离开百花谷后,任逍遥把那百草丹吃了一颗,发现药效果然神奇,吃了后体内如同火烧,连忙运功炼化药效,一天后才把药效炼化完。此时,任逍遥只觉得神清气爽,内力也感觉到有明显的增加。于是,任逍遥就把剩下的百草丹一颗一颗的都服用了,内力比以前差不多增加了四分之一。这个百草丹还真是神奇,药效堪称逆天,这当然是指在凡间药物之中。“看样子以后找若兮多要一些来。”任逍遥如此想着。
武功有了大的长进之后,任逍遥按照着藏宝图上所引,花了两个多月的时间,才最终找到那藏得很深的宝藏地点,用三把金钥匙开了那宝藏门。从没见过那么多钱的任逍遥一下子无法淡定了,抱着那金银珠宝数了一天,后发现数来数去都数不完。任逍遥大概的估算了一下,应该有一千多万两。这下子任逍遥成为了一方富豪,这钱够他逍遥几辈子的了,不过任逍遥追求的并不是那种每天吃喝玩乐的生活,他向往的是某一天能走上修仙路,看看那传说中的神仙到底是个什么滋味。
从里面拿了几颗珍贵的宝石做为任逍遥接下来的盘缠后,任逍遥重新把宝藏藏了起来,离开了宝藏所在地,正式开始了游历江湖的日子。
要用三年多的时间创出一个大大的名声,任逍遥还真没有什么计划,每天东逛西逛,见到城镇就进去住几天,想打探一些江湖人物,可是总是找不到,这江湖人物也不是那么容易找到的,就算偶尔碰到了也是一些不入流的人物,任逍遥也没兴趣和他们打交道。在荒郊野岭的时候,任逍遥就运起他的如风步法,一心二用,边练武边赶路,武功倒是没耽误,饿了就打些野味烤了吃,偶尔去农夫地里偷些瓜果之类吃,看到不顺眼的人就扁,看到无良地主晚上就去偷,倒是过得逍遥自在。如此又是两个月过去了,江湖上几乎没有任何人知道有任逍遥这么一号人物存在,搞得任逍遥那是一阵着急。
这一天,任逍遥又闲逛到一个小镇,是一个叫“双牛镇”的小镇子。和往常一样,任逍遥先挑了间干净的客栈,洗了个澡,换了身书生装,拿着个扇子,就去逛街去了。这一路闲逛,该吃的吃了,该喝的喝的,该买的也买了,实在是没意思了,任逍遥不免感慨:
江湖!江湖在哪里啊?你出来吧,我需要你!
突然,某处传来一阵非常嘈杂的声音,以任逍遥如今的内力,吃力是非常灵敏的,老远就听到某处应该是发生的一些什么事。
“有情况。”任逍遥就像一个闲得发慌的阔家子弟,听到一点风声就屁颠屁颠的跑过去了。
原来是街角某处围着一群人,任逍遥死命挤进去,原来是一个非常狗血的场景。
“卖身葬母”
一个看起来十二三岁的蓬着头发的姑娘跪在那里,胸前挂了个牌子,牌子上的意思大概就是三两银子卖了自己葬母亲,她母亲则躲在她的面前,盖着白布。这三两银子对于任逍遥来说其实会都不算,但是对于平民百姓而言,也算是很大一笔开支了。这三两银子买个女孩,能不能赚回三银银子都难说,还得养着她,因此小女孩卖身葬母很长一段时间了,总是看的人多,买的人却没有。
任逍遥呢也是一个心善的主,尤其是自己身上有钱的时候,刚准备给这个小姑娘十两银子,既葬了母亲,剩下的钱还可以给自己一条活路。可任逍遥还没行动呢却有人捷足先登了,只见腿大腰精的大胡子中年人一边骂着前面挡着他的人一边蛮横地拨开人群,来到了小姑娘前,身后还跟着五个小弟。
大胡子伸出右手一只手指托起小姑娘的下巴,仔细看了看小姑娘。而小姑娘则一脸害怕地看着大胡子,缩了缩头。
“哈哈哈哈,害怕?小娘子莫怕,老子可是标准的好人, 做我的小老婆吧,包你吃好喝好。”大胡子似乎对小姑娘的长相非常满意,直接就预定为小老婆了,而后面跟着的五个小弟则大笑着附合着,真夸虎哥有眼光。
围观的群众一个个向那就大胡子投去鄙视加害怕的眼神,没有一个敢为小姑娘出头。任逍遥在这个大胡子伸出手指托小姑娘下巴的时候就想出手剁了这大胡子的手,只是好像突然想到了什么一样,就没有出手,而是当起的观众,任事态发展下去。
小姑娘对大胡子似乎非常害怕,身体不停哆嗦,可是看到面前躲着的母亲的尸体,目光渐渐变得坚定,看着大胡子,说:
“你只要帮我葬了我母亲,我就把我卖给你。”
“葬你母亲,容易,小五子还有肥猪,你们两个去城外找个地方挖个坑,把我丈母娘埋了。小娘子,这下你就是我的了。”这大胡子很干脆的答应了小姑娘的要求。
“不是这样的,要有棺材有墓碑,只要最低的三两银子就可以了。”小姑娘一听那大胡子是要那样葬她母亲,一下子就慌了,连忙解释。
那大胡子一听说要三两银子,脸色一下子就变了,变得凶狠了起来。
“三两银子?我虎老大在这一带混,一向是我找别人要银子的,还从来没有人找我要银子。我如今让人挖个坑埋你母亲那已经是恩惠了,你应该感恩戴德的从了我。要知道你在这里占地方卖身葬母,那是要收保护费的,光保护费就不只三两银子,说起来你还赚了。跟我走吧。”
说着,那大胡子就拉着小姑娘直接就要走,连挖个坑埋小姑娘的母亲的事情也不提了。小姑娘大声的哭着求着挣扎着,可那是大胡子的对手,直接就被拖走了。
“去你妈的。”任逍遥在一边看得实在是忍不住了,狠狠的出手了。只见他一巴掌扇在大胡子脸上,把大胡子扇得直接凌空转体七百二十度摔在一边,而任逍遥则抱起被大胡子抛开了小姑娘,慢慢的放了下来。
“别怕,你的事我管了。”任逍遥轻声对这个被吓坏了的小姑娘说,也不管小姑娘惊奇的眼神,再次出手了,这次是那大胡子的五个手下。
没两下,就听得一片哀嚎声,那五个手下都被任逍遥瞬间以分筋错骨之法给卸了双手手骨,而那大胡子不但被卸了双手,连双脚也被任逍遥给卸了,疼得他在那里满地打滚,叫得比杀猪声还大,就连旁边看着的观众都一个个于心不忍。这分筋错骨之法是任逍遥从原来的二当家那里学来的,被分筋骨错手的人奇痒无比,又如刀刮骨头一样的疼,不是一般人受得了的。
等他们一共六个人疼够了叫够了,任逍遥才出手解了他们的分筋错骨之痛。刚刚不疼了,那五个手下连忙爬到任逍遥面前哭着跪着求饶。只有那个大胡子老大似乎还有点骨气,反而抬出了后台吓任逍遥。
“我可是五河帮苏长老的表弟,五河帮在这一带那是只手遮天,得罪了五河帮保你死无葬身之地。”
“是吗?我好怕啊!”任逍遥冷笑,这大胡子不知天高地厚,看样子是教训还不够,任逍遥再次出手,那大胡子连反应都来不及反应一下就又被卸了双手双脚,在那里疼得打滚,哀嚎着求饶。
“好汉饶命,我错了,我错了…..”
任逍遥对这种恶人向来都是非常狠心了,一直让那个大胡子疼得叫不出声了快要断气了才解开他身上的分筋错骨之疼。
“好汉饶命,你说怎么样就怎么样,我再也不敢了。”已经没力气再挣扎的大胡子慢慢爬到任逍遥面前,有气无力地说。
“我这里有六颗毒药,一人一颗,吃不吃随便你们,不吃的人我就用刚才的方法一直让他疼死为止。吃完了我让你们办一些事,办好了就给你们解药,办不好自然就没有解药。”任逍遥拿出五颗黑黑的丸子,伸到那六个人面前。
那个六人你看我,我看你,显然是被疼怕了,很挣扎却又很识实务地一人拿一颗黑丸子吞了下去,那脸色一个个如同被霜打的茄子。
“你就是他们的老大吧?”任逍遥冷笑着问了问那大胡子。
“不敢,小的黑虎,只是一个莽夫,这五个人是跟着我混饭吃的。”大胡子一看任逍遥的冷笑就心里发怵,连忙回答道。
“现在我要你们帮我办一件事,就是买最好的棺材,选最好的风水宝地,请人给这位小姑娘的的娘换上上等的干净的衣服,风风光光的下葬,所有这些要在今天天黑之前办好,听明白的吗?”任逍遥面无表情地吩咐道。
“启禀这位大爷,小的身上就只有三十两银子,若按大爷说的要求下葬,至少要两千两白银,小的一时间没办法弄到这么多钱啊!”大胡子怕任逍遥不高兴,又没办法弄到那么多的钱,脸上忐忑不安。
“你可别说这些不够。”任逍遥伸三张银票递给大胡子,每张都的一千两的银票,一共是三千两。
“够了,够了,还有多的。”大胡子也很少见到这么多钱,双眼发光。
“那你就下去办事吧,另外,雇一顶轿子,抬这位姑娘去她娘下葬的地方。”任逍遥吩咐道。
“是,是”大胡子连忙哈腰答应道。
吩咐完后,任逍遥一脸轻松,这既办好事又整坏人的事还真是让人痛快啊。那小姑娘则一脸惊奇地看着任逍遥,眼泪止不住地流了下来,既感动又仿佛不敢相信这一切都是真的。
“好了,小丫头,别哭了,我很快就会安葬好你母亲的。”任逍遥摸了摸小姑娘的头,安慰到。小姑娘十二三岁的样子,又长得很娇小,任逍遥忍不住的摸了一下她的头。
天地良心,任逍遥的思想还是很端正的,这摸小丫头的头也纯粹是把她当成一个小孩来看。只是周围围观的人却不这么看,很多人都向任逍遥投来鄙视加嫉妒的眼神,仿佛在说:“哼,一个有钱的衣冠禽兽。”而小姑娘却低着头,想躲开任逍遥的手,却并没有躲开,脸上微红。
……
就这样,大胡子跑得满得大汗的去办任逍遥交待他办的事,不一会儿,就带来一个老婆子和一套很华丽的衣服,让人把小姑娘的娘抬走了,由老婆子为小姑娘的娘清洗身子和换衣服。而大胡子则马不停蹄的又去买棺材和找风水宝地去了。
两个时辰后,小姑娘的娘终于顺利安葬,墓碑上的字也是任逍遥用匕首按小姑娘的意思刻上去的。小姑娘则跪在她娘的墓碑前,一直不停地哭着磕头。
任逍遥让大胡子那六个人每个人都给小姑娘的娘磕了几十个头,自己也向墓碑弯了个腰算是行礼。之后,任逍遥给他们每人一颗白丸子算是解药,就打发他们走了。其实原先所给的和现在所给的都不是什么毒药解药,都只是任逍遥用随身所带的干粮搓的。
“告诉五河帮当家的,让他在一个月内解散五河帮,否则鸡犬不留。”
大胡子六人刚准备走,就听任逍遥这句彪悍的话,一时没反应过来,等明白这句话是什么意思之后,一个个吓得连滚带爬的跑了。
任逍遥倒不是一定要去灭了五河帮,刚才只不过是吹吹牛,吓唬他们的。当然,任逍遥事后会去调查一下的,如果这五河帮没什么对自己产生威胁的高手并且恶贯满盈的话,任逍遥是不介意当一回大侠的。
在处理这个小姑娘的事件的过程中,任逍遥终于想到了一个快速出名的方法,那就是当大侠——惩恶扬善。这古语说得好,一将功成万骨枯,这一代大侠的产生也是由无数武林败类的尸骨堆成的。也就是这样,任逍遥才放出那灭五河帮的臭屁话。任逍遥决定了,尽快搜集江湖信息,把一些江湖之中的恶人,邪恶门派一个个给灭了,到时候,任逍遥就算不想出名也难了。当然,光有一个名声是不够的,要有自己的队伍,也就是建立自己的门派,还要是大门派,要在江湖上能够呼风唤雨。这并不是任逍遥权力欲望特别强,只是任逍遥也想过,一来见万事通时需要一定的江湖地位,二来,要是真的问到了修仙者或者仙人的消息,这有一个庞大的江湖势力说不定对自己有用处。
看着大胡子六个人屁滚尿流有跑了,任逍遥一个人站在那里想他的江湖大业,都有点入神了。等到转过身来时,发现那个小丫头不知道什么时候晕倒在她娘的墓碑前了。任逍遥连忙上前查看,原来只是劳累过度,气虚体弱而晕倒,并没什么大碍。
“这丫头,还真是一片孝心,估计一天都没吃饭了,还在她娘的墓前一起跪着磕头,不晕倒才怪。“任逍遥自言自语地说着,也没打算立刻救醒她,只是将她抗在肩上,施展轻功,向双牛镇方向跑去。
……
晚上,在任逍遥住的那家客栈里,在任逍遥房间里,任逍遥准备在一桌丰盛的晚饭,还冒着热气。往躲在任逍遥床上的小姑娘身上度了一些真气,不久小姑娘就慢慢醒过来了。
“你醒了,肚子饿了吧,过来吃饭吧。”扶起小姑娘后,任逍遥就招呼她一起吃饭。
等小姑娘迷迷糊糊的看清楚面前的人是那个帮忙安葬自己母亲的任逍遥后,连忙爬下床,向着任逍遥跪了下去,并重重的将头磕在了地板上。
“主人在上,李翠花多谢主人的大恩,从今以后,我就是主人的仆人了。”
“原来你叫李翠花啊,我是帮了你一些忙,不过我并不是为了收你为仆才做的。所以,你还是你,自由之身,过来吃饭吧,吃完饭后我给你一些金银,你自己去吧。”已经坐到饭桌前的任逍遥可没有收仆人的这个想法,帮她只是依着本性而已。
李翠花依然跪在地方,保持磕头的姿势,说:“主人为翠花安葬母亲,恩比天高,从今以后,翠花生是主人的人,死是主人的鬼。”
“你还是先来吃饭吧,你连我让你吃饭都不听,这让我怎么敢收你啊。”任逍遥没办法,生怕这小丫头一时熬不住,又晕过去了,于是只得先哄得她吃饭了再说。
李翠花见任逍遥如此说,只得起身,来到饭桌前,看着这一桌丰盛的饭菜,真吞口水。
“吃吧,能吃多少吃多少。”任逍遥笑着对李翠花说。
李翠花也实在是饿得厉害了,大口大口的吃了起来。
……
饭刚吃饭,李翠花很纯熟的收拾起了碗筷。任逍遥让她住手,叫店小二进来把桌子上的东西都清理出去了。就这样,屋里就只剩下任逍遥和李翠花两个人了。
任逍遥坐着,李翠花站着,都不说话。任逍遥一脸苦笑,是在想怎么安置这个小姑娘。李翠花站着,双手揉着衣角,显得很紧张任逍遥会怎么处理她。最后还是任逍遥先开的口。
“那个,李翠花,是吧?你看这样吧,我给你一些银子,保你下辈子吃穿不愁,你看如何?”任逍遥问李翠花,显然是在征求她的意见。
“我是主人买下来的,从今以后就跟着主人,主人生,我就生,主人死,我也死。如果主人不要我,我,我,我会一直跟着主人。”李翠花说着说着,竟然紧张得哭了起来。
任逍遥是最受不了美女哭的,像这种小姑娘的哭也算在之内。虽然任逍遥开始有着考验一下这个小姑娘的念头,却真心没想过要收什么仆人。任逍遥这么一个走江湖闯事业的人,随身带一个很不方便的。
“你别哭啊,怎么又是一个爱哭鬼。我不让你跟着我并不是我不想要你,是因为我是要到处闯荡的,经常会遇到危险,不想到时候连累你,知道吗?”任逍遥安慰着小姑娘。
“我不怕,我这条命就是主人的啦,主人死,我也死。如果主人遇到危险,完全可以不管我。”李翠花一脸严肃,说得斩钉截铁。
任逍遥看着李翠花的眼睛,看到里面透着执着,叹了口气:
“哎,罢了,罢了,我就收下你吧,不过不是做仆人,是做我的丫鬟,而且你也不准叫我主人,听着怪别扭的,从今往后,你就叫我公子吧。”
听到任逍遥终于答应收下她了,李翠花终于转哭为笑,脸上堆满的笑容。
“不过,你这名字太俗气了,我给你改个名字吧,保留一个花字吧,从今以后,你就叫花小双吧,大小的小,单双的双。”看着笑得很开心的小丫头,任逍遥也笑了。但是,李翠花这个名字太俗气了,任逍遥就给她改了一个,之所以叫小双,是因为非常喜欢《鹿鼎记》里的双儿这个角色,非常乖巧可爱,于是就给她取了个花小双的名字。
李翠花刚开始听到任逍遥说她名字很俗气,显得很委屈,后又听到改的名字很好听,再说这算是任逍遥给她取的名字,算是新生,也就非常高兴了。
“谢谢公子赐名!”
“这本如风步法的秘籍你拿好,有空就练,不懂的就问我。我经常会以轻功赶路,如果你练不好这个,就没办法跟着我了。”任逍遥从怀里拿出那本如风步法的秘籍,交给了花小双。
花小双一听说练不好武功就跟不了任逍遥,连忙拿着秘籍翻开看,看了一会儿,才慢慢的抬起头,红着脸,盯着任逍遥,弱弱的话:
“公子,我,我,里面有些字我不认识!”刚把话说完,花小双脸更红了,基本算得上一块红布了。
“那你认得多少?”嘴里说着,任逍遥心里担着心:“不会是个文盲吧,我可没太多功夫专门去教你认字。”
“小时候跟母亲学的一点,只能认一半。”花小双显得很不好意思。
“认得一半就好,到时候不认识的字,问我。另外,武功我也会亲自教你的,所以你不用担心。”能认一半就不错了,任逍遥心里一松。
很多时候任逍遥
武功有了大的长进之后,任逍遥按照着藏宝图上所引,花了两个多月的时间,才最终找到那藏得很深的宝藏地点,用三把金钥匙开了那宝藏门。从没见过那么多钱的任逍遥一下子无法淡定了,抱着那金银珠宝数了一天,后发现数来数去都数不完。任逍遥大概的估算了一下,应该有一千多万两。这下子任逍遥成为了一方富豪,这钱够他逍遥几辈子的了,不过任逍遥追求的并不是那种每天吃喝玩乐的生活,他向往的是某一天能走上修仙路,看看那传说中的神仙到底是个什么滋味。
从里面拿了几颗珍贵的宝石做为任逍遥接下来的盘缠后,任逍遥重新把宝藏藏了起来,离开了宝藏所在地,正式开始了游历江湖的日子。
要用三年多的时间创出一个大大的名声,任逍遥还真没有什么计划,每天东逛西逛,见到城镇就进去住几天,想打探一些江湖人物,可是总是找不到,这江湖人物也不是那么容易找到的,就算偶尔碰到了也是一些不入流的人物,任逍遥也没兴趣和他们打交道。在荒郊野岭的时候,任逍遥就运起他的如风步法,一心二用,边练武边赶路,武功倒是没耽误,饿了就打些野味烤了吃,偶尔去农夫地里偷些瓜果之类吃,看到不顺眼的人就扁,看到无良地主晚上就去偷,倒是过得逍遥自在。如此又是两个月过去了,江湖上几乎没有任何人知道有任逍遥这么一号人物存在,搞得任逍遥那是一阵着急。
这一天,任逍遥又闲逛到一个小镇,是一个叫“双牛镇”的小镇子。和往常一样,任逍遥先挑了间干净的客栈,洗了个澡,换了身书生装,拿着个扇子,就去逛街去了。这一路闲逛,该吃的吃了,该喝的喝的,该买的也买了,实在是没意思了,任逍遥不免感慨:
江湖!江湖在哪里啊?你出来吧,我需要你!
突然,某处传来一阵非常嘈杂的声音,以任逍遥如今的内力,吃力是非常灵敏的,老远就听到某处应该是发生的一些什么事。
“有情况。”任逍遥就像一个闲得发慌的阔家子弟,听到一点风声就屁颠屁颠的跑过去了。
原来是街角某处围着一群人,任逍遥死命挤进去,原来是一个非常狗血的场景。
“卖身葬母”
一个看起来十二三岁的蓬着头发的姑娘跪在那里,胸前挂了个牌子,牌子上的意思大概就是三两银子卖了自己葬母亲,她母亲则躲在她的面前,盖着白布。这三两银子对于任逍遥来说其实会都不算,但是对于平民百姓而言,也算是很大一笔开支了。这三两银子买个女孩,能不能赚回三银银子都难说,还得养着她,因此小女孩卖身葬母很长一段时间了,总是看的人多,买的人却没有。
任逍遥呢也是一个心善的主,尤其是自己身上有钱的时候,刚准备给这个小姑娘十两银子,既葬了母亲,剩下的钱还可以给自己一条活路。可任逍遥还没行动呢却有人捷足先登了,只见腿大腰精的大胡子中年人一边骂着前面挡着他的人一边蛮横地拨开人群,来到了小姑娘前,身后还跟着五个小弟。
大胡子伸出右手一只手指托起小姑娘的下巴,仔细看了看小姑娘。而小姑娘则一脸害怕地看着大胡子,缩了缩头。
“哈哈哈哈,害怕?小娘子莫怕,老子可是标准的好人, 做我的小老婆吧,包你吃好喝好。”大胡子似乎对小姑娘的长相非常满意,直接就预定为小老婆了,而后面跟着的五个小弟则大笑着附合着,真夸虎哥有眼光。
围观的群众一个个向那就大胡子投去鄙视加害怕的眼神,没有一个敢为小姑娘出头。任逍遥在这个大胡子伸出手指托小姑娘下巴的时候就想出手剁了这大胡子的手,只是好像突然想到了什么一样,就没有出手,而是当起的观众,任事态发展下去。
小姑娘对大胡子似乎非常害怕,身体不停哆嗦,可是看到面前躲着的母亲的尸体,目光渐渐变得坚定,看着大胡子,说:
“你只要帮我葬了我母亲,我就把我卖给你。”
“葬你母亲,容易,小五子还有肥猪,你们两个去城外找个地方挖个坑,把我丈母娘埋了。小娘子,这下你就是我的了。”这大胡子很干脆的答应了小姑娘的要求。
“不是这样的,要有棺材有墓碑,只要最低的三两银子就可以了。”小姑娘一听那大胡子是要那样葬她母亲,一下子就慌了,连忙解释。
那大胡子一听说要三两银子,脸色一下子就变了,变得凶狠了起来。
“三两银子?我虎老大在这一带混,一向是我找别人要银子的,还从来没有人找我要银子。我如今让人挖个坑埋你母亲那已经是恩惠了,你应该感恩戴德的从了我。要知道你在这里占地方卖身葬母,那是要收保护费的,光保护费就不只三两银子,说起来你还赚了。跟我走吧。”
说着,那大胡子就拉着小姑娘直接就要走,连挖个坑埋小姑娘的母亲的事情也不提了。小姑娘大声的哭着求着挣扎着,可那是大胡子的对手,直接就被拖走了。
“去你妈的。”任逍遥在一边看得实在是忍不住了,狠狠的出手了。只见他一巴掌扇在大胡子脸上,把大胡子扇得直接凌空转体七百二十度摔在一边,而任逍遥则抱起被大胡子抛开了小姑娘,慢慢的放了下来。
“别怕,你的事我管了。”任逍遥轻声对这个被吓坏了的小姑娘说,也不管小姑娘惊奇的眼神,再次出手了,这次是那大胡子的五个手下。
没两下,就听得一片哀嚎声,那五个手下都被任逍遥瞬间以分筋错骨之法给卸了双手手骨,而那大胡子不但被卸了双手,连双脚也被任逍遥给卸了,疼得他在那里满地打滚,叫得比杀猪声还大,就连旁边看着的观众都一个个于心不忍。这分筋错骨之法是任逍遥从原来的二当家那里学来的,被分筋骨错手的人奇痒无比,又如刀刮骨头一样的疼,不是一般人受得了的。
等他们一共六个人疼够了叫够了,任逍遥才出手解了他们的分筋错骨之痛。刚刚不疼了,那五个手下连忙爬到任逍遥面前哭着跪着求饶。只有那个大胡子老大似乎还有点骨气,反而抬出了后台吓任逍遥。
“我可是五河帮苏长老的表弟,五河帮在这一带那是只手遮天,得罪了五河帮保你死无葬身之地。”
“是吗?我好怕啊!”任逍遥冷笑,这大胡子不知天高地厚,看样子是教训还不够,任逍遥再次出手,那大胡子连反应都来不及反应一下就又被卸了双手双脚,在那里疼得打滚,哀嚎着求饶。
“好汉饶命,我错了,我错了…..”
任逍遥对这种恶人向来都是非常狠心了,一直让那个大胡子疼得叫不出声了快要断气了才解开他身上的分筋错骨之疼。
“好汉饶命,你说怎么样就怎么样,我再也不敢了。”已经没力气再挣扎的大胡子慢慢爬到任逍遥面前,有气无力地说。
“我这里有六颗毒药,一人一颗,吃不吃随便你们,不吃的人我就用刚才的方法一直让他疼死为止。吃完了我让你们办一些事,办好了就给你们解药,办不好自然就没有解药。”任逍遥拿出五颗黑黑的丸子,伸到那六个人面前。
那个六人你看我,我看你,显然是被疼怕了,很挣扎却又很识实务地一人拿一颗黑丸子吞了下去,那脸色一个个如同被霜打的茄子。
“你就是他们的老大吧?”任逍遥冷笑着问了问那大胡子。
“不敢,小的黑虎,只是一个莽夫,这五个人是跟着我混饭吃的。”大胡子一看任逍遥的冷笑就心里发怵,连忙回答道。
“现在我要你们帮我办一件事,就是买最好的棺材,选最好的风水宝地,请人给这位小姑娘的的娘换上上等的干净的衣服,风风光光的下葬,所有这些要在今天天黑之前办好,听明白的吗?”任逍遥面无表情地吩咐道。
“启禀这位大爷,小的身上就只有三十两银子,若按大爷说的要求下葬,至少要两千两白银,小的一时间没办法弄到这么多钱啊!”大胡子怕任逍遥不高兴,又没办法弄到那么多的钱,脸上忐忑不安。
“你可别说这些不够。”任逍遥伸三张银票递给大胡子,每张都的一千两的银票,一共是三千两。
“够了,够了,还有多的。”大胡子也很少见到这么多钱,双眼发光。
“那你就下去办事吧,另外,雇一顶轿子,抬这位姑娘去她娘下葬的地方。”任逍遥吩咐道。
“是,是”大胡子连忙哈腰答应道。
吩咐完后,任逍遥一脸轻松,这既办好事又整坏人的事还真是让人痛快啊。那小姑娘则一脸惊奇地看着任逍遥,眼泪止不住地流了下来,既感动又仿佛不敢相信这一切都是真的。
“好了,小丫头,别哭了,我很快就会安葬好你母亲的。”任逍遥摸了摸小姑娘的头,安慰到。小姑娘十二三岁的样子,又长得很娇小,任逍遥忍不住的摸了一下她的头。
天地良心,任逍遥的思想还是很端正的,这摸小丫头的头也纯粹是把她当成一个小孩来看。只是周围围观的人却不这么看,很多人都向任逍遥投来鄙视加嫉妒的眼神,仿佛在说:“哼,一个有钱的衣冠禽兽。”而小姑娘却低着头,想躲开任逍遥的手,却并没有躲开,脸上微红。
……
就这样,大胡子跑得满得大汗的去办任逍遥交待他办的事,不一会儿,就带来一个老婆子和一套很华丽的衣服,让人把小姑娘的娘抬走了,由老婆子为小姑娘的娘清洗身子和换衣服。而大胡子则马不停蹄的又去买棺材和找风水宝地去了。
两个时辰后,小姑娘的娘终于顺利安葬,墓碑上的字也是任逍遥用匕首按小姑娘的意思刻上去的。小姑娘则跪在她娘的墓碑前,一直不停地哭着磕头。
任逍遥让大胡子那六个人每个人都给小姑娘的娘磕了几十个头,自己也向墓碑弯了个腰算是行礼。之后,任逍遥给他们每人一颗白丸子算是解药,就打发他们走了。其实原先所给的和现在所给的都不是什么毒药解药,都只是任逍遥用随身所带的干粮搓的。
“告诉五河帮当家的,让他在一个月内解散五河帮,否则鸡犬不留。”
大胡子六人刚准备走,就听任逍遥这句彪悍的话,一时没反应过来,等明白这句话是什么意思之后,一个个吓得连滚带爬的跑了。
任逍遥倒不是一定要去灭了五河帮,刚才只不过是吹吹牛,吓唬他们的。当然,任逍遥事后会去调查一下的,如果这五河帮没什么对自己产生威胁的高手并且恶贯满盈的话,任逍遥是不介意当一回大侠的。
在处理这个小姑娘的事件的过程中,任逍遥终于想到了一个快速出名的方法,那就是当大侠——惩恶扬善。这古语说得好,一将功成万骨枯,这一代大侠的产生也是由无数武林败类的尸骨堆成的。也就是这样,任逍遥才放出那灭五河帮的臭屁话。任逍遥决定了,尽快搜集江湖信息,把一些江湖之中的恶人,邪恶门派一个个给灭了,到时候,任逍遥就算不想出名也难了。当然,光有一个名声是不够的,要有自己的队伍,也就是建立自己的门派,还要是大门派,要在江湖上能够呼风唤雨。这并不是任逍遥权力欲望特别强,只是任逍遥也想过,一来见万事通时需要一定的江湖地位,二来,要是真的问到了修仙者或者仙人的消息,这有一个庞大的江湖势力说不定对自己有用处。
看着大胡子六个人屁滚尿流有跑了,任逍遥一个人站在那里想他的江湖大业,都有点入神了。等到转过身来时,发现那个小丫头不知道什么时候晕倒在她娘的墓碑前了。任逍遥连忙上前查看,原来只是劳累过度,气虚体弱而晕倒,并没什么大碍。
“这丫头,还真是一片孝心,估计一天都没吃饭了,还在她娘的墓前一起跪着磕头,不晕倒才怪。“任逍遥自言自语地说着,也没打算立刻救醒她,只是将她抗在肩上,施展轻功,向双牛镇方向跑去。
……
晚上,在任逍遥住的那家客栈里,在任逍遥房间里,任逍遥准备在一桌丰盛的晚饭,还冒着热气。往躲在任逍遥床上的小姑娘身上度了一些真气,不久小姑娘就慢慢醒过来了。
“你醒了,肚子饿了吧,过来吃饭吧。”扶起小姑娘后,任逍遥就招呼她一起吃饭。
等小姑娘迷迷糊糊的看清楚面前的人是那个帮忙安葬自己母亲的任逍遥后,连忙爬下床,向着任逍遥跪了下去,并重重的将头磕在了地板上。
“主人在上,李翠花多谢主人的大恩,从今以后,我就是主人的仆人了。”
“原来你叫李翠花啊,我是帮了你一些忙,不过我并不是为了收你为仆才做的。所以,你还是你,自由之身,过来吃饭吧,吃完饭后我给你一些金银,你自己去吧。”已经坐到饭桌前的任逍遥可没有收仆人的这个想法,帮她只是依着本性而已。
李翠花依然跪在地方,保持磕头的姿势,说:“主人为翠花安葬母亲,恩比天高,从今以后,翠花生是主人的人,死是主人的鬼。”
“你还是先来吃饭吧,你连我让你吃饭都不听,这让我怎么敢收你啊。”任逍遥没办法,生怕这小丫头一时熬不住,又晕过去了,于是只得先哄得她吃饭了再说。
李翠花见任逍遥如此说,只得起身,来到饭桌前,看着这一桌丰盛的饭菜,真吞口水。
“吃吧,能吃多少吃多少。”任逍遥笑着对李翠花说。
李翠花也实在是饿得厉害了,大口大口的吃了起来。
……
饭刚吃饭,李翠花很纯熟的收拾起了碗筷。任逍遥让她住手,叫店小二进来把桌子上的东西都清理出去了。就这样,屋里就只剩下任逍遥和李翠花两个人了。
任逍遥坐着,李翠花站着,都不说话。任逍遥一脸苦笑,是在想怎么安置这个小姑娘。李翠花站着,双手揉着衣角,显得很紧张任逍遥会怎么处理她。最后还是任逍遥先开的口。
“那个,李翠花,是吧?你看这样吧,我给你一些银子,保你下辈子吃穿不愁,你看如何?”任逍遥问李翠花,显然是在征求她的意见。
“我是主人买下来的,从今以后就跟着主人,主人生,我就生,主人死,我也死。如果主人不要我,我,我,我会一直跟着主人。”李翠花说着说着,竟然紧张得哭了起来。
任逍遥是最受不了美女哭的,像这种小姑娘的哭也算在之内。虽然任逍遥开始有着考验一下这个小姑娘的念头,却真心没想过要收什么仆人。任逍遥这么一个走江湖闯事业的人,随身带一个很不方便的。
“你别哭啊,怎么又是一个爱哭鬼。我不让你跟着我并不是我不想要你,是因为我是要到处闯荡的,经常会遇到危险,不想到时候连累你,知道吗?”任逍遥安慰着小姑娘。
“我不怕,我这条命就是主人的啦,主人死,我也死。如果主人遇到危险,完全可以不管我。”李翠花一脸严肃,说得斩钉截铁。
任逍遥看着李翠花的眼睛,看到里面透着执着,叹了口气:
“哎,罢了,罢了,我就收下你吧,不过不是做仆人,是做我的丫鬟,而且你也不准叫我主人,听着怪别扭的,从今往后,你就叫我公子吧。”
听到任逍遥终于答应收下她了,李翠花终于转哭为笑,脸上堆满的笑容。
“不过,你这名字太俗气了,我给你改个名字吧,保留一个花字吧,从今以后,你就叫花小双吧,大小的小,单双的双。”看着笑得很开心的小丫头,任逍遥也笑了。但是,李翠花这个名字太俗气了,任逍遥就给她改了一个,之所以叫小双,是因为非常喜欢《鹿鼎记》里的双儿这个角色,非常乖巧可爱,于是就给她取了个花小双的名字。
李翠花刚开始听到任逍遥说她名字很俗气,显得很委屈,后又听到改的名字很好听,再说这算是任逍遥给她取的名字,算是新生,也就非常高兴了。
“谢谢公子赐名!”
“这本如风步法的秘籍你拿好,有空就练,不懂的就问我。我经常会以轻功赶路,如果你练不好这个,就没办法跟着我了。”任逍遥从怀里拿出那本如风步法的秘籍,交给了花小双。
花小双一听说练不好武功就跟不了任逍遥,连忙拿着秘籍翻开看,看了一会儿,才慢慢的抬起头,红着脸,盯着任逍遥,弱弱的话:
“公子,我,我,里面有些字我不认识!”刚把话说完,花小双脸更红了,基本算得上一块红布了。
“那你认得多少?”嘴里说着,任逍遥心里担着心:“不会是个文盲吧,我可没太多功夫专门去教你认字。”
“小时候跟母亲学的一点,只能认一半。”花小双显得很不好意思。
“认得一半就好,到时候不认识的字,问我。另外,武功我也会亲自教你的,所以你不用担心。”能认一半就不错了,任逍遥心里一松。
很多时候任逍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