霍妃进入阳朔的时候就知道自己已经被人盯上,不知道是天生的锐感还是长久以来见过太多这样的情形,又或者是那两人根本就没有刻意的隐藏自己。
一个带着一定鸭舌帽,长脸,二十多岁,冷峻帅气,另一个光头,将头发刮了,一颗脑袋铮亮铮亮的,就跟一灯泡杵在那里似得,都是二十五六岁的年龄,男人最黄金的那几年,但是霍妃却知道这两人是很老练的杀手,杀人越货这类事情恐怕已经是轻车熟路。
在法国的时候就有不少人,但是霍妃都躲过去,不知道这些人是会算还是怎滴,竟然知道她回国之后的第一站会是桂林的阳朔。
不过这里可不是海外,既然已经站在这熟悉的土地之上,一切都能自己做主,强龙不压地头蛇。
更何况她不是蛇那么简单。
霍妃走在长街之上,很多年没有来这里,都快不记得上一次来阳朔是什么时候,那时候霍宪宗才六岁,在阳朔的街头遇上了霍妃,那时候的阳朔远没有现在这样的光景,或许是看霍宪宗可怜,又或则是可爱,本已经麻木的她竟然将那个可怜的孩子带上。
这一带就是那么多年,霍宪宗也渐渐长大,从中国到美国,再到法国,辗转这么些年,如今霍宪宗已经不再了,从当初叫自己妈妈,再到姐姐,又到妹妹,最后自己竟然成了他法定的女儿,现在想想都感觉相当的滑稽,这事情说出去或许没有人愿意相信。
这到底是谁占了谁的便宜?一个女人做了同一个男人的母亲,姐姐,妹妹以及女儿,而一个男人做了同一个女人的儿子,弟弟,兄长以及父亲,这是一件多么可笑与滑稽的事情,说出去绝对没有人会相信竟然发生了这样的事情,这关系乱,一团糟。
霍妃身着一件酒红色吊带露肩长裙,材质上等,一眼就能看出是属于精细的丝绸,一丝头发都能落下的那种,在膝盖上去几厘米地方开了一个岔,裙摆形如百褶,脚上一双银白色镶砖的精致细跟高跟鞋,露出雪白的脚背,黑色长发垂落,两耳边又继续发髻挽起,耳朵上是一对莹白色吊坠耳环,走在人群中绝对是最耀眼夺目的那个人。
一路走过来就有不少人纷纷驻足回眸。
她只有二十岁的样子,站在茶楼的临江庭院,这里能够看到闻名中外的漓江,和询的江风吹来,带着淡淡的腥味,黑色如同丝绸的长发飞舞,看着远处的漓江,嘴角画着淡淡的笑容。
虽然这些年这座县城发生了翻天覆地的变化,但是地貌很难在短短几十年内变化到无法辨认的地步,她隐约记得这地方当年是一处河床,靠近里面的是一条老旧破败的街道,这既是河床也是街道,那石板路每天都是湿漉漉的,滑不溜秋的,霍宪宗在上面可摔了不少的跟头呢。
一晃这么些年过去了,这里应该就是初见霍宪宗的地点,不能精确到米范围之内,那就只能当做就是这里,错不了。
这些年漓江的名头越来越响亮,来这里的人也越来越多,就是老外也都是随处可见;这不,旁边码头的船上就一年轻帅气的外国小伙子冲着霍妃招手,笑容开朗。
这些年轻女孩子对老外小帅哥可是迷得很,遇到这事情旁边的一个年轻女孩子还以为是在冲着自己招手,那一个劲的兴奋跳跃不停,激动地不要命似得。
霍妃淡淡的笑了笑,在国外生活了不少年月,对外国热不奇怪,现在看到这么黑眼睛黑头发黄皮肤的华人倒是有些不大适应,就像是旧时代的女子高校的女学生,天天看到的是女人,哪天出了个男性,倒是欣喜不已。
霍妃手里面是一个巴掌大小的香囊,看质地有些陈旧,应该有些年头,装的鼓鼓囊囊的,将荷包上的的荷花都快给撑变了形。
上面绣的荷花手工精致,荷包的质地也不错,在荷包的一角有几个字,‘民国二十六年’!想不到这荷包都快是老古董了,都七八十年过去了,还能传下来,这可是走过那战火纷飞的年代,不容易。
里面装的是灰白色粉末,是骨灰,霍宪宗的骨灰,一小部分。
霍宪宗大部分骨灰已经葬在法国价格最昂贵的墓地之内,这是霍宪宗临时前嘱托的将自己的骨灰带回去,洒在他初次见到霍妃的那条江的江水,也是他的家乡。
树高千丈,落叶归根。
霍家在海外发展很有势头,在香榭丽大街霍宪宗的名字很是响亮,如今故去,终究还是想要回到家乡。
可惜,事与愿违,在海外霍妃一个人也干不过霍宪宗的那些子孙,只能带回来这么点,还是霍妃跑那墓园里面偷偷拿出来的一把,原本打算是整罐端回来,结果才打开霍宪宗的墓,保安就来了。
其实严格意义上来说霍妃这已经算是盗墓,但是没办法,自己这也算是遵循死者的口头遗嘱,只怪霍宪宗的那些子孙不孝顺,非要将他往那墓地比房价贵的地方扔,结果最后来一个尸体分家。
霍妃将雪白的手掌扬了扬,灰白色的粉末在河风中飞扬,最后消失,江水上有点零星的白色漂浮,两个浪头就消失的无影无踪,人这一生最后就这样没了。
“你常说好人死后上天堂,坏人死后下地狱,你这一辈子也做了不少的好事,也算是好人,可是如今你一只脚站法国,一只手摸祖国,天堂能收下你这种非僧非俗的吗”!霍妃喃喃道。
耳边似乎又想起了最初的那句‘阿娘’!那个孩子,才六岁,一张小小的脸上鼻涕污垢都快看不到孩子原本的面貌。
那个年月,这样的情况很多,那脏兮兮的脸上只有那一双纯洁的眼睛还很明亮,就像是两个宝石一样眨巴眨巴。
他穿着破烂的麻布衣,上面也不知道有多脏,脏兮兮的小手拉着霍妃的衣角摇啊摇“阿娘”!他可怜兮兮的叫着,霍妃白色的衣角都被攥出黑色手印来。
“我不是你娘亲”!霍妃蹲下来捏着那孩子的年,没想到他竟然一把扑上来霸主霍妃的脖子,哇的哭起来,鼻涕眼泪都留在她的脖子、衣领。
“阿娘不要阿宗了”!小男孩哭得那叫一个委屈、撕心裂肺。
霍妃不知道为何动了恻隐之心,竟然将那个陌生的小孩子收留了,当时这地方像那样的孩子很多,他并不是最特别的一个,也绝对不是最惨的一个。
一晃这么多年过去了,那个小小的孩子已经走了,什么都没有留下。
“阿宗,你终究还是走在我的前面,你当初答应我的事情也还是没有做到”!霍妃叹了一口气。
“我一定会让你比我先走的”!那时候霍宪宗拍着胸脯说着。
摆了摆手,将手上的点点白星给拍走,随手将那荷包给扔进水里“这应该是留在世上唯一的贴身之物”!
霍妃转身离开出了茶馆,她上了一辆出租车。
“去高铁站”!霍妃说道,望着周边的环境,很陌生,日新月异的发展,这已经不是当初的那座城市了。
“阿娘,我这辈子唯一遗憾的事情便是没有亲眼看着你慢慢老去”!在弥留之际霍宪宗躺在床上,枯竭的面容瞧着年轻漂亮的霍妃,眼中竟然有一丝不甘与不舍,那浑浊的眼睛有莹莹光泽闪动,眼角有一道光亮花落。
“阿娘”!苍老的声音与当年那稚嫩相差甚远,但是他们是同一个人。
“你走吧,我已经习惯了,你不是第一个为此留下遗憾的人,或许也不会是最后一个”!霍妃冷幽幽的说道,其实他对霍宪宗的死并没有多大的感触,或许已经习惯了,曾经有很多人为她承诺过,可是最后终究还是没有完成,最后留下她一个人,最初的时候她会为他们的死亡伤感,久久不能走出,但是随着岁月的流逝,她发现那是自己所不能改变的,他们要走那就走吧,自己或许可以暂时留他们一阵子,但是哪有如何?他们不可能一直留下来陪自己。
毕竟他们有生老病死,而自己却是不死的,走过了无尽的光阴。
......
“阿娘”!
“都说了叫我姐姐”!
“不嘛,不嘛”!
※※※※※※※※※※※※※※※※※※※※
正文开始了,非渊在这里先拜谢各位看客了,希望多多支持
一个带着一定鸭舌帽,长脸,二十多岁,冷峻帅气,另一个光头,将头发刮了,一颗脑袋铮亮铮亮的,就跟一灯泡杵在那里似得,都是二十五六岁的年龄,男人最黄金的那几年,但是霍妃却知道这两人是很老练的杀手,杀人越货这类事情恐怕已经是轻车熟路。
在法国的时候就有不少人,但是霍妃都躲过去,不知道这些人是会算还是怎滴,竟然知道她回国之后的第一站会是桂林的阳朔。
不过这里可不是海外,既然已经站在这熟悉的土地之上,一切都能自己做主,强龙不压地头蛇。
更何况她不是蛇那么简单。
霍妃走在长街之上,很多年没有来这里,都快不记得上一次来阳朔是什么时候,那时候霍宪宗才六岁,在阳朔的街头遇上了霍妃,那时候的阳朔远没有现在这样的光景,或许是看霍宪宗可怜,又或则是可爱,本已经麻木的她竟然将那个可怜的孩子带上。
这一带就是那么多年,霍宪宗也渐渐长大,从中国到美国,再到法国,辗转这么些年,如今霍宪宗已经不再了,从当初叫自己妈妈,再到姐姐,又到妹妹,最后自己竟然成了他法定的女儿,现在想想都感觉相当的滑稽,这事情说出去或许没有人愿意相信。
这到底是谁占了谁的便宜?一个女人做了同一个男人的母亲,姐姐,妹妹以及女儿,而一个男人做了同一个女人的儿子,弟弟,兄长以及父亲,这是一件多么可笑与滑稽的事情,说出去绝对没有人会相信竟然发生了这样的事情,这关系乱,一团糟。
霍妃身着一件酒红色吊带露肩长裙,材质上等,一眼就能看出是属于精细的丝绸,一丝头发都能落下的那种,在膝盖上去几厘米地方开了一个岔,裙摆形如百褶,脚上一双银白色镶砖的精致细跟高跟鞋,露出雪白的脚背,黑色长发垂落,两耳边又继续发髻挽起,耳朵上是一对莹白色吊坠耳环,走在人群中绝对是最耀眼夺目的那个人。
一路走过来就有不少人纷纷驻足回眸。
她只有二十岁的样子,站在茶楼的临江庭院,这里能够看到闻名中外的漓江,和询的江风吹来,带着淡淡的腥味,黑色如同丝绸的长发飞舞,看着远处的漓江,嘴角画着淡淡的笑容。
虽然这些年这座县城发生了翻天覆地的变化,但是地貌很难在短短几十年内变化到无法辨认的地步,她隐约记得这地方当年是一处河床,靠近里面的是一条老旧破败的街道,这既是河床也是街道,那石板路每天都是湿漉漉的,滑不溜秋的,霍宪宗在上面可摔了不少的跟头呢。
一晃这么些年过去了,这里应该就是初见霍宪宗的地点,不能精确到米范围之内,那就只能当做就是这里,错不了。
这些年漓江的名头越来越响亮,来这里的人也越来越多,就是老外也都是随处可见;这不,旁边码头的船上就一年轻帅气的外国小伙子冲着霍妃招手,笑容开朗。
这些年轻女孩子对老外小帅哥可是迷得很,遇到这事情旁边的一个年轻女孩子还以为是在冲着自己招手,那一个劲的兴奋跳跃不停,激动地不要命似得。
霍妃淡淡的笑了笑,在国外生活了不少年月,对外国热不奇怪,现在看到这么黑眼睛黑头发黄皮肤的华人倒是有些不大适应,就像是旧时代的女子高校的女学生,天天看到的是女人,哪天出了个男性,倒是欣喜不已。
霍妃手里面是一个巴掌大小的香囊,看质地有些陈旧,应该有些年头,装的鼓鼓囊囊的,将荷包上的的荷花都快给撑变了形。
上面绣的荷花手工精致,荷包的质地也不错,在荷包的一角有几个字,‘民国二十六年’!想不到这荷包都快是老古董了,都七八十年过去了,还能传下来,这可是走过那战火纷飞的年代,不容易。
里面装的是灰白色粉末,是骨灰,霍宪宗的骨灰,一小部分。
霍宪宗大部分骨灰已经葬在法国价格最昂贵的墓地之内,这是霍宪宗临时前嘱托的将自己的骨灰带回去,洒在他初次见到霍妃的那条江的江水,也是他的家乡。
树高千丈,落叶归根。
霍家在海外发展很有势头,在香榭丽大街霍宪宗的名字很是响亮,如今故去,终究还是想要回到家乡。
可惜,事与愿违,在海外霍妃一个人也干不过霍宪宗的那些子孙,只能带回来这么点,还是霍妃跑那墓园里面偷偷拿出来的一把,原本打算是整罐端回来,结果才打开霍宪宗的墓,保安就来了。
其实严格意义上来说霍妃这已经算是盗墓,但是没办法,自己这也算是遵循死者的口头遗嘱,只怪霍宪宗的那些子孙不孝顺,非要将他往那墓地比房价贵的地方扔,结果最后来一个尸体分家。
霍妃将雪白的手掌扬了扬,灰白色的粉末在河风中飞扬,最后消失,江水上有点零星的白色漂浮,两个浪头就消失的无影无踪,人这一生最后就这样没了。
“你常说好人死后上天堂,坏人死后下地狱,你这一辈子也做了不少的好事,也算是好人,可是如今你一只脚站法国,一只手摸祖国,天堂能收下你这种非僧非俗的吗”!霍妃喃喃道。
耳边似乎又想起了最初的那句‘阿娘’!那个孩子,才六岁,一张小小的脸上鼻涕污垢都快看不到孩子原本的面貌。
那个年月,这样的情况很多,那脏兮兮的脸上只有那一双纯洁的眼睛还很明亮,就像是两个宝石一样眨巴眨巴。
他穿着破烂的麻布衣,上面也不知道有多脏,脏兮兮的小手拉着霍妃的衣角摇啊摇“阿娘”!他可怜兮兮的叫着,霍妃白色的衣角都被攥出黑色手印来。
“我不是你娘亲”!霍妃蹲下来捏着那孩子的年,没想到他竟然一把扑上来霸主霍妃的脖子,哇的哭起来,鼻涕眼泪都留在她的脖子、衣领。
“阿娘不要阿宗了”!小男孩哭得那叫一个委屈、撕心裂肺。
霍妃不知道为何动了恻隐之心,竟然将那个陌生的小孩子收留了,当时这地方像那样的孩子很多,他并不是最特别的一个,也绝对不是最惨的一个。
一晃这么多年过去了,那个小小的孩子已经走了,什么都没有留下。
“阿宗,你终究还是走在我的前面,你当初答应我的事情也还是没有做到”!霍妃叹了一口气。
“我一定会让你比我先走的”!那时候霍宪宗拍着胸脯说着。
摆了摆手,将手上的点点白星给拍走,随手将那荷包给扔进水里“这应该是留在世上唯一的贴身之物”!
霍妃转身离开出了茶馆,她上了一辆出租车。
“去高铁站”!霍妃说道,望着周边的环境,很陌生,日新月异的发展,这已经不是当初的那座城市了。
“阿娘,我这辈子唯一遗憾的事情便是没有亲眼看着你慢慢老去”!在弥留之际霍宪宗躺在床上,枯竭的面容瞧着年轻漂亮的霍妃,眼中竟然有一丝不甘与不舍,那浑浊的眼睛有莹莹光泽闪动,眼角有一道光亮花落。
“阿娘”!苍老的声音与当年那稚嫩相差甚远,但是他们是同一个人。
“你走吧,我已经习惯了,你不是第一个为此留下遗憾的人,或许也不会是最后一个”!霍妃冷幽幽的说道,其实他对霍宪宗的死并没有多大的感触,或许已经习惯了,曾经有很多人为她承诺过,可是最后终究还是没有完成,最后留下她一个人,最初的时候她会为他们的死亡伤感,久久不能走出,但是随着岁月的流逝,她发现那是自己所不能改变的,他们要走那就走吧,自己或许可以暂时留他们一阵子,但是哪有如何?他们不可能一直留下来陪自己。
毕竟他们有生老病死,而自己却是不死的,走过了无尽的光阴。
......
“阿娘”!
“都说了叫我姐姐”!
“不嘛,不嘛”!
※※※※※※※※※※※※※※※※※※※※
正文开始了,非渊在这里先拜谢各位看客了,希望多多支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