举目眺望,林天宇满眼里都闪烁着星光——
魔雾森林,我——来——啦!
并肩而行的王凌云,亦是一阵阵激动得、连呼吸都略显急促了。
可随即,略一冷静又道:“大哥,所有人都说,夜晚的魔雾森林才最可怕的。寻找机缘的那些武者仙师们,一到了晚上,莫不找地方,藏好了,等到了白天再行动。”
“没关系。我们才刚刚跨入魔雾,这里根本没了多大的危险,若是白天走这一段,纯属浪费时间。正好乘晚上这段时间,在这最边缘的地方走过去,等到深入一些了,就找地方休息。”
“嗯。”
沙!沙沙沙!沙沙沙!
踩着落叶,踏着新学的基础步法。神经略微有些绷得紧紧的,手中的黑刀也已出鞘。
同时,感应到了身畔的王凌云,同样利剑出鞘,难掩了初入魔雾森林的紧张,当然,亦难掩了那莫名的兴奋。
两人沿着林间,前人历练者,踏出来的林间小道,一步步地缓缓前行。
一直这么静静地走着、走着,走了快半个多时辰,风平浪静。
心道:看来,还真不愧是靠近镇魔镇的外围,走了这么久了,象征性的威胁袭击,都没遇到一次。
呼!
就在这时,在林天宇的背后刮起一缕腥风。感应到时,就感觉已经贴到了后背。林天宇赶紧一个前扑、翻转、手中黑刀微扬、顺势一削。
噗!
一头半人高的花豹,跃过头顶后,趴在了身前一人多远的地上,四腿乱蹬。可刚一站起,随即又倒下。再乱蹬一气,浑身抽搐,没一会,就断了气。喉管已经被削断,鲜血直流。
可惜了!林天宇直叹气。
花豹,速度见长。若非一刀毙命,实乃锻炼刀法的不二之选。
这次来魔雾森林,目的有三。
一、磨砺刀法。剔骨刀法虽已凌厉无匹,终归只不过是一门武技框架,仍须丰神润骨、百战磨砺,始能终成真正的王者之刀。
二、锤炼出林飞身上的那股气势。武学、斗战之法。没有好的武技,就不说了,安安心心做个普通人。可有了剔骨刀法,这样的无上武学了,自然不可能再埋没于日起而作、日落而憩的、平平无奇的、普通人的生活中。当百战而王,大鹏展翅九万里,直上青云揽星月。
三、锻炼步法。见惊雷剑法,而始知,步法之重要、自己的步法之弱。
林天宇惋惜地感叹着,便扒了地上,暂未起身。
愣了一下的王凌云,一步抢上,扶住林天宇,慌道:“大哥!你这是怎么啦?”
林天宇站了起来,呵呵一笑,道:“没事。只是可惜了,尽然没能来得及提前感知,用来好好锻炼刀法,便已经一命呜呼了。唉!可惜!实在是可惜!”
“大哥,你真没事?”
林天宇坚定地点点头。
王凌云长舒一口气,拍拍胸脯道:“大哥,你真是吓死我了。”
“好了!生火吧!把豹皮、豹爪和牙齿取了下来,然后,就在这里,烤些豹肉吃了,找颗大树爬上去,在树上暂时休息一晚,明天继续历练。”
随即,王凌云生火,林天宇剥豹皮、摘豹爪、取豹牙,这些材料,外面都有专门的商家收购。
没一会,火光闪耀,香气弥漫。
嗞嗞嗞、嗞嗞、嗞嗞嗞……
树杈上的豹油,随着树杈的转动,不时地滴落到了火堆上,豹肉也终于烤得焦酥金黄。
王凌云拿出小刀,先切了一块给林天宇,然后,自己也切了一块,吃将起来。
不一会,两人都吃得饱饱的,就着明亮的火堆,再各自切了一个烤好的大豹腿,仔细地包好了带上,然后,爬上十余米开外、一棵二十来米高的大树,各自找了一处适合睡觉的枝杈处,拿了包裹一枕,舒适地靠了上去。
在他们靠下不多久,火堆熄灭,然后,就听见刚才的火堆旁,一声声的咆哮响起,随后,有了不断嘶咬的声音传来。
显然刚才,有火堆照着时,早有凶兽盯上了这里,现在,火堆一熄,那些凶兽,相继抢上,抢食着余下的豹肉。
这就是最颠扑不破的丛林法则——弱肉强食,适者生存。
无任何人能改变转换。
待得天亮,两人伸了个懒腰坐起。然后,下了树,到十米外,昨晚的那处火堆处仔细一看。花豹的尸身,早被咬得支离破碎,只剩下了几根光溜溜的骨头,散乱地留在了现场。火堆现场,也是被践踏得一片凌乱不堪。
两人感叹一番,这魔雾森林里的威严。
昨天晚上,只不过是两人好运,只遇到了一头花豹,没遇到群兽。后来的香味虽然诱惑来了群兽,可火堆阻挡,起了些作用,随后,又上树睡觉,也是没能试到群兽之威。
感慨罢,两人就要继续深入魔雾森林。
才走了几步,只见前方,一头凶兽的身影,出现在了视线里,缓步向着两人的方向而来。
苍背狼。
苍背狼可向来都是群居动物。
刚才,还感慨昨晚没有遇到了群兽所困。
这会,不会是?
林天宇和王凌云均是四周围,拿眼睛扫扫。果然,后方、左右两边均是渐渐地冒出了一头头苍背狼的身影。他们竟然被包围了!看来,并非是他们昨晚好运,而是火堆帮了忙。随着火堆的熄灭,群狼已经在这四周围,布下了一个完整的口袋阵,正等着他们呢。猛虎斗不过群狼!看着越来越多的狼影,足足有百十头。
“凌云,怕吗?”
“不怕!”
不过,林天宇却分明感觉王凌云的声音,都有些不太自然了。
“凌云,我们来魔雾森林的目的是什么?”
“磨砺、历练。”
“磨砺、历练的目的又为何?”
王凌云一阵沉默,他还真没有想过,自己出来,到这魔雾森林里磨砺、历练,到底是为何?
好像其他的年轻一代,有过各种各样的磨砺、历练,他王凌云也就应该有了,至于更深层次的到底为何,还真没有深思过。当然了,这次和林天宇一起出来,还想了要借此历练,好好打磨一番自己的武技。
除了这些,还为何呢?
林天宇道:“我来魔雾森林,有三大目的。
“第一,磨砺刀道。我的刀道,若是呆在家乡的偏远城市里,虽然尽心尽力去锻炼,也能有所进步了,但,要想有了突破性的进步,没有艰险的战斗,生死的磨砺,绝无可能。
“第二,锤炼出一种铁血之气。虽千万人,亦敢一往无退的气概,有此气概,有进无退,先声夺人,让敌手胆寒,凭添无数胜算。
“第三,锻炼步法。一种好的步法,配合好了武技,绝对可令战斗之力倍增。
“你知道我心心念念地想着要实现这三大目的,甚至不惜身入险地——魔雾森林,最终的目的是为何吗?是我要成为强者!成为天权大陆的一流强者!凌云!现在你可以告诉我,你身入险地,甚至,愿经历生死艰险,而心心念念赶来历练的目的,又是为何?”
魔雾森林,我——来——啦!
并肩而行的王凌云,亦是一阵阵激动得、连呼吸都略显急促了。
可随即,略一冷静又道:“大哥,所有人都说,夜晚的魔雾森林才最可怕的。寻找机缘的那些武者仙师们,一到了晚上,莫不找地方,藏好了,等到了白天再行动。”
“没关系。我们才刚刚跨入魔雾,这里根本没了多大的危险,若是白天走这一段,纯属浪费时间。正好乘晚上这段时间,在这最边缘的地方走过去,等到深入一些了,就找地方休息。”
“嗯。”
沙!沙沙沙!沙沙沙!
踩着落叶,踏着新学的基础步法。神经略微有些绷得紧紧的,手中的黑刀也已出鞘。
同时,感应到了身畔的王凌云,同样利剑出鞘,难掩了初入魔雾森林的紧张,当然,亦难掩了那莫名的兴奋。
两人沿着林间,前人历练者,踏出来的林间小道,一步步地缓缓前行。
一直这么静静地走着、走着,走了快半个多时辰,风平浪静。
心道:看来,还真不愧是靠近镇魔镇的外围,走了这么久了,象征性的威胁袭击,都没遇到一次。
呼!
就在这时,在林天宇的背后刮起一缕腥风。感应到时,就感觉已经贴到了后背。林天宇赶紧一个前扑、翻转、手中黑刀微扬、顺势一削。
噗!
一头半人高的花豹,跃过头顶后,趴在了身前一人多远的地上,四腿乱蹬。可刚一站起,随即又倒下。再乱蹬一气,浑身抽搐,没一会,就断了气。喉管已经被削断,鲜血直流。
可惜了!林天宇直叹气。
花豹,速度见长。若非一刀毙命,实乃锻炼刀法的不二之选。
这次来魔雾森林,目的有三。
一、磨砺刀法。剔骨刀法虽已凌厉无匹,终归只不过是一门武技框架,仍须丰神润骨、百战磨砺,始能终成真正的王者之刀。
二、锤炼出林飞身上的那股气势。武学、斗战之法。没有好的武技,就不说了,安安心心做个普通人。可有了剔骨刀法,这样的无上武学了,自然不可能再埋没于日起而作、日落而憩的、平平无奇的、普通人的生活中。当百战而王,大鹏展翅九万里,直上青云揽星月。
三、锻炼步法。见惊雷剑法,而始知,步法之重要、自己的步法之弱。
林天宇惋惜地感叹着,便扒了地上,暂未起身。
愣了一下的王凌云,一步抢上,扶住林天宇,慌道:“大哥!你这是怎么啦?”
林天宇站了起来,呵呵一笑,道:“没事。只是可惜了,尽然没能来得及提前感知,用来好好锻炼刀法,便已经一命呜呼了。唉!可惜!实在是可惜!”
“大哥,你真没事?”
林天宇坚定地点点头。
王凌云长舒一口气,拍拍胸脯道:“大哥,你真是吓死我了。”
“好了!生火吧!把豹皮、豹爪和牙齿取了下来,然后,就在这里,烤些豹肉吃了,找颗大树爬上去,在树上暂时休息一晚,明天继续历练。”
随即,王凌云生火,林天宇剥豹皮、摘豹爪、取豹牙,这些材料,外面都有专门的商家收购。
没一会,火光闪耀,香气弥漫。
嗞嗞嗞、嗞嗞、嗞嗞嗞……
树杈上的豹油,随着树杈的转动,不时地滴落到了火堆上,豹肉也终于烤得焦酥金黄。
王凌云拿出小刀,先切了一块给林天宇,然后,自己也切了一块,吃将起来。
不一会,两人都吃得饱饱的,就着明亮的火堆,再各自切了一个烤好的大豹腿,仔细地包好了带上,然后,爬上十余米开外、一棵二十来米高的大树,各自找了一处适合睡觉的枝杈处,拿了包裹一枕,舒适地靠了上去。
在他们靠下不多久,火堆熄灭,然后,就听见刚才的火堆旁,一声声的咆哮响起,随后,有了不断嘶咬的声音传来。
显然刚才,有火堆照着时,早有凶兽盯上了这里,现在,火堆一熄,那些凶兽,相继抢上,抢食着余下的豹肉。
这就是最颠扑不破的丛林法则——弱肉强食,适者生存。
无任何人能改变转换。
待得天亮,两人伸了个懒腰坐起。然后,下了树,到十米外,昨晚的那处火堆处仔细一看。花豹的尸身,早被咬得支离破碎,只剩下了几根光溜溜的骨头,散乱地留在了现场。火堆现场,也是被践踏得一片凌乱不堪。
两人感叹一番,这魔雾森林里的威严。
昨天晚上,只不过是两人好运,只遇到了一头花豹,没遇到群兽。后来的香味虽然诱惑来了群兽,可火堆阻挡,起了些作用,随后,又上树睡觉,也是没能试到群兽之威。
感慨罢,两人就要继续深入魔雾森林。
才走了几步,只见前方,一头凶兽的身影,出现在了视线里,缓步向着两人的方向而来。
苍背狼。
苍背狼可向来都是群居动物。
刚才,还感慨昨晚没有遇到了群兽所困。
这会,不会是?
林天宇和王凌云均是四周围,拿眼睛扫扫。果然,后方、左右两边均是渐渐地冒出了一头头苍背狼的身影。他们竟然被包围了!看来,并非是他们昨晚好运,而是火堆帮了忙。随着火堆的熄灭,群狼已经在这四周围,布下了一个完整的口袋阵,正等着他们呢。猛虎斗不过群狼!看着越来越多的狼影,足足有百十头。
“凌云,怕吗?”
“不怕!”
不过,林天宇却分明感觉王凌云的声音,都有些不太自然了。
“凌云,我们来魔雾森林的目的是什么?”
“磨砺、历练。”
“磨砺、历练的目的又为何?”
王凌云一阵沉默,他还真没有想过,自己出来,到这魔雾森林里磨砺、历练,到底是为何?
好像其他的年轻一代,有过各种各样的磨砺、历练,他王凌云也就应该有了,至于更深层次的到底为何,还真没有深思过。当然了,这次和林天宇一起出来,还想了要借此历练,好好打磨一番自己的武技。
除了这些,还为何呢?
林天宇道:“我来魔雾森林,有三大目的。
“第一,磨砺刀道。我的刀道,若是呆在家乡的偏远城市里,虽然尽心尽力去锻炼,也能有所进步了,但,要想有了突破性的进步,没有艰险的战斗,生死的磨砺,绝无可能。
“第二,锤炼出一种铁血之气。虽千万人,亦敢一往无退的气概,有此气概,有进无退,先声夺人,让敌手胆寒,凭添无数胜算。
“第三,锻炼步法。一种好的步法,配合好了武技,绝对可令战斗之力倍增。
“你知道我心心念念地想着要实现这三大目的,甚至不惜身入险地——魔雾森林,最终的目的是为何吗?是我要成为强者!成为天权大陆的一流强者!凌云!现在你可以告诉我,你身入险地,甚至,愿经历生死艰险,而心心念念赶来历练的目的,又是为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