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18章
老队长放弃了相亲这个主意之后,孙女婿自己就冒了出来,是从海外回来的,生物研究所的青年技术骨干。
孙女婿和老队长说完了话,就主要和岳母说话。
这位叫做董银川的年轻人,当时走上科研之路,就是因为看过宁蓁蓁的采访。
他当时第一次和林楚见父母,赫然发现,心上人的母亲是他偶像。
董银川在看到了宁蓁蓁的时候,高智商的脑子立即就宕了机,红着脸磕磕巴巴地说话,还双眼冒星星。
董银川很喜欢林楚,觉得她是自己见过的少有聪明又果敢的女性,等到见到了宁蓁蓁,就知道为什么他为看上林楚,那是因为林楚就是他偶像的孩子。
这年轻后生本来就对林楚情根深种,见面了之后,第一时间就给爸妈打电话,把这消息告诉了父母,恨不得立即就双方父母见面,把结婚的事给敲定下来。
生物领域的技术应用,和宁蓁蓁的项目有很大的交叉,董银川每次和岳母聊完天,都会有所得。董银川也是少年得意了,有时候难免会飘起来,只是每当稍微飘起来一点,和宁蓁蓁一聊,就觉得自己应当更谦逊一些。
董银川和宁蓁蓁说话的时候,庄涵也在和林楚说话,不抽烟不喝酒加上锻炼,他状态要比同龄人好很多,甚至有时候和林楚走在一起,还会被人误会。
林楚一直学得是医学,却不会因为隔行如隔山,就随意把自己的工作生活一笔带过。
要不是林楚褪去了面容的稚气,已经结婚了,庄涵甚至有一种错觉,她还是那个乖巧懂事一板一眼的孩子。
庄文轩很快就出了考场,按照庄老队长的说法,这小子和庄涵一样,鬼精鬼精又皮得很。
不过当年没有人制得住庄涵,庄文轩虽然就是混世魔王转世,但是一物降一物,在家里的两个女士面前,都乖巧得很,因为宁蓁蓁很忙,有时候会出差,在宁蓁蓁不在家的时候,庄文轩像是一个小尾巴一样跟在姐姐身后,当姐姐去上学了,那臭小子就露出了他的真面目。
庄涵养庄文轩的时候,就理解了当年为什么父亲总是恶狠狠瞅着自己,他有时候也觉得这臭小子皮痒痒,恨不得揍他一顿。
可惜生儿生女无法自己决定,不然他绝对要选个肖似妻子的小姑娘,而不是这样的臭小子。
庄文轩的容貌结合了夫妻两人的长处,脑子也活泛,庄文轩小时候是听着父母的事迹,还有姐姐优异长大的,这孩子不如林楚仔细,他又好强,在拿不到班上双百,班上第一,颓丧了几天之后,他就有了自己的主意,他要跳级。
反正他不要比姐姐差,他天生没有姐姐细心,就想要跳级,走得提前高考的路数。
庄文轩因为出来的早,不少家长都注意到了庄文轩,这是最后一科,之前每天都等着的家长都见过这小子,还在变声期,说话有些公鸭嗓,这位总是提前交卷,等到他出来了,自家孩子没多久也会出来了。
“看着年龄很小,那小子笑嘻嘻的,说考得不错,也不知道是真是假。”
“是不是在吹牛,他家的条件不错?”
“估计就一个男丁,宠着呢,所以孩子一门课提前交卷了还不算,家里人都由着让剩下几科提前交卷。”
“就是就是,太溺爱孩子了,这么重要的高考,哪儿能胡闹。”
“估计就是让孩子体验一下,没报啥希望,毕竟年龄也小,晚点再考也是一样。”
等到这一大家子离开了之后,憋了很久的一位家长才说道,“都不是,那孩子成绩很好,别的不敢说,他高考肯定没问题。”
“你咋知道?”
“我觉得那小子看上去就不稳重。”
“就是就是,他要是考得好,我家孩子都可以高考状元。”
那个说话的胖家长用手帕擦了擦头上的汗水,“哎呦,大姐您可别吹牛,我既然这样说,肯定是有证据的。刚刚那个,他姐姐可是真正的高考理科状元。他的话,是中科大少年班的,肯定上好学校是没问题。”
这话一出,家长就炸开了锅,能在这里守着的,可都关心成绩这件事,本来看上去不稳重的小少年,居然有这样的本事?
“你说那个短头发的女人是他姐姐?是高考状元?我看那个女人年龄肯定参加工作了,你咋知道她是高考状元?”
“你是他家邻居?”
“我第一天就认了出来,因为来送考的家长,带着墨镜的人是林凤娟,林博士,就是那个打拐的专家。当时她爱人拜托我别叫破她的身份,她的一对儿女都上过新闻专访,我可崇拜她了,错不了,她的长女是林楚,当年的理科高考状元,小儿子庄文轩也是神童,上的中科大少年班!”
之前这帮在外等候的家长,都是聊聊家常,这一次话题的中心全部都是宁蓁蓁。
当年林楚的高考不少人都有印象,小儿子上了中科大的少年班,报纸上还有报道。
众人唏嘘不已,又有些埋怨那个家长不早点叫破对方的身份。
胖家长脸色很严肃,“林博士是个很低调的人,要不然也不会又戴帽子又带墨镜,她来等孩子,就是关心孩子的高考,她也很忙,不好打搅她的。”
“也是哦,老看到林博士天南海北地跑。”
“好像瘦的很,都是辛苦出来的。”
不知道是谁把话转到了宁蓁蓁当年的离婚再嫁上。
“林博士一开始肯定也是不容易的,一想到她有现在的成就,生活也美满,就打心眼里替她高兴。听说她前夫的一大家子乱着呢,哎呦,这才是好人有好报,恶人有恶报!”
第130章 和离后成了女首辅1
“夫人,夫人。”
焦急的声音在耳畔响起,宁蓁蓁睁开眼,看到了一个脸上有伤口的丫鬟。
那丫鬟鹅蛋脸柳叶眉,眼眸像是含了一汪春水,只是一道从眼角长长划到了嘴角的口子破坏了她姣好的容貌。
“夫人可算醒了。”丫鬟松了一口气,用一双清凉的帕子,擦拭宁蓁蓁的额头。
宁蓁蓁这才发现,她的背上已经是濡湿一片,还有眼睛也是有些酸疼,应当是哭过一场。
“我没事。”应该是做了噩梦,所以被丫鬟唤醒了,宁蓁蓁说道,“我心跳得有些快,我再眯一会儿。”
丫鬟应了下来。
接受了记忆之后,就知道原身叫做冯素云,父亲是鸿鹄书院的夫子,替她定下一桩婚事,未婚夫叫做金庭。
金庭的父亲是个读书人,曾经和冯父是同窗,在金庭很小的时候就亡故了,留下妻子马氏,还有金庭与捡来的养女。
冯父怜惜金家,加上金庭的天资高,就助他读书,非但如此,还把自己的长女许配给金庭。
从宁蓁蓁的角度来看,大概是在金庭成亲前的时候来了一场风寒,让古代版的金庭一命呜呼,躯体里换了一个现代魂。
冯素云捡到过丈夫写的“计划书”,上面的字体是七零八落,十分难看,丈夫说伤了手,是用左手写的,冯素云也就信了。
那次之后,金庭就不再读书,而是折腾起来了买卖,从硝石制冰、制作肥皂、炒茶到使用煤炭、制作水泥等等不一而足,还认识了当地的县令,这让冯父有些不满,让女儿对夫婿多做规劝,只有科举是正道。
冯素云也觉得丈夫和婚前有些不太一样,以前的丈夫对她还有父亲都很敬重,对书本更是如此,但是发热伤了手之后,忽然就抛开了书,甚至冯素云感觉到了,丈夫对自己的父亲很是不满,觉得父亲迂腐,自己啰嗦。
冯素云是有些难受的,因为鸿鹄书院不大,她与金庭很早就定下了,金庭无法回村里的时候,就常在她家吃饭。两人可以说是青梅竹马,本以为婚后也会是举案齐眉,没曾想竟是这般了。
金庭的生意越做越大,带着一家人离开了小小的县城也成了顺理成章的事,从县城到府州,最后到了京都里,金庭还做了皇商。
随着金庭的发家,他身边也多了许多的莺莺燕燕,救过一个要上吊的小寡妇,收过别人送的妖娆瘦马,还有隐居娇憨的女神医,最让冯素云无法接受的是,居然金家养妹也做了小妾,这让她觉得恶心。
虽然对外说是养妹已经去世,实际上是找了一个好人家,把金小月的名字改成了苏小月,但是冯素云清清楚楚,那就是金家的养女,手腕内侧还有一枚红痣。
冯素云的容貌只是寻常,自从有了这些小妾之后,两人同房的时间就两三个月一次,等到金小月做了小妾,冯素云就再也没有和丈夫同床,她觉得金庭让她作呕。
她甚至想过要和离,但是从书信之中,得到家里的消息,嫂子性子十分刻薄,恐怕容不下她。
冯素云的猜测是对的,父亲因病亡故,就返回了祖宅,母亲看到了女儿的消瘦,看出了她想要和离的心思,告诉她,安心在金家坐稳位置,最好早早生下一个孩子。
低声与她说冯家可能没办法容得下她,冯母是眼眶含着泪的,她也舍不得女儿,想要给女儿做主,只是家里这般光景,都是儿媳妇一个人做主,她的身子她很清楚,已经就快到日子。
那之后,冯素云的母亲又熬了几日,就去了。
冯素云已经认命,就打算这样过一辈子,谁知道没过多久,金庭救了皇家公主,更是让那位公主对他死心塌地,闹着要嫁他。
那位公主是太后的心尖宠,出生的时候霞光满天,被太后认为是福星,公主说自己已经失去了清白,那太后肯定是要让金庭休妻的,正好冯氏无子,打算以此为由头让冯氏休妻。
当今圣上查了冯家之事,对冯素云心生怜悯,让内侍过来同冯素云说和离之事,并让金庭多给一些金银铺子等物。
涉及到了皇家公主,冯素云接受了和离的命运,结果回到了娘家,嫂子也和大哥和离了,只把嗷嗷待哺的小侄子丢在病重的大哥身边,家里的东西也被嫂子席卷一空。
她回来的时间太迟,大哥还是去了,冯素云本来就是心中郁结,强撑着打理家里,但是独身的女户哪儿有那么好做的?冯家被盗了两次,甚至冯素云差点都受到了侮辱,要不是杏雨舍命救她,或许那个时候她就去了。
冯素云已经很想死了,为了侄子,勉强打起精神,带着侄子到京都。
可怜冯素云年纪轻轻就白了头,勉强撑到给侄子订了婚,或许是心弦一松,根本没看到侄子再生孩子,冯素云就撒手人寰。
宁蓁蓁睁开眼,那个舍命救人的杏雨就是眼前的丫鬟。
冯素云贴身丫鬟有两个,一个叫做飘雪,一个叫做杏雨,金庭既然是管不住下身的,飘雪趁机爬床,飘雪长得普通,在金府里不算得宠,但是谁让金家什么都不缺,就是有钱,飘雪作为姨娘的日子总比现在要舒服。
但是杏雨不同,本身生得好,某天忽然脸上带了伤,就跪下说要跟着冯素云一辈子。
按照宁蓁蓁的猜测,恐怕是金庭想要做点什么,杏雨就自毁容貌了。
想到了杏雨的脸,宁蓁蓁对她招招手,手指碰触在她的肌肤上,她过来的时间要是早点,或许可以医治,现在的话,最多能想办法让疤痕淡那么一点点,恐怕还是会留痕迹。
“夫人。我没事……”以前夫人扶着她的面颊,都会落泪,这次杏雨刚说完就一顿,因为夫人的眼睛里并无泪水。
宁蓁蓁说道,“我想洗漱。”
“水我已经让人烧好了。”
冯素云的性格太软,加上对金家这样的后院可以说是恶心又绝望,杏雨还能够压住的人,都是杏雨一个人压着其他的丫鬟干活。
宁蓁蓁洗漱的时候对着杏雨说道,“等会看看厨房里有什么,送点过来,我先垫一垫。”以前的冯素云郁结于心,吃的东西很少,现在宁蓁蓁要养护这身体,中午本来就吃的不多,现在泡完澡,胃口开了,适合吃一点。
杏雨听到了宁蓁蓁的要求,眉眼弯起,重重点头。
还真是个漂亮的姑娘,可惜脸上的疤痕了。
这身体不算好,宁蓁蓁不敢泡久,在杏雨去厨房里端东西,就已经自己出了浴桶,换了一身衣裳。
冯素云的身高在女子当中算很是高挑的,足有一米七,因为太过于消瘦,明明现在已经十八岁了,身材却很是扁平,远远看上去就像是竹竿。
当时金庭已经不怎么想要履行夫妻义务,在冯素云拒绝的时候,恐怕金庭求之不得。
厨房里没有现成的食物,就给宁蓁蓁端了一小碗鸡丝面,宁蓁蓁吃过了之后,怕晚上的时候吃不下,时候尚早,就打算带着杏雨往外走一走。
金家的夫人手里就是个空壳,家里都是由金庭掌管,宁蓁蓁现在手里没什么钱,就是有月钱和嫁妆,但是她凭什么花自己的那些,要花就花金庭的,有谁会嫌弃银子烧手呢?
宁蓁蓁带着杏雨去账房支银子,先不自己拿银子,反而问起来苏姨娘最多一次可以支取多少银子。
金庭对自己的女人很是大方,宁蓁蓁猜想金额应该不小。
不过账房显然也知道宁蓁蓁不得宠,现在要支取银子,也不知道当给她多少,就笑着说道“夫人不如晚上的时候,等着老爷回来了,看看能不能老爷给个确定的信儿,咱们下人也好行事。”
“我就是出去买些药,还有一些首饰。”宁蓁蓁的眉头皱了起来,“如不然你跟着我走一趟,我若是要什么,你签单就好。”
“夫人,小人这边就是在府里头看着家,这么大的金府,我可走不开……”
那账房还想要继续说些什么,就看到夫人笑了起来,“你可想清楚了,我再不得宠,也是正儿八经的金府主子,金庭最不缺的就是银子,你若是不肯也罢了,不少人都认得金家的车驾,总有法子买东西的。”
宁蓁蓁扭头走了两步,就有人追上来了,给了宁蓁蓁一方小印,还是说自己忙碌,就让夫人用这个签章就行。
算算日子,应该没几天内侍就要过来了,宁蓁蓁就拿着东西先去了药铺,选的都是上好的药材,宁蓁蓁一眨眼就签单了千两银子出去。
第二个烧钱的地方是首饰铺,当宁蓁蓁看到了首饰铺子掌柜见着金庭的印章,有些惊讶地看着宁蓁蓁,宁蓁蓁就猜到了,这印章应当是有其他佳人用过,所以掌柜的才会奇怪,为什么如同宁蓁蓁这般寡淡容貌的人会拿着金庭的东西。
孙女婿和老队长说完了话,就主要和岳母说话。
这位叫做董银川的年轻人,当时走上科研之路,就是因为看过宁蓁蓁的采访。
他当时第一次和林楚见父母,赫然发现,心上人的母亲是他偶像。
董银川在看到了宁蓁蓁的时候,高智商的脑子立即就宕了机,红着脸磕磕巴巴地说话,还双眼冒星星。
董银川很喜欢林楚,觉得她是自己见过的少有聪明又果敢的女性,等到见到了宁蓁蓁,就知道为什么他为看上林楚,那是因为林楚就是他偶像的孩子。
这年轻后生本来就对林楚情根深种,见面了之后,第一时间就给爸妈打电话,把这消息告诉了父母,恨不得立即就双方父母见面,把结婚的事给敲定下来。
生物领域的技术应用,和宁蓁蓁的项目有很大的交叉,董银川每次和岳母聊完天,都会有所得。董银川也是少年得意了,有时候难免会飘起来,只是每当稍微飘起来一点,和宁蓁蓁一聊,就觉得自己应当更谦逊一些。
董银川和宁蓁蓁说话的时候,庄涵也在和林楚说话,不抽烟不喝酒加上锻炼,他状态要比同龄人好很多,甚至有时候和林楚走在一起,还会被人误会。
林楚一直学得是医学,却不会因为隔行如隔山,就随意把自己的工作生活一笔带过。
要不是林楚褪去了面容的稚气,已经结婚了,庄涵甚至有一种错觉,她还是那个乖巧懂事一板一眼的孩子。
庄文轩很快就出了考场,按照庄老队长的说法,这小子和庄涵一样,鬼精鬼精又皮得很。
不过当年没有人制得住庄涵,庄文轩虽然就是混世魔王转世,但是一物降一物,在家里的两个女士面前,都乖巧得很,因为宁蓁蓁很忙,有时候会出差,在宁蓁蓁不在家的时候,庄文轩像是一个小尾巴一样跟在姐姐身后,当姐姐去上学了,那臭小子就露出了他的真面目。
庄涵养庄文轩的时候,就理解了当年为什么父亲总是恶狠狠瞅着自己,他有时候也觉得这臭小子皮痒痒,恨不得揍他一顿。
可惜生儿生女无法自己决定,不然他绝对要选个肖似妻子的小姑娘,而不是这样的臭小子。
庄文轩的容貌结合了夫妻两人的长处,脑子也活泛,庄文轩小时候是听着父母的事迹,还有姐姐优异长大的,这孩子不如林楚仔细,他又好强,在拿不到班上双百,班上第一,颓丧了几天之后,他就有了自己的主意,他要跳级。
反正他不要比姐姐差,他天生没有姐姐细心,就想要跳级,走得提前高考的路数。
庄文轩因为出来的早,不少家长都注意到了庄文轩,这是最后一科,之前每天都等着的家长都见过这小子,还在变声期,说话有些公鸭嗓,这位总是提前交卷,等到他出来了,自家孩子没多久也会出来了。
“看着年龄很小,那小子笑嘻嘻的,说考得不错,也不知道是真是假。”
“是不是在吹牛,他家的条件不错?”
“估计就一个男丁,宠着呢,所以孩子一门课提前交卷了还不算,家里人都由着让剩下几科提前交卷。”
“就是就是,太溺爱孩子了,这么重要的高考,哪儿能胡闹。”
“估计就是让孩子体验一下,没报啥希望,毕竟年龄也小,晚点再考也是一样。”
等到这一大家子离开了之后,憋了很久的一位家长才说道,“都不是,那孩子成绩很好,别的不敢说,他高考肯定没问题。”
“你咋知道?”
“我觉得那小子看上去就不稳重。”
“就是就是,他要是考得好,我家孩子都可以高考状元。”
那个说话的胖家长用手帕擦了擦头上的汗水,“哎呦,大姐您可别吹牛,我既然这样说,肯定是有证据的。刚刚那个,他姐姐可是真正的高考理科状元。他的话,是中科大少年班的,肯定上好学校是没问题。”
这话一出,家长就炸开了锅,能在这里守着的,可都关心成绩这件事,本来看上去不稳重的小少年,居然有这样的本事?
“你说那个短头发的女人是他姐姐?是高考状元?我看那个女人年龄肯定参加工作了,你咋知道她是高考状元?”
“你是他家邻居?”
“我第一天就认了出来,因为来送考的家长,带着墨镜的人是林凤娟,林博士,就是那个打拐的专家。当时她爱人拜托我别叫破她的身份,她的一对儿女都上过新闻专访,我可崇拜她了,错不了,她的长女是林楚,当年的理科高考状元,小儿子庄文轩也是神童,上的中科大少年班!”
之前这帮在外等候的家长,都是聊聊家常,这一次话题的中心全部都是宁蓁蓁。
当年林楚的高考不少人都有印象,小儿子上了中科大的少年班,报纸上还有报道。
众人唏嘘不已,又有些埋怨那个家长不早点叫破对方的身份。
胖家长脸色很严肃,“林博士是个很低调的人,要不然也不会又戴帽子又带墨镜,她来等孩子,就是关心孩子的高考,她也很忙,不好打搅她的。”
“也是哦,老看到林博士天南海北地跑。”
“好像瘦的很,都是辛苦出来的。”
不知道是谁把话转到了宁蓁蓁当年的离婚再嫁上。
“林博士一开始肯定也是不容易的,一想到她有现在的成就,生活也美满,就打心眼里替她高兴。听说她前夫的一大家子乱着呢,哎呦,这才是好人有好报,恶人有恶报!”
第130章 和离后成了女首辅1
“夫人,夫人。”
焦急的声音在耳畔响起,宁蓁蓁睁开眼,看到了一个脸上有伤口的丫鬟。
那丫鬟鹅蛋脸柳叶眉,眼眸像是含了一汪春水,只是一道从眼角长长划到了嘴角的口子破坏了她姣好的容貌。
“夫人可算醒了。”丫鬟松了一口气,用一双清凉的帕子,擦拭宁蓁蓁的额头。
宁蓁蓁这才发现,她的背上已经是濡湿一片,还有眼睛也是有些酸疼,应当是哭过一场。
“我没事。”应该是做了噩梦,所以被丫鬟唤醒了,宁蓁蓁说道,“我心跳得有些快,我再眯一会儿。”
丫鬟应了下来。
接受了记忆之后,就知道原身叫做冯素云,父亲是鸿鹄书院的夫子,替她定下一桩婚事,未婚夫叫做金庭。
金庭的父亲是个读书人,曾经和冯父是同窗,在金庭很小的时候就亡故了,留下妻子马氏,还有金庭与捡来的养女。
冯父怜惜金家,加上金庭的天资高,就助他读书,非但如此,还把自己的长女许配给金庭。
从宁蓁蓁的角度来看,大概是在金庭成亲前的时候来了一场风寒,让古代版的金庭一命呜呼,躯体里换了一个现代魂。
冯素云捡到过丈夫写的“计划书”,上面的字体是七零八落,十分难看,丈夫说伤了手,是用左手写的,冯素云也就信了。
那次之后,金庭就不再读书,而是折腾起来了买卖,从硝石制冰、制作肥皂、炒茶到使用煤炭、制作水泥等等不一而足,还认识了当地的县令,这让冯父有些不满,让女儿对夫婿多做规劝,只有科举是正道。
冯素云也觉得丈夫和婚前有些不太一样,以前的丈夫对她还有父亲都很敬重,对书本更是如此,但是发热伤了手之后,忽然就抛开了书,甚至冯素云感觉到了,丈夫对自己的父亲很是不满,觉得父亲迂腐,自己啰嗦。
冯素云是有些难受的,因为鸿鹄书院不大,她与金庭很早就定下了,金庭无法回村里的时候,就常在她家吃饭。两人可以说是青梅竹马,本以为婚后也会是举案齐眉,没曾想竟是这般了。
金庭的生意越做越大,带着一家人离开了小小的县城也成了顺理成章的事,从县城到府州,最后到了京都里,金庭还做了皇商。
随着金庭的发家,他身边也多了许多的莺莺燕燕,救过一个要上吊的小寡妇,收过别人送的妖娆瘦马,还有隐居娇憨的女神医,最让冯素云无法接受的是,居然金家养妹也做了小妾,这让她觉得恶心。
虽然对外说是养妹已经去世,实际上是找了一个好人家,把金小月的名字改成了苏小月,但是冯素云清清楚楚,那就是金家的养女,手腕内侧还有一枚红痣。
冯素云的容貌只是寻常,自从有了这些小妾之后,两人同房的时间就两三个月一次,等到金小月做了小妾,冯素云就再也没有和丈夫同床,她觉得金庭让她作呕。
她甚至想过要和离,但是从书信之中,得到家里的消息,嫂子性子十分刻薄,恐怕容不下她。
冯素云的猜测是对的,父亲因病亡故,就返回了祖宅,母亲看到了女儿的消瘦,看出了她想要和离的心思,告诉她,安心在金家坐稳位置,最好早早生下一个孩子。
低声与她说冯家可能没办法容得下她,冯母是眼眶含着泪的,她也舍不得女儿,想要给女儿做主,只是家里这般光景,都是儿媳妇一个人做主,她的身子她很清楚,已经就快到日子。
那之后,冯素云的母亲又熬了几日,就去了。
冯素云已经认命,就打算这样过一辈子,谁知道没过多久,金庭救了皇家公主,更是让那位公主对他死心塌地,闹着要嫁他。
那位公主是太后的心尖宠,出生的时候霞光满天,被太后认为是福星,公主说自己已经失去了清白,那太后肯定是要让金庭休妻的,正好冯氏无子,打算以此为由头让冯氏休妻。
当今圣上查了冯家之事,对冯素云心生怜悯,让内侍过来同冯素云说和离之事,并让金庭多给一些金银铺子等物。
涉及到了皇家公主,冯素云接受了和离的命运,结果回到了娘家,嫂子也和大哥和离了,只把嗷嗷待哺的小侄子丢在病重的大哥身边,家里的东西也被嫂子席卷一空。
她回来的时间太迟,大哥还是去了,冯素云本来就是心中郁结,强撑着打理家里,但是独身的女户哪儿有那么好做的?冯家被盗了两次,甚至冯素云差点都受到了侮辱,要不是杏雨舍命救她,或许那个时候她就去了。
冯素云已经很想死了,为了侄子,勉强打起精神,带着侄子到京都。
可怜冯素云年纪轻轻就白了头,勉强撑到给侄子订了婚,或许是心弦一松,根本没看到侄子再生孩子,冯素云就撒手人寰。
宁蓁蓁睁开眼,那个舍命救人的杏雨就是眼前的丫鬟。
冯素云贴身丫鬟有两个,一个叫做飘雪,一个叫做杏雨,金庭既然是管不住下身的,飘雪趁机爬床,飘雪长得普通,在金府里不算得宠,但是谁让金家什么都不缺,就是有钱,飘雪作为姨娘的日子总比现在要舒服。
但是杏雨不同,本身生得好,某天忽然脸上带了伤,就跪下说要跟着冯素云一辈子。
按照宁蓁蓁的猜测,恐怕是金庭想要做点什么,杏雨就自毁容貌了。
想到了杏雨的脸,宁蓁蓁对她招招手,手指碰触在她的肌肤上,她过来的时间要是早点,或许可以医治,现在的话,最多能想办法让疤痕淡那么一点点,恐怕还是会留痕迹。
“夫人。我没事……”以前夫人扶着她的面颊,都会落泪,这次杏雨刚说完就一顿,因为夫人的眼睛里并无泪水。
宁蓁蓁说道,“我想洗漱。”
“水我已经让人烧好了。”
冯素云的性格太软,加上对金家这样的后院可以说是恶心又绝望,杏雨还能够压住的人,都是杏雨一个人压着其他的丫鬟干活。
宁蓁蓁洗漱的时候对着杏雨说道,“等会看看厨房里有什么,送点过来,我先垫一垫。”以前的冯素云郁结于心,吃的东西很少,现在宁蓁蓁要养护这身体,中午本来就吃的不多,现在泡完澡,胃口开了,适合吃一点。
杏雨听到了宁蓁蓁的要求,眉眼弯起,重重点头。
还真是个漂亮的姑娘,可惜脸上的疤痕了。
这身体不算好,宁蓁蓁不敢泡久,在杏雨去厨房里端东西,就已经自己出了浴桶,换了一身衣裳。
冯素云的身高在女子当中算很是高挑的,足有一米七,因为太过于消瘦,明明现在已经十八岁了,身材却很是扁平,远远看上去就像是竹竿。
当时金庭已经不怎么想要履行夫妻义务,在冯素云拒绝的时候,恐怕金庭求之不得。
厨房里没有现成的食物,就给宁蓁蓁端了一小碗鸡丝面,宁蓁蓁吃过了之后,怕晚上的时候吃不下,时候尚早,就打算带着杏雨往外走一走。
金家的夫人手里就是个空壳,家里都是由金庭掌管,宁蓁蓁现在手里没什么钱,就是有月钱和嫁妆,但是她凭什么花自己的那些,要花就花金庭的,有谁会嫌弃银子烧手呢?
宁蓁蓁带着杏雨去账房支银子,先不自己拿银子,反而问起来苏姨娘最多一次可以支取多少银子。
金庭对自己的女人很是大方,宁蓁蓁猜想金额应该不小。
不过账房显然也知道宁蓁蓁不得宠,现在要支取银子,也不知道当给她多少,就笑着说道“夫人不如晚上的时候,等着老爷回来了,看看能不能老爷给个确定的信儿,咱们下人也好行事。”
“我就是出去买些药,还有一些首饰。”宁蓁蓁的眉头皱了起来,“如不然你跟着我走一趟,我若是要什么,你签单就好。”
“夫人,小人这边就是在府里头看着家,这么大的金府,我可走不开……”
那账房还想要继续说些什么,就看到夫人笑了起来,“你可想清楚了,我再不得宠,也是正儿八经的金府主子,金庭最不缺的就是银子,你若是不肯也罢了,不少人都认得金家的车驾,总有法子买东西的。”
宁蓁蓁扭头走了两步,就有人追上来了,给了宁蓁蓁一方小印,还是说自己忙碌,就让夫人用这个签章就行。
算算日子,应该没几天内侍就要过来了,宁蓁蓁就拿着东西先去了药铺,选的都是上好的药材,宁蓁蓁一眨眼就签单了千两银子出去。
第二个烧钱的地方是首饰铺,当宁蓁蓁看到了首饰铺子掌柜见着金庭的印章,有些惊讶地看着宁蓁蓁,宁蓁蓁就猜到了,这印章应当是有其他佳人用过,所以掌柜的才会奇怪,为什么如同宁蓁蓁这般寡淡容貌的人会拿着金庭的东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