那时候的自己很傻吧?
    那时候的爱情也很美好吧?美好到可以让一个人改变自己的爱好。
    只是,今天的白裙子看起来是那么的讽刺。
    直到现在,她都不愿意相信,那个人背叛了自己。
    那个人……
    程深坐在车上,看着窗外面的人来车往。
    b市发展得很快,已经不是曾经的模样了。
    曾经,他用自行车载着她在不够宽趟的街道上走过。她搂着他的腰,靠在他宽厚的背上,认为那就是一辈子。
    可惜,一辈子……太短。
    程深叹口气,是时候结束了。
    这段感情是她开始的,就由她来结束吧。
    是她最先说开始的。
    那时候,她喜欢那个总是穿着白衬衫的男生,总会偷偷的看着她。然后利用自己图书管理员的身份,在他借书的时候,偷偷的在他借的书中塞上一张纸条,上面写着‘我发现我好像喜欢上你了。’
    很傻的一句话。
    那时候,她整天的忐忑不安,想象着他看到那张纸条后的的样子。
    她一直的等着,每天既甜蜜有忧心。
    他一直都没有来找自己,好像没事人一样。
    那时候,她是有些失望的。自己的第一次向男生表白,居然就这样的被打击了。
    直到后来,他向自己表白,她说起这件事的时候,才知道,原来自己忘记了落款。他压根就不知道那张纸条是写给他的,更不知道那是她写的。
    程深从自己的钱包的夹层里拿出一张已经泛黄的纸,上面的字迹已经模糊不清。
    这张纸条是后来,她在图书馆找到那本书,然后从里面拿出来的。那本书不知道经过多少人看,不过那张纸条却一直都在,好像在等她去寻回一般。
    从那以后,她就一直都带着,钱包换了好几个,这个纸条却一直都在。
    这张纸条上记录了她最初的心动。
    现在纸条上的字,已经看不清了,只是模模糊糊的好像看见了当初自己写这张纸条时候的样子,羞涩,期盼。
    那个人应该已经忘记了吧。
    “程先生,到了。”
    “嗯。你在这里等我。”程深走下车。
    这是郊外的一个小村子,在五年前,她就已经让人买下了这里。
    “程先生,你过来了。”
    “嗯。他怎么样了?”
    “他一直都不吃不喝。”
    “嗯。把他带出来吧。还有,把大宝也带出来。”
    旁边的人愣了一下,然后说道,“是。”
    有人在院子的空地上摆上一张竹制的摇椅,旁边还摆着一些水果和茶水糕点,都是程深喜欢的。
    程深对这些很满意,最最满意的当然就是被带出来的大宝。
    “汪汪。汪汪。”
    “大宝,来。”程深冲着大宝招招手,大宝就走了过来。
    大宝是一只巨型犬,站起来比一个成年男人还要高大。这是程深在m国养的一个宠物,也跟着她一起从m国回到b市。
    程深轻轻的摸着大宝的头,顺着他的毛,“今天让你吃肉。”
    “汪汪。汪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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