然后,他把茶杯放回到了桌子上,抽出一根烟点燃,盯着烟头的些许火星,漫不经心地抛出来了一句话:“我认识你的时候,你正在足球场上挨打……”
    “不可能!”詹姆斯惊讶极了:“我上小学三年级后,就再没挨过打了。”
    兰斯没理地继续说:“……等过了几周,你又打回去了。”
    “等等,这倒是我的作风。但这都什么时候的事了啊?”
    詹姆斯觉得这记忆可能有点儿太久远了。
    兰斯没理他,自顾自地吸了一口烟。
    然后,他微微一笑地解释:“我在学校时,座位靠窗,正对足球场。”
    詹姆斯不由得绿眼睛一亮:“所以……”
    兰斯回答:“所以,你从入学以来,只要是在足球场约架,我差不多都看过。”
    “嘿嘿,我打架帅吧?”
    “你对鼻青脸肿是不是有什么误解?”
    “那你还看那么久?”詹姆斯不服气地叫了起来。
    “我无聊看个乐子。”兰斯一边在嘴上回答,一边在心里说:“看看小傻子到底什么时候服软……”
    “等等。”
    詹姆斯突然想起一件事:“我记得,每回事态一严重就特么会有老师出现?神出鬼没的……”
    兰斯坦然地回答:“对,我干的。”
    “……你,你别告诉我,你那会儿就喜欢我?”詹姆斯不禁满脸狐疑地望向自家吉他手。
    兰斯一下子笑了起来:“你想多了,怎么可能?”
    怎么就不可能呢?
    詹姆斯还想继续追问。
    但兰斯这人太能憋了。
    只要他不想说,把自己活活憋死也不会透露一个单词。
    [说不定……他真暗恋我很久了。]
    詹姆斯在日记里写,然后,又觉得太自恋,难为情地把这句话划掉了。接着,又写了一句:[算了,不想以前的事,反正我们现在在一起了。]
    除此以外,他还随手写了一句:[在卧室里,客厅里,院子里,街道上,舞台上……只要回头,就能看到我的吉他手在哪里。]
    过了一段时间后,他把这句话改了改,当歌词用了。改动的地方挺小,就只是把‘吉他手’改为了‘爱人’。
    接下来的日子过得飞快。
    凭新专辑证明了自身实力的行星乐队又开始新的一轮巡演。
    但是,这次的巡演却和以前有点儿不同。
    从一开始就状况频出。
    怎么说呢?
    在此之前,一群乡下来的小傻子,连怎么使唤人都不会,所以,除了注重形象的兰斯总带着什么专属服装师、造型师以外,其他成员身边顶多也就是配一个助理,偶尔有事情需要办,多数是找巡演团队中的工作人员帮忙。
    但这一次,鲍德温和西奥身边多了一堆不认识的人。
    以至于詹姆斯很快意识到:“如果不算是兰斯的话,我他妈居然是唯一一个独自上路的人?”
    先说鼓手鲍德温的问题。
    他这次出门巡演,居然带上了他老婆。
    那个据说要和他闹离婚,但也算是彼此相爱,似乎还有点儿青梅竹马关系的姑娘,名字叫爱丽娜还是艾丽莎的,詹姆斯记不清了。
    但因为她烫了一个挺有趣的蓬蓬头,所以,他私底下和兰斯说话总是会用‘那个蓬蓬头’来进行指代,说顺口就变成‘蓬蓬’了,后来还不谨慎地说漏了嘴。但那姑娘的脾气和鲍德温简直一样好,不仅没介意,还笑着同意了他们这么叫。之后,大家就都‘蓬蓬,蓬蓬’地喊她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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