夏火在医院里静养了两天后,便出了院。
    唐风知道,虽然夏火的身体表面上复原了,但是肾脏的伤口还有大腿处的刀伤,已经留下隐疾,对夏火的身手和寿命都会造成影响。
    唐风和夏火回到广济堂,广济堂正在进行重建工作,不过好在只有一发火箭弹打在广济堂上,广济堂后的两座公寓都是完好无损。
    姬无良和唐风说了一下广济堂的情况,唐风有些心不在焉,他说道:“老姬,这些事情待年关时再说吧,我要和夏火出去一趟。”
    姬无良知道夏火受了内伤,便点了点头,说道:“我和灵灵会打理好广济堂的,你去吧。”
    唐风感激的看了一眼这个老人,吃过饭后,他便朝众人宣布,要带着夏火往陕西去一趟。
    霍雨桐撅着小嘴,也想跟着去,可是夏火和唐风一走,主要的安保工作都要靠霍雨桐这个小丫头了,所以她必须留下来。
    和众人分别后,唐风便和夏火上了悍马,由于是年关,铁路和公路人都很多,所以唐风便决定自己开车前往陕西。
    “去陕西干什么?”夏火坐在副驾驶座上,虽然她知道唐风是带着自己去治病,但是陕西能有什么好医院。
    唐风前段时间花钱办了个快速驾照,所以他也算得上一位合格的驾驶员了,唐风一打方向盘,悍马上了京沪高速,直向西北方向驶去。
    “去找一个人,”唐风看着前方说道。
    夏火“哦”了一声,随即疑惑道:“难道他的医术比你的还厉害?”
    唐风有些得意的笑了,说道:“夏火,从你的话语中我听出了赞扬之意啊,是不是你也觉得我医术轩辕第一了。”
    夏火“切”了一声。
    唐风无聊的把手放在方向盘上,随手打开了车里的音响,说道:“严格说起来,那人是我的师傅。”
    “哦?他是谁?”夏火真的来了兴致,她只知道唐风医术很高明,却一直不曾知道,原来唐风还有个师傅的。
    唐风想了想,左手放在方向盘上,右手伸出,伸到了夏火面前。
    夏火一愣,随即怒道:“你又想干什么?拿回你的爪子。”
    唐风笑道:“你瞎想什么呢?我是让你看看我的掌心。”
    夏火疑惑的往唐风掌心看去,只见那里有一个淡淡的鼎炉印记,夏火这才知道自己会错了意,她不由恼怒的打了唐风的手掌一下,问道:“这是什么?”
    “药王鼎,”唐风收回手掌,接着说道,“我知道这一切都难以置信,但是,这鼎炉却的的确确是自药王孙思邈传下来的,而我要带你去找的,正是我的师傅孙思邈。”
    夏火双臂抱胸,道:“孙思邈不是唐朝时的吗?”
    唐风点了点头,道:“我们要去的地方,正是孙思邈生前最后居住的地方,药王山。那里生长着一种藤蔓植物,最适合修复人体受伤后的经脉,因为是孙思邈发现的,所以也称为药王藤。”
    夏火“哦”了一声,随即又看了眼唐风的右手,没再说话。
    悍马一路奔驰,夜色入黑时,车子终于进入了陕西西安城。
    同样是省会城市,也同样的富裕,但是西安和金陵却是两个完全不同的城市。
    西安这座城市积攒了太多的历史,历史的厚重感,即使在那层层高楼掩映下,依然让人觉得古意盎然。
    唐风把车停在了长安宾馆前,和夏火一起走进去,要了两个房间。本来唐风打算要一个的,但是无奈夏火坚持不和唐风睡在同一间屋子里。
    稍微休息了一下后,二人便出了宾馆。
    西安人很爱吃,而西安也是非常著名的小吃城市,这一点倒是和天津很相像。
    夜幕时分,华灯初上,唐风和夏火并肩走在繁华街头。
    唐风诡异一笑,道:“知道好地方都在哪里吗?”
    夏火穿着一件淡紫色的大衣,腿上是修身牛仔裤,衬托出她修长而纤细的双腿,脚上则是黑色长筒皮靴,整个人看起来休闲而靓丽,略带些富贵气息。
    夏火耸了耸肩,她不喜欢旅游。
    唐风拉起夏火的手,说道:“其实都掩藏在这富丽之后。”
    二人均不习惯带手套,夏火似乎已经习惯被唐风牵着,也没有拒绝。
    唐风把夏火的手装进自己的口袋,然后带着她转进了一个小巷,往里走了没多远,便隐约听见敞亮的信天游歌声。
    陕西的民歌十分的悠扬动人,那是混合着激情和粗犷的一种心灵的释放,前段时间播出的《血色浪漫》,其实最大的亮点就是其中穿插这个电视剧的陕西民歌。
    对于信天游、秦腔神马的,唐风分不清楚,但是唐风十分喜爱听陕西老农的吼声,一个人面对着无边旷野,面对着沟沟壑壑的大山,脚踩着窑洞,挥动着长鞭,在广袤的天地间吼出自己的寂寞。
    只是这里是西安省城,纯正的民歌稍稍有些变味,但是依然震撼人心。
    夏火一只手被唐风握着,另一只手插在自己的风衣里,她倾听了一下,道:“挺好听的。”
    唐风点了点头,说道:“不仅有好听的,还有好吃的呢。”
    顺着那声音,没走多久,两个人便转到了一条古色古香的路上,道路不算太宽,而且是用那种生着青苔的石头铺垫而成,在街的两旁,聚集着一团一团的人。
    夏火微微有些吃惊,她没想到在外面看来高楼林立的街道,原来还隐藏着如此破旧的街坊。
    街道虽然破旧,但是热闹非凡。
    一个个简易的灯泡下,聚集着一笼笼的人,有六七十岁的老人,也有二十多岁的年轻人,有的聚在一团拉着胡琴,敲着梆子,扯着嗓子大吼,有的笼着衣袖、守着茶壶聊天,更多的则是坐在桌子旁享受着美食,那热腾腾的羊肉泡馍一端上桌,香气四溢,热气腾飞,飞起的热气就把那白炽灯泡笼罩,显现出朦朦胧胧的美。
    夏火几乎走进小巷的第一眼,便感觉到了饥肠辘辘。
    唐风侧头看向夏火,夏火也侧着头,二人对视一眼,相视一笑。
    几名男生挎着背包路过,看来是大学里的学生,四人见到夏火那笑容,不觉有些痴迷了。
    唐风则带着夏火走进了一家比较大一点的泡馍店,夏火伤势还没完全好,不能吃太多羊肉,她便要了其他的一些小吃。
    热气笼罩中,似乎这个冬天都变得美妙温暖起来。
    唐风和夏火都很喜欢这种平静的生活,但是很显然,平静的生活并不属于他们,夏火说的对,每个人都有自己的责任,如果丢掉了自己肩上的责任,那就再也追寻不到所谓的幸福。
    当唐风和夏火回到宾馆时,已经晚上十点多了,唐风喝了一些酒,不是啤酒,而是那种陕西黄土高坡特有的高粱酒。
    回来的路上,夏火几乎是拖着唐风的,这令夏火很是郁闷,这么一个武功高强的男人,竟然每次喝上几杯白酒便醉的不醒人事。
    回到旅馆的房间,夏火先是拖着唐风回到了他自己的房间,把他鞋子和外套拔掉后,夏火胡乱的给唐风抹了抹脸,便用被子把他裹起来了。
    刚想出门,唐风迷迷糊糊的说道:“好渴,水!”
    夏火无奈,端起水杯给唐风喂了几口水,可是唐风刚喝了一口,便吐了出来,迷迷糊糊的说道:“这明明是二锅头,我要喝水。”
    夏火气笑,扳着唐风的嘴巴,把水给灌进了他的嘴里。
    想了想,夏火无奈,便从柜子里掏出一些被褥,铺在地板上,自己睡在了地上。
    整个城市渐渐静了下来,,最后只剩下空调的嗡嗡声。
    夏火躺在地铺上,心情有些纷乱,她知道,自己快到了离开广济堂、离开唐风的时候了,因为远方,还有自己的战友在等待,有自己的责任在等待。
    唐风的右手从床上垂了下来,同时还有那深沉的呼吸声。
    借着昏暗的月光,夏火又一次见到了那颗黑色的药王鼎印记,夏火心下终于明白,怪不得唐风的武技进步速度如此之快,而且此刻听那悠长的呼吸声,很显然,他的内力已强过自己。
    夏火伸出手,纤细的手指摸了一摸那掌心处的药王鼎印记。
    突然,一个黑影就从床上掉了下来,接着一个棉被就将夏火整个的包裹住了。
    夏火一惊,方才明白是唐风这家伙在搞鬼,她气笑道:“你搞什么?你不是喝醉了吗?”
    黑暗中,唐风就搂着夏火的身体,他笑道:“本来是喝醉的,可是你刚才一摸我,就把我给摸醒了。”
    夏火道:“谁摸你了?”
    唐风却是认真的说道:“不是你拉着我的手,把我从床上拽下来的吗?”
    夏火一把掀开棉被,道:“既然你醒酒了,那我便回我自己的房间吧。”
    唐风却是嘿嘿笑道:“美人,既然留下来了,你还能走得了吗?”
    夏火抱起枕头砸了唐风一下,道:“德性。”
    唐风只是傻笑。
    夏火理了理头发,站起身来,说道:“不许再闹了啊,否则我真的会走的。”
    说着,她上了床,让唐风睡在了地铺上。
    唐风扔给夏火一条被子,然而二人一个床上、一个床下睡去了,只是床上与床下之间,两只手紧紧的握在一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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