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太厉害了男神,真是随机应变,我还在思考要不要对那个愣头青使用暗器。”
    回去的路上,徐羡坐在副驾上对开车的林阵歌功颂德。
    “你还真把自个儿当无情了?还暗器。”林阵瞟了他一眼,忽然觉得就他那把诡异的轮椅,里面就算是藏着大规模杀伤性武器,自己也不应该感到意外。
    “你当野生粉的时候……”车子毫不意外地堵在了路上,两个人百无聊赖地听着音乐,林阵忽然开腔说道。
    “会不会也有一种哀其不幸、怒其不争的感觉?”
    “会。”徐羡很老实地答道。
    “你从来没问过我。”
    “我自从腿有毛病了之后,就在家里闲着,平时看看小说,后来觉得有兴趣,自己也经常看一些写作方面的书籍。”徐羡没有正面回答林阵的问题,反而说起了看似不太相干的话题。
    “写作书上面说,人物的故事都有自己的发展轨迹,即使是作者笔下的人物,也不可能按照作者的意图去天马行空地做事,每个人做出的判断,都跟人物的性格特征、价值观念和逻辑思维有关系,即使是小说的上帝——作者本人也无法改变。”
    徐羡看着林阵,薄暮之中,他的剪影很清秀,散发着一种寂寞的味道,让人想起《夺嫡》剧本里,皇帝驾崩之前对凌王说过的那句话:“有什么心事,跟爹爹说说吧,过一会儿,就不能了,帝王的心事,不能说。”
    “有时候我会懒得挣扎,因为我知道,反抗一次,就会有更多的麻烦等着我,就好像小时候那样。”
    林阵看着周围渐渐开始躁动不安的人群,这个社会太浮躁了,只是堵了十几分钟的车,周围的路怒症就开始发酵、蔓延起来,甚至还有不少人开始肆无忌惮地按着喇叭,丝毫不在意自己给别人带来的噪声污染,而那些被打扰到的人们则会报以更长时间的刺耳的鸣笛,让原本就已经乱成一锅粥的交通状况更加拥堵、雪上加霜。
    “那天在胡同儿里遇到的人,那个吊威亚时候故意放线加速的小弟,还有首映礼上朝我泼水的人,其实我都知道的。”
    林阵深吸了一口气,干脆放弃了方向盘,有些疲倦地向后倒在了座位上,伸手捂着脸,揉搓着发布会上笑得有些僵硬的面部肌肉。
    “没想过……诉诸法律吗?”徐羡在车窗以下别人看不到的地方握住了林阵的手。
    “呵,诉诸法律,你让我去状告自己的生父吗?”林阵苦笑了一下,回握着徐羡的手,他的力气也很大,死死地握着他的手,竟然让徐羡都觉得有些疼痛。
    他心里多少有些这方面的猜测,不过林阵不主动敞开心扉,他是不会强迫他说出来的,在一个没有血缘关系的人面前外扬家丑,想也知道是多么尴尬的事情了。
    “现在呢?想争了?”徐羡看着林阵的眼睛,他的眼神在暗淡的路灯下面闪着光彩,是许多年前的那种跃跃欲试的样子,好像在第一次见面的时候,他从摔倒的自己身边经过,走路带风,忽然又回过头来注意到了他,那帝王般的回顾,让他变得飞蛾扑火、奋不顾身。
    “想,为什么不争?这条路是我自己选的,我明白我想要的是什么。”林阵攥得徐羡的手有些发疼,他虎视眈眈地看着前面拥堵的路段,目光终于不再犹疑。
    “男神,我的洪荒之力好像控制不住了。”
    “……”林阵对于他这种善于破坏气氛的个性已经彻底没辙,主动放开了他的手。
    “要不咱们弃车吧?”
    “这是四环,我家在二环,谢谢你。”
    “云霄飞轮椅,你值得拥有。”
    “我还是想以优秀男演员的身份登报,外星人就免了吧。”
    “那怎么办啊?忍不住了。”徐羡忽然猫腰下去,俯身在林阵的手背上面亲了亲,又抬起头来。
    “现在稍微缓解了一下。”
    “……”林阵满脸的尴尬,刚才徐羡把头压下去的时候,旁边车里的一对青年男女似乎以一种玩味的眼光看着他们,等徐羡的头再一次冒出来的时候,两个人一脸我懂的表情别开了视线。
    虽然林阵带着口罩和太阳镜,还是有一种做了坏事被人现场抓包的迷之尴尬。
    ……
    “男神,别生气了,你不是也说了吗,全副武装不会被人拍到的,而且咱们开的是文础的私家车,没人知道车牌。”
    徐羡小心翼翼地端着一盘心形雕花草莓,打板儿供了起来给林阵送过去,就差晨昏三叩首,早晚一炉香了。
    “你是不是故意的……”
    “我冤枉啊男神。”徐羡其实是真的没想到,他只想俯身去亲了亲林阵的手,因为他发现只要是没人的时候,林阵总会想着戴上他送的那枚戒指,这让徐羡觉得心里很温暖,不过他们当时的动作……嗯,看上去是有点儿车震的嫌疑。
    “就算没有,事后是不是脑补了?”林阵绷着脸说道。
    徐羡有点儿心虚地看向了别处。
    “你还学会别开视线了吗?看着我!”
    “额,只有区区一万字。”
    “……”林阵自从对徐羡感兴趣以来,也找了不少他早期的原作来看,下面的评论区也相当有意思,其中一条好像是一个女孩子的留言,大意是说徐羡的脑洞好大,以后如果有了女朋友,肯定会写大长篇言情来yy的,当时看到的时候他还觉得好笑,没想到一语成谶。
    第四十八章 打脸
    金风送爽,故都的秋。
    “秋天,无论在什么地方的秋天,总是好的;可是啊,北国的秋,却特别地来得清,来得静,来得悲凉。我的不远千里,要从杭州赶上青岛,更要从青岛赶上北平来的理由,也不过想饱尝一尝这‘秋’,这故都的秋味~”
    “大清早嚎什么。”
    林阵睡得迷迷糊糊的,忽然听见窗外有人在哪里发酸,那腔调听上去还真有点儿民国时代的知识分子那种特有的穷酸臭损的即视感,不过声音低沉淳厚,倒是非常好听。他从火炕上爬了起来,推开窗棂一看,果然是徐羡在天井院儿里发骚。
    “男神,你醒啦?”徐羡回过头来,怀里还抱着一颗白菜当做麦克风,看见他,一脸春风十里不如睡你的表情,顺手把大白菜丢在了秋菜垛子上面。
    昨天他们在路上堵到了晚上十点多钟,怕一会儿过了午夜又要限号,只好先回到徐羡租住的剧团宿舍里凑合一宿,不过对于林阵来说却是因祸得福,秋天冷清的空气里配上烧得温凉不沾的火炕,别提多么受用了,一觉又睡到了日上三竿。
    “你怎么大早晨就在背书,打扰到豆豆他们怎么办。”林阵披了一件徐羡的旧衣服走了出来,院子里空空荡荡的,似乎没有几个活物。
    “他们可是三五更的硬功夫,哪能像你这么死睡,这会儿早就去练功房了,院子里没人,就咱们俩。”
    徐羡想要把手伸过去,伸到一半儿,又发现自己手上蹭到了大白菜上面的一点灰土,讪讪地缩了回去。
    “冷不冷啊?”林阵主动握住了他的手,在初秋早晨的空气里,确实有点儿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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