后来那名工作人员说:“只冲那个自信的笑容,我就觉得演出绝对不会砸!”
    但当晚的演出其实没什么可供多说的。
    因为是第一场,大家开局平平,稳中求胜,先努力去熟悉场地和新来的观众们。
    等随着他们越来越习惯舞台和底下观众后,才慢慢掀起了几个小高潮。
    可即使是这几个小高潮,相比以前他们的表演,其实也不算什么。
    只不过……
    在这场演出中,詹姆斯明显暴露出了‘情绪在高峰期就会变得难以自控’的性格特质。
    正如那张单曲专辑一般,他前一秒能高高兴兴地唱什么‘草莓烂掉了’,后一秒就会突然爆发出高音‘你会被鬣狗咬死’的诅咒,声线极端地转变,带给观众视听享受的同时,也会有很多的惊吓。
    不过,每次他这么做的时候,一些姑娘们就很给面子地开始尖叫。
    于是,乐队的表演就会更加如鱼得水,在观众们嘈杂的声音中自由翱翔。
    尽管他们在这个时期多数是凭本能去演出……
    可显然,在一众无聊的合唱团中,行星这支充满力量、节奏感、生命力、坚持拒绝回归平庸,又棱角分明的乐队,在整个乐坛已经变得独树一帜,而他们也在努力尝试着去建立属于自己的独有风格。
    这一次,在表演结束后,终于有记者跑来采访了。
    一个不知道是哪家小报的记者,带着前些日子一直被忽视的怨气,心心念念想搞个大新闻的冲了上来追着问:“打扰一下,听说你们的那首《烂草莓》,灵感来源是草莓乐队?”
    于是,行星乐队的所有人都停下了脚步。
    金发的主唱一脸诧异和茫然地慢动作回头:“wha……?草莓乐队,那是什么?”
    作者有话要说:最后应该是what,吉米的方言音把‘t’给吞掉了。
    第33章年满十六
    詹姆斯的态度自然真实,以至于那名记者开始怀疑自己消息来源的正确性,不得不重新换了一个问题。
    草莓乐队的事情,就如同风过水无痕一般被大家有意无意地忽略了。
    之后,这份规模不大的小报还是刊登了这次采访,在豆腐块那么大一点儿版面中这么简单介绍着:[吉米莱蒙,行星乐队主唱,金发绿眼,皮肤雪白的英俊男孩,身型纤瘦单薄,嗓音却极具爆发力,高音低音驾驭自如,性子有点儿混不吝,但在舞台上,非常耀眼。]
    当时的行星乐队还处在‘歌红人不红’的状态。哪怕大街上很多人都在传唱《烂草莓》,可依然没多少人认识他们。
    所以,报纸就只大概写了写相对表现显眼的主唱,没提及其他人。
    然而,几周后。
    随着一场接一场的密集巡演,他们迅速地席卷了整个伦敦!
    埃布尔安排的二十七场演出,场次多在伦敦各大高校的周边,这个受众群体选得太妙了。
    那里是十几岁青少年们的天下。
    他们衣食无忧,可却实实在在是被社会遗忘的群体。
    成年人……不管是家长还是老师,通常只会要求他们按部就班地走在正确道路上,却从不想去知道他们生活中遭遇过什么挫折,心里真正想要的是什么;更不会有时间去关注他们内心深处的情感世界。
    面对那些由成长带来的敏感和不安,无处倾诉的青春期忧愁、苦闷和烦恼……
    大人们只会说:“等你长大就好了。”
    可什么时候才能长大?
    现在,行星乐队帮他们提供了一个最好的情绪发泄场所。
    每当夜晚降临,金发主唱就能从天而降,为他们点燃一场燎原大火,烧光现实中所有的愤懑和无助,从音乐中得到救赎。
    比起录音室,詹姆斯无疑更喜欢现场演出。
    因为只有在现场,他才可以拿着麦克风想怎么疯就怎么疯,想怎么唱就怎么唱,肆无忌惮地宣泄身体内部的所有情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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