流川说,我会加油的!因为我是天才。
那么我们回头去看,樱木一步步走来,从一个根本不懂篮球,甚至带球走步的家伙,最后慢慢变成了湘北不可或缺的一员,是因为爱恋的晴子喜欢篮球,并希望樱木能够成为篮球队一员。那如果当时樱木并没有因为晴子加入篮球队,那么他会有怎样的未来呢?
首先我们从第一卷就知道,樱木花道的人设是一个典型的喜好斗殴的问题学生,身边的人看到他都不得不绕道走,即使是和樱木厮混在一起的洋平等人,也会被他拿来当做出气筒。同时又是一个为情所困的衰男,求爱50次被拒绝也没有别人了。
同样的期末考试后面临七门挂科,差点影响到比赛,结果经过一夜的通宵补习,就通过了全部七门的考试,可见樱木确实是自己口中所说的天才。
不仅如此,樱木花道给人取外号的水平也不是一般,比如他叫流川枫死狐狸,叫赤木大猩猩,叫暮木四眼哥,叫彩子大姐头,叫鱼柱猴老大,在去全国比赛的路上,还不免给丰玉高中的岸本取名小辫子,总的来说,樱木这样的取名确实凸显了他的另一番才能。
那么如果樱木没有去篮球队,他现在在做什么呢?
首先故事没有交代樱木家的背景,对于樱木的妈妈也没有详细的交待,但樱木的爸爸确实是因为心脏病死掉了,樱木对于家庭的回忆甚少,而且从篮球鞋那一章节来看,樱木也没有像其他人那样有好几双篮球鞋可以换,即使自己的鞋子坏了也不自知。
虽然我们不能说樱木家一定很穷,但至少可以了解到樱木家基本没有什么显赫背景。那么这样的少年放在我们现在看来,家庭不能助力,自己又不爱学习也没什么上进心,对于未来几乎是迷茫的,虽然说樱木迷之自信和乐天的性格确实会支撑他走足够的长的路,但也并没有什么用。我们从樱木第一次遇见晴子的言语中可以看出,在晴子问他是不是运动员之前,他对于运动简直一窍不通,就是一头蛮牛,可是晴子说他是运动员,他就立马说自己是运动员,由此可见,樱木在自己的规划上并没有什么打算,这和他的情敌流川枫完全不一样,流川枫虽然上课睡觉,但是非常明确自己心中的目标,就是成为最好的篮球运动员。
那么一个没有目标,又因为爱情就时常盲目的少年,是不是未来就毫无出息呢?
其实我想说的是,这样的樱木为什么会打动那么多人?是因为这就是我们大多数男生年少时候的样子,喜欢一个女生就会奋不顾身地去为她做一切,对于自己的未来并没有什么想法,好像喜欢的人就是自己的未来。而樱木和我们这些人比起来,却有有一份不死之心,不管是遇到了什么样的挫折,他都可以立马燃起信心,而樱木这么多年唯一的软肋就是女人。
同时,樱木可能会因为在旁边加油的女生想起晴子,想起自己那些傻乎乎的岁月,而此时此刻,也会想问自己,如果当初没有加入篮球社,现在的自己会不会有什么不同?最终,樱木应该只会和自己说,如果没有加入篮球社,应该会后悔吧。
当时年幼无知,认为这句话极为震撼,仿佛一时间倒一了一口冷气,醍醐灌顶一般领略到了些许人生哲理。可是越长大,越渐渐发现,其实,这样的言辞有失偏颇。
在小镇成长起来的青年,时常因为接触到外界的信息过少而并不了解真正的世界,有时候因为别人的一句话或者一些轻微的举动而一叶障目,认为所看到的即是常理和共识。
在我们成长为真正的大人,离开自己所生长的故乡之前,我们很可能因为一些与其他人细小的区别而感到自卑或者自我厌弃。
那时候班上说话总有些娘娘腔的男生,会被周围的人嘲笑。记忆深刻的一件事,初中班上那个略胖,叫w的男生在一次放学后被好几个其他班的男生围住,几个好事之徒带着轻蔑的语气说:你小子肯定没有长***,不要再假装男生了。当时w没有理会他们,准备绕道从别的地方走,然后那群人又追了上去,堵住他说,你敢不敢脱裤子给我们看?w终于忍不住,和几个人嘶吼起来,大概是触及到了对方兴奋的点,几个人挽起手袖,准备看w怎么反抗,结果w只是推了他们一把,从旁边跑走了。从那以后,w每次下课去上厕所,都会遇到那群人,他们总是一边嘲笑一边跟在他背后。w也开始不敢去上厕所了,只有憋着,或者悄悄到别的楼层去上。
那时候,w一度厌弃自己,非常希望和其他男生一样,大大咧咧,举手投足带着阳刚气,但是因为肥胖,也没有人愿意邀请他一起打球或者踢球,w当时只能坐在操场旁边的椅子上,偶尔有几个女生和他聊聊天,他也很开心。当时w觉得,自己一定是异类,这个世上,他是为数不多的几个人种,他开始自卑,也开始不知所措,他努力想要改变自己,但一路坎坷,却根本无从改起。
同一时间,在走廊尽头的另外一个班级里,有一个叫z的男生,和w一样的是,他也是被孤立的个体,与w不一样的是,他因为先天发育不良而导致的智力低下。z是老师们几乎都放弃的学生,自然同学也不会将他看作同伴。z常常痴笑,特别是当他看着人来人往同学们时。那时候,同样有几个男生,喜欢去欺负z,时常远远地看着他就骂他,骂完之后,z大概也听不懂,就笑,他们觉得z是在享受这种辱骂,就骂得更难听,z一笑,他们就更起劲。
有一次,几个男生将z带到走廊头,眼看放学的人群要从那里路过,他们便将z的裤子脱掉,让z光着下半身站在那里。那时候,走廊尽头很快就围满了人,男生们都笑着指点,女生们都尖叫躲闪,但z什么都不知道,继续对着大家笑,却不知道裤子已经不见了。这时,有个男生不知道从哪里弄来一个水气球,朝着z扔去,水气球破了,z浑身都湿了,直到教导主任出现,把z带走。
这是我学生时期记忆深刻的两件事,或许在我所不知道的角落里,还有更多类似的事件上演,不过,并不重要。当时不单单是w或者z,包括我在内的很多人,都会觉得,他们大概就是极少数的个体吧,这个世上能有多少这样的人呢。
w曾经因为孙燕姿的一首《同类》泪流满面,毕业的时候,只给为数不多的几个人写了同学录。
但随着时间的推移,当我开始走出我生活的地方,进入别的城市,开始接触形形色色的人的时候,我慢慢发现,我们所以为的绝少数,其实并不是真正的少数派。他们就像是海洋里发出独有频率的海豚,与其他都不相同,但宽广的海洋之中,却一定有能接收到他们频率的另一些同类。
高中那年,英语课晚自习,英语老师给我们放《快乐的大脚》,这个讲述企鹅的故事,在某种程度上给了我们一些启发。
不像自己的父母甚至大多数企鹅那样有美妙的歌声,他的脚比一般的企鹅都要大,他喜欢跳舞,但是没有企鹅会跳舞。波波被当成了企鹅之中的异类。波波也经历了被当做特殊个体的那段失落期,开始怀疑自己是怪物,但是后来直到他遇见阿德利企鹅的时候,才知道原来跳舞的企鹅并不止自己一只。他开始接受自己,认识自己,最终成为了自己。
这个故事其实并不陌生,我们从小读过的《丑小鸭》就是这样的故事。
美国的科学杂志《21世纪》刊载了一位名叫沃伦?哈马曼的人所写的论文,论文中曾经提到过,人类本身就是一个由不同频率组成的“宇宙”,当人与人之间达到发出相同频率的情况时,就会产生我们所谓的“共鸣”,这个时候,你就发现,原来这个人是你的同类,可以接纳,接受,接近的人。
我在高中有一个好兄弟叫围墙,我曾也不止一次在别的文章中提及过他。我们经常会出现这样的情况,我在看的书他也恰好在看,我去商店买的某件衣服恰好他也会买,我们总是会在不同的时间不同的地点做一些相同或者类似的事情,说起来很奇妙,但事实上就是这样,我曾向语文老师要求做课代表,他也要求了(当然最后选了我),我身边读书的男生太少了,但好在有他,在我的青春期里,围墙就是扮演着这样的角色,我们因为同一本书而产生共鸣,进而成了无话不谈的朋友,后来之所以能够成为一个写作者,我相信和这段经历有直接关系。
我身边还有很多朋友和读者,因为自己的体型、性格、自我观念甚至性取向而担忧的个体,他们或许就像十几年前我身边那些有细小差别的同学,担心自己其实是一个另类的个体,世上仅存也不多,当然,也有这样的朋友,会因为自己的特立独行而感到骄傲,但毕竟是少数,可你需要知道是,这个世上,真的会有一个和你发着相同频率的人存在于世界的另一个角落。
电影的结尾,那些在青春混沌中不敢接受自己的人,会在某个机遇时刻遇到同类,最终与世界上的另一个自己相视一笑。
原本就为难的人生里,我们要相信,自己并不是一座孤岛,即使世间没有真正的感同身受,但也一定有一个和你经历相仿的人,不过只是时间的差池让你们先后经历着同样的事,所以,请不要觉得孤单。
有一天你会明白,你不是一个人,而是一整支队伍乃至一个部落。
全国大赛中的三场比赛,确实足够精彩,首先与丰玉高中的首站就让湘北陷入了前所未有的局促场面,在一番苦战后,湘北战胜了a级球队丰玉高中,但第二场对战可是连续3年全国冠军的山王高中,可就是这个时候,不管山王再如何不可一世,都有不将任何强敌放在眼中的樱木花道,湘北对抗山王高中的时候,确实陷入了前所未有的窘迫,即使是一向淡定的安西教练在那一刻都紧张起来,20多分的差距在所剩时间并不多的情况下,但当樱木站上主席台,宣称,我要打倒山王,并有了壮士断腕的决心的时候,我记得那一年我在这个地方看哭了。
不死小强樱木花道永远怀着一腔热血,不管平时再怎么嘻嘻哈哈,临近紧要关头,樱木总是能够拿出拼命的决心,记得在之前对抗陵南高中时,樱木一直被福田压制,最后为救球而飞出场外摔得头破血流,同样是这个时刻,樱木的一击灌篮,让湘北重新燃起了不死之心,而后,樱木再次为了救球,而伤及脊椎,造成重伤。
也是这一次,在最后一分之差的时刻,樱木选择了第一次也是唯一一次与流川枫配合,完成了史上最完美的抢篮板传球,流川枫与樱木开始彼此信任,樱木也最终在裁判的哨声响起时以一击灌篮,一分之差,险胜了山王。
但因为这一次比赛,湘北元气大伤,樱木的脊椎严重受伤,湘北好像瞬间失去了灵魂人物,以至于最终败给了爱和学院。
后来井上画过一个《十日后》的结局,流川入选了全日本国家青年队,并参加了全国训练营,晴子进入了篮球队成为了经理,接替彩子,并与樱木保持着书信,暮木和赤木退出篮球队,为大学奋斗,三井继续留在了篮球队效力,宫城当上了队长,最后的画面是樱木在海边养伤,流川将自己那件印有japan字样的篮球衫给樱木看,然后离开,樱木对流川说,我会加油的!因为我是天才。
那么我们回头去看,樱木一步步走来,从一个根本不懂篮球,甚至带球走步的家伙,最后慢慢变成了湘北不可或缺的一员,是因为爱恋的晴子喜欢篮球,并希望樱木能够成为篮球队一员。那如果当时樱木并没有因为晴子加入篮球队,那么他会有怎样的未来呢?
首先我们从第一卷就知道,樱木花道的人设是一个典型的喜好斗殴的问题学生,身边的人看到他都不得不绕道走,即使是和樱木厮混在一起的洋平等人,也会被他拿来当做出气筒。同时又是一个为情所困的衰男,求爱50次被拒绝也没有别人了。
同样的期末考试后面临七门挂科,差点影响到比赛,结果经过一夜的通宵补习,就通过了全部七门的考试,可见樱木确实是自己口中所说的天才。
不仅如此,樱木花道给人取外号的水平也不是一般,比如他叫流川枫死狐狸,叫赤木大猩猩,叫暮木四眼哥,叫彩子大姐头,叫鱼柱猴老大,在去全国比赛的路上,还不免给丰玉高中的岸本取名小辫子,总的来说,樱木这样的取名确实凸显了他的另一番才能。
那么如果樱木没有去篮球队,他现在在做什么呢?
首先故事没有交代樱木家的背景,对于樱木的妈妈也没有详细的交待,但樱木的爸爸确实是因为心脏病死掉了,樱木对于家庭的回忆甚少,而且从篮球鞋那一章节来看,樱木也没有像其他人那样有好几双篮球鞋可以换,即使自己的鞋子坏了也不自知。
虽然我们不能说樱木家一定很穷,但至少可以了解到樱木家基本没有什么显赫背景。那么这样的少年放在我们现在看来,家庭不能助力,自己又不爱学习也没什么上进心,对于未来几乎是迷茫的,虽然说樱木迷之自信和乐天的性格确实会支撑他走足够的长的路,但也并没有什么用。我们从樱木第一次遇见晴子的言语中可以看出,在晴子问他是不是运动员之前,他对于运动简直一窍不通,就是一头蛮牛,可是晴子说他是运动员,他就立马说自己是运动员,由此可见,樱木在自己的规划上并没有什么打算,这和他的情敌流川枫完全不一样,流川枫虽然上课睡觉,但是非常明确自己心中的目标,就是成为最好的篮球运动员。
那么一个没有目标,又因为爱情就时常盲目的少年,是不是未来就毫无出息呢?
其实我想说的是,这样的樱木为什么会打动那么多人?是因为这就是我们大多数男生年少时候的样子,喜欢一个女生就会奋不顾身地去为她做一切,对于自己的未来并没有什么想法,好像喜欢的人就是自己的未来。而樱木和我们这些人比起来,却有有一份不死之心,不管是遇到了什么样的挫折,他都可以立马燃起信心,而樱木这么多年唯一的软肋就是女人。
同时,樱木可能会因为在旁边加油的女生想起晴子,想起自己那些傻乎乎的岁月,而此时此刻,也会想问自己,如果当初没有加入篮球社,现在的自己会不会有什么不同?最终,樱木应该只会和自己说,如果没有加入篮球社,应该会后悔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