好在詹姆斯只是看起来暴躁,其实脾气真得挺好的,也不是那种自我为中心的人,对这些事也不太在乎。而且,他和兰斯的亲密关系,让他潜意识里没觉得帮兰斯回答问题有什么不对。甚至可能在他看来,自己和兰斯本就能算是一体。所以,这场本来有些唐突的采访,才得以神奇地进行了下去。
    为了避免麻烦,巡演大巴临时驻地距离城里有点儿远。
    那名记者匆匆忙忙开车去买苹果酒的时候,还很担心詹姆斯故意耍他。可当他拎着酒赶回来时,却发现那个满嘴脏话的暴躁金发主唱居然真得就站在原地等他,心里感动到不行。
    可这份感动依然没让他变聪明。
    他一上来就问:“吉米,你知道,兰斯写花了多长时间吗?”
    “知道。”
    詹姆斯喝了口苹果酒,告诉他:“七八分钟吧。”
    “这么快?”
    记者愕然,继续问:“那兰斯是怎么写出这首歌的?”
    詹姆斯一向实话实说:“乐队没出名前,哥几个儿一起出门巡演玩,兜里没钱,只能边卖唱边赚钱!有一次大家想吃肉了,凑钱使唤我去买吃的。那么那么少的一点儿钱,所以,我就买了只公鸡回来。你懂我的意思吧?活鸡便宜啊。但等我买回来后,那群王八蛋全都傻眼了,一起骂我蠢逼。我就操了!没一个人他妈的会杀鸡,也没人会做饭。我他妈怎么知道会这样?西奥看起来就是个杀手(西奥:??)!戴维斯明明看着很居家(戴维斯:??),鲍德温看起来也像个家务全能,居然全他妈不会杀鸡和做饭(鲍德温:??)!”
    记者听得已经呆住,情不自禁地追问:“然后呢?”
    詹姆斯继续喝苹果酒,绿眼睛里有点儿愤愤,似乎还在为当初的事闹脾气。
    他不太想回忆地快速说:“然后,然后还能怎么办啊?我和公鸡都没退路了!我他妈拎着菜刀就上去和它搏斗了,反正不管干什么也得先弄死它才行啊。那只死公鸡他妈的快让我尴尬死了,不停地扑腾翅膀,挥爪子,还用尖嘴啄了我好几下。操,我都快疼哭了。所有人都在那看热闹,包括兰斯那混球,他龟缩在最安全的车里,看得津津有味,还用七八分钟写了首歌,夸那只公鸡战力非凡,仿佛阿喀琉斯战神在世……行吧,就这样。酒也喝完了,你还有问题吗?没问题我走了。”
    “最后一个问题……”那名记者急忙说。
    詹姆斯停下脚步,耐心地等他问问题。
    结果,该记者又一次浪费大好机会,好奇地问了一句:“那只鸡好吃吗?”
    詹姆斯无语地望了他一眼,把喝光的酒瓶子塞进他手心里,关爱制仗地拍拍他的肩膀建议:“你要是能有机会,还是去换个工作吧,哥们!”
    那名记者傻笑着挠了挠脑袋。
    詹姆斯自觉日行一善,心情还挺愉快的。
    结果,几天后出了问题。
    其实,他那个采访没什么大问题,很有平时不着调的行事作风,但也没说什么不能说的话。
    可问题在于,兰斯当时也接受了一个采访。
    他在那个采访中表示:“是我读荷马史诗《伊利亚特》时产生的灵感……”然后,他还特别认真地blablablablabla说了一通阿喀琉斯的勇武和后来的死亡,以及自己是如何地认真、深刻地思考,并且,经过足足一两个月,才完善出一首歌曲的全过程。
    等两篇采访同时出现后,好多人都笑喷了。
    然后,记者们又蜂拥而至,含笑问:“你俩谁说得才是真的?”
    兰斯面无表情,斩钉截铁地和记者们说:“吉米那混球说的话,一个单词都不能信!”
    詹姆斯这时候明显已经被教育过了,耷拉着脑袋,只顾低头抽烟,支支吾吾地说:“呃,你们还是信兰斯吧……我,我就是,就是胡说八道逗人玩儿,瞎编。”
    第74章工作人员
    虽然詹姆斯时常出点儿小漏洞。
    但他脑子很清醒,有一种野兽本能,很少踩到危险线,应变能力也是一流,比如,像上次小丑乐队吉他手的事,兰斯差点儿让记者们拿到大新闻,他却还能想到换种方式来解决问题。
    换句话来说,他的行为看似危险,可其实一直在可控范围内。
    而很多团体在对外公关时,也通常都需要这样的两个角色,一个对外态度表现温和,礼貌圆滑地应对尖锐问题;一个对外态度适当强硬,时不时展现出乐队的真实态度,兰斯和詹姆斯显然在这方面无师自通,配合默契。
    前提是……别搞突然袭击。
    否则,他们就会像现在这样互扯后腿了。
    这事最后的结果就是,表面上大家相信了‘兰斯的版本是真的’。
    但私底下,所有人都认为:‘詹姆斯的版本才是真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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