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好!”
乱哄哄的喝彩声响了起来,无一例外都是晦涩难懂的山地土话。
刘稷高举双手,以胜利者的姿态,挑衅般地看着四周的山民,那些原本跃跃欲试的年青山民,在他连续摔倒三个寨中好手之后,都失去了信心,毕竟,人家的年纪也不大,却有一身实打实的本领。
如果说同政客说话要讲求利益,与这些仆实的山民打交道,刘稷就直接用上了最有效的法子,喝酒、打架。
“哼,要是提莫在这里,一定能将他击倒。”
围观的山民有男有女,一个年轻女子气鼓鼓地说了一句,立刻引起了周围众人的附合。
看来这个提莫应该是寨中的第一好手,刘稷笑着走过去,先朝着当中的一个老者弯腰行了一礼。
“大头人,感谢你的招待。”
“对于朋友,我们喀人从来不吝惜。”那个老者点头致意。
刘稷笑嘻嘻地抬起头,打量了一下发话的年轻女子,被对方毫不客气地瞪了回去。
“可惜你的提莫不在,不然可以好好打上一场,他什么时候回来?”
“被吐蕃人捉走了,哪里还回得来。”
听他说到自己的心上人,女子悻悻地冒了一句。
“辛迪加,不要失礼。”
老人在边上喝骂道,女子只能住了口,脸上依然是不服气。
刘稷毫不在意:“辛迪加,是你的名字?意思是高山上的云,不错不错。”
“要你管!”女子白了他一眼,转身跑开。
“唉,这是我最小的女儿,没有礼貌,请你们不要放在心上。”老人歉意地解释了一句。
他是山寨中的头人,一眼就看出来的这几个人,可能不那么普通,眼前的这个人,长相既不像吐蕃人,也不像他们的同伴勃律人,更不像城里的天竺人,也不知道来自于哪里。
这样一个人,竟然能用喀语与他们对话,虽然发音很奇怪,可大致上的交流没有问题,要知道,就是城中的当地人,也不一定能听说,这才是他产生好奇的原因,很明显,与他同来的那对勃律父女,都只会一些简单的吐蕃话。
好奇之余,他还想知道,对方这么贸然地找来,倒底是为什么,难道就是为了喝酒打上一架?鬼才信。
“请原谅一个外来朋友的好奇,提莫为什么会被捉了?”
听他提到这个名字,老人叹了一口气:“吐蕃人死了两个税吏,要我们寨子交出十个人,提莫自己承认是他做的,就被他们捉去了,听说再过几天会杀了他,把人头挂在城门上。”
刘稷作出一个糊涂的表情:“不是他杀的?”
“当然不是,那两个税吏抢了我们寨子里的猎物,当时提莫他们不服,也不过想要去理论一番,被我劝回了寨子里,杀人,怎么敢?”
“没有地方申冤吗?城里的官吏、王都不管吗?”
“我们这种人,命比狗还贱,谁会管?吐蕃人才是这里的王。”
老人的话得到了众人的认同,在他们的脸上,刘稷只看到了不甘,连愤怒都很少,事情不可能一蹴而就。
“实不相瞒,我的主人来自于西边,是当地有名的大豪商,他这一次来到这里,是想要收购一些皮货,最好是比较特别一些的,比如白虎之类。”刘稷道出自己的来意,这个理由很自然,老人的表情已经没有了戒备。
他们本来就是靠这个为生,只不过时间上有些不巧。
“唉,要是你们早来一天就好了,如今寨子里的存货大都被抢走,剩下的都是些普通货色,未必能看得上眼。”
“没关系,能认识朋友就不算白跑一趟,如果头人方便的话,可以介绍一些相熟的寨子,我们也想多走走。”
对此,老人答应得很爽快,这样一来,仅有的那点疑虑也不翼而飞,人家根本就是来收山货的,一个有势力的大商人,同样值得他们结交。
于是,在他的带领下,刘稷和咄骨利父女三人走遍了附近的山寨,这一带的人种比较单一,就是后世赫赫有名的廊尔喀人,此时他们被叫做喀人,只比城中的统治者晚来几十年,当然还没有达到后世的高度,不过隐隐有了些雏形。
比如那种弯刀,最早的时候其实是割草用的,形状上有点像汉人的镰刀,后者是弯月形,前者是半曲形,原理都是一样,省力。
眼下,在这些山民的腰间,刘稷就看到了那种被称为“狗腿”的弯刀,天竺人的冶炼技术还是不错的,大名鼎鼎的大马士革钢最早就出自那里,因为用的是乌兹当地所产的铁矿,又被称为“乌兹钢”。
当然,这种钢的产量并不高,哪怕在这个时空,都属于极为珍贵的原料,还没有奢侈到可以拿来打造农具的程度。
联络上这些山寨,刘稷将交易的地点放到了城里,时间则在三天后,以便让他们准备货物,这本就是惯常的交易方式,因此没有人提出异议,更没有会想到别的地方去。
回到最开始的那个寨子时,已经过去了两天,果不其然,从城里传来了不好的消息,吐蕃人将在康普提尔的中心广场上公开处决提莫,以惩戒他的行为,时间就在明天。
消息传来,寨中的人都陷入了悲伤当中,而年轻一辈的山民,还有些愤愤不平。
“他是为了我们所有的人才丢掉的性命,如果你们再冲动行事,提莫就白死了。”老人苦口婆心地劝告,威胁,好不容易,才制止了人心的浮动。
可这并不是刘稷所希望的,在他们几个离开的时候,看到了树林里似乎有人影,他的心里一动,走过去一看,还真是认识的,就是之前斗嘴的那个年轻女子。
“你们想进城去救人?”不用想也知道这些人打算做什么,刘稷不理会他们警惕的目光,开门见山地问道。
“是又怎么样,你不准去告诉阿爷。”女子没好气地瞪了他一眼。
刘稷有些哭笑不得,也不知道这个女人是不是真有第六感,否则怎么会老看自己不顺眼?
“就凭你们几个,去送死还差不多。”
“送死就送死,为了提莫,我们不怕。”女子的话引起了一些年轻人的共鸣,其中有两个正是之前同他交过手的,算是寨子里的好手。
“既然你们死都不怕,那就好说了,想不想把他救出来?”
刘稷露出一个人畜无害的笑容。
乱哄哄的喝彩声响了起来,无一例外都是晦涩难懂的山地土话。
刘稷高举双手,以胜利者的姿态,挑衅般地看着四周的山民,那些原本跃跃欲试的年青山民,在他连续摔倒三个寨中好手之后,都失去了信心,毕竟,人家的年纪也不大,却有一身实打实的本领。
如果说同政客说话要讲求利益,与这些仆实的山民打交道,刘稷就直接用上了最有效的法子,喝酒、打架。
“哼,要是提莫在这里,一定能将他击倒。”
围观的山民有男有女,一个年轻女子气鼓鼓地说了一句,立刻引起了周围众人的附合。
看来这个提莫应该是寨中的第一好手,刘稷笑着走过去,先朝着当中的一个老者弯腰行了一礼。
“大头人,感谢你的招待。”
“对于朋友,我们喀人从来不吝惜。”那个老者点头致意。
刘稷笑嘻嘻地抬起头,打量了一下发话的年轻女子,被对方毫不客气地瞪了回去。
“可惜你的提莫不在,不然可以好好打上一场,他什么时候回来?”
“被吐蕃人捉走了,哪里还回得来。”
听他说到自己的心上人,女子悻悻地冒了一句。
“辛迪加,不要失礼。”
老人在边上喝骂道,女子只能住了口,脸上依然是不服气。
刘稷毫不在意:“辛迪加,是你的名字?意思是高山上的云,不错不错。”
“要你管!”女子白了他一眼,转身跑开。
“唉,这是我最小的女儿,没有礼貌,请你们不要放在心上。”老人歉意地解释了一句。
他是山寨中的头人,一眼就看出来的这几个人,可能不那么普通,眼前的这个人,长相既不像吐蕃人,也不像他们的同伴勃律人,更不像城里的天竺人,也不知道来自于哪里。
这样一个人,竟然能用喀语与他们对话,虽然发音很奇怪,可大致上的交流没有问题,要知道,就是城中的当地人,也不一定能听说,这才是他产生好奇的原因,很明显,与他同来的那对勃律父女,都只会一些简单的吐蕃话。
好奇之余,他还想知道,对方这么贸然地找来,倒底是为什么,难道就是为了喝酒打上一架?鬼才信。
“请原谅一个外来朋友的好奇,提莫为什么会被捉了?”
听他提到这个名字,老人叹了一口气:“吐蕃人死了两个税吏,要我们寨子交出十个人,提莫自己承认是他做的,就被他们捉去了,听说再过几天会杀了他,把人头挂在城门上。”
刘稷作出一个糊涂的表情:“不是他杀的?”
“当然不是,那两个税吏抢了我们寨子里的猎物,当时提莫他们不服,也不过想要去理论一番,被我劝回了寨子里,杀人,怎么敢?”
“没有地方申冤吗?城里的官吏、王都不管吗?”
“我们这种人,命比狗还贱,谁会管?吐蕃人才是这里的王。”
老人的话得到了众人的认同,在他们的脸上,刘稷只看到了不甘,连愤怒都很少,事情不可能一蹴而就。
“实不相瞒,我的主人来自于西边,是当地有名的大豪商,他这一次来到这里,是想要收购一些皮货,最好是比较特别一些的,比如白虎之类。”刘稷道出自己的来意,这个理由很自然,老人的表情已经没有了戒备。
他们本来就是靠这个为生,只不过时间上有些不巧。
“唉,要是你们早来一天就好了,如今寨子里的存货大都被抢走,剩下的都是些普通货色,未必能看得上眼。”
“没关系,能认识朋友就不算白跑一趟,如果头人方便的话,可以介绍一些相熟的寨子,我们也想多走走。”
对此,老人答应得很爽快,这样一来,仅有的那点疑虑也不翼而飞,人家根本就是来收山货的,一个有势力的大商人,同样值得他们结交。
于是,在他的带领下,刘稷和咄骨利父女三人走遍了附近的山寨,这一带的人种比较单一,就是后世赫赫有名的廊尔喀人,此时他们被叫做喀人,只比城中的统治者晚来几十年,当然还没有达到后世的高度,不过隐隐有了些雏形。
比如那种弯刀,最早的时候其实是割草用的,形状上有点像汉人的镰刀,后者是弯月形,前者是半曲形,原理都是一样,省力。
眼下,在这些山民的腰间,刘稷就看到了那种被称为“狗腿”的弯刀,天竺人的冶炼技术还是不错的,大名鼎鼎的大马士革钢最早就出自那里,因为用的是乌兹当地所产的铁矿,又被称为“乌兹钢”。
当然,这种钢的产量并不高,哪怕在这个时空,都属于极为珍贵的原料,还没有奢侈到可以拿来打造农具的程度。
联络上这些山寨,刘稷将交易的地点放到了城里,时间则在三天后,以便让他们准备货物,这本就是惯常的交易方式,因此没有人提出异议,更没有会想到别的地方去。
回到最开始的那个寨子时,已经过去了两天,果不其然,从城里传来了不好的消息,吐蕃人将在康普提尔的中心广场上公开处决提莫,以惩戒他的行为,时间就在明天。
消息传来,寨中的人都陷入了悲伤当中,而年轻一辈的山民,还有些愤愤不平。
“他是为了我们所有的人才丢掉的性命,如果你们再冲动行事,提莫就白死了。”老人苦口婆心地劝告,威胁,好不容易,才制止了人心的浮动。
可这并不是刘稷所希望的,在他们几个离开的时候,看到了树林里似乎有人影,他的心里一动,走过去一看,还真是认识的,就是之前斗嘴的那个年轻女子。
“你们想进城去救人?”不用想也知道这些人打算做什么,刘稷不理会他们警惕的目光,开门见山地问道。
“是又怎么样,你不准去告诉阿爷。”女子没好气地瞪了他一眼。
刘稷有些哭笑不得,也不知道这个女人是不是真有第六感,否则怎么会老看自己不顺眼?
“就凭你们几个,去送死还差不多。”
“送死就送死,为了提莫,我们不怕。”女子的话引起了一些年轻人的共鸣,其中有两个正是之前同他交过手的,算是寨子里的好手。
“既然你们死都不怕,那就好说了,想不想把他救出来?”
刘稷露出一个人畜无害的笑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